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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自新政策與自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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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History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國民黨自新政策與自新人員

The Kuomintang’s Rebirth Policy toward Underground Communists:

Success and Limits

謝佩珊 Pei-shan Hsieh

指導教授:陳永發 博士 Advisor: Yung-fa Chen, Ph.D.

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Jan,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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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以此書獻給我摯愛的家人

感謝他們長久以來無私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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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開始決定要做這個題目時,就已被無數人恐嚇這會是項艱辛的挑戰,經 過了一年半的努力,雖然與自己當初訂下的雄心壯志相去甚遠,卻也僥倖完成了 一份像模像樣的畢業論文。由於這個題材本身的敏感性以及材料侷限性,導致我 的寫作經驗頗不同於大部份歷史研究生,今日能夠完成這份研究,有一半以上是 基於意想不到的好運氣,讓我得到許多人的幫助,他們提供我極為寶貴的意見與 資料,使我在好幾次的碰壁失望中,再次得到繼續寫下去的契機。沒有這些人,

這份論文絕對無法完成,僅以此篇簡短謝辭來表達我無上的感謝之情。

首先要謝謝我的指導老師,陳永發教授,儘管您在最初就曾提醒我這項研究 的困難之處,您仍然鼓勵我勇敢嘗試,並且不斷提供我有用的資料與相關訊息;

當我因證據不足而沮喪時,您告訴我別灰心,您對我所達到的成果已經非常滿意,

這一切話語都令我感到溫暖,我是多麼幸運能夠成為您的學生。我也要感謝藍博 洲老師,在我當初沒頭沒腦地找上您陳述我的研究計劃時,您不僅沒有拒絕我,

還在百忙中撥若與我見面,告訴我您所知道的一切資訊,指引我發掘資料的線索,

讓這份還只是空想階段的研究有了具體的方向,此外,更要感謝您長久以來投入 的探訪與寫作工作,沒有您過往的努力,就不會有今天的這份論文。還要感謝我 的口試委員羅久蓉老師與薛化元老師,兩位老師詳盡地閱讀拙作,羅老師一針見 血又不失親切地指出我的行文盲點與可發展性,薛老師則以臺灣史的專業協助我 釐清許多觀念錯誤之處,您們的建議都讓我的論文更加精進,也很謝謝您們給予 我的肯定。此外,要特別感謝的還有曾永賢先生,謝謝您在拒絕了那麼多人的會 面要求後,竟願意接受我的訪問,並且與我談論您過去的經歷,這是一次令人難 忘且寶貴的經驗,我在與您的對談中得到很多體悟,包括快一個世紀前臺灣青年 們的苦悶與志氣,也包括現在的我們該如何面對當前的困境。

在收集材料與寫作的過程裡,也有幸受到許多長輩的提攜,讓不少困擾我的 問題就此迎刃而解。謝謝楊雨亭學長提供我情報局資訊,並不辭辛勞地為我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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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前軍情局康鳳主任兩度接受我的訪問,您的親切與細心令我印象深刻。謝謝 政大國關中心諸位老師們的分享,使我理解早年台灣匪情研究和情治單位的演變。

謝謝趙先生和張先生,您們在我前往薈廬查閱資料時,給予我許多協助與建議,

不勝感激。謝謝蔡伯堯先生及家人,答應接受我的訪問,使我更能體會早年台灣 左翼青年的想法,祝福您們。謝謝世瑛大哥,與您討論的過程中給我很多啟發,

您持續的鼓勵也是點滴在心頭。謝謝胡老師,您總是非常關心我的寫作狀況。

在此還要感謝與我一起在研究之路上奮鬥的夥伴們,雷岱騰、宇晴、皓文、

筱萱、雅琳、孟衡、芷嫣…和你們一同上課、準備報告、討論問題、放鬆出遊以 及彼此安慰打氣的記憶,歷歷在目,是你們陪我度過這段甘苦參半的菸酒生活,

也是你們幫助我克服那一段又一段的撞牆期。另外,謝謝我的室友秀孟,身為學 姊兼室友的你十足專業,在口試前一晚擔任我的模擬口委。也要謝謝多年老友冬 瓜,願意抽空幫我修改英文摘要,也謝謝你沒有批評我的英文很難改。還要謝謝 于甄、詹詹、文豪及珮瑩,我在寫作極度沮喪時,總是想到你們與我分享的經驗 和鼓勵。

最後,要謝謝我的父親與母親,儘管我是個如此任性、不成熟的孩子,您們 依舊對我的選擇給予無私的支持,您們對我的一切付出,我實在無以回報,只希 望在未來更努力地讓您們為我感到驕傲。也謝謝我的弟弟,近來與你的多次談話,

讓我更加體會到家人的重要與偉大,願你能夠達到你所想望的目標。還有,妞妞,

謝謝妳。

完成了一個階段的目標,邁向下一座人生的里程碑,期待生命總是如此,不 斷地挑戰、挫折、學習,然後成長。

謝佩珊 2015 年 2 月 9 日於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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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爭鬥,自 1927 年國民黨清共後,歷經抗戰、

國共內戰,延續到 1949 年國民黨中央敗退台灣以後。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國民 黨為了有效地打擊中共,逐漸發展出所謂的「自新」,它曾在 1930 年代前期的大 陸給予中共沉重的打擊,也曾在 1950 年代的臺灣讓國民黨成功掃除共黨地下組 織。本論文跳脫過去只把自新視為一種處置或法令的論述,將之視為一種涵蓋多 方功能的政策來討論,藉以理解自新如何發揮功效,以及其所造成的廣泛影響。

本研究共分為三個主要部份,第一部份說明自新政策在大陸時期的形成背景,

包括法令修訂與實際執行狀況,兼論自新政策在 1930 年代後期逐漸失效的原因。

第二部份延續國民黨轉移至台灣的歷史脈絡,以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為例,討 論在台灣這個不同的時空背景之下,自新政策於偵緝活動、政治宣傳與研究上如 何延續與轉變。在前兩部份的討論中,也將同時探討自新政策的運作核心-「自 新人員」,深究他們在自新政策中所扮演的角色,國民黨如何利用他們得到軍事 與政治上的雙重效益。第三個部份則深入分析自新人員自新後的處境,包括他們 與國民黨之間的關係、他們內部彼此間的關係以及他們的自我認同。

過去的研究往往只把自新當作處置共產黨人的手段,或看作官方迫害民眾的 惡法,但藉由這份研究,我們得以看見自新作為一項政策所具備的多重功效與影 響。此外,本論文藉由討論國民黨自新政策的施行經過,顯示出 1949 年絕非將 歷史截然二分的分水嶺,國民黨從大陸到台灣的施政實有其一貫性。最後,本論 文揭露了自新政策在政府美好宣傳背後所充斥的各種矛盾,使這項為國民黨美化 過的政治勝利更貼近實際狀況,也讓我們看見個人在自我思想與外在環境衝突時 所顯現出來的真實反應。

關鍵詞:國共鬥爭、自新、自新人員、中共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地下黨員、白色 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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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Kuomintang (KMT) and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plays a significant role in modern China history, and this hostility has lived on after the KMT was defeated and withdrawal its army from Mainland China to Taiwan in 1949. In order to turning the tide of battle with the CCP, the KMT had gradually completed its particular way named “Rebirth.” Emerged in the early period of 1930s, not only the Rebirth policy had helped the KMT to crash the CCP at that time, but had successfully swept underground communists out in 1950s Taiwan. Instead of

regarding “Rebirth” as a single punishment or regulation, which were emphasized by previous modern China and Taiwan’s history studies, this thesis attempt to view

“Rebirth” as a policy with different layers of effects developed by KMT. From this perspective, we can realize how Rebirth functioned, and its widely influences.

