學 校 編 號 : 216135
質素評核報告
宣道會上書房中英文幼稚園
香 港 杏 花 邨 盛 泰 路 100 號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八 日 、 九 日 及 十 一 日
教 育 局
幼 稚 園 視 學 組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教育局(二零一六年)
本報告可部分或全部翻印,但不得作商業或宣傳用途。翻印時必須說明出處。
1
質 素 評 核 日 期 :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八 日 、 九 日 及 十 一 日
學 校 通 過 質 素 評 核
學 校 不 通 過 質 素 評 核 學 校 的 表 現1 . 學 校 的 持 續 發 展
1 .1 校 長 、 課 程 教 師 和 行 政 主 任 共 同 負 責 管 理 學 校 的 行 政 與 課 程 發 展 工 作 , 他 們 亦 帶 領 教 師 一 同 檢 討 工 作 計 劃 的 成 效 , 以 及 檢 視 學 與 教 和 兒 童 支 援 兩 方 面 的 現 況 , 並 商 議 下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的 方 向 。 學 校 本 年 度 以 提 高 兒 童 的 閱 讀 興 趣 為 關 注 事 項 , 在 低 班 加 入 親 子 朗 讀 計 劃 。 本 年 度 另 一 個 關 注 事 項 是 讓 教 師 對 繪 本 教 學 有 初 步 的 認 識 , 策 略 包 括 為 教 師 提 供 培 訓 , 以 及 安 排 專 業 交 流 和 境 外 觀 摩 活 動。兩 項 計 劃 均 已 開 展。學 校 亦 有 跟 進 上 次 質 素 評 核 的 部 分 建 議 , 包 括 改 善 課 業 的 安 排 , 豐 富 興 趣 角 的 物 料 , 以 及 加 強 角 落 活 動 的 互 動 性 , 成 效 不 俗 。
1 .2 學 校 位 處 屋 苑 一 角 , 環 境 清 幽 , 校 內 空 間 充 足 , 有 助 教 師 為 兒 童 安 排 各 式 各 樣 的 活 動 。 學 校 按 辦 學 宗 旨 為 區 內 兒 童 提 供 服 務 超 過 二 十 年 , 教 學 團 隊 也 穩 定 , 半 數 教 師 在 校 服 務 十 年 或 以 上 , 他 們 具 有 良 好 的 專 業 資 歷 , 團 隊 間 互 相 信 任 , 彼 此 支 持 , 工 作 氣 氛 和 諧 融 洽。學 校 歷 史 悠 久,加 上 良 好 的 學 習 環 境 和 穩 定 的 教 學 團 隊 , 得 到 家 長 信 賴 和 支 持 , 是 學 校 持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基 石 。
2 . 學 與 教
2 .1 學 校 參 考 《 學 前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及 教 材 套 編 擬 課 程 , 選 取 與 兒 童 生 活 經 驗 相 關 的 主 題 作 綜 合 活 動 設 計 。 學 校 近 年 增 潤 「 科 學 與 科 技 」 範 疇 的 學 習 , 改 善 課 程 的 全 面 性 , 又 增 加 與 主 題 相 關 的 出 外 參 觀 活 動 , 例 如 參 觀 巴 士 和 港 鐵 車 廠 , 有 助 兒 童 獲 得 更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經 驗 。 惟 學 校 尚 須 關 注 日 程 的 均 衡 性 , 現 時 兒 童 並 非 每 天 都 能 參 與 音 樂 與 體 能 活 動 , 學 校 宜 加 改 善 , 以 全 面 照 顧 兒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需 要 。
2 .2 學 校 的 英 語 活 動 由 專 任 英 語 教 師 負 責 設 計 和 帶 領 , 以 學 習 拼 音 為 主 , 學 習 進 度 頗 急 趕 , 尤 其 幼 兒 班 , 教 師 嘗 試 通 過 遊 戲 引 發 兒 童 的 興 趣,惟 未 見 兒 童 熱 烈 參 與,欠 學 習 動 機,也 不 掌 握 學 習 重 點 。 教 師 應 按 各 級 兒 童 能 力 調 適 英 語 活 動 安 排 和 學 習 進 度 , 以 及 為 兒 童 創 設 有 效 的 語 言 環 境 , 讓 兒 童 通 過 人 際 互 動 接 觸 英 語 。
