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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目的的達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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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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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節以「九十二年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為主題,並透過評鑑小組與受評 學校成員對評鑑之意見反應進行問卷調查及訪談,檢討特殊教育學校評鑑以「評 鑑目的」 、 「評鑑實施過程」 、 「評鑑內容設計」與「評鑑的結果與運用」等四個層 面之執行狀況,並綜合文獻探討提出未來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可行模式之建議 ,供有關單位之參考,茲依據上述方向歸納文獻及調查之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 論 壹、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實施情形

一、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目的的達成情形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的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成員對「九十二年全國特 殊教育學校評鑑」認為「尚可」達成五個評鑑目的。

(一)不同背景成員對評鑑目的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結果

經調查結果得知大多數的評鑑委員對評鑑目的持大部份達成的看法。其 中以「瞭解特殊教育學校配合教育政策與執行結果」認同度最高,其次為「提 昇教學品質,促進業成長」 ,最低為「導引特殊教育學校朝精緻化、特色化 及社區化發展,回應社會對特殊教育改革之期望。

大多數受評學校成員持「尚可」達成評鑑目的的看法,其中「瞭解特殊 教育學校配合教育政策與執行結果」認同度最高,其次為「提昇教學品質,

促進業成長」 ,最低為「瞭解特教學校之運作針對困難問題提供解決策。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評鑑委員對評鑑目的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 同時發現不具特殊教育專業且服務於私營機構的評鑑委員對評鑑目的 的認同程度高於具特殊教育專業且服務於在政府機構、大專院校及專業人員 等評鑑委員。

二、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內容設計的妥適性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的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成員對「九十二年全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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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內容設計的妥適性認為尚可同意。

(一)不同背景成員對評鑑內容設計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結果

經調查結果得知大多數評鑑委員對評鑑內容設計持大部份同意的看 法。大多數的受評學校成員持「尚可」的看法。同時發現大部份受評學校成 員對「評鑑項目能充份考慮到學校的個別差異」此項表示「大部份不同意」

的看法。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評鑑委員對評鑑內容設計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 不具專業的評鑑委員對評鑑內容設計認同程度高於具專業的評鑑委員,

但在「評鑑項目能充分考慮到學校的個別差異」此項具專業的評鑑委員且服 務於政府機構、大專院校、私營機構與專業人員等單位的評鑑委員與曾擔任 縣市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持大部份不同意的看法。

(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評學校成員對評鑑內容設計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 分析

在受評學校行政人員與教師間不同服務階段的受評學校成員無顯異,表 示不同服務階段的受評學校成員看法一致。其中同時發現各階段的受評學校 成員對「評鑑項目能充分考慮到學校的個別差異」與「評鑑組織人員相當健 全與具專業素養」表示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此外,發現不同學校規模之受評學校成員達無顯著差異,表示其看法一 致。12 班以下與 25 班以上的受評學校成員對「評鑑項目分類合理且能含學 校的各項重要工作」持「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25 班以上的受評學校成 員「評鑑計畫和表格能明確說? 評鑑標準之具體內涵」與「評鑑組織人員相 當健全與具專業素養」兩項表示「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不同類別的受評學校成員有顯著差異,表示看法不一致,啟聰類受評學 校成員在「評鑑內容設計」層面的認同度比啟智、啟仁、啟明與其他類型的 學校成員較高。

三、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實施過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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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均認為「九十二年全國特殊教育學 校評鑑」評鑑實施過程尚可同意其可行性。

(一)不同背景成員對評鑑實施過程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結果

大部份評鑑委員持大部份同意的看法。同時發現受評學校行政人員與教 師間無顯著差異,受評學校成員表示尚可的看法。

受評學校教師在「評鑑活動流程安排時間相當充裕」此項表示「大部份 不同意」的看法。此外,評鑑委員對「評鑑實施過程」的認同度高於受評學 校成員。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評鑑委員對評鑑實施過程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 結果