This thesis consists of three main parts. In the first part,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the impacts of Rebirth policy during the mainland period will be discussed, including the details of implementation and revision, and further analyzing the limitations of the policy after mid 1930s. While in the second part, the focus shifts to the period of KMT in Taiwan. The thesis examines that under a completely different circumstance, the way “Rebirth” policy continued and transformed, for instance, investigation of underground communists, government propaganda, and researches of CCP. Meanwhile, as we’ve known that Rebirth Communists had been key point of Rebirth policy, we will see what role Rebirth Communists played, and how KMT used them to gain the best interest in both military and politic side. The final part describes the afterward situation of Rebirth Communists, includ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and KMT, the complications among themselves, and the self-identity of individ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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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as a severe law for torturing the public, this thesis illustrates that Rebirth is a policy containing various functions and effects. Furthermore, with the discussion of KMT’s Rebirth policy, we find that 1949 is not a watershed moment of history, and there has been a continuation both existing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All in all, this thesis seeks to reveal the complex situation behind the seemingly peaceful scene depicted by KMT, to bring the “Rebirth” policy closer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at that time, and to demonstrate the real responds of Rebirth Communists as they faced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individual thinking and ideology of state 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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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辭………i

摘要………..………iii

Abstract……….………iv

目錄………..………vi

第一章 緒論………...………1

第二章 國民黨自新政策的形成 第一節 從全面肅清到剿撫並用:自新政策的出現……….………7

第二節 自新政策的核心:自新人員………..………….…15

第三節 自新政策的失效……….………22

第三章 在臺時期國民黨自新政策的延續與轉變 第一節 自新政策的延續……….………28

第二節 政治宣傳的轉變……….………36

第三節 中共研究的開展……….………43

第四章 自新人員的處境與心理 第一節 自新人員與國民黨的關係……….………52

第二節 自新人員彼此間的關係……….………57

第三節 變與不變之間:自新人員的心境與認同………...64

第五章 結論……….………80

參考文獻……….………84

附錄……….………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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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二十世紀初期,共產主義思潮挾著俄國十月革命的成功,席捲了全世界,許 多國家和殖民地的共產黨活動在俄國的支持下萌芽發展,不論是在知識份子間掀 起馬列思想的熱潮,或是號召群眾投入激烈的武裝行動,共產黨勢力對這些國家 和地方的執政者造成巨大的威脅。隨著各地區共黨勢力的擴張,各國當政者自然 不會坐以待斃,開始限制共產主義的思想傳播,禁止共產黨的相關組織與活動,

大規模地逮捕、拘禁甚至處決共產黨員。這樣的政治壓制在東亞的傳統強權-中 國尤為明顯,中國在辛亥革命之後經歷多年的軍閥內戰,到了 1920 年代初期,國 民黨儘管一度與當時蓬勃發展的中國共產黨合作,然而 1927 年蔣介石下令「清黨」

和汪精衛下令分共後,兩黨之間展開長達數十年的鬥爭歷史。為了有效地打擊共 產黨勢力,國民黨在這場漫長的反共戰爭中,逐漸發展出所謂的「自新」。 自新,這是一種相當特殊的處置,它要求共產黨員徹底放棄原有的共產主義 信仰,交待所知的一切共黨資訊,並且透過公開聲明的手續宣示自己脫離共黨活 動;它同時也是一項罕見的處置,只有 1920 至 1930 年代的日本以及 1949 年以後 的中共曾經採取類似的作法。1歷來研究國共之爭的學者,在談到國民黨打擊中共 的過程中,都不約而同提到自新所發揮的巨大功效,早期的調查局「匪情研究」

專家郭華倫就曾談到:「(國民黨調查科)規定自首自新份子,不究既往,立功受 賞,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分配適當工作等等,…結果許多共黨人員紛紛轉變來歸,

1 1920 年代末期至 1930 年代初期,日本共產黨的兩大巨頭中央委員佐野學及鍋山貞親,在官方壓 力下發表了脫黨聲明,這種透過公開形式與共產黨劃清界線的行為,可謂日本式的「自新」。不過,

日本式的「自新」僅僅要求這些共產黨員作出脫離共產黨活動的宣示,卻沒有逼迫他們從思想上放 棄共產主義,從這一點來看更突顯出國民黨自新的獨特性。中共方面則是在 1949 年後,將許多流 落在大陸的前國民黨軍情人員「交付改造」,知名的包括杜聿明、王耀武等等,改造的方式是將這 些人集中管理,進行學習與勞動,確認這些人的思想轉變後,再將他們分配到各地定居,並安插在 政府機關內任職,這樣的活動一直持續到 197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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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共黨在「白區」的組織,趨於分化和瓦解。」2晚近的中共史學者陳永發也認為:

「(國民黨)發展出一套鼓勵中共黨員自首自新的辦法。國民黨用這套新辦法,加 上上海租界當局的密切配合,使得中共中央在上海全無立足之地。…最後中共中 央不得不於 1933 年初遷離上海這個中國工人階級的最大中心,而前往內地農村的 江西蘇區。」3大陸知名學者楊奎松雖然沒有直接使用「自新」這個辭彙,但他也 抱持著與郭、陳類似的看法:「國民黨這一階段所以能夠對中共城市工作屢屢成功 地施以打擊和毀滅,除了其特務機構日益健全和擴大之外,其更多改取鼓勵自首 和發表反共宣言的政策…也起了一定的作用。」4學者們一致同意自新在國民黨剿 共期間占據著不可小覷的地位,但可惜的是,他們對於自新都是輕輕地一筆帶過,

只提到它所導致的結果,至於自新為何會如此成功?它是如何發展、如何執行?

歷來研究中國近代史的學者都未曾深入著墨。

儘管自新在以往主要屬於中國近代史的研究範疇,但是,由於國民黨 1949 年 戰敗轉往臺灣後繼續施行自新,自新也因而在臺灣當代政治中具有相當的影響,

並隨著近年來政治氛圍解嚴而逐漸成為臺史研究的重要議題。政治大學梁正杰的 碩士論文〈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相關政治案件之研究(1946-1961)〉,其中第四章談 到國民黨對政治犯的「自首、自新」處置辦法,梁氏先統計 1951-1953 年自首的人 數,再詳列國民黨對自首者的分類及管訓方式,最後總結國民黨這套自首自新辦 法不僅能裨益國民黨的反共工作,也能隨時掌控自首者的行為和思想狀況。另一 篇相關研究則是政治大學蘇瑞鏘的博士論文〈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1949-1992)〉, 他在第四章「政治案件的偵辦」中提及國民黨的自新政策,批判其標準不一,他 認為官方固然塑造了許多成功的自新模範,如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陳福星、

2 郭華倫,《中共史論》第二冊(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89 年,四版二刷),頁 249-250。

3 陳永發,《中國共產革命七十年》(臺北:聯經,2001 年),頁 277。

4 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年),頁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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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賢、蕭道應等,加以政治運用並作為宣傳,5卻也常以「自新不誠」為由將部 分省工委人員殺害或處以重刑,如省工委南部領導幹部李媽兜、山地委員會重要 幹部陳顯富等,蘇氏據此大膽推測國民黨真正的自新標準並不是政治犯的誠意,

而是有無利用價值。整體而言,臺灣史學者在討論自新時,聚焦於國民黨的執法 問題,儘管論者意識到自新是一項特別的處置,具有許多特殊功能,如政治運用 和宣傳等等,卻沒有深入地剖析這些面向,這導致他們的論述雖然批判意味濃厚,

卻似乎抓不住批判的重點。自新在臺灣如何施行,其造成的影響為何,都缺乏更 全面、更細緻的書寫。

過去對於自新的研究,中近學界著重於國民黨藉之破獲了多少共黨組織、逮 捕了多少共產黨人,臺史學界則陳述其法令條文以及執法時的瑕疵,這些研究都 沒能真正說明自新的實質內容,也不曾分析自新在官方統治中的位置,這讓我們 無法看清它究竟發揮甚麼樣的影響力,又帶來了甚麼樣驚人的結果。

