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與廢棄物管制之相互調和
楊致行
土壤污染與廢棄物之管制配合
管理決策與 風險管理之準則
廢棄物之認定 與管制
土壤污染之 判定與管制
調和
處理 整治
環境標的/標準的一致性
掩埋處置
資源化/土地利用
受污染土壤處理/廢棄物管制之整合
超過管制值之 受污染土壤
場外中間處理 (焚化/固化/物化)
衛生掩埋場 最終處置 無機性資源化物
資源化處理 (破碎/分選/穩定)
土壤
(土地/道路材料)
廢棄物管制界面 土壤管制界面
環境整體管理策略
處理標準之調和建議(1)
超過受污染土壊 管制標準者
Off-site 處理 (設施標準規定)
衛生掩埋場 進場標準 On-site 處理
(新增土壤處理規範)
土壤污染 復原
資源化物質 (含廢棄物再利用)
資源化處理 (設施標準規定)
土地再利用
(和土壤接觸行為者)
須符合管制標準
「衛生掩埋場進場標準」應和「土地污染管制標準」
於適切風險考量下具關連性
處理標準之調和建議(2)
• 因應無機性廢棄物資源材大量應用於道路材料或其他 工程,主管機關應有機制了解應用現況、數量、污染 成分總量或再溶出情形等,以利後續對於土壤污染之 監控
• 針對受污染土壤之on-site處理上,宜建立處理過程之 相關設施或處理標準規範,以利業者遵循
• 受污染土壤之off-site處理,宜遵循現有的廢棄物管理 機制,並符合衛生掩埋場之進場規定,主管機關亦應 評估未來受染土壤處理後之數量,以評估未來其對掩 埋場處理容量之衝擊性
• 衛生掩埋場進場管制標準和受污染土壤管制標準之差
異,宜透過國內整體環境風險評估作業後,階段性建
立具相關性之管制項目與標準值
處理標準之調和建議:重金屬類
污染物 種類
土壤污染管制值 (mg/kg)
溶出試驗 標準值
(mg/l)
掩埋場進 場標準 (mg/l)*
備註
汞 20/5(食用作物) 0.2 0.2/0.025
-
建立再利用標準(含土地 再利用標準值)鎘 20/5(食用作物) 1.0 0.11
總鉻 250 5.0 0.6
鉛 2000/500 (食用作物) 5.0 0.75
砷 60 5.0 5.0
銀 - 5.0 0.14 - 建立土壤管制標準-
硒 - 1.0 5.7
鋅 2000/600 (食用作物) - 11
銅 400/200 (食用作物) 15.0 - - 建立掩埋場進場管制標準
六價鉻 - 2.5 - 併入總鉻管制
處理標準之調和建議:有機物類
污染物種類 土壤污染管
制值(mg/kg)
溶出試驗標 準值(mg/l)
掩埋場進場標 準(mg/kg)*
備註
六氯苯 500 0.13 10
-可建立一致化的機 制統合土壤污染管 制標準值和掩埋場 進場管制標準
-藉由風險評估的方 法了解其合宜的風 險管制值
氯乙烯 10 0.2 6.0
苯 5 0.5 10
四氯化碳 5 0.5 6.0
1,2-二氯乙烷 8 0.5 6.0
三氯乙烯 60 0.5 6.0
1,1-二氯乙烯 - 0.7 6.0
四氯乙烯 10 0.7 6.0
氯仿 100 6.0 6.0
2,4,6-三氯酚 40 2.0 7.4
1,4-二氯苯 - 7.5 6.0
五氯酚 200 100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