根據調查資料得知不同專業背景評鑑委員間無顯著差異,大部份不具專 業與具專業的評鑑委員表示「大部份同意」的看法。

具專業人員身份的評鑑委員在「 學校能誠實填寫自評表」此項表示「大 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三)不同背景的受評學校成員對評鑑實施過程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

根據調查得知不同服務階段的受評學校成員無顯著差異,表示看法一

致。

大多數的受評學校成員針對「評鑑時評鑑委員對受評學校成員相當尊 重」 、 「評鑑時評鑑委員虛心接受受評學校成員之需求與困境的說明與講解 」 、 「評鑑委員對於涉及學校及教師權益之資料審慎處理」與「評鑑結束前評

鑑委員

能忠實反映資料分析

結果及說明受評學校的優缺點,並虛心聽取受評 單位的解釋與澄清」等四項表示「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啟聰類受評學校成員在十四項的評鑑實施過程比其他類別之受學校成 員表示大部分同意的看法,而相反地啟仁類受評學校成員則表示大部分不同 意的看法。

四、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結果有效運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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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結果大多數的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人員認同「九十二年全國特殊 教育學校評鑑」評鑑結果與運用尚可同意其有效運用。

(一)不同背景成員對評鑑結果與運用達成情形看法差異性之分析結果 根據調查結果得知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人員之間有顯著差異,表示看法

不一致。評鑑委員表示「大部分同意」的看法。受評學校成員表示「尚可」

的看法。

同時發現評鑑委員比受評學校成員更認同「評鑑結果與運用」的看法。

同時受評學校成員對「教育部能依據評鑑報告內容提供學校必要之資源與協 助」此項認為「大部分不同意」 。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評鑑委員對評鑑結果與運用之調查結果

服務於私營機構的評鑑委員對評鑑結果與運用的認同度均高於政府機 構、大專院校與專業人員等單位服務的評鑑委員。

(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評學校成員對評鑑結果與運用之調查結果

所有服務階段的受評學校成員均對「教育部能依據評鑑報告結果訂定特

殊教育改革之優先順序」認為「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大多數受評學校成員均對「教育部能依據評鑑報告內容提供學校必要之資 源與協助」表示大部份不同意的看法。

貳、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缺失情形 一、 「評鑑目的」的缺失

(一)無法瞭解特教學校之運作,針對困難問題提供解決策略方案

(二)評鑑目的不同時,其評鑑的程序、方式、品質應仔細地重新思考及溝 通,才不致造成評鑑者與受評學校之間的困擾

二、 「評鑑內容設計」的缺失

(一)評鑑項目未能充份考慮到學校的個別差異與評鑑組織人員常臨時組合 並發現某些委員的專業素養有待加強的現象

(二)自評資料表格未制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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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評鑑實施過程」的缺失

(一)評鑑委員的專業素養令受評學校懷疑

(二)評鑑時多少會影響到學校的正常運作與受評學校成員的壓力 (三)學校自評部份流於形式

(四)評鑑時間太短,造成無法深入瞭解學校的校務運作

(五)評鑑委員人數不足,常不同組合的型式到同一所學校

經開放性問卷資料得知受評學校認為評鑑委員需依學校個殊性組成,應 由同一組評鑑委員至同一學校進評鑑或複評,避免不同組人有不同的意見,

如此對各校而言會較客觀。

(六)評鑑標準未能因地制宜

根據開放性問卷調查得知有些教師因地域性的需求,在教學時所使用的 語言會依據當地的生活環境而彈性調整,一旦教師的教學以地區性方言為 主,評鑑委員又聽不懂台語,卻將台語教學列為教學上必須改進的缺失之 一,致使第一線的教師感到挫折,進而產生對評鑑的失望的現象,評鑑委員 應適度調整教學時不一定使用國語的心態,評鑑委員應適時考量各校規模、

大小、資料多寡、城鄉差距而有不同的評鑑標準。

(七)流於書面資料的排場

根據開放性問卷調查得知受評學校成員認為在書面資料的呈現部份有 下列缺失:

1.呈現方式不統一

2.造成學校的困擾與產生以為評鑑只在抽查書面資料的誤解。

3.資料的抽查應先了解個案的現有狀況後,再進一步的評鑑與批判。

4.評鑑以資料的呈現與抽查方式,很難呈現實際學校的運作狀況,應該仔 細聽取學校單位的解說才能更深入瞭解學校的運作狀況。

5.評鑑委員應先瞭解已經有很多業務資料在教育部的規定下都上網作業

了,不應再要求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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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評鑑委員要求每一個電話聯繫內容的記錄,並以書面資料呈現,更何況 這些業務都是學校經年累月就在進行的工作,但學校比較無力感的是這 些勞、社政單位根本敷衍了事也不實質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與家長,應該 是整個國家對身心障礙的福利制度建立完善後,評鑑才可將這一部分納 入,所以目前評鑑的要求根本不切實際,應建議取消這一項目的評鑑。

(八)分組晤談的成效令人懷疑

根據開放性問卷調查得知受評學校成員認為在分組晤談部份有下列缺 失:

1.此次評鑑安排訪問身心障礙的學生家長與學生,受限於其口語表達能力

、對委員提問問題的了解程度與對學校的了解,是否可真實與正確地回 答評鑑委員的問題,其代表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2.應設計結構式的訪問內容,能使訪談更具實質意義,亦能幫助受訪者掌 握適切的訊息,並提供受訪學校具體的改進策略。

3.訪問內容應就教師之專業教學課程、設計與實施的困難處著眼。

4.從訪談與開放性問卷也得知家長團體的評鑑委員較不具評鑑的專業素 養,甚至還利用與學生晤談機會提供名片,希望學生能與他聯絡,他會 替學生爭取權益等以上實際的現象,造成受評學校質疑此次評鑑的客觀 與公平性。

四、 「評鑑結果與運用」的缺失

(一)評鑑結束後教育部未能依據評鑑報告內容提供學校必要之資源與協助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大多數受評學校成員(75%以上)對「教育部能依據 評鑑報告內容提供學校必要之資源與協助」此項持「大部分不同意」的看法。

(二)評鑑結果公怖不應有等第的排列

(三)校務改造計畫淪為書面資料審查,未落實追蹤評鑑

根據開放問卷調查得知各受評學校被要求提出校務改造計畫,事先未告

知學校如何提出計畫,所以各校無所遵循,且一再要求各校提出報告,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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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依據書面資料審查各校缺失是否改善,而無實質的追蹤評鑑或輔導,如 此僅在書面上完成校務改造,令受評學校困擾。

(四)實施駐校輔導的進度與成效未公佈

後續的追蹤輔導成效已達成後,應主動告知學校已達改善的標準。並且 教育部應召開追蹤輔導的檢討會,讓評鑑委員與各校了解實施的成效。

(五)評鑑與複評時的評鑑委員不同,造成學校業務單位困擾

經開放性問卷調查得知各學校評鑑委員與複評的委員不同,造成受評學 校需就同一件業務反覆說明的負擔,而不同的委員亦各自有見解,導致學校 無所適從的情況發生,希 望未來的評鑑能同一所學校由同組的委員來進行評 鑑、複評與追蹤評鑑等。

參、我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改進策略 一、評鑑目的

(一)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目的重要性排序 1.教學品質的提昇

2.評估辦學績效 3.監督與視導

4.行政單位例行業務

5.尋求學校困境並提供協助 6.提供無障礙學習環境 7.學生的專業團隊服務

8.落實實習與轉銜服務與符合法令要求。

(二)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目的的意義排序 1.促使教學品質的提昇

2.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

3.協助學校經營困境及改進設施

4.加強提供學生的專業團隊服務與檢驗辦學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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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落實結合勞政、社政及醫療等單位提供學生生涯轉銜服務 6.接受上級行政單位考核

