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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桃源社區警政推動策略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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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 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台東縣桃源社區警政推動策略之研究

研 究 生:鄧波敏 撰

指導教授:王聖銘 先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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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二年的公共事務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生活,即將隨著課業的結

束,揮手各奔前程,回首圓夢學術殿堂、追求新知與繁重工作的艱熬

歷程,備感心酸卻也受益良多。

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王聖銘老師在論文寫作上悉心的指導與斧

正,才得以順利完成,涓滴感受,永誌在心中。更感謝李玉芬所長與孫

本初教授在公務繁忙之中,撥冗惠予口試及審閱論文,提供精闢的指

正,令我獲益匪淺。

感謝同事黃貴文股長、同學吳建明班長、自始至終的扶持與鼓勵,

從職場到校園,你們不吝給予關心,讓我提起勇氣、站穩腳步繼續往

前邁進,沒有你們的共同激勵,不會有今天的成果展現,同時也感謝

同學王忠義秘書、陳信成主任在資料蒐集、訪談及逐字稿上的協助與

幫忙。

最後感謝賢妻淑葵在求學、論文寫作期間,無怨無悔的照顧身心

與生活起居,女兒惠瑜、雅文、琪穎的殷殷期許與愛心鼓舞,使得這

本論文得以順利、及時的呈現。

鄧波敏 謹誌 200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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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桃源社區警政推動策略之研究

作 者 : 鄧 波 敏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區 域 政 策 與 發 展 研 究 所

摘 要

社區警政與社區參與式規劃、推動的思維已是全球各界共同關心 的重要議題。在「社區共同營造、在地自主行動」下, 「原住民部落社 區」在人口、地理及既有施政的基礎上,是相關理念最適合的實踐場 域。本研究從原住民部落自主式參與規劃社區警政策略的特殊社區意 識為出發點,以台東縣延平鄉的桃源部落社區為主要研究對象,採用 駐地研究、深度訪談、及參與式規劃等方法。透過社區民眾及警察共 同參與、規劃執行,自主式社區警政之四大面向: 「激勵民眾參與治安 維護意願、強化民眾自我防衛之力量、主動關懷社區深耕警民互信基 礎、積極融入社區營造警民共治環境」 。政府與社區組織之間透過「商 議式民主」,建立與民眾夥伴關係,結合社區內各級政府資源,「由 下而上」、「因地制宜」,共謀解決社區內治安問題的對策。本研究 透過原住民部落社區自主式、參與規劃的思維結合在地化的行動,以 建立東部偏遠社區營造社區警政的典範。

關鍵詞:社區警政、社區意識、參與式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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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Promotion Strategy of Police Affairs on Taoyuan Community, Taitung County

Author: Deng Bo-Min

Abstract

The planning and realization of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and participatory planning have become the major issues that attract global attention. Under the ideas of community collaboration and local autonomous actions, the aboriginal communities are the best fielss to realize the ideas with their conditions in population, geography and current politics. The research starts from the special community consciousness of aboriginal communities that voluntarily participate the planning of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The research is based on the affairs done in Taoyuan Community, Yianping Township, Taitung County and adopts methods of stationed research, in-depth interview and participatory planning. Through the collaboration and planning of community people and police, the four aspects of a autonomous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are:

encourage people's will to participate the security maintenance works;

reinforce people's self-defense abilities; voluntarily giving concern to the

community for a mutual trusted base; actively merge into the environment

that is governed by the people and the police. Through negotiation

democrac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community have built a partnership to

combine all the resource to seek for solutions to the security problems

within the community with top-to-bottom and local measures. The research

is based on the local actions of voluntarily and participatory thinking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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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riginal communities to set up role models for remote communities in eastern Taiwan to engage 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Keyword:Community police affairs , community consciousness ,

participatory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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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三節 研究限制………2

第四節 研究探討問題………3

第二章 文獻探討………4

第一節 社區警政的發展觀點與研究分析………4

第二節 社區與社區意識………6

第三節 社區警政………10

第三章 研究設計………16

第一節 選擇研究方法………16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步驟………24

第三節 研究工具………26

第四章 社區警政個案分析………35

第一節 研究範圍………35

第二節 桃源社區發展現況分析………39

第三節 桃源自主式社區警政策略分析………42

第四節 桃源社區警政之運作面向調查分析………46

第五節 桃源社區警政推動策略與成效………5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59

第一節 研究發現………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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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62

參考文獻………66

一、中文部份………66

二、英文部份………69

附錄一 訪談全文字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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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次

表 3-1-1 國內社區營造與社區警政相關研究之研究設計一覽表………16 表 3-3-1 受訪者特性一覽表………28 表 3-3-2 專家學者名單一覽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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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次

圖 2-2-1 社區意識建構流程圖………10

圖 3-1-1 紮根理論研究 V 型流程圖………23

圖 3-2-1 研究架構圖研究架構圖………25

圖 3-2-2 研究步驟圖………26

圖 4-1-1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桃源社區部落區位圖………36

圖 4-1-2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部落位置圖………37

圖 4-1-3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轄區圖………38

圖 4-4-1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村社區警政策略建構成因概念圖………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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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值此一個社會急遽轉型,資訊高度膨脹的新世紀,許多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 都面臨社群解體、人際疏離的衝擊,原有賴以維繫社會安定的普世價值,也都在 震盪與衝擊中失去了規範社會行為的功能。犯罪率居高不下,犯罪手法不斷翻新,

組織性、企業化的犯罪集團更是屢見不鮮,治安持續惡化已變成各國人民共同的 夢魘,也是各級政府急欲解決的問題。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邇來各縣市警察機關為配合政府組織精簡與警力員額限制之政策,及加強警 察與民眾互動關係,建立彼此互信基礎,同時提昇警察形象,執行「社區警政工 作實施計畫」,並以「自主式社區警政」為主軸,更成為當今各地警察機關警政改 革之代名詞。

為貫徹執行、積極推動原住民部落社區警政理念,同時建立「對國家忠誠感、

對社會的關懷情、對民眾的服務心、對政府的向心力及為公務的責任感」等五項 核心價值與社區警政精髓相契合,並透過溝通協調、腦力激盪、團體學習、落實 管理等途徑來推動。其次再參考全面品質管理圈內涵,以標竿學習之精神,做為 推動社區警政工作方向之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 研究動機

本研究動機一:以參與式規劃原住民社區(部落)警政之策略於台東縣延平 鄉桃源社區為例,觀察現行推展之社區警政能否成功營造 出優質的健康治安社區?

本研究動機二:透過田野調查與紮根理論之應用,分析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 區推動社區警政之面向基礎。

本研究動機三:探討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未來發展之社區警政策略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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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目的

社區警政行之於台灣地區,已有十多年歷程;學者著書立說,行文鼓吹,不 可謂不力。有志此道的警察局長、分局長認真計劃、推展,不遺餘力。警政首長 信誓旦旦,不能說未見支持社區警政。民意代表、媒體輿論更將其形塑為穩定治 安、提升民眾滿意度的不二良方;社區警政一詞常見報端,堪稱媒體的治安策略 寵兒。

因此,本研究的目的,為建立自主運作且永續經營之社區營造模式、強化民 眾主動參與公共事務之意識等目標,導入六星計畫與配合臺東縣警局三大主軸治 安、交通、服務並結合社區資源與警民攜手合作,提昇品質政策,達到讓民眾生 無恐懼(治安)、交通安全有秩序(交通)、加值服務您滿意(服務)、創新卓越齊 努力(創新),進而了解持續推動社區警政工作之成效,藉機會觀摩學習其他單位 作為標竿學習之對象,營造優質社區警政新風貌。

本研究之目的歸納如下:

1. 分析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之人文背景與營造社區警政發展之歷 程。

2. 探究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民眾心目中理想之參與式規劃社區警 政營造之雛形,並歸納重點以印證策略。

3. 針對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之社區警政提出具體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

依上述研究方法,雖勉力進行,仍恐有下列限制:

1. 有關行動本土化、參與式規劃及營造的社區警政的案例研究,文獻探 討上可供參考者較少,可參證者既少,開拓性研究實屬不易。

2. 社區居民的布農族部落文化、語言及生活習慣,均有可能影響訪談的 產出品質。

3. 訪談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主、客體都是社區營造的夥伴,享有共同的價 值,生活習慣與工作經驗,彼此容易理解,心領神會與體察入微,更 可能產生共鳴。但是其缺失或可能一時疏失或誤解,對言語中隱含的 意義難免錯失、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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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探討問題

本研究內容為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在地化、參與式規劃經營意識的社區警 政,研究探討的主要問題如下:

1. 桃源社區的在地化意識產生方式是主動?被動模式?民眾生活文化及 環境是否導致不同之規劃模式?其脈絡又如何呈現?