要理解自新,就必須先明白一件事情:自新不只是一紙法令,更不僅僅是一 項單純的懲處,廣義來說,它是一種涵蓋了多方功能的政策,包括打擊共產黨組 織、反共政治宣傳,甚至是強化官方的統治地位與意識型態領導。國民黨在大陸 時期如何發展出自新政策,並使之發揮各種功能?這是本論文的第一個問題。而 隨著國民黨在 1949 年戰敗遷臺,將自新政策帶至臺灣,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的自新 政策如何延續及轉變?這是本論文的第二個問題。接著,關於自新政策的運作核 心─「自新人員」,曾經信仰共產主義的他們在自新政策中究竟處於甚麼位置?這 是第三個問題,而為了讓這項討論更聚焦,我將把研究主體集中在中共高幹級的 自新人員,不同於一般基層黨員或群眾,他們擁有較豐富的共黨經驗與知識、較 高的地位與聲望,是國民黨竭力拉攏的族群,他們的遭遇可以讓我們更清楚地理

5 國民黨方面曾出版不少鼓勵自首自新的宣傳品,例如《另一個戰場的勝利》、《反共自覺運動文獻》

等,收錄了大量自首自新法規、自白書、感化心得等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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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自新政策的運作模式、目的與影響。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自新人員自己如 何看待自新這件事?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卻有助於我們跳脫國民黨的官方呈現,

看見自新的另一層面向,這個面向可能更貼近人性與真實。

為了解決上述幾個問題,本論文將先討論自新政策的形成背景,並以自新人 員為主軸,分析自新政策的實際運作情形與功效。第一章的重點是國民黨統治中 國時期的自新政策,當時主政的國民黨面臨了諸多前所未有的困境,包括來自共 產黨的挑戰以及意識型態的主導權等等,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民黨最終採取自 新政策,許多共產黨人也在這個政策下轉變為自新人員,成為國民黨實際戰略上 與政治宣傳上的助力,讓抗戰前夕的國民政府獲得了政治、軍事與意識型態上的 絕對優勢。此外,本章的最後也將分析國民黨推行自新政策時遭遇的問題,這些 問題導致自新在抗戰後逐漸失去效力,最終影響了國民黨的政權穩固。論文的第 二章則將時間與場景拉到 1949 年以後的臺灣,在共產黨取得大陸政權、整體局勢 丕變的情況下,國民黨一開始仍秉持著反共的口號,在臺灣繼續推動自新,儘管 推動的方式與過去有些許不同,基本的原則卻沒有改變。然而,往後隨著兩岸對 峙的形勢愈加穩固,國民黨的施政重心漸漸從積極反攻大陸轉移到穩定在臺統治,

導致自新政策的功能發生變動,連帶影響了對於自新人員的運用模式。前兩章主 要在釐清自新政策的形成、發展與轉變,並分析自新人員在這當中所扮演的關鍵 角色。論文的第三章將深入討論自新人員複雜的處境與心理狀態,分別從三個方 面來看:首先是自新人員與國民黨之間的關係,看國民黨是否真正貫徹自新政策 的口號,自新人員又是否真誠轉變。接著分析自新人員彼此間的關係,昔日的同 志成了今日相互牽連的罪犯,他們在自新進入國民黨之後如何面對彼此。最後談 自新人員的自我認同,即使曾懷抱著共產主義的理想,但在面臨殘酷的現實之際,

各人的信仰是否繼續維持,抑或發生轉變。藉由這些討論,可以讓我們從不同以 往的角度理解自新這件事,自新人員的真實面貌絕非棄暗投明的官方樣板宣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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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概括,亦非受到威權迫害的無辜老百姓,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自新政策長 久且深刻地改變了這些人的人生,他們的遭遇也影響了所處的社會。

在研究的材料上,為了解決前兩章關於自新政策的基本內容與運作細節,我 主要採用官方檔案、報紙與相關人員的私人著述。國史館提供的蔣介石檔案,收 錄了大量有關自新政策的公文與報告,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整個自新政策形成的背 景;其次是來自情治單位的文件,例如調查局編印的《偵訊工作》、《怎樣考管特 殊份子》,以及軍情局的〈關於本局匪情研究工作初步檢討意見〉等等,這些文件 除了記載自新的實際執行方式,也說明了自新的成效,是相當珍貴的資料。報紙 方面則以當時的黨報中央日報為主,著重於自新人員在報上的公開自白書,雖然 這些對外聲明無法讓我們確知自新人員真正的內心世界,但仍可據以剖析國民黨 意圖宣揚的觀念,以及媒體在自新政策中發揮的功能。在這些以官方立場為出發 點的史料之外,曾參與自新政策的相關人士的私人著述同樣重要,這些著述又可 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回憶錄、自傳或口述記錄,較具參考價值的包括情治人員徐 恩曾、王思誠和萬亞剛等人的回憶錄,以及自新人員曾永賢的口述訪談錄等等,

他們都是自新政策的參與者,著作中包含許多政策具體執行的細節,能夠補足官 方材料的缺漏或掩蓋之處;二是自新人員所撰寫的中共研究著作,例如蔡孝乾的

《毛澤東軍事思想和「人民戰爭」之研究》、黎明華的《中共的土地鬥爭》以及曾 永賢的《匪黨歷史及策略路線》等等,這些研究中共情勢的學術作品,一方面可 以讓我們看到自新人員在中共研析上的成績,另一方面可以協助我們了解他們對 中共的想法。

在論文最後一章,我將利用大量相關人員的回憶錄或口述訪談,配合相關的 背景知識,試著對自新人員的處境與心理作初步討論。關於這部份的史料來源有 三: 首先是前述國民黨情治人員的自傳與回憶錄,他們是少數早期曾與自新人員直 接接觸的人,儘管這些書寫都帶有濃厚的官方意識型態,但我們仍然可以從中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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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許多自新人員與官方互動的記錄,有利於我們探究雙方的微妙關係。另一個重 要的資料來源則是作家藍博洲訪問、編寫的口述歷史。藍氏通過長年追訪,尋覓 許多客家籍的省工委自新人員,為他們留下了珍貴的記錄,從這些訪談中不僅可 以了解他們早年與共產黨的淵源,更可以感知他們晚年的心境與自我認同,當中 充滿了私人情緒的表露,自新人員們不再只是官方文宣上的樣板人物,而是有血 有肉的個人,藉由他們的自白我們得以稍稍體會自新對這群人所帶來的巨大影響。

最後則是我個人進行的口述訪問,最重要的對象為調查局自新人員曾永賢,我將 詢問他過往參加共黨活動的經驗,從被捕到自新的心路歷程,他與其他自新人員 的關係以及自新這件事對他造成的改變;此外我也將訪問曾經與某些自新人員有 師生之誼的長輩,包括前軍情局大陸研究室主任康鳳、政治大學東亞所教授施哲 雄等人,藉由他們的經驗探討自新人員晚年的思想與處境。

二十世紀前期,反共與親共兩派的爭鬥是政治的主線之一,不論是中國或臺 灣,都無可避免地被捲入這場巨大的戰爭之中。對執政的國民黨來說,如何削弱 共產黨組織、助長己方聲勢始終是最大的難題,藉由研究自新,我們可以得知國 民黨如何採用新的方法打擊前所未見的敵人,更如何藉由各種有效地後續運用、

包裝與宣傳,使這項政策裨益於己方的統治地位。另一方面,透過分析自新人員 這個特殊族群,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理解自新,看國民黨是否真的達到預期的目的,

自新人員的表現又是否符合國民黨的期待,這將協助我們了解國民黨運作自新時 可能面臨的問題,也讓我們看見個人思想與外在環境發生衝突時,人們所作出的 應對與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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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民黨自新政策的形成