二、評鑑內容設計

(一)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主辦單位可由下列單位辦理 1.各校自行辦理,不需教育部評鑑

2.委託民間認可機構辦理

3.特殊教育家長團體

4.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聯合成立特殊教育評鑑小組辦理 5.師範院校特殊教育系(中心)

(二)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小組成員 1.特殊教育學者專家

2.特教教師代表 3.專業人員 4.家長團體代表

5.學校行政人員與教育部長官

(三)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項目 1.課程與教學

2.專業團隊的運用 3.個別化教育計畫 4.學生實習與轉銜服務 5.輔具的運用

6.行政管理與支援 7.社區資源的運用

8.軟硬體設施與班級經營

(四)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參與訂定評鑑標準、.項目與權重的人員

1.特殊教育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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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校特教教師代表 3.各級學校行政人員代表 4.專業人員

三、評鑑實施過程

(一)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週期

調查結果顯示接受問卷調查者多認為依照法規兩年以上評鑑一次為大 家所接受。

(二)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辦法或內容的公佈時間

經調查結果得知接受問卷調查的成員均認為應在一年前(46.3%)公佈,

其次為上學期(28.7%)公佈較佳。

(三)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方式 1.評鑑委員實地訪視

2.學校自評 3.追蹤評鑑 4.與複評實施

(四)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委員應具備的專業素養 1.後現代行政領導

2.科技輔具與復健專業知識 3.學校行政學

4.教育評鑑理論 5.特殊教育專業知識

6.學校建築

(五)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日數

經調查結果得知評鑑委員與受評學校成員對一天均表贊同,其次是三 天。

(六)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需不需事先通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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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結果得知接受問卷調查的成員均認為需要事先通知學校。

四、評鑑結果與運用

(一)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報告書面資料的呈現方式 1.不作評比

2.各校特色呈現 3.各校優缺點呈現

(二)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公佈後,教育部在校務改造計畫之前作法 1.事先充分宣導

2.提供專家學者諮詢服務 3.舉辦改造計畫研習 4.舉辦改造計畫說明會

(三)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後教育部應提供的措施 1.追蹤輔導

2.編列經費改善各校軟硬體設施 3.協助學校改進經營困境

4.後設評鑑

5.提供觀摩績優學校教學活動 6.教授進駐學校輔導方式

(11)

第二節 建 議 壹、對特殊教育評鑑之建議

一、對評鑑方案之建議

(一)擬定符合辦學績效、提升教學品質、落實協助與輔導及個別化育計畫 的教育評鑑

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評鑑目的重要性依序為教學品質的提昇、評估辦 學績效、監督與視導、行政單位例行業務、尋求學校困境並提供協助、提供 無障礙學習環境、學生的專業團隊服務、落實實習與轉銜服務與符合法令要 求。此外,評鑑目的的意義依序為促使教學品質的提昇、落實個別化教育計 畫、協助學校經營困境及改進設施、加強提供學生的專業團隊服務與檢驗辦 學績效

評鑑目的訂定必須具備適切性,而依據評鑑目的訂定的評鑑方案才能達 到效能性,教育部基於特殊教育法之規範與教育行政機關對學校之監督權責 進行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在進行評鑑之前,應先評估特殊教育學校的生 態、個殊性與現況,考量不同類型學校、城鄉差距與資源分配,確定特殊教 育學校之背景現況,以避免陷入評鑑的迷思。

綜合調查結果與學者論述得知評鑑方案的擬定應符合辦學績效、提升教 學品質、落實協助與輔導及個別化育計畫。

(二)設計合乎人性、學校個殊性及特色的評鑑項目,落實以學校為中心的 評鑑方式

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參與訂定評鑑標準、.項目與權重的人員可由特

殊教育學者專家、各校特教教師代表、各級學校行政人員代表與專業人員共

同擬定合乎人性、學校個殊性及特色的評鑑項目,其次,未來特殊教育學校

評鑑的主辦單位可由各校自行辦理,而不需教育部評鑑,落實以學校為中心

的評鑑方式。

(12)