2. 桃源社區發展過程中,如何讓傳統社區透過自主式、參與式規劃的概 念,進而凝聚社區在地力量,最後發展形塑成「優質治安社區」?

3. 社區總體營造中重要的組織-「社區發展協會」,如何藉由內部資源來 建立相關組織及團體,再進一步取得外部資源的支援桃源社區的內部 資源及外部資源各有那些?而各個組織的關聯性又為何?

從原住民部落與員警之間的密切關係,來檢視桃源社區發展協會參與式規 劃、營造社區警政,其精神在於社區居民「由下而上」的參與,是政治力無法介 入的,而布農族部落之桃源社區發展協會,是未來推動社區警政助力還是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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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區警政的發展觀點與研究分析

一、 社區警政之推動歷程

社區警政雖然風行已 20 多年,惟因時、因地制宜而發展出不同風格的策略,

因此對於社區警政的定義,眾說紛紜,因人而異。至於對 Community Policing 究竟 應翻譯為社區警察、社區警員、社區警衛、社區駐守員、或社區警政,國內學者 專家都堅持不同見解,更對 Community 及 Policing 也各自有不同的論點,但是最 近國內學術及實務界已漸漸取得共識,將 Community Policing 稱為「社區警政」(王 豐榮,2002;葉毓蘭,1996;葉爾煙,2002)。

社區警政直至 20 世紀末期始為世人所矚目,其概念則以一生致力於推動社區 警政而鞠躬盡瘁的左傑諾(Trojanowicz, 1994)所下之定義為學者所引用,他認為:

社區警政是一個主張建立警民「夥伴」關係(partnership)的新哲學(philosophy)

及組織策略(strategy),這個制度的基礎在於由警民攜手共同發掘、認定社區中的 問題,一齊決定各個問題的優先順序。並共謀解決對策,其最終目的在於增進整 個社區的生活品質(quality of life)。

二、 社區警政策略之相關研究

就現有碩士論文內容,按其研究觀點分類,摘要如下:

(一)從警民合作策略觀點探討者有:

《社區警政警民合作效能之研究》(黃啟賓,1998):係針對我國運用 社區警政策略所作的探索性研究,主採問卷分析方法,選擇三個不同 地區的派出所,分成三個研究組進行對照比較。研究結論認為諮詢、

調適、動員及問題解決是社區警政的操作型定義,亦即是警民合作的 警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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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地方縣市警察局實施社區警政的執行面探討者有:

1.《新竹市社區警政執行現況之研究》(張中輝,2001):係採個案研 究,從新竹市警察局實施社區警政的授權、溝通、領導與組織等面向,

以問卷調查方式分析其可行性。

2.《社區警政組織溝通之研究-以新竹市警察局發行定期刊物為例》(簡 華明,2002):係以新竹市警察局在民國 89、90 年間,推展社區警政 發行「社區治安傳真」月刊及「社區警政雙月刊」兩種定期機關刊物,

建立警民合作的夥伴關係,調查分析警察與社區民眾對此刊物之溝通 功能。

3.《台北市社區警政宣導成效之研究》(張舜南,2000):本文係透過 實證分析,從警民溝通管道、警察機關與非營利組織互動情形,探討 台北市推行社區警政宣導成效之檢討。

4.《從我國社區警政之發展探討嘉義縣社區警政之實施》(王豐榮,

2002):針對嘉義縣警察局於民國 89 年 7 月試辦「專責警勤區」半 年成效不彰,透過問卷調查,分析實施障礙在績效考核缺陷。

5.《高雄市實施社區警政策略與犯罪偵防績效之研究》(田洪明,2001):

係針對高雄市警察局於民國 89 年間,實施社區警政,推展「我愛家 園」方案,透過實證分析,探討其犯罪預防之成效。

6《犯罪預防績效評估之研究-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實施社區警政預防 犯罪措施為例》(黃富村,2001):從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中,觀察 客觀評比辦法是否符合民眾的治安期待,及各項預防犯罪措施的可行 性評估。

7.《社會力用於治安維護之研究-以高雄市社區警政為例》(黃富生,

2001):係以高雄市社區警政實際運作方式,針對社會力用於治安實 務作為,試圖將社區警政融入社區總體營造中,運用問卷調查、統計 分析等方法,就社會力用於治安維護之策略,提出整體規劃。

8.《我國社區警政發展之研究》(葉爾煙,2002):係探討美、英、日 三國實施社區警政之經驗,再探台北市警察局試辦社區警政,推動專 責警勤區之得失利弊分析。

(三)從政策執行、政策評估著眼研究者有二篇:

1.《台北市社區警政政策執行之研究-組織文化的觀點》(林炯棋,

2000):係從社區警政制度政策執行模式及其對警察組織文化之影響 為基礎,採問卷調查,以警員為對象,對台北市社區警政作實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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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以瞭解政策執行的過程。

2.《社區警察制在我國警政發展之可行性分析》(陳文力,1996):係 就美、英、日、新四國社區警察發展的經驗,從政策評估的角度,並 比較分析我國與他國警察制度後,進行社區警察制在我國警政發展的 實證分析,評析其實施之可行性。

(四)從法案政策形成的觀點研究者有:

《從公共政策理論看我國警政策略的形成─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台北 市政府警察局社區警政方案為例》(林仕宜,2000):係採文獻探討 及深度訪談法,從理性決策等六種決策模式,為理論基礎,以家庭暴 力防治法及台北市社區警政方案為對象,檢驗政策鐵三角影響政策的 因素分析。

(五)從警政企業化觀點研究者有:

《「警政企業化」之理論與實務─「警勤區制度」轉型「社區警政」》

(李佳雄,1999):係以企業型政府的典範為架構,探討警政企業化,

訪談基 29「警勤區制度」轉型「社區警政」之研究層警員意見,研究 將警勤區制度轉型社區警政之可行性分析。

第二節 社區與社區意識

一、 社區

英語世界中最具權威,最有原創性的社會主義思想家威廉士(Williams,

2003),研究 community 這個英文字,依其時代語言演變 過程中分析,

community 有下列明確的意涵:

1. 平民百姓,有別於有地位的人(十四至十七世紀)。

2. 一個政府或是有組織的社會(十四世紀起)。

3. 相同身份與特點的感覺(十六世紀起)。

4. 擁有共同事物的特質,例如共同利益(十六世紀起)。

5. 一個地區的人民(十八世紀起)。

6. 十 九 世 紀 以 來 , community 比 society 與 我 們 的 關 係 較 直 接

(mmediate),其意涵為:

(1) 更直接的、更完整的、因而更具有意義的社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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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更具形式的、更抽象的、更功能性的國家關係或是具現代意涵的 社會關係。

7. 在較狹義的意涵上,是與 commune(人民公社)連接在一起(法國的 commune—指的是最小的行政區,與德國的 gemeinde—指的是行政與宗教 的區域),彼此間產生互動,且與 community 互動,進入社會主義、社 會學來表達特殊種類的社會關係。

二、現代社區的概念

(一)學者陳其南(1995:174-176)的觀點

他認為社區(community)的本義,比較接近於「社群」或「共同體」的意涵,

它既非單純的空間地域單位,也非行政體系的一環。它應該是指一群具有共識的 社會單位,其所凝聚的共識,稱為「社區意識」,可以強烈到具備「共同體」的 性格,在對外關係方面,可以視為一個具備「法人」人格的團體。如此的社區,