早在 1920 年代末期,國民黨便開始注意到對共產黨人的政治招撫工作,也是 在這樣的時代脈絡下,開始實施自新政策。國民黨是如何開啓政治招撫的大門、

發展出自新政策?自新政策如何運作?又對當時的國共爭鬥產生了甚麼影響?在 執行過程中有何闕漏?都是本章希望解決的問題。

第一節 從全面肅清到剿撫並用:自新政策的出現

國民黨自 1926 年進行北伐以來,逐步取得其在全中國政治與軍事的領導權,

不過在北伐的過程當中,國民黨也漸漸意識到另一個比舊軍閥更具有威脅的新勢 力,那就是中國共產黨。當時中共仍依附在國民黨內部,但它在許多方面都顯現 了不容小覷的潛力:中共能夠有效率地進行組織與宣傳,有能力動員工農群眾,

又廣泛散播平均思想的理念,深深吸引著廣大知識青年和農工階級,這些特性讓 中共不僅日漸茁壯,更拉攏了不少國民黨籍菁英加入他們的活動。蔣中正逐漸意 識到中共所具備的威脅性,以孫中山接班人和忠貞國民黨人自居的他於是蓄勢待 發,暗中蘊釀驅逐共產黨的計畫。

蔣中正在軍事與政治上的打擊行動來得相當迅速,1927 年 4 月他下令展開大 規模的「清黨」,原本存在國民黨內的大量中共黨員,自此成為逮捕和殺戮的對象。

為了讓清黨成為合法的行動,他並於 1928 年頒布《暫行反革命治罪條例》,將「反 革命」與共產主義聯繫在一起,正式成為國民黨鎮壓共產黨員和左派人士的法理 依據,並且展開以思想定罪的大規模官方鎮壓行動。1930 年,國民黨進一步頒布

《危害國民緊急治罪法》,對於共產主義者的懲處更加不留情。國民黨在以法律作 為有力後盾之下,成功除去黨內的中共勢力,也大幅壓制了共產黨在城市中的一 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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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連串的軍事肅清和嚴刑峻法雖然有效限縮共產黨的發展,卻帶來更 多無法解決的問題。首先,國民黨的清黨行動自始至終都存在「辨識」的困難,

畢竟經過 1925 年以來的聯俄容共,中共在國民黨內部的長期耕耘他們擁有相當深 厚的基礎,不少國民黨員即便自身並非「跨黨份子」,卻也常與共產黨員互有往來,

更不用說許多人對共產主義抱有濃厚的興趣與好感,這般模糊的政治界線讓主持 清黨的陳立夫相當頭疼,他曾經表示:「中國共產黨從來沒有將他們黨員名單交給 我們過,因此,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分辨誰是共黨,誰是『純粹』的國民黨員…」1由 於無法準確地對共產黨員進行辨識,導致部份有心人士透過誣陷的方式來遂行私 人性報復,造成了許多無辜的受害者。再者,大規模殺戮也引發了負面的社會觀 感,尤其是大批喪生的共產黨員之中,存在著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青年知識份子,

例如曾就讀於師範學院的中共黨員汪壽華與郭亮、留學法國的趙世炎,還有蔡和 森那位師範畢業後留法的妻子向警予,這些優秀人才的消亡引發各方知識份子強 烈的不滿,當時《大公報》評論道:「今寧政府標榜反共產黨,獨司法觀念則學共 產黨,其處置共黨也,猶之共黨主張之赤色恐怖,僅巽其色耳…何以主張全民革 命之國民黨,而殺戮異己如是?」2輿論批評排山倒海而來,陳立夫到了晚年也不 得不承認,清黨「對本黨之失去學界同情及一般人民之失望,均屬無可補償之損 失也。」3另外,嚴酷的法令雖然能嚇阻部分人加入共產黨,有時卻也因刑罰太重 而造成反效果,不少共產黨人被逼得無路可退,更堅定他們死守共產黨的念頭,

日後遭國民黨特務逮捕的中共顧順章特務領袖就曾指出:「政府在清黨時所頒訂的

『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過於嚴厲,有為淵驅魚反作用。」4國民黨採取的嚴厲手

1 陳立夫,《成敗之鑑:陳立夫回憶錄》(正中書局,1994 年),頁 97-98。

2 〈黨治與人權〉,《大公報》(1927/7/3 社評)。轉引自黃金麟,〈革命與反革命-清黨的再思考〉, 新史學,十一卷一期(2003 年 3 月),頁 130。

3 陳立夫,《成敗之鑑:陳立夫回憶錄》,頁 104。

4 王思誠,《瞻園憶舊》(臺北:展望與探索雜誌社,2003 年),頁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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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引來沉重的黨內與黨外壓力,因此在強硬的肅清之餘,勢必得發展出其他處置 方式,才能更有效地破壞共黨活動。

倘若國民黨無法再用嚴苛的死刑對付這些共產黨人,其他能使用的手段就是 監禁或是收編他們,如同早年北伐時對待軍閥的作法。然而,國民黨在逮捕了共 產黨人之後,卻發現無法輕易地收編這群人,之所以如此,在於許多共產黨人擁 有一項與過去軍閥截然不同的特質──強烈的共產主義信仰。共產主義的出現改 變了傳統的效忠觀念,它教導黨員們奉共產主義為圭臬,並透過嚴格的篩選機制 與規範來強化黨員的忠誠度。中共在吸收成員時,一開始就以共產主義的理想作 為精神號召,入黨不僅有嚴格的限制,黨員們還需經歷持續的思想和活動訓練,

不少人更前往蘇聯中山大學和東方大學進行組織、軍事及思想教育,僅僅 1921 年 至 1928 年赴俄留學的就有 3000 人之多。5這些黨員縱然不是所有人都對共產主義 懷著百分之百的信仰,實際活動時也未必全盤移植俄共的一套,但相較起烏合之 眾的軍閥以及由同盟會演變而來的國民黨,不少共產黨員對共產主義懷有高度憧 憬,並以自己的黨員身分為傲,劉少奇就曾說過:「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

這句話很能表達出他們的信念和特色。意識型態是難以捉摸的事物,但它偏偏對 人類的行動擁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過去國民黨北伐面對的敵人沒有這個問題,

今日所面對的共產黨員卻是一群擁有截然不同信仰的人們,而當中有不少人意志 堅定,難以靠威脅利誘來說服,更不可能直接關押和收編,因為即使是在獄中,

擅長組織和宣傳的共產黨員仍有辦法擴大他們的影響力。6蔣中正至此逐漸明白一 件事情:共產黨對國民黨來說不只是一個軍事上的敵人,更是政治意識型態上的 敵人,要成功地對付它,就必須在軍事戰略之外同時考慮到政治戰略,讓共產黨

5 陳永發,《中國共產革命七十年》上冊(臺北:聯經,2001 年),頁 138。

6 馮客(Frank Dikötter)在《近代中國的犯罪、懲惡與監獄》一書中,討論到國民黨對監獄或反省院的 控管問題,指出中共黨員不僅透過各種方式與外界保持聯繫,也能有效率地在獄中散播共產主義思 想並吸收新成員,不少普通犯人在出獄後便直接加入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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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在脫離共黨之餘,還能夠感念國民黨的寬大,甚至願意加入國民黨陣營,因此 他決定採取一條新的道路──政治招撫。

為了進行政治招撫,國民黨先是在 1928 年底,由中央政治委員會通過《共產 黨人自首法》(見附錄一)。該法令於 10 月 24 日正式頒行,施行重點在於鼓勵共產 黨人主動前來自首,自首者如果不曾在共黨內擔任職務,也沒有違反《暫行反革 命致罪法》,就可判處無罪開釋;即使是曾擔任職務或觸法的人,主動自首就可減 去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的刑責;此外,該法對於被捕後願意悔悟的人也有寬待,