(三)評鑑項目的訂定應事先建立共識,共創評鑑與評鑑委員、受評學校三 員的局面

評鑑項目應充份考慮到學校的個別差異與審慎考慮評鑑組織人員,安排 的評鑑委員其專長應符合學校類型,如此才能提供讓學校信服的建議以協助 學校解決困境。此外,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主辦單位建議可由各校自行 辦理,而不需教育部評鑑,其次委託民間認可機構辦理、特殊教育家長團體、

全國特殊教育學校聯合成立特殊教育評鑑小組或是師範院校特殊教育系(中 心)辦理。

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小組組成成員最好是特殊教育學者專 家、特教教師代表、專業人員、家長團體代表、學校行政人員與教育部長官。

同時未來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評鑑項目應包含課程與教學、專業團隊的運 用、個別化教育計畫、學生實習與轉銜服務、輔具的運用、行政管理與支援、

社區資源的運用、軟硬體設施與班級經營。

二、對特殊教育行政單位之建議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特殊教育學校的評鑑制度,以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績效 責任制

d提昇特殊教育學校辦學績效與維護弱勢學生的教學品質,上級行政單 位必須審慎規劃一套符合人性化、彈性多元與學校期望的特殊教育學校評鑑 評鑑制度,研究發展連續性及適切性的特殊教育評鑑指標與評鑑項目,評鑑 週期以二年以上為宜,讓特殊教育學校得以兼顧校務的順利推動與評鑑的進 行,以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績效責任制。

(二)審慎選擇符合評鑑方案與學校類型需求的評鑑委員,並落實委員責任 制

依據特殊教育學校的類型安排據該領域專長的評鑑委員,評鑑委員的專

業素養應包含後現代行政領導、科技輔具與復健專業知識、學校行政學、教

育評鑑理論、特殊教育專業知識與學校建築等專業,以維持評鑑的信、效度,

(13)

讓特殊教育學校的成員對評鑑產生正面的觀感,並樂易積極配合評鑑,同時 為了不增加學校業務單位重複說明的負擔,應以同一個學校安排同一組評鑑 委員為原則,從初評、複評到追蹤評鑑,評鑑委員因多次的參與同一學校的 評鑑工作,促使評鑑委員對學校辦學深入了解而給予學校正確的協助,以改 善學校的經營困境。

(三)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發揮評鑑的效果

上級行政單位應將評鑑資訊透過媒體、網路與各種會議場合積極宣導與 溝通,讓評鑑生活化,學校也可透過溝通管道提供建議,評鑑辦法或內容的 公佈時間應在一年前公佈,並且評鑑委員到校評鑑前需事先通知學校,以增 進上級行政單位與學校間的互動交流建立評鑑共識,以達評鑑的效果。

(四)評鑑結果的公佈應以鼓勵代替懲罰與尊重學校為前題,並強化評鑑後 之追蹤輔導工作

評鑑結果以學校特色、優缺點呈現與不作評比的方式公佈,針對學校缺 失給予學校實質的協助如編列經費改善各校軟硬體設施、協助學校改進經營 困境、獎金、獎勵、出國考察研習、教授駐校輔導、追蹤輔導、後設評鑑與 提供觀摩績優學校教學活動或學校經費補助等策略的提供,此外,教育部在 要求各校提出校務改造計畫之前應事先充分宣導、提供專家學者諮詢服務、

舉辦改造計畫研習與舉辦改造計畫說明會等作法,並定期召開追蹤輔導或駐 校輔導的檢討會,促進評鑑委員與學校成員了解評鑑後續的發展與成效。

(五)建構評鑑之後設評鑑機制,以提昇評鑑之績效

上級行政單位應針對每次評鑑實施再評鑑的工作,公佈評鑑設計的缺 失,作為下次評鑑改善的參考依據,以提升評鑑之績效。

三、對學校行政單位的建議

(一)落實教學品質的提昇,建構優質的校園環境

為維護學生之受教權,學校行政單位應加強巡堂制度,並不定期舉辦教

學觀摩或參觀他校的教學、研習,以提昇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倡知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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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網路分享創新的教學點子與教學心得,型塑學習型的組織,促進教師發展 行動研究與研發教材教法,進而建構優質的校園環境。