當然指的是「人」,而非「地」,是「社群」,而非「空間」。因此,什麼叫做 一個「社區」,應由居民自己來回答。一個村莊的居民可以自認是一個共同體的 社區,從外表上看,我們也很容易指出來,例如一些社區性和宗教性的活動與建 築空間。一棟公寓、一條街道、一條街區也可以是一個「社區」,只要在這有限 範圍裡面的住民,都具備共同體社會的認同意識,有共同行動的能力。一個村莊、

鄰里、一個市鎮、一個大城市、甚至一個國家社會,從英文的意義而言,都可以 叫做「社區」。

(二)台灣大學社會學者林萬億(1995:06)的觀點

1. 社區是一群人,有下列四種特性:

(1)社區就是一群人。

(2)社區就是有一個地理的地盤的感覺。

(3)社區必需有社會互動。社區有滿足不同生活必要的設施,提供 各種互動的機會,每個人在此相互接觸。

(4)社區份子有認同社區的感覺,例如人與人屢易詢及住處,大多 數人都會報社區(地理)的名稱,如三重埔、內湖等,不會講 個人居住的地址,這是因為喜歡用社區名稱與人交往,喜歡與 人分享社區風俗,對該社區有認同感所致。

2. 社區是一個互動與防衛單位,具有下列三種特質:

(1)面對面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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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係一群人住在一個特定的地理範圍之內,經過社會互動認 同而形成,因社區本身就可以成為一個互助與防衛的單位。因為一 群人住在一起經常要面對面的互動,社區內每個人互相認識且對社 區內一草一木均瞭若指掌,一有狀況或陌生人進入都曉得,每個人 都是線民。警察每天都在擔任大家的守門員,而社區居民則袖手旁 觀,當然警察忙得團團轉,治安又做不好。惟有社區每人面對面互 動、認識、主動成為對方的守門員,警察則與社區居民面對面結合 成一個團隊,遇有治安狀況,居民自然會主動提供情報。

(2)社區規範

社區經過長遠的發展過程,自然形成一套自我約束力,例如某 個家庭有不良少年,社區居民就會對那個家庭施予批評壓力,對該 不良少年另眼看待,這樣就沒人敢在社區內作奸犯科,這就是社區 的基本規範,早期稱為「鄉約」,而現在要讓社區對犯罪預防有規 範,警察就必須負起教導社區居民犯罪的預防知識、建立觀念,讓 社區規範深植每個人心中。

(3)社區互惠互賴關係

社區居民每日生活在一起,共同使用某些單位或設施,加上每 人互相認識,產生認同感,遇事不分彼此,讓作奸犯科者無所遁形,

這種互惠互賴的關係,當然成為一個自我防衛的體系,它可以成為 一個與警察配合的角色,發揮社區犯罪預防、環保等功能,它有其 預防與立即解決問題的效果,所以基本上它是一個互助和防衛的系 統。

(三)東吳大學社會學者徐震(2002:30─31)的觀點

1. 第一種概念是從社區的地理疆界與服務設施方面著眼,是社區的地理 因素,可以稱之為結構(structure)的概念。這種概念的社區,一般 地區居民的通稱,包括村落(hamlet),村鎮(village),市鎮(town),

城市(city),都會(metropolitan),乃至於國家(country),此為 最普通用法。

2. 第二種概念是從社區的心理互動與利益關係方面著眼,是社區的心理 因素,可以稱之為互動(interaction)的概念。這種概念的社區,為 精神社區(spiritual community)或利益社區之通稱,意指共同利益、

共同目標,或共同背景,如:宗教、種族、職業等人群。此處不考 慮其居住分布的空間關係,而考慮其共同文化,共同隸屬,共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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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共同意識及共同願望及認可之心理狀態。

3. 第三種概念是從社區的社會變遷與參與行動方面著眼,是社區的社會 因素,可以稱之為行動(action)的概念。此種社區,通常指村鎮,

或市鎮中幾個鄰近的鄰里,可以作為一個集體行動共同建設行動者。

(四)徐震(2002)綜覽各家學者對「社區」之要義提出

社區的定義如下-社區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 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

1. 住於相當鄰接的地區,彼此常有往還。

2. 具有若干共同的利益,彼此需要支援。

3. 具有若干共同的服務:如交通、學校、市場等。

4. 面臨若干共同的問題:如經濟的、衛生的、教育的等。

5. 產生若干共同的需要:如生活的、心理的、社會的等。

由於這種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問題、共同的需要,遂產生一種共同的社區意 識。為了達成其共同目標,社區必須組織起來,互助合作,採取集體行動,以求 共同發展。具備這些或其中一部分條件或其潛力的一個人群,即可稱之一個社區。

社區無地域大小或人口多寡的觀念,其大小視工作計畫的性質與目標以為定。

三、 社區意識

楊懋春(1981)認為在一個社區性的社會中,還有第三種社會心理,就是所謂「社 區意識」。社區意識與共通意識及共同興趣很相近。其不同處是共通意識與共同 興趣全是那一群人內部的事,與他們以外的人無關係。社區意識也稱「我群感覺」

(we-group feeling),多在這個社會的人與另一個社群發生關係,特別是有競爭或敵 對的關係時,則每個人群中的各分子立即產生「我群」的感覺。社區意識一方面 把「我們」這個群體與「他們」那個群體分開;另一方面又加強「我們」群體內 部的團結。所以它一方面是內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又是對外的分別力或驅逐力。

有時純為使自己的社區有進步,能躋於進步的社會之林,就出現一種共同意願與 共同努力,以求達到這個目標。社區領袖們使用各種技巧或感召,使男女老幼都 有這個企圖,時間一到就形成以某個目標為趨向的社區意識。

林瑞欽(1995)也指出一個健全發展的社區,其間的居民對彼此有強烈的認同 感,並能有彼此合作互助的精神,此則為「社區意識」的表現,即為所謂的「心 理社區」。「社區意識」為消弭現代人疏離感的重要因素,在社區意識較高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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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其社區發展會較為健全,且社區不論在物理或心理、社會環境上將較為積極。

夏鑄九(1999)則認為隨著社區意識的提升,不論是在鄉村地區還是都市地區,

不論是老社區還是房地產開發的新社區,皆產生一種參與過程的改變,將人們由 一種自在的社區(community in itself)轉變為一種自為的社區(community for itself),這 是一種歷史過程,它以草根的社區重構了社區之意義,這也是社區意識賦權的過 程重建了社區的意義,而都市問題與危機是社區運動的必要元素 (如圖 2-2-1)。

圖 2-2-1 社區意識建構流程圖 資料來源:夏鑄九,1999

第三節 社區警政

一 、 實 務 機 關 觀 點

「社區警政」是最近幾年來國內外警政思潮的主流,如何推展「社區警政」,

先談談它的法源與內涵。首先,警察應「依法行政」,但是「社區警政」的法源 何在呢?在警政署各單位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內,都找不到它應該歸給那個單位辦 理?依警察勤務條例第六條規定:警勤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

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 上警勤區。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前項劃分,應 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 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也就是因為「社區警政」缺乏相當的法源支持,

在全國 25 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中,雖然有相當的警察局曾實施過「社區警政」

相關措施,也曾經卓然有成,但因為缺乏法規的支持,甚或落到無疾而終,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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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在深思「戶口查察」轉型之際,檢討不合時宜法規之時,是否能思考將「社 區警政」一併列入警察相關法規之中,讓警察執行本項工作時,更能夠有明確的 準據。

其次,則是「社區警政」的定義,可以說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百家爭鳴」的狀況,雖然各有所長,但是讓基層同仁有無所適從的感覺。如果 業務單位認為「社區警政」是可長可久的警政策略,則研究一套完整的「社區警 政」策略作為,則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二 、 社 區 警 政 之 基 本 概 念