依據涉入活動的輕重而有不同的懲處,基本上都可獲得一定程度的減刑。《共產黨 人自首法》在制訂之後即刻公告各省,期望能迅速收到招撫成效。

然而,由於法令尚在草創階段,政府過去也不曾採取這樣全面性的政策,導 致《共產黨人自首法》剛推行就遭遇相當大的問題,其中最引人爭議的,便是受 招撫之共產黨員的資格與懲處。時任湖南省省主席兼清鄉督辦的魯滌平在法令頒 佈不久後書呈中央:「…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所頒湖南共產黨徒自首暫行條例,重 行公布其要旨,無論未發覺已發覺之共產黨徒咸准自新,但須依其地位表著相當 鏟共成績以證明其是否誠意而為准駁標準,藉防復叛陰謀…」7原來在中央統一推 動招撫政策以前,部份省份早有一套自己的剿撫措施,湖南在當時為共產黨活動 最活躍的地區之一,身為該省清剿總負責人的魯滌平根據經驗,認為許多加入共 產黨的人並非真正理解共產主義,因此不論共產黨人是否有實質罪行,也不論其 是主動自首或被動遭捕,只要能夠誠心悔過並協助破壞共黨組織,一律准予無罪 招撫。然而,現在國民政府推出了《共產黨人自首法》,僅有不曾觸犯《暫行反革 命治罪法》並且主動自首的共產黨人能夠全身而退,其他犯了罪的共產黨人,無 論你是主動自首或被捕後投誠,都依然要受到刑罰,這樣一來就與魯滌平過去承

7「湖南清鄉督辦魯滌平呈國民政府蔣」(民國 17 年 12 月 5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 府檔案》,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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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的招撫發生衝突,他指出:「茲細繹頒布之共產黨人自首法與屬省單行條例間有 差異,如即實施則已發覺之共黨而能誠意自首、具有相當鏟共成績現尚繼續努力 鏟共工作者,蓋須宣布自首無效,分別科刑,是失悔禍者之信心,遺怙惡者以口 實,于鏟共前途不無影響…」8中央招撫共產黨員的政策與各省自辦的法令有所落 差,尤其針對被捕後願意脫離組織的共產黨人,湖南省政府給予的承諾明顯與中 央的新法相牴觸,魯氏憂慮這樣會導致省內共產黨員無法信任政府,降低投誠意 願,因而希望中央放寬懲處標準。對於魯滌平的請求,當時的司法院卻認為:「已 發覺而稱之曰自首,亦殊費解」9顯然並不認同被捕後轉變的共產黨人可以被等同 於其他主動的「自首者」。由湖南省的例子,可以看出國民黨中央推動招撫之初所 遭遇的困難,自首政策的限制太多,在實際執行上發生不少阻礙,也因此為日後 改採自新的作法埋下了伏筆。

除了《共產黨人自首法》在實際推動過程中發生的問題以外,部分中共高層 人員落網後提出的意見,也成為國民政府調整招撫政策的重要因素,其中一個關 鍵人物便是中共高幹顧順章。顧順章本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後補委員兼中央特科負 責人,曾經前往俄國接受情報組織的專業訓練,他於 1931 年 4 月在武漢遭國民黨 調查科人員逮捕,之後被說服投誠。根據當時負責看管顧順章的中統人員王思誠 之回憶,深諳中共內情的顧順章提出了許多反共策略的建言,最重要的是:「政治 反共重於軍事反共,厲行自首自新政策,應作為政治反共的首要之圖。…因為中 國貧窮,一般青年由於就業困難,失業者多,其走入共產黨歧途類多基於環境逼 迫,如能網開一面,鼓勵自新自首,並予以妥善安置與保障,對瓦解中共叛亂組

8「湖南清鄉督辦魯滌平呈國民政府蔣」(民國 17 年 12 月 5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 府檔案》,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9「司法院上呈府方」(民國 17 年 12 月 17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府檔案》,國史館 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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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而言,必收釜底抽薪之效。」10顧順章的獻策,經由王思誠呈送當時的調查科主 任徐恩曾,備受賞識,先由調查科擬定為「處理共產黨人自首自新辦法」,經中央 組織部提請中常會通過後,頒佈施行。11事實上,在目前可見的官方檔案中,並沒 有「處理共產黨人自首自新辦法」這項法令,但是國民黨曾經在 1933 年 6 月 22 日 頒發一份《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附錄二),對照發佈的時間與內容,王思誠 回憶中的「處理共產黨人自首自新辦法」指的就是《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 整部《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的重要突破,就是大幅放寬招撫的資格,並 且降低了對共產黨人的懲處。原本的《共產黨人自首法》規定,曾在共產黨執行 重要職務的幹部人員無法免除罪刑,但是新的法案修改了這項規定,認為即使是 曾經在共產黨擔任要職的人員,只要沒有觸犯法律就能夠免罪,至於修改的理由,

官方則這樣解釋:「曾執行重要職務之共產黨人,其自動自首者於其所知機關(反 動的),如許其自首充作線人,可力事破獲,收效甚大,如果對此項曾執行重要職 務之共產黨人不准其自首,則無異減少鏟共力量」12另一方面,新修的法案對於觸 法後願意悔過的共產黨人也更加寬待,減刑的幅度從本刑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

改為二分之一或緩刑,刑罰大幅減輕的原因在於「凡犯有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 六條(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諸罪者,其能力地位歷史大率較強,本黨若不亦以 寬大,無異斷其自新之路」13光就新法對招撫資格與懲處的修改就可以發現,國民 黨逐漸認知到招撫中共高層人員的重要性,倘若能善加利用像顧順章這一類的黨 員,不論對於政治宣傳或實質的剿共行動都有相當大的助益。

不過,由於這些中共重要幹部觸犯的罪刑通常相當深重,即便他們在悔過後

10 王思誠,《瞻園憶舊》(臺北:展望與探索雜誌社,2003 年),頁 29-30。

11 王思誠,《瞻園憶舊》,頁 33。

12 「自首法修正案及理由草案各一件」(民國 22 年 6 月 22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府 檔案》,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1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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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獲得減刑,仍舊無法避免部分刑罰,這對當時戮力剿共的國民黨而言,不啻 是失去了擴大破壞共黨的有利資源,國民黨中央在討論新修法案時也認為:「按中 央於近年來所採取之消滅共黨策略為利用共黨分化,凡於被捕後能誠意覺悟者,

無不准其自新且擴充各地反省院,以期容納惡化青年,使之洗心革面,納諸正軌,

行之年餘,收效至大,各地共黨組織摧毀殆盡,大半得力於被捕後之自新份子。」

14此時國民黨正值運用共產黨人協助剿共之際,需要招睞更多身居高位卻也罪刑深 重的共黨幹部,因此在整個《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又加入了一條最重要的規 定:共產黨人在落網後,如果檢舉其他同黨的犯罪事實,並因而查獲重要人犯或 其他重要證據物品者,得以處緩刑或移送反省院。15也就是說,任何共產黨人,即 使是罪刑重大的高層幹部甚至領導人物,只要誠心悔悟、脫離共黨,並且願意提 供共黨相關的人事與組織資訊,即可免除一切罪責,或者轉為緩刑。這項規定在 國民黨的招撫政策中具有相當重大的意義:它跳脫了以往「主動自首者」才能無 罪開釋的規定,將「被捕後誠意覺悟者」也納入招撫的行列,並給了他們一個新 的稱號──「自新份子」。在整個政治招撫的過程中,國民黨基於反共的實際需求,

14 「自首法修正案及理由草案各一件」(民國 22 年 6 月 22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府 檔案》,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15 這項規定出現在《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的第四條,原文為:「前項自首共產黨人如檢舉其他 同黨犯罪事實,因而查獲重要人犯或其他重要證據物品者得緩刑或移送反省院」在此要特別說明,