(二)建立以學校為本位的評鑑機制

教育評鑑必須考慮學校特性與地域性,而給予學校彈性的發展空間,為 因應世界教育改革的潮流,學校本位評鑑模式已勢在必行,才不會因統一的

評鑑項目、評分標準以及受限於評鑑委員的專業素養、時間的影響而導致評 鑑的實質意義喪失,最好是由校內成員定訂評鑑項目自我評鑑、他評或組成 評鑑小組,提供小組成員評鑑的專業訓練,以進行校內的實地評鑑,如此才 能協助教師進行學生的教學評量與教師的教學自省。

(三)加強行政支援工作,以協助班級的經營困境

由於身心障礙學生的課程、教材與編製的特殊性,都需要行政單位的支 援,針對問題行為之學生提供改善策略或協助輔導,解決教師班級經營的困 境,讓教師在毫無壓力的環境下發展與研發課程與教材。

四、對特殊教育實務工作者的建議

(一)積極建立正確的評鑑觀念,以提昇教學績效。

雖然評鑑帶來教師的壓力與額外的工作,但有其正面的意義,評鑑的目 的在協助學校改進經營困境,對校務的發展與推動有實質的幫助,因此教師 應樂觀積極的態度面對評鑑,提昇自身的教學品質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二)建立學生學習成果的檔案管理制度及培養知識管理的能力

教育成果的呈現有賴教學紀錄與資料的管理,若教師具備知識管理的能 力,就是一位稱職的學生檔案管理員,評鑑時可將資料呈現,不至於手忙腳 亂,並能善用網路資訊,將自己的創新知識公開於網路上供分享與擴散,同 時透過網路也能學習別人的長處。

(三)落實 IEP 教學,針對評鑑項目呈現書面資料

教師必須依據 IEP 的內容進行教學,不應隨心所欲將教學內容更改,造

成學生學習上的不連貫而影響學習成效。評鑑資料的呈現以實際的教學成果

(15)

為主,捨棄一些毫無相關的作業單、測驗與公文等陳列,以減少抽查的時間 與教師準備的時間與經費。

貳、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特殊教育學校評鑑之研究,受時間、人力與物力之限制,僅以評鑑目的、評 鑑內容設計、評鑑實施過程與評鑑的結果與運用等四層面為研究範圍,目前僅是 初步的評鑑研究而已,也就是說這方面的研究尚有相當大的研究空間,本研究提 出下列可發展的方向以作為後續研究的參考。

一、特殊教育學校評鑑之研究,可擴展至後設評鑑之研究。

本研究僅初步研究評鑑的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設計、評鑑實施過程與評鑑 的結果與運用等四個項度,並未發展至後設評鑑的部份,其價值當然有所限 制,因此在特殊教育學校評鑑層級的研究上,可重新審視進行後設評鑑研究,

加強評鑑效果的有效利用以確保特殊教育學校評鑑的品質。

二、發展特殊教育學校方案評鑑的研究,包括評鑑模式、評鑑項目、評鑑指標 與評鑑標準與權重等研究。

我國特殊教育學校一向很少接受評鑑,所以一般特殊教育研究者偏向於教 學與改善行為方面的研究而忽略評鑑的研究,近年來由於各國在教育方面提倡 教育品質的提昇與辦學績效,所以教育評鑑就變成了鑑別辦學績效的量化工 具,我國目前也漸漸地將各項教育方面的評鑑方案列入提昇教育品質的重點工 作,因此從事特殊教育工作者為了維護身心障礙學生的受教品質與教學績效,

更應朝發展與研究教育評鑑的方向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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