Jiao(1997:454)認為,具有理論基礎的治安模式主要有四種:

1. 為警察專業化模式(police professionalism)。

2. 為社區警政模式(community policing)。

3. 為問題導向模式(problem-oriented policing)。

4. 為安全導向模式(security orientation)。

其中社區警政是當前警政首長施政的熱門首選,卻在警界中仍存爭議。

學者史考根與哈尼特(Skogan & Hartnett,1997:5-9)研究芝加哥警察局社區 警政模式,他們在「社區警政─芝加哥模式」,從定義面向觀察,社區警政要下 個定義,十分棘手,難以予分類正名。它包括決策程序的變革、創造警察組織新 文化;因此,社區警政無法用一言以蔽之包裹處理,它是一種組織策略,重新定 義治安的任務,但是如何達成任務目標,它把執行方法留給現場第一線的工作者 發揮潛能。

社區警務為一種警務新策略,主要產生背景在於警察對犯罪預防工作成效不 彰,因而轉向警察與社區間相互合作的「社區警務」策略,希望以動員社區的多 項資源與力量,激發社區的防衛意識,提升居民生活品質,以構築整體的社會安 全體系(黃富源等,2003:211)。

葉毓蘭(2002)認為從 80 年代起,許多警政學者、機關曾經做過多種試驗與 評估,不僅作法各殊,連定義也不盡相同,社區警政的模糊定義與彈性作法,成 為最主要的特性,但也是其遭受批評的主要原因。各界對「社區警政」的內涵與 核心要件,逐漸形成共識:

1. 夥伴關係

社區警政主張以整合社區中的公私資源,致力於減少犯罪發生、降 低被害恐懼、提升社區生活品質,建立警察與社區成員間親密、合作的 互惠關係,共同解決社區的問題,將社區營造為自立自強,具抗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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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環境。

2. 解決問題的實際作法

藉助社區成員的參與,社區警政能夠集結眾力,以更富創意、彈性 的方法,整合社區資源,動員社區中的個人、團體共同解決問題,並且 整合民意,共同決定警政服務優先順序,共謀社區福祉,同時提升員警 執勤的智能與硬體設施,以加強犯罪分析的能力。

3. 重視犯罪預防

將原有的打擊犯罪的強硬態度,提升至更具效果的預防犯罪,減低 民眾的被害恐懼,增進民眾的生活品質。所有直接或間接會造成社區脫 序、失序的事務,都屬於警政服務的範疇。

4. 重建警民信賴

社區警政無法提供一帖快速的特效藥,需要警民長期的投入與合 作,才能達成共同的目標,建立信賴與維持互信,是警民合夥關係的基 礎,唯有警民相互信賴,民眾願意提供警察有關預防犯罪或偵查犯罪的 重要情報資訊,社區警政才有成功的契機。社區警政的效益,不僅在降 低犯罪與被害恐懼上,民力的支援,可以彌補警察資源的不足,共同將 資源做最有效的配置,同時由於警民頻繁而正面的互動,員警較易從工 作中獲得成就感與滿足感。

社區的概念,就現代社區工作者的社區運作精神、模式要素而言,都與社區 警察動員的策略、要素、目標,血肉相連,警察成為社區工作者的別名,也就不 足為奇;但是,要長治久安,非從政府整體動員不可。我國派出所散在制的設計,

旨在深入民間,結合在地社區,形成夥伴關係,透過為民服務,不以善小而不為,

達到警民一家,全民皆警,治安全民化的面式監控,情報靈通,已具有現代社區 警政的雛形。派出所運用民力,納入非營利組織,降低勤務成本,克服社會危機,

進而且提升社區生活品質,強調全方位無所不管,接受任何民眾報案的二十四小 時超商服務,這種融入社區生活的夥伴關係,完全契合社區警政的理念與精神。

就警察個體而言,警察系統向來採取「地區責任制」,以「警勤區」為社區 治安的範圍,並予課責,權責分明;警察信守承諾,民眾對此「管區」也深信不 疑。以深植民間的「管區」觀念,轉型成具有參與規劃社區治安的共同理念,讓 社區民眾成為自主式規劃政策的最佳主導者,共同邁向優質社區總體營造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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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窗理論

紐約市前警察局長布萊登(Bratton,1996)指出:「任何對犯罪表示己經束手 無策的警察人員,應立刻摘下警徽另謀高就」(Gibbons,1997:10)。他在一九九 四年至一九九六年間,降低犯罪、減少違反公共秩序行為、提昇社區生活質及紓 解市民犯罪恐懼上獲得驚人成果。紐約市警察局近年來治安大幅改善,其所秉持 之理論正是市長朱利安尼(2002:65)堅持的破窗理論。他把施政的焦點集中在 一些諸如強索賞錢、街頭塗鴨、坐霸王車之類的芝麻小事,進而遏阻重大犯罪(韓 文正譯,2002:5)朱利安尼認為「芝麻小事不容輕忽」(Always sweat the small stuff),

因為「上帝蘊含在細節之中」(God is inthe details)(Giuliani,2002:57)。

(一)破窗思維

1982 年,美國學者威爾森(James Q﹒Wilson)與凱林(George L﹒ Kelling),

發表「警察與鄰里安全:破窗(The Police and Neighborhood Safety:Broken Windows)」

一文中,首先使用「破窗」一詞,他們極力促請政策制定者、警察人員、學者專 家應多注意有關行為不檢,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與犯罪被害恐懼的問題(Kelling &

Wilson, 1992)。「破窗」只是一種比喻,指輕微犯罪或行為不檢、擾亂公共秩序

(如當街便溺、牆壁塗鴉、成群結黨、大聲喧嘩、酒醉等),有如一片未被修理 的破窗,是無人關心的表象,將導致更多的野蠻行為與更重大的犯罪。這些細行 小節會影響社區生活品質。因此,社區倘有「破窗」,必須立即修復,才能防止 蔓延與情況日趨惡化。1994 年朱利安尼當選紐約市長,特別指定 Bratton 擔任市 警局長,Bratton 如法炮製破窗經驗,全力打擊有關市民生活品質的犯罪,不因惡 小而姑息,成功防治犯罪。

凱林(Kelling,2000)的研究清楚發現,人們的犯罪恐懼感不僅與他們所聽到 或看到的犯罪事件有關(如親眼見到或親耳聽到犯罪事件,犯罪恐懼感可能就會 升高),更與他們所在的週遭環境有關。環境一旦散發出失序、缺乏人管理的氣 氛,就算沒有犯罪事件發生,人們的犯罪恐懼感還是會隨之增加。針對社區因失 序或衰敗導致犯罪叢生的現象,運用破窗理論做了更具體的說明:

1. 當社區中的物理環境出現塗鴉、毀損、垃圾、廢棄物等現象,如果當 地民眾或有關部門不加以處理,一段時間後,民眾的犯罪被害感逐漸 上升。

2. 民眾考量自身安全,逐漸退縮,不願參加公共事務,對於所見所聞的 治安事件或犯罪事件,表現出冷漠態度。

3. 具有潛在犯罪動機之人(如不良青少年)感覺此處無人注意、關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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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可以大膽的作想做的事(如搶劫、竊盜、飆車等),當地的失 序狀態,就會逐漸惡化。

4. 由於潛在犯罪人出沒頻繁,使得當地民眾更加不安,更加重視自身安 全,更加退縮,減少公共參與,甚至連出入公共場所的時間也隨之減 少。

5. 此時,該社區以外的潛在犯罪人獲知該社區的情況,判斷在該社區從 事非法行為被發現及取締的可能性很低,所以逐漸由外地移往該社 區。最後,該社區的犯罪率大幅上升。

因此,由破窗理論發展出社區巡邏的公共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概念-是要警 察走出巡邏車,走到人行道上,增加警察與社區的互動,協助社區組織巡守隊,