由於該史料為官方內部修改的草稿,還不是正式對外頒布的法令,因此有許多尚未解釋清楚之處,

例如「前項自首共產黨人」就語焉不詳。但根據國民黨在 1938 年後重新頒布的《共產黨人自首法》

第二條規定:「共產黨人於其犯罪行為發覺後,自首其未經發覺之餘罪者,得減輕所首餘罪之刑至 二分之一。前項自首人如檢舉其他共產黨人犯罪事實,因而查獲人犯或其他證據物品者,得免執行 其所首餘罪刑之全部或一部或緩刑。」因此可以推斷《共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中所說的「前項自 首共產黨人」,指的就是「於犯罪行為之一部份發覺後自首的共產黨人」。由上可知,1933 年《共 產黨人自首法修正案》第四條的完整條目應為:「共產黨人於其犯罪行為之一部份發覺後自首,如 檢舉其他同黨犯罪事實,因而查獲重要人犯或其他重要證據物品者得緩刑或移送反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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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招撫對象從一開始主動投誠的「自首者」,漸漸擴及到落網後悔悟轉變的「自新 者」,從招撫罪行輕微的基層黨員與群眾,擴大為吸收深諳共黨情資的高級幹部。

隨著對共產黨員招撫的成效與數量逐年擴大,為了加強對所有投誠共產黨人 的控管,同時宣揚政府招撫的成果,國民黨決定採取進一步措施:發放自新證明 書。1936 年 11 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查以誠懇自首或自新之政治犯,

如無再犯之行為者應予以保障,爰經決定:自首或自新之政治犯,由本會發給自 新證明書,並制定自新證明書式樣(附頒發自新證明書規則)即發給證明書手續,

提由本會常務委員會決議通過在案。」16自新證明書的式樣為一可放進口袋的小手 冊,書上須黏貼持有者的二吋半身相片以供辨識,此外還需註記姓名、別號、化 名、年齡、籍貫以及自首或自新日期。藉由發放自新證明書,國民黨重新定義了

「自新」,證明書的第一條就規定:「本會為保障自首人或自新人起見特頒發自新 證明書。」所有決定脫離共產黨的人,不論是犯罪未發覺前主動自首的,或是落 網後才自新轉變的,一律都劃歸為持有自新證明書的「自新人」。自新在此成為一 個廣泛的概念,任何曾經與共黨有關係、信仰共產主義的人,不論中間經歷怎麼 樣的過程,只要最終願意悔悟脫離,就是「自新人」,也就是說,國民黨的政治招 撫從最開始的「自首政策」,逐漸轉化為更廣義、更具積極性的「自新政策」。 在整個政治招撫過程中,「自新」是一個比「自首」更具有宣傳效益的詞彙,

它凸顯出國民黨在革命路線與意識形態上的正統地位,因為自首只是單純在法律 上承認犯罪,自新卻帶有一層悔過、轉變的意涵,承認過去意識型態上的整體錯 誤,承認加入共產黨是錯的,選擇國民黨才是正確的救國之路。值得注意的是,

這些人是否成為「自新人」,並非取決於他們的內心是否真正轉變、真正反共,而 是取決於國民黨單方面的認可,自新證明書的第二條規定:「凡向中央依法履行自

16 「自新證明書式及發給手續」(民國 22 年 11 月 27 日),〈共黨處理辦法(二)〉,《國民政府檔 案》,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203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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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或自新手續之自首人或自新人,經呈奉核准備案者,皆得領取自新證明書。」

國民黨完全掌控自新的裁決權之餘,又規定:「持有自新證明書人需受當地黨部之 監督與管理。」、「自首或自新人之考核期限訂為二年,在考核期內由甲地移轉至 乙地時,除另辦移轉手續外,需將自新證明書持奉到達地黨部呈驗報到,受該黨 部之監督管理,否則發生其他情事不予保障。」國民黨企圖透過一連串的監督與 考核,進一步強化他們認定「自新」的權力。國民黨政治招撫從最初的鼓吹自首,

演變為後來的宣揚自新,不只要藉由優容政策打擊共產黨的勢力,更想乘機表明 自己在意識形態上的正統地位,在取得裡子之餘,也要贏得面子。

在國民黨自新政策下投誠認罪的共產黨人,大部份會依據《共產黨人自首法》

的規定被送往地方上的感化隊或各省反省院(亦稱感化院),進行再教育的工作,

完成這一連串手續後,就可領取自新證明書,成為所謂的「自新人」,遣返回籍交 由地方政府管理。在這大部份人之外,另有一些身份較為特殊的自新人,在脫離 共產黨之後沒有被遣返,而是轉入國民黨任職,他們不但在戰略上協助追擊共黨 組織,更成為反共宣傳的重要象徵,可說是國民黨自新政策最重要的斬獲,也是 整套政策運作的核心,下一節將深入介紹這個特殊族群。

第二節 自新政策的核心:自新人員

1930 年代初期,國民黨在全國的聲勢如日中天,推出自新政策吸引不少立場 游移的共產黨人前來投誠。在這成千上百的自新人之中,有一部份人日後被留用 於國民黨內擔任職務,他們在身份與待遇上皆不同於一般的自新人,筆者在此將 他們定名為「自新人員」。17關於甚麼樣的人能夠被留用為自新人員,目前並沒有

17 使用「自新人員」這個名詞,是參考自曾永賢口述;張炎憲,許瑞浩訪問,許瑞浩,王峙萍記 錄整理,《從左到右六十年-曾永賢先生訪談錄》(臺北縣新店市:國史館,2009 年)。本書中曾永 賢將自己以及其他留在國民黨情報單位中任職的共黨幹部稱為自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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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早期的官方檔案中看到明確規定,但綜合分析多名自新人員的情況,可以 歸結出一個大致的留用標準:這些自新人員幾乎都曾是中共的高層幹部,他們對 共產黨的認識高於一般基層黨員或群眾,在共產黨間更擁有極高的知名度與號召 力,故而成為國民黨強力爭取的對象。這些自新人員加入國民黨陣營,協助破壞 共黨組織之餘,更是反共的絕佳宣傳員,他們也因而成為國民黨反共戰爭中不可 或缺的一環。

過去曾經在共產黨內擔任要職的自新人員,他們一來了解中共的組織與活動 方式,二來熟識不少中共重要人物,國民黨必然要盡可能利用他們的所知。只是,

面對這群一夕之間轉變立場、加入反共的「戰友」,國民黨不免對他們的忠誠度有 所疑慮,因此會先以所謂的「立功」作為准許自新的前提,中統負責人徐恩曾說 得很明白:

「凡前來自首或自新的共黨份子必須履行若干『義務』,主要的是要他指出 同黨份子及他所應該知道的地下組織情形,並負責引導破壞它。這是測驗 其是否忠實的最有效手段,經過這一段『表現』,他在共黨方面就造成了『血 債』,就永遠不能再獲得共黨的諒解了。」18

由於共產黨人一向相當注重隱蔽的行動與單線領導的組織關係,更擅長使用掩護 機關與假身分,這使國民黨過去查緝時常遭遇許多阻礙,如今透過「立功」讓自 新人員吐露一切情資,國民黨得以有效地掌握共黨活動的行蹤。以前面提到的顧 順章為例,顧順章在自新之後,先在南京監獄中指認出羈押了一年多而無人識破 的惲代英,導致中共失去了一名重要領導人,又陸續指認出蔡和森以及中共在上 海國民黨特務機關安插的重要線人楊登瀛;此後中統在顧順章的引導下,破獲上 海、杭州、蘇州、天津、北平、漢口等大城市的共黨地下組織,終致共黨在全國

18 徐恩曾,《我和共黨鬥爭底回憶》(臺北市:出版者不詳,1953 年),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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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地下組織受到重大損害。19不過,顧順章為了尋求自新而向國民黨方面透露 大量情資,這樣的行為確實如同徐恩曾所說的使他和中共之間鑄下了血海深仇,