2 .3 學 校 本 年 度 以 「 建 立 幼 兒 閱 讀 好 習 慣 」 為 關 注 事 項 , 策 略 是 於 低 班 加 入 親 子 朗 讀 計 劃 , 請 家 長 與 子 女 一 起 朗 讀 圖 書 並 認 讀 書 中 的 字 詞 。 然 而 , 家 長 未 掌 握 朗 讀 圖 書 的 技 巧 , 學 校 又 未 有 為 他 們 提 供 相 關 培 訓 , 難 以 確 保 兒 童 在 家 中 得 到 適 當 的 引 導 。 觀 察 所 見 , 各 級 兒 童 喜 愛 聆 聽 故 事 , 惟 較 少 主 動 到 圖 書 角 看 書 , 閱 讀 興 趣 一 般 。 學 校 須 按 關 注 事 項 目 標 部 署 周 詳 的 工 作 計 劃 , 包 括 為 兒 童 提 供 符 合 他 們 能 力 的 圖 書 、 適 當 地 裝 備 家 長 等 , 逐 步 培 養 兒 童 的 閱 讀 興 趣 。
2 .4 學 校 近 年 改 善 課 業 安 排, 於 各 級 加 入「 周 五 活 動 」, 逢 周 五 向 家 長 提 供 物 料 或 玩 具 , 輔 以 小 冊 子 說 明 操 作 方 法 , 鼓 勵 家 長 以 親 子 活 動 形 式 , 與 子 女 進 行 小 手 肌 練 習 、 解 難 遊 戲 等 , 有 助 促 進 兒 童 的 發 展 , 安 排 亦 得 到 家 長 的 認 同 。 幼 兒 班 和 低 班 寫 前 練 習 的 安 排 、 進 度 與 數 量 合 宜 , 能 配 合 兒 童 的 發 展 需 要 。 惟 部 分 高 班 的 課 業 超 出 兒 童 的 能 力 , 學 校 應 改 善 高 班 中 文 課 業 的 適 切 性 , 避 免 為 兒 童 帶 來 不 必 要 的 壓 力 。
2 .5 校 長 與 課 程 教 師 共 同 統 籌 、 監 察 和 檢 討 課 程 , 學 校 同 時 又 設 有 課 程 小 組 , 三 者 在 課 程 領 導 上 的 權 責 欠 缺 清 晰 的 界 定 , 有 關 課 程 的 會 議 亦 以 商 討 事 務 性 工 作 為 主 , 較 少 就 課 程 設 計 或 教 學 的 實 踐 進
3
行 專 業 討 論 和 反 思 。 學 校 應 先 釐 清 校 長 、 課 程 教 師 和 課 程 小 組 在 課 程 管 理 上 的 角 色 與 職 責 , 繼 而 加 強 課 程 的 專 業 帶 領 , 按 教 師 的 需 要 提 供 指 導 , 持 續 提 高 學 校 學 與 教 的 質 素 。
2 .6 學 校 上 年 度 以 「 加 強 兒 童 的 主 動 探 索 能 力 」 為 關 注 事 項 , 其 策 略 是 將 周 五 之 自 選 時 間 訂 為「 全 校 探 索 活 動 」,開 放 所 有 活 動 室 讓 兒 童 自 由 進 出 , 選 擇 自 己 喜 愛 的 遊 戲 , 並 安 排 較 年 長 兒 童 在 過 程 中 照 顧 較 年 幼 兒 童 。 觀 察 所 見 , 兒 童 手 牽 手 一 起 到 處 參 與 遊 戲 , 高 班 兒 童 又 會 不 時 協 助 年 幼 兒 童 完 成 活 動 , 他 們 相 處 融 洽 愉 快 , 展 現 良 好 的 群 處 能 力 , 惟 主 動 探 索 的 能 力 一 般 。 學 校 課 室 設 有 不 同 的 興 趣 角 , 當 中 扮 演 角 和 美 勞 角 的 設 置 用 心 , 能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物 料 讓 兒 童 進 行 扮 演 和 創 作 , 頗 受 兒 童 歡 迎 。 兒 童 投 入 扮 演 各 種 昆 蟲 、 動 物 和 農 民 , 又 會 結 伴 燒 烤 , 或 自 創 心 意 卡 送 予 教 師 , 學 習 氣 氛 良 佳 。 然 而 , 整 體 興 趣 角 的 探 究 元 素 不 足 , 難 以 鼓 勵 兒 童 主 動 探 索 或 建 構 學 習。管 理 層 應 帶 領 教 師 廓 清「 探 索 學 習 」的 要 義 , 共 同 構 想 強 化 興 趣 角 探 索 元 素 的 方 案 , 從 而 提 高 兒 童 的 主 動 探 索 能 力 。
2 .7 教 師 對 兒 童 的 態 度 親 切 , 他 們 說 話 清 晰 , 善 於 運 用 聲 線 、 表 情 和 肢 體 動 作 吸 引 兒 童 的 注 意 。 教 師 重 視 互 動 學 習 , 經 常 為 兒 童 提 供 討 論 和 合 作 的 機 會 , 又 運 用 提 問 引 導 兒 童 分 享 想 法 ; 自 選 活 動 時 會 積 極 參 與 兒 童 的 遊 戲 , 成 功 營 造 愉 快 和 諧 的 學 習 氣 氛 。 教 師 有 理 想 的 課 室 管 理 技 巧 , 能 貫 徹 執 行 課 室 規 則 , 又 常 以 讚 賞 鼓 勵 兒 童 的 良 好 行 為 , 課 堂 秩 序 井 然 。