共同關心派對噪音、狗吠等各種擾民的小問題。這種社區警政的做法,與早期警 察不同,傳統的警政方針是社會出了事,警察才出面,也只限於嚴重事件或重大 刑案,這樣雖然可以節省警力與資源,卻讓警察與社區非常疏離,錯失許多因警 民互動而自然可得的寶貴治安情報。雖然九十年代以後,社區巡邏的成效越來越 明顯,但是,比較傳統的警政單位,仍然排斥改革,甚至譏諷改革是把警察當義 工(張美惠,2000;143-145)。

(二)破窗理論之爭議

江慶興(1998:84-85)認為任何理論與作為無十全十美者,「破窗理論」也 亦非治安的萬靈丹,美國紐約市可行,不一定就放諸四海皆準。譽者謗亦隨之,

批判者約有:

1. 各國國情均有不同,並非適用於毎一國家。

2. 「破窗理論」係對低度犯罪及違反公共秩序行為,採取強硬及攻擊性 的取締行為,可能連一般守法民眾的日常生活都將受到相當程度的影 響。

3. 容易製造警民關係緊張與對立,嚴重的話可能造成警民暴力衝突事 件,例如 1992 年 4 月 29 發生於美國洛杉磯暴動(Los Angeles Riots),

導火線是白人警察毆打黑人 Rodney King 案被認為審判不公,引發集 體暴動,造成 60 人死亡,2 千 3 百多人受傷,大小火警近 3,000 起,7 千 4 百餘人遭到逮捕,財物損失近 10 億美元,警察局長蓋茲(D﹒Gates)

因而下台。

4. 警察權力無形擴張,自由裁量權(Discretion)將被無限制使用,濫權 與貪污等問題將隨之而生。

5. 美國各大城在 1990 年代起,犯罪率有普遍下降的趨勢,因此紐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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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下降,紐約公園四處備有監錄系統,到午夜即關閉公園大門,許多 不夜城的店家,經不起警方一抄再抄,最後只好關門大吉。因此紐約 犯罪率下降,是否係因「破窗理論」的策略與作為,仍有待商榷。

6. Compstat 計畫完全以績效或犯罪統計數字作為一切評估的標準,大玩 數字遊戲(The Numbers Game),恐生吃案、匿報、漏報,發生刑案以 大報小,破案則以小報大,為績效而刑求逼供、偽變造證據或赴法院 作偽證…等弊端。

7. 警察單靠己力欲達改善治安係事倍功半之事,除必須團結警察內部各 部門及結合民力外,必須得到政府首長的支持與其他警察以外部門及 刑事司法系統的配合協助,否則將難竟其功。

8. 「破窗理論」與「社區警政」外貌相似,但實質並不盡相同(Chalk and Cheese)。因為前者在手段上較強調強力取締,而後者較重軟性訴求。

前者要求警察像個警察,作應該作的事,對違法者先依法取締逮捕,

後者則強調警察在行動前後尚須考慮警察以外整個刑事司法系統的反 應,要求警察應扮演社會工作者(socialworkers)的角色,兩者並非不 能相容,可以先後併行的;即以「破窗理論」作為短程工具,先掃除 社區之一切藏污納垢後,再以「社區警政」作為中長程目標,徹底解 決社區問題。換言之,「破窗理論」可當「社區警政」的開路先鋒。

9. 為減少「破窗理論」引發抗拒與反彈,應以治安情報為主導,情報研 判正確,就可以集中全力,在適當的時機,對某些地點、特定人員執 行巡檢,如此不但比較不會影響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較易獲得支持,

也可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筆者認為新任領導人或機關首長企圖展現新政,以帶動風潮者,必先從小處 著手立威、同時展現執行力。「抓小案,找線索,捕逃犯,破大案」,運行不殆 的一貫執行法則,這種變革作為與簡單的破窗改革理論,讓人民生活有尊嚴,將 人民的希望與期許,輸入政府的決策體系,並加以釜底抽薪,據此方向改善治安,

必可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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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以下的內容將就研究者之研究方法選擇、架構與步驟、研究工具,及訪 談大綱與資料分析、編碼和記錄方式加以說明。

本研究希望將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之社區警政實施歷程透明化,親身參與 行動式規畫,透過訪談檢視此社區的發展現況,以期能對於未來學術與警政施行 有所裨益。有關社區營造與警政之相關研究很多,大多使用方法如下:

第一節 選擇研究方法

國內社區營造與社區警政相關研究所使用之研究設計,整理如下:

表 3-1-1 國內社區營造與社區警政相關研究之研究設計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設計 論文名稱

國立台東大學區 域政策與發展研 究所碩士論文

2006 質性研究,採紮根理論研究法, 應 用 紮 根 理 論 分 析 台 東 杉 原 海 洋 生 態 社 區 參 與 式 規 畫 及 永 續 發 展 策略

國立台北護理學 院護理研究所碩 士論文

羅千琦

2004 質性研究,採紮根理論研究法,針 對宜蘭地區老人高度社區參與歷 程,提供合適的護理服務,促進社 區老人的生命意義,並做為將來發 占實質護理措施的參考。

老 人 的 社 區 參 與 歷程

國立高雄師範大 學成人教育研究 所碩士論文 朱立君

2002 質性研究,採紮根理論研究法,以 當地居民的「眼睛」來「看」社區 總體營造政策在地方的推行,探究 楓樹社區之社區總體營造之歷程 與困境。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之 個 案 研 究 - 台 中 市「楓樹社區」理 想家園的發展

黃富村 2001 質性研究,採深度訪談與問卷調查 法,觀察客觀評比辦法是否符合民 眾的治安期待,及各項預防犯罪措 施的可行性評估。

犯 罪 預 防 績 效 評 估 之 研 究 - 以 台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實 施 社 區 警 政 預 防犯罪措施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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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1 國 內 社 區 營 造 與 社 區 警 政 相 關 研 究 之 研 究 設 計 一 覽 表 (續 )

研究者 年代 研究設計 論文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 林仕宜

2000 質性研究,採深度訪談法,以家庭 暴力防治法及台北市社區警政方 案為對象,從理性決策等六種模 式,檢驗政策鐵三角影響政策的因 素分析。

從 公 共 政 策 理 論 看 我 國 警 政 策 略 的 形 成 - 以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及 台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社 區 警 政 方 案 為 例

李佳雄 1999 質性研究,採深度訪談法,以企業 型政府的典範為架構,探討警政企 業化,訪談警員之意見,將警勤區 制度轉型社區警政之可行性分析。

「警政企業化」之 理論與實務-「警 勤 區 制 度 」 轉 型

「社區警政」

從相關研究論文蒐集發現,由於台灣地區各縣市首長或警察局長的偏好,或 多或少實施治安新政,並冠以「社區警政」名稱,因此,參與實施新政的論文研 究主軸多以量化實證分析;市、縣警察局或實驗派出所為例居多,政策執行、政 策評估觀點則次之,至於研究社區警政本土化、參與式規劃案例並且印證理論者 則甚少見之於研究領域。

由表3-1-1之整理相關研究歸納,以質性研究社區營造與社區警政之相關研究 較少,其中採用之研究法包括田野調查、深度訪談與紮根理論等方法。本研究係 以探討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之警政推動策略,為深入了解桃源社區實際情況,

故選擇質性研究,採以觀察法、深度訪談法及紮根理論研究法,探究本社區之社 會結構與警政策略之推行配合成效。

一、質 性 研 究

本研究途徑採取質性研究法。質性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為研究工具,在自 然情境下,持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行整體性探究。質性研究,是 通過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互動,對事物進行深入、細緻、長期的體驗,然後 對事物的「質」得到一個較全面的解釋性理解。它強調從當事人的角度,瞭解他 們的看法;它十分重視研究過程和結果的影響,要求研究者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不 斷的反思(陳向明,20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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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觀 察 法

質性研究中田野調查之最大挑戰乃在於它的「彈性」,而這裡所謂「彈性」

的挑戰正是來自於田野的「瞬息萬變」與「不可預知」;我們永遠無法預知田野 間會發生什麼事?我們也不可能預測得到田野間人事物的發展,我們唯一能作的 就是觀察,然後選擇適當的研究方法與研究策略。