也導致周恩來下令殺害顧順章在上海的一家七口,以儆效尤,是為當時震驚上海 的「海棠村掘屍案」。20從顧順章的案例,足見自新政策不僅能裨益國民黨對中共 的了解、加大破壞的速度與規模,更能達到離間共產黨內部的效果。

國民黨憑藉優勢的武力與鼓勵自新的政治手段,在 1930 年代前期重重挫傷了 中共。1932 年 10~11 月間,國民黨特務機關在上海接連破獲共產黨機關赤色互濟 會、上海區委、江蘇省委、省軍委、失業工人委員會和紡織公會等機構十幾處,

逮捕中共各相關負責人 60 餘人;此外,僅就 1933 年至 1934 年秋,在不過一年的 時間裡,各地共產黨人被捕者即達 4505 人,其中自首者竟達到 4213 人。21而根據 國民黨調查科最後的紀錄,在抗戰爆發前遭到捕獲和自首的共產黨人達到 24000 多人,辦理自首自新手續的赤色群眾也有 30000 人。22在這過程中公開聲明脫離中 共、投誠國民黨的共黨高幹不勝枚舉,諸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兼全國總工 會執委會黨團徐錫根、蘇區中央局委員余飛、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全總黨團書記盧 福坦、全總宣傳部長黃平、少共中央總書記胡均鶴、少共江蘇省委書記袁炳輝、

新任少共中央總書記王雲程、組織部長孫際明等等。23共產黨各地組織紛紛崩潰,

黨員們若非主動自首,就是在遭到逮捕後辦理自新,這證明了國民黨政治招撫在 1930 年代前期的成功,讓毛澤東在日後也不禁感嘆:「辛苦地聚集起來的革命力量

19 萬亞剛,《國共鬥爭的見聞》(臺北:李敖出版社,1995 年),頁 61-62。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 與反共》(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年),頁 271。

20 關於「海棠村掘屍案」的始末,可參考萬亞剛,《國共鬥爭的見聞》(臺北:李敖出版社,1995 年),頁 60-61。

21 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年),頁 272-273。

22 郭華倫,《中共史論》第二冊(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89 年,四版二刷), 頁 260。

23 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頁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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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了百分之九十左右。」24

這些接受國民黨招撫的共產黨人,不論是主動自首或是被捕後轉變,也無論 是否出於真心誠意,對於國民黨的外在形象都具有加分的作用,尤其是少數曾經 擔任中共高級幹部的自新人員,更成為國民黨對外宣傳的利器。受到特別關注的 對象包括前面提到的顧順章、徐錫根、余飛、王雲程以及盧福坦等人,國民黨讓 這些自新人員透過自白形式的文告,公開向外界表白他們的悔悟之心。該作法其 實可以追溯至 1927 年的武漢分共時期,當時武漢國民政府決定跟隨蔣中正的腳步,

迅速鏟除內部的共產黨員,於是要求黨內有共黨嫌疑者在三日內登報聲明反對共 產黨或發表文字反對共產黨。25這種過去被用於辨識身份的方式,如今轉變為國民 黨宣傳的工具。1932 年,盧福坦和王雲程等人發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盧福 坦、王雲程等十九人告中國共產黨暨共產青年團全體同志書〉,同年徐錫根也發佈 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徐錫根宣言〉;1933 年,顧順章寫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 員特務總負責人顧順章告中共青年書〉,余飛則發表〈中共中央兼駐共產國際代表、

共產國際常委、共產國際歐洲局書記、職工國際常委、世界反帝同盟執委、太平 洋職工會祕書處、主席余飛告共黨同志書〉。透過這些內容相仿的文告,國民黨得 以從意識型態上削弱共產黨與共產主義的正當性,同時突顯己方的優點。

這類公開聲明的第一個特色,就是先強調這些自新人員過去對共產黨的忠貞 不二,以作為他們日後背離的反襯。徐錫根表示:「我們參加革命以來,犧牲了身 家性命,日夜奔走…這為的是甚麼?是百分之百崇拜馬克思主義,為實現馬克思 主義而奮鬥…」26,余飛也細數自己在共產黨中的表現:「…兩湖秋收暴動、五卅

24 毛澤東,〈學習和時局〉,收錄於《毛澤東選集》第三卷,頁 925。轉引自郭華倫,《中共史論》

第二冊(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89 年,四版二刷),頁 261。

25 楊奎松,《國民黨的聯共與反共》,頁 228。

26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民國 72 年 6 月),調查局資料室藏,頁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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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上海的幾次罷工和暴動,哪一次不是我參加領導,與你們在一條戰線上拼 命?」27顧順章則自認在共產黨中是最忠實、最努力、最勇敢的一個,在他擔任中 共中央政治局特務部長時,有時黨的經濟困難到了萬分,他甚至督率同志冒險去 作綁票的事情,來打破黨經濟恐慌的危機。28國民黨讓這些前中共高幹申述自己過 去對共產黨的忠誠與貢獻,藉此引發讀者對於他們轉變原因的好奇,為之後攻擊 共產黨埋下伏筆。

自新人員過去身為共產黨幹部,理當比一般黨員或工農群眾更加了解黨內的 組織與活動,今日卻轉而投效國民黨,他們脫黨的理由、對中共的批評自然成為 國民黨宣傳的重點。自新人員的第二個特點在於有志一同地宣稱共產主義不適合 中國。盧福坦等人在宣言中指出:「中國是一個次殖民地國家,共產主義根本不能 適應於中國。」29,徐錫根則說:「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搬來中國盲目運用,

他們根本沒有看到中國與西歐各國的不同…中國工人數量只有三百萬,這三百萬 工人群眾中還有最多數沒有脫離農村經濟關係,這樣微弱的力量,何能領導中國 革命,這簡直是玩弄中國革命。」30顧順章也攻擊共產黨:「在政治方面,不顧中 國的環境,只任性的瞎幹,把整千整萬的工人和農民,供其盲目的犧牲…」31除了 從國情不同來解釋共產主義的不適用,他們還將共產主義在中國的散布連結至蘇 聯的陰謀:「…實際上蘇聯與其他帝國主義進攻中國絲毫沒有兩樣…在中國內部則 御用其所謂第三國際,指揮偽中國共產黨破壞搗亂…」32、「第三國際…命令中國 共產黨在各地組織蘇維埃政權,這種政策,恰是破壞中國革命造成中共盲動的來

27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97。

28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3。

29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6。

30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90。

31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4。

32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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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其結果必然是消滅中國革命!」33在這些自新人員言之鑿鑿的指控下,中共成 了既不理解中國真正需求、又不能體察蘇聯陰謀的愚蠢傀儡,支持共產主義和共 產黨不僅無益中國革命的道路,甚至會帶來巨大的傷害。

除了從共產主義的本質上批評以外,這些自白聲明更將矛頭指向共產黨的內 部運作問題,其中著墨最多的當為劇烈的派系鬥爭,以及高層的腐敗現象,由於 消息來源是曾身居要津的「自新人員」,這些說詞既詳盡又極具說服力。盧福坦等 人先細數過往共產黨內部的不同路線,包括「陳獨秀的機會主義」、「瞿秋白的盲 動主義」、「立三路線」等等,接著直接攻擊當時黨內最高領導人王明,說他假借 兩條戰線的鬥爭來排擠異己份子,打擊黨內老同志,造成莫斯科派的專政。34徐錫 根和余飛兩人則異口同聲地表明自己是派系鬥爭下的犧牲品,徐氏聲稱自己原本 在群眾的選舉下出任江蘇省委書記,先是遭到李立三的奪權,接著又被挾有共產 國際支持的王明攫取了書記位置;35同樣受到王明衝擊的余飛,他指責王明運用特 務或派人告密的方式對付異己同志,更不滿他撤銷了自己的太平洋職工聯合會主 席及中華全國總工會委員長等職。36另一方面,作為中共高層腐敗醜態的見證者,