2 .8 學 校 以 持 續 觀 察 方 式 評 估 兒 童 的 學 習 進 度 , 運 用 單 元 評 估 表 、 觀 察 記 錄 和 學 期 總 結 評 估 表 , 整 理 及 報 告 評 估 結 果 , 並 定 期 派 發 予 家 長 。 評 估 內 容 涵 蓋 各 發 展 範 疇 , 惟 學 校 將 具 體 的 評 估 內 容 訂 為 內 部 參 考 資 料 , 評 估 表 只 簡 略 展 示 評 估 範 圍 的 名 稱 。 觀 察 記 錄 亦
以 展 示 照 片 及 描 述 活 動 過 程 為 主 , 欠 缺 對 兒 童 發 展 表 現 的 判 斷 , 評 估 資 料 難 以 讓 家 長 了 解 子 女 的 學 習 表 現 。 此 外 , 學 校 以 計 算 平 均 值 的 方 法 總 結 兒 童 於 各 範 疇 的 表 現 , 資 料 未 能 有 效 歸 納 兒 童 的 整 體 發 展 狀 況 。 學 校 須 提 高 教 師 對 兒 童 學 習 經 驗 評 估 理 念 和 技 巧 的 掌 握 , 帶 領 團 隊 改 善 持 續 性 和 總 結 性 評 估 的 做 法 , 同 時 為 兒 童 建 立 學 習 歷 程 檔 案 , 佐 證 兒 童 的 成 長 , 幫 助 家 長 了 解 子 女 的 發 展 進 程 , 以 及 作 為 回 饋 課 程 設 計 的 依 據 。
3 . 促 進 學 校 自 我 完 善 的 建 議
3 .1 學 校 有 良 好 的 機 構 文 化 , 員 工 之 間 和 睦 共 處 , 惟 現 時 的 組 織 架 構 欠 清 晰 , 校 長 、 課 程 教 師 和 行 政 主 任 的 角 色 和 權 責 界 定 含 糊 , 校 內 事 務 仍 主 要 由 校 長 負 責 , 中 層 人 員 未 能 有 效 發 揮 管 理 和 督 導 的 效 能 , 影 響 學 校 的 整 體 發 展 。 校 長 應 擔 當 專 業 領 導 的 角 色 , 清 晰 界 定 各 職 級 的 權 責 , 有 策 略 地 培 養 中 層 管 理 人 才 ; 也 須 設 立 溝 通 渠 道,促 進 他 們 與 教 師 間 的 溝 通,使 成 為 校 長 與 教 師 之 間 的 橋 樑 , 強 化 中 層 管 理 人 員 的 角 色 和 職 能。學 校 亦 應 促 進 教 師 的 專 業 成 長,
包 括 制 定 清 晰 的 考 績 評 鑑 內 容 和 準 則 , 幫 助 教 師 了 解 自 己 的 強 項 和 發 展 需 要 , 管 理 層 亦 可 利 用 考 績 資 料 為 教 師 安 排 適 切 的 培 訓 。 此 外 , 學 校 仍 須 跟 進 上 次 質 素 評 核 建 議 , 按 學 校 發 展 需 要 , 設 立 功 能 組 別 , 按 教 師 的 能 力 安 排 他 們 於 不 同 的 崗 位 上 發 展 所 長 , 使 能 教 學 團 隊 各 司 其 職 , 共 同 促 進 學 校 持 續 進 步 。
3 .2 管 理 層 應 帶 領 教 師 提 高 課 程 的 均 衡 性 和 適 切 性 , 包 括 每 天 安 排 音 樂 和 體 能 活 動 ; 調 適 高 班 的 課 業 安 排 和 各 級 英 語 活 動 的 設 計 與 學 習 內 容 。 學 校 亦 須 改 善 兒 童 學 習 評 估 機 制 的 效 能 , 並 善 用 評 估 資 料 規 劃 校 本 課 程 。
3 .3 學 校 已 有 多 年 的 自 評 經 驗 , 惟 教 師 的 反 思 能 力 一 般 , 對 發 展 計 劃
5
內 容 的 認 知 亦 不 足 , 發 展 計 劃 的 部 署 亦 欠 周 詳 。 學 校 須 加 強 團 隊 對 自 評 的 認 識 , 並 讓 教 師 參 與 制 訂 發 展 計 劃 , 鼓 勵 他 們 從 多 角 度 思 考 工 作 目 標 , 繼 而 制 訂 清 晰 而 具 體 的 發 展 計 劃 細 則 , 從 而 提 高 團 隊 積 極 求 進 的 動 力 , 以 及 增 加 他 們 對 計 劃 的 擁 有 感 , 使 能 學 校 上 下 一 心 , 群 策 群 力 , 推 動 學 校 發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