研究區域及場域確立後,本研究針對台東縣延平鄉原住民部落的村里-「桃源 社區」,進行觀察、調查與紀錄。為了更深入瞭解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的在地化 永續經營意識,本人長時間參與當地的社區活動,是以推動協助者的身份參與,

故本研究的定位於田野調查過程中是參與式觀察法中的「觀察的參與者」角色,

長時間的觀察,並進行「駐地研究」(蔡宏進,2005)。

參 與 者 觀 察 相 較 於 參 與 觀 察 (participant observation) 與 完 全 參 與 (complete participant)不會引起被觀察的恐慌或意外,也因此參與者與被觀察者之間維持相當 密切的互動關係,參與者擔當回應者的角色,符合本研究的觀察方法。

(二 )深 度 訪 談 法

質性研究中的「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ing)是資料蒐集方法之一,來解決 文獻資料的不足,經由選擇案例社區中核心人物進行深度訪談,驗證文獻中治安 社區的形成要素,及建構出桃源社區的在地意識之形成歷程(潘淑滿,2003)。

1. 深度訪談法的特性,下列分為五點敍述(潘淑滿,2003: 138-140):

(1)有目的的談話:

研究者根據某一特定研究目,所進行的語言 與非語言的溝 通過程;

透過溝通過程來收集相關資料,以便探究研究的現象或行動之意義。

(2)雙向交流的過程:

訪談是訪談者與受訪者根據某一特定議題,進行語言與非語言的雙向交 流的過程;在訪談過程中,訪問者與受訪者透過不斷的互動,共同建構 出對研究現象或行動意義的詮釋。

(3)平等的互動關係:

質性研究的訪談大多在一種自然情境中進行,使質性研究者與受訪者的 關係是建立在一種平等的基礎。由於訪問者並不具有決定受訪者權益的 權力,因此可根據個人意願決定接不接受訪談。

(4)彈性的原則:

質性研究的談談工作非常重視彈性原則,強調研究者在整個訪談過程 中,必須根據訪談的實際狀況,對訪談的問題、形式或地點做彈性調整。

(5)積極的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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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研究者透過訪談方式來進行資料收集的過程,傾聽比說還更為重要,

是指研究者積極的融入受訪者的經驗中,感同身受的同理受訪者的感 覺,是一種引導談話的潤滑劑,更是幫助訪問者能夠深入了解受訪者的 社會文化背景。

2. 深度訪談法的類型,下列分為三類敍述(潘淑滿,2003:139-140) :

(1)結構式的訪談:

稱為「標準化訪談」或「正式訪談」,是指研究者在訪談過程,運用 一系列預先設定的結構式的問題,進行資料收集的工作。結構式的訪 談主要是建立在受訪者在訪談過程,接受類似的問題情境之刺激,使 得研究者所收集的資料不會太偏離主題。

(2)無結構式的訪談:

稱為「非標準化訪談」或「開放式訪談」。進行訪談過程,不用預先 設計一套標準化的訪談大綱作為訪談的引導指南,而是重視如何在自 然情境中,了解複雜現象或行為背後的意義。對於受訪者的生活形 態、宗教信仰、種族文化或習俗等不熟悉,或想進一步了解受訪者的 認知與態度時,無結構式的訪談是較適合的資料收集方式。

(3)半結構式的訪談:

稱為「半標準化的訪談」或「引導式的訪談」。是介於結構式與非結 構式訪談之間的一種資料收集方式,訪談前根據研究的問題與目的,

設計訪談的大綱,作為訪談指引方針,但在訪談進行過程中,不必根 據訪談大綱的順序進行訪問,可依實際狀況做彈性調整。

本研究對於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研究區域初期是採「無結構式的訪談」,與 桃源社區在地居民進行深入訪談,以便加速融入當地生活,亦可在自然情境中,

了解社區現象或行為背後的意義,而不受限制在某個領域的主題,後期則是採「半 結構式的訪談」進一步收集相關訪談資料。

二、紮根理論研究法

紮根理論的學術基礎淵源於實用主義和符號互動論,徐宗國認為紮根理論的 學術基礎可以反映出它是一種研究者有意識的、有系統的探索過程。此一方法的 重點乃是程序。不同學科的學者感興趣的現象不一定相同,甚至會因各自學科的 觀點和旨趣的不同,而對相同現象持不同看法,但紮根理論研究法的策略則可以 提供不同領域學者,發展出對其領域有用的理論上分析資料的程序。紮根理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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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不在驗證或推翻理論,而是建立理論(徐宗國,1996;徐宗國譯,1997)。

紮根理論所提供的譯碼技術及程序,正可以在這樣的研究環境中,導引研究 者發覺研究問題和方向。根據這點,紮根理論在本研究中實可視為是一種研究策 略的運用,且採用作為資料分析之研究方法,並據此形成「範疇」作為主題式分 析。本研究不以建立理論為目的,僅以詮釋為目標。

關於紮根理論的特性,整理出下列六大特性(王敏順,1995):

1. 紮根理論研究是為了建立理論,提供一個如何發展概念的程序,以免 研究者受到既有的理論架構所約束,而能以一個較具創意、立基於現 實資料的方式發展概念。

2. 紮根理論研究乃以現實的資料挑戰既有的理論,以歸納為主的方式,

憑藉現實的資料,逐漸建立概念,而由此建立的理論能達致理論與資 料間的契合,使微觀與鉅觀間達成聯繫。

3. 就紮根理論研究的程序與策略中之資料性質而言,具有下列特徵:微觀 的發展中的、脈絡中的、紮根的、社會互動的,是隱約、曖昧、非正 式、私下領域互動活動過程中的資料。

4. 就紮根理論研究的策略而言,它是由當事人的眼光蒐集資料,此資料 是藉由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不斷地互動,蒐集在發展中、變化中、

富有意義之過程的、脈絡式的資料。此外,從資料中蒐集而建立的「見 實譯碼」(vivo concept),更是以當事人的說辭為信,是更能反映由當事 人眼光出發的概念建構。

5. 研究策略的彈性使得被研究者有機會提供回饋,使研究能切合現實狀 況與被研究者的需要,俾使研究者能妥善的利用任何資料。

6. 紮根理論研究主張由日常生活經驗中孕育研究,也將研究回饋於日常 生活問題的解決中,換言之,正如質化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深入了解 之後,也能不斷更新(transform),對所研究之現象有著觀點上的改變。

由於社會對社區警政的重視與社區營造的推動,皆為近來因全球化永續發展 思維興起後所延生而來的議題。社區警政(參與式規劃)社區是一個創新的研究 議題,因此本研究使用紮根理論研究法(grounded theory)的目的是要獲得一種創造 性的新發現,並發展出社區警政(參與式規劃)社區的新概念,在新概念完成其 雛形之後,用蒐集來的資料驗證這個理論,不斷循環才算完成理論的「紮根工作」, 正如同質性研究中的「循環式建構主義研究」(Circle of Constructivist Inquiry)主要探 究人們的符號、解釋和意義的建構都是紮根於情境中,與本研究的建構於社區警 政(參與式規劃)社區的意義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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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紮根理論研究法的操作程序

關於本研究採用紮根理論研究法的操作程序,整理出下列五項:

1. 提出研究問題

(1) 指導者的提示:指導教授、專家學者的指導。

(2) 同儕間的互動:與研究同儕團隊中互相討論。

(3) 文獻中的刺激:透過相關文獻中探討出創新的問題、理論。

(4) 研究者的經驗:研究者本身的專業、靈感及感受。

(5) 與在地的互動:當地環境、社區耆老、居民及相關人士等。

2. 文獻上的使用

(1) 技術性的文獻:符合專業和各學術領域寫法的研究報告及理論 性的文章,可作為背景資料,與紮根理論研究的發展做比較,可 提升本研究者的理論觸覺,做為輔助性的佐證。

(2) 非技術性的文獻:日記、傳記、政府公報、報章雜誌或錄音帶等,

可作為原始資料及補充訪問的資料,因非技術性文獻的資料來源 較不易查證,需透過訪談及觀察做為輔助辦別資料的真實性。

3. 資料的蒐集

(1) 資料的來源:訪談、參與觀察、田野調查、駐地研究等。

(2) 資料蒐集的理論性飽和:就紮根理論研究來說,資料抽樣的工作 要一直做,一直到範疇裡的資料達到「理論性飽和」為止。

4. 資料的分析

(1) 開放性譯碼(open coding) :開放性譯碼就是藉著仔細檢驗而為現 象取名字或加以分類的分析工作。

(2) 主軸譯碼(axial coding):藉一種譯碼典範(分析之現象的條件、脈 絡、行動、互動的策略與結果),將資料重新整合,發展主要範疇。

(3) 選擇性譯碼(selective coding):進行理論性思考、譯碼,以及書寫 摘記的過程中,慢慢地就會發現核心範疇(core categories)。

5. 摘記的撰寫及圖表的繪製

(1) 譯碼摘記(code notes):是指研究者對譯碼後所寫下的文字紀錄。

(2) 理論性摘記(theoretical notes):建構理論時寫的理論性摘記。

(3) 操作性摘記(operational notes):擬定研究程序時寫的摘記。

(4) 統合性圖表(integrative diagrams):呈現研究者思考關係演進圖表。

(5) 邏輯圖表(logic diagrams):運用視覺方式呈現,研究者的邏輯上 的分析思考,而圖表可以明確解釋理論中複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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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紮根理論研究法的分析過程

1. 理論觸覺

「創意」是紮根理論研究法裡一個首要的部分,而「理論觸覺」是 其中一個重要創意的部分。理論觸覺是指研究者透過個人的專業經 驗、學術文獻,發揮創造力,以此能力,由新角度來檢視與研究情境 相關的資料。亦指研究者之個人特質,為能觀察出資料包涵意義的一 種能力。

2. 譯碼(Coding)

又稱為「編碼」或「登錄」,是指分析資料並形成概念,而再以一個 全新不同的方式把概念重新整合的處理程序。因此,經由從龐大雜亂 的資料中形成理論。Strauss(1990)認為透過紮根理論的分析程序,研究 者可達成四個目的:

(1) 可以建立理論而不只是驗證。

(2) 利用譯碼程序的嚴謹程序,形成良好的科學。

(3) 幫助建立突破研究前帶入的或研究中出現偏見和假定之思維。

(4) 藉由譯碼過程,可以建立更貼近實際世界、內容豐富多樣、統合 完整、具分析解釋力的理論。

3. 譯碼過程

在紮根理論中,Strauss 與 Corbin 對資料譯碼發展了一組分析程序,

以助研究者形塑理論。在紮根理論中譯碼是指將所收集到的資料打 散、賦予概念後,再以新的方式將資料重新放在一起的操作化過程,

這一組幫助研究者形塑理論的分析程序是由「開放性譯碼」、「主軸譯 碼」及「選擇性譯碼」所組成(Strauss and Corbin 1990)。

(1) 開放性譯碼

開放性譯碼是將資料分析的最初步驟。研究者在蒐集資料中,

找出主題並且定出最初的符號或標籤,把大量的訪談資料挑選分類 為數個類別。開放性譯碼能使主題從繁雜的資料中顯現,此時將主 題抽象之層次較低,主要來自於研究者最初的研究問題、文獻表達 出的概念、社會情境中成員使用的名詞、因瞭解資料而激發出來的 新思想。

(2) 主軸譯碼

此為處理資料的第二階段。主軸譯碼之目的在使類別與次類別 互為相關,對現象建立更準確且更複雜的解釋。主軸譯碼能激發研 究者對概念或主題之間的相關聯性進行思考判斷,亦會引發新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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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同時也增強證據與概念之間的相關性。如同本研究透過在質化 資料中建構起支持海洋生態社區的核心主軸。與信度與變項測量時 的多重指標觀念類似,在主題與資料之間的連結會因經驗證據中有 多重實例的支持,而獲得增強。

(3) 選擇譯碼

為研究者處理資料的最後一階段,此時已能夠辨識出研究計畫 的首要主題。選擇性譯碼牽涉的是對資料與先前的符號觀察瀏覽。

研究者選擇性檢視突顯主題的個案,並且在大部分或所有的資料蒐 集完成之後,進行比較、分析與對照。選擇譯碼是一個整合與推敲 理論的過程,而決定核心類別是為了更迅速找出核心類別和整合各 個概念,研究者可以藉助一些技術,包括使用圖表以及檢視和編製 備忘錄等。

上述三種分析程序之間的界限是人為的,不同的類型並不需要有明顯之階層 的排序。因此,在研究進行過程中,每一譯碼類型可能產生於早期,也可能產生 於晚期。為了使紮根理論能夠達到上述的目標,必須在理論導引、分析過程中保 持創造性、嚴謹、持續性、理論的敏感性四者之間的平衡。

本研究透過行動參與及參與式規劃分析來擬定台東縣延平鄉桃源部落社區的 發展策規劃(如圖 3-1-1)。

圖 3-1-1 紮根理論研究 V 型流程圖 資料來源:引自余偉銘論文

(40)

紮根理論經常和田野調查相提並論,由於紮根理論方法的開放性為發現非預 期的事物提供了很大的空間,尤其在形成特定理論或假設的概念中,有些規則或 類別是完全不在意料和規劃之中的(李美華等譯,1998)。紮根理論所主張的資 料性質是微觀的、從當事人眼光出發的,更是紮根於具體的時空裡、大環境裡、

和事情發展的過程中,因此凡具有微觀的、以行動為導向的、及時間上發展歷程 等特色的社會現象,都適合用紮根理論研究法來研究(徐宗國譯,1997)。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步驟

一、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為論文之骨幹,本研究依此架構進行研究。本研究中,研究者採用 文獻分析、田野調查法及紮根理論研究法,以彙整桃源社區組織相關文獻資料,

並參考近代學者研究及研究者蒐集所得資料,計區分為:

1. 社區發展協會組織成員型態、功能。

2. 社區發展協會組織任務與運作。

3. 社區發展協會參與式規劃推動公共事務。

4. 社區發展協會之願景。

其次從文獻探討及田野調查中,瞭解桃源社區發展協會對參與規劃社區警政 的意義,並評估目前桃源社區所面臨的危機,最後提出振興、發揚桃源社區發展 協會自主式、在地化精神之建議,並將此提供政府部門及桃源社區發展協會本身 作為提升營造優質社區之參考。

本研究之架構,研究者以(圖 3-2-1)說明之:

(41)

建立原住民部落社區之社區警政參與式規劃與推動策略體系

警察 社區

--建立社區發展協會型 態、功能

--律定社區發展協會任 務、運作

--推動社公共事務與願景 --由下而上、結合社區資源

--因地制宜、建立夥伴關係 --參與規劃、社區治安策略

原住民部落社區與警政機關共同營造架構

圖 3-2-1 研究架構圖

激發民眾參與 治安維護意願

強化民眾自我 防衛之力量

主動關懷社區 深耕警民互信 基礎

積極融入社區 營造警民共治 環境

二、研究步驟

本研究從部落社區基層執行者,也就是構成社區最根本元素:「社區發展協 會」,以最具執行力的社區發展協會成員,其規劃、經營、服務的責任社區為研 究單元,採取深度訪談方式,歸納分析參與式規劃社區警政的核心概念與策略模 式。

本研究流程設計計劃為:首先,研究社區、社區警政的核心概念;其次,提 出社區警政的理論基礎-破窗理論、紮根理論。本研究主要採取觀察法、深度訪 談法與紮根理論研究法等進行,以深入探究我國社區警政之自主式作法。進而歸 納桃源社區等案例的特色,印證社區警政之核心概念。之後提出具體建議,期望 建構參與式規劃社區警政的參考模式。本研究流程圖(如圖 3-2-2):

(42)

研究動機與目的

選定研究方法

圖3-2-2 研究步驟圖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有關研究工具部分,本節就「研究者」、「受訪者」、「研究設備」、「訪談大綱」、

「深度訪談規劃」與「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等六項分別加以說明如下:

一、研究者

在研究工具部分,依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質的評鑑與研究」認為:在 質的研究方法程中,研究者即是工具(The researcher is the instrument),且質的資料

研究區域確立

社區個案 研究對象

建立研究問題

相關文獻探討

行動研究 社區營造 社區意識 參與規劃

案例探討

深度訪談 參與觀察

參與式規劃

桃源社區之社區警政發展構面分析

桃源社區之社區警政發展策略研擬

結論與建議

(43)

法常以必須投入研究對象生活、觀察其言行、深入瞭解其中深層意義的田野研究、

個案研究等研究方法為主。

研究者係台東縣延平鄉桃源社區之轄區分駐所所長,站在既是局外人、又是 圈內人的角色,實施訪談中,研究者應扮演一個好的溝通者的角色,誠懇且不厭 其煩的解說、溝通,並備妥錄音設備及做好對受訪者身分的保密工作,才能贏得 受訪者的信任,表達受訪者內心深處的看法。另對受訪者未清楚交代部分或疑義 不明之處,皆以逐字稿提供受訪者閱讀或朗讀後,再逐一加以釐清,本研究冀望 藉由與受訪者建立信任感後,能深入紮實的取得資料。

二、受訪者

本研究對於研究對象,即受訪者的選擇,在於能否找到對議題有足夠瞭解的 人,因為訪談的對象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在質化訪談中取決於議題與研究目的 而定,本節就本研究受訪者選擇的條件受訪者邀請方法與過程等二項,分別說明 如下:

(一)受訪者選擇的條件

Patton 認為質性研究的樣本必須能提供「深度」與「反應社會真實狀況」

的資料為標準,而非量化研究中以樣本的代表性來做推論到整體母群體之原 則(胡幼慧,1996)。因此,本研究在取樣上以願意參與本研究且能夠提供豐 富資訊的人,為研究者首要邀請對象。由於「桃源社區發展協會」布農族人 之宗教信仰、文化、生活習慣已趨多元,早期社區民眾對社區發展協會組織 之態度各有正反意見,是以,本研究儘量尋找社區內地位層級不同之受訪 者,諸如歷任意見領袖、社區發展協會幹部、耆老及一般部落民眾等,期能 呈現最真實的社區部落態樣。

(二)邀請方法與過程

1.邀請方法

研究者係轄區分駐所副所長,對受訪者以自主參與式規劃社區警政 之立場與態度,親自拜訪邀請,經受訪者同意接受訪談的程序溝通後(包 含訪談邀錄音、訪談大綱),再由研究者安排訪談時間及訪談地點等準 備工作。

2.抽樣方法

本研究採用「立意抽樣」方式,訪問對社區文化及社區發展協會組

(44)

織運作與發展有深入瞭解,且曾積極參與社區組織之人士。

(三)本研究受訪者的特性

本研究邀請的受訪者計 12 位,各受訪者簡要介紹(如表 3-3-1)

表 3-3-1 受訪者特性一覽表 受 訪 者

代 號 性 別 年 齡 職 業 經 歷 受 訪 者 特 點 A 男 55 公 社區發展協會

理事長

曾任校長、秘書職務,積 極參與公共事務,屬意見 領袖。

B 男 38 公 社區發展協會 總幹事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C 男 48 農 社區發展協會 監事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D 女 65 農 社區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參與籌備部落各項活動。

E 男 49 公 社區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F 女 44 工 社區發展協會 會計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G 男 50 自 縣議員

曾任所長、隊長職務,積 極參與公共事務,屬意見 領袖。

H 男 57 自 鄉長

曾任縣議員職務,積極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屬 意 見 領 袖。

I 男 38 自 村長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J 男 34 農 山地義警 對社區事務熟悉,且積極 熱心參與。

K 男 46 警 巡佐

擔任副所長職務,積極參 與社區公共事務,屬意見 領袖。

L 男 51 警 警員

擔任警勤區警員職務,對 社區公共事務熟悉,且積 極熱心參與。

(45)

三、訪談設備

本研究係採深度訪談作為蒐集資料的方法,為避免訪談過程的紀錄有所缺 漏,因此,在研究過程中需要對訪談內容作全程錄音,所以研究者準備錄音機等 器材進行錄音,然為避免錄音中斷亦準備新電池 1 顆備用,在正式錄音之前先告 知受訪者讓其心理有所準備,且於徵求其同意後做全程錄音,俾利日後資料整理 分析使用。本研究採取客觀角度將自身的想法拋開,完全聽取受訪者的例證說法 與參與觀感,對於受訪者重要的詞語、關鍵字及重大發現並應紀錄備忘,做為訪 談中深入發問之提示,以便在資料分析整理時提供有意義之訊息。

四、訪談大綱

陳向明(2004)認為,設計訪談大綱雖然採開放型和半開放型訪談要求給受 訪者較大的表達自由,但是訪談者在開始訪談之前一般會事先設計一個訪談大 綱,這個大綱應該是粗線條的,列出訪談者認為在訪談中應該瞭解的主要問題和 應該覆蓋的內容範圍,而訪談大綱應該儘可能簡潔明瞭,最好只有一頁紙,可以 一眼全部看到。訪談大綱是研究者在訪談時和受訪談者談話的主題,用來提醒研 究者訪談的方向。研究者不預設立場,讓受訪者用自己的思考邏輯去陳述生活經 驗及感觸。

本研究採半結構訪談方式,為避免訪談時有所遺漏,依本研究「原住民部落 參與式規劃社區警政策略之分析-以台東縣桃源社區為例」之研究需求,針對桃 源社區組織之運作與現況,擬定訪談大綱做為深度訪問之依據與參考。訪談大綱 內容則以「社區歷史」、「社區發展協會組織型態與運作」、「社區發展協會組織變 遷與現況」及「未來復振方向與願景」等四大面向,進行訪談與分析。

五 、 深 度 訪 談 規 劃

(一)社區共識之建立

1. 請問您的(受訪談者)基本資料?

2. 您平時如何與民眾打成一片?有無定期或不定期參與、訪問、請益地 方人士?

3. 如何瞭解社區居民的困難與需求事項?如何與他們一起討論解決之 道?

4. 問題如何形成共識?有無因此而建立一套機制(方式)?運作情形如

數據

表  3-1-1  國內社區營造與社區警政相關研究之研究設計一覽表…………………16  表  3-3-1  受訪者特性一覽表…………………………………………………………28  表  3-3-2  專家學者名單一覽表………………………………………………………31
表 3-1-1  國 內 社 區 營 造 與 社 區 警 政 相 關 研 究 之 研 究 設 計 一 覽 表 (續 )  研究者  年代  研究設計  論文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  林仕宜  2000  質性研究,採深度訪談法,以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台北市社區警政方 案為對象,從理性決策等六種模 式,檢驗政策鐵三角影響政策的因 素分析。  從 公 共 政 策 理 論看 我 國 警 政 策 略的 形 成 - 以 家 庭暴 力 防 治 法 及 台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社 區 警 政 方 案 為 例  李佳雄
表 3-3-2  專家學者名單一覽表  編 號 姓 名 身 分 現 服 務 單 位 與 職 稱 備 考 1  A  學者  國立政治大學教授  2  B  學者  國立台東大學教授  3  C  學者  國立台東大學助理教授  4  D  專家  臺東縣警察局保安民防課課長  專長:社區 警政 5  E          專家  台東航空警察分駐所所長  兼國立空中行專台東指導中心講師  專長:社區警政 六、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  研究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是呈現整個研究最重要的步驟,亦攸關研究的成 敗。本研究針
圖  4-1-1  台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桃源社區部落區位圖  資料來源:台東縣延平鄉鄉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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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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