自新人員的指控既尖銳又真實,盧福坦等人就批評:「黨內官僚腐化更非筆墨所可 形容,在上打黨內負責人員,吃大菜,坐汽車,住洋房,陳邵虞嫡系秦邦憲,自 己住的房子,化一千二百兩銀子,其奢侈程度,較資本家有過之而無不及。」37針 對共產黨內部的這些醜事,顧順章也憤慨地表示:「共產黨一切的一切,都使我失 望,使我灰心!單就黨的組織一項來講,所謂鐵的紀律,不過是欺騙、毒辣、殘 酷等手段的別名罷了,尤其是上級用以壓迫下級的利器。」他直接點明中共總書

33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94。

34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6。原文在提到王明時,使用的是「陳 紹虞」這個名字,推測應是王明的化名「陳紹禹」之筆誤。

35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91-92。

36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96。

37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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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向忠發,指他強姦下級女同志,侵占下級同志的老婆,還拿黨的經費去討姨太 太,並且提供這些事件的細節以證明他並非捏造。38除此之外,這些自白書進一步 指出「在下層忍勞耐苦的同志,跑馬路,廠門口等人,甚至於沒錢買大餅油條,

若遇有小錯誤不是立即撤消工作,就是警告開除。」39藉著描繪這些基層黨員的困 頓,凸顯高層的鬆散腐敗,希望能夠激發出中共下層的普遍不滿。

這些自新人員的公開聲明究竟是發自真心,還是出自國民黨的背後操弄?這 點我們不得而知也無法確定,但或許我們可以單純討論這些文件所造成的效果。

國民黨公布自新人員的自白,藉由這批前中共黨員的名義將共產黨描繪為一個充 滿私慾、欺騙與殘忍的組織,本身就已是有力的反共宣傳,再以他們的悔悟與投 誠證明國民黨才是中國革命的唯一道路,更鞏固了國民黨統治的正統性以及意識 型態的正確。此外,這種公開發表的方式另有一個附加的好處,即會對聲明者形 成一定的壓力,達到箝制與防止叛逃的效果。總而言之,不論自新人員的公開言 論是否出於真心,其內容都符合國民黨意圖傳達給外界的想法,國民黨無庸置疑 是這些自白的最大得益者。

國民黨留用自新人員的策略雖然為其帶來了相當大的效益,但是由於在實際 執行過程中的某些疏漏,導致國民黨折損了不少具利用價值的自新人員,其中一 個著名的例子就是向忠發。向忠發於 1928 年起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為當時中共 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1931 年 4 月遭到國民黨特務逮捕,被捕後他迅速地表達自 新的意願,並積極提供共黨組織的線索以求立功,根據徐恩曾的回憶:「他甚至跪 地向我們求情,要求免他一死,自動說出四個共黨的重要指揮機關的所在地,以

38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3。顧順章指出向忠發曾經侵占下級 同志廖任先的老婆,上海怡和紗廠女工周招英;而他討的姨太太則是一名浙江寧波女子,過去也是 人家姨太太出身。

39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編印,《中共早期幹部覺醒資料》,頁 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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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他的忠誠。」40照理說,向忠發的舉動已達到了自新的標準,他本身又屬於中 共核心份子,完全具備留用為自新人員的條件。然而,向忠發卻在被捕兩個月後 遭到了處決,對於這般不符合自新政策的處置,徐恩曾將之解釋為「發生了差錯」, 他表示:「當我在南京接到向忠發願意轉變的報告時,他已被上海警備司令部下令 槍決了。」41徐恩曾的說法現在看來已是真偽難辨,可能如他所說的是國民黨內部 對自新政策的認知落差導致向忠發枉死,但也可能是徐氏本來就不打算留他一命,

事過境遷,我們已經無法得到真正的答案。

無論向忠發死亡的真相為何,從他的遭遇可以發現,國民黨儘管宣稱要寬大 地對待願意悔悟的共產黨人、有效地運用自新人員來對抗中共,在實際執行上卻 未必如此。自新政策中有不少如向忠發這樣的案例,這也讓中共陣營始終散布著

「投降也是死路一條」的流言。即便是正值黃金十年間的國民黨,在推行自新之 初就已曝露了執行不確實的問題,為日後自新政策的失效埋下伏筆。

第三節 自新政策的失效

國民黨在 1930 年代前期配合軍事圍剿所推動的自新政策,大幅挫傷了中共的 力量,照理來說,中共應該就此衰敗下去,終至消失。然而,正如歷史所呈現的,

中共在抗戰爆發之後重起爐灶,並在八年後壯大至可以和國民黨互爭長短,最後 甚至取得了整個中國的統治權。儘管國民黨失敗的原因相當複雜,但可以確定的 是,國民黨先前打擊中共功效卓著的自新政策,在抗戰爆發之後並沒有發揮應有 的效果。

1930 年代前期,在國民黨的政治招撫與軍事攻擊雙重圍剿之下,中共各地機 關組織幾遭破壞,大量的幹部黨員若非自新投效國民黨,就是被關押在監獄或反

40 徐恩曾,《我和共黨鬥爭底回憶》,頁 27。

41 徐恩曾,《我和共黨鬥爭底回憶》,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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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整個共產黨已在生死存亡之際。為了突破這般困境,中共最重要的任務便 是營救在監的黨員們,以之重建共產黨組織,當時主持北方局的劉少奇就曾向獄 中的黨員傳達指示,允許他們寫「反共啟示」登報自新,出獄後再繼續回到共產 黨工作,在劉少奇看來,「寫反共啟示出獄,並不能算是叛徒,當時只不過是為了 欺騙敵人一下,是假投降」42,這些黨員也不用擔心自己是否背負叛黨罪名,因為

「是組織的決定,上級命令,我們得服從而且是為了保存革命實力。」43部份共產 黨員所採取的這種脫離方式,便成為日後國民黨所謂的「假自新」。值得注意的是,

儘管中共大膽採用了這般作法,但是這當中仍隱含著不可忽視的風險,例如讓國 民黨有運用雙面間諜滲透的機會,因此在允許黨員進行自新的同時,中共內部仍 是小心翼翼,對這些人的資格限制與監控不敢有絲毫放鬆。為了盡可能降低假自 新的危險,中共中央在 1937 年底對內發出〈關於自首自新決定的通知〉,清楚說明 各種不同的自新狀況與後續處置:受補後沒有破壞黨的組織與名聲者,經過黨的 批准發表自新書,出獄後仍然是黨員;被捕後未經黨允許而發表自新書詆毀黨的 人,仍可參與工作,但先列入觀察名單,暫不恢復黨籍;被捕後協助破壞黨組織 的人,永遠開除黨籍,至多讓其參與公開的、表面的工作,並且採取嚴密監視。44 中共以極為謹慎的方式反制自新政策,原本被囚困在國民黨大牢中的共產黨員開 始一批一批地獲得釋放,並在出獄後繼續投入秘密活動,國民黨過去主打的自新 不僅失去宣傳與牽制的效用,更成為被捕共產黨員的逃生門。

中共中央對國民黨自新政策的反制固然成效頗佳,但該辦法之所以能夠順利 進行,有一部份也歸功於國民黨內部的闕漏。依照國民黨對於自新的完整規定,

共產黨人被逮捕後,須先經過嚴格的審訊過程,迫使其提供所有組織資訊,對共

42 郭華倫,《中共史論》第三冊(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89 年,四版二刷), 頁 195。

43 郭華倫,《中共史論》第三冊,頁 195。

44 〈關於自首自新決定的通知〉,收錄於郭華倫,《中共史論》第三冊,頁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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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黨造成實質破壞,「立功」之後未獲留用者,需交由反省院或感化院進行感化教 育,確認思想轉變後才能辦理自新出獄,出獄後還得接受國民黨地方黨部的監管,

避免重回共黨。倘若上述規定確實地執行,則共產黨的假自新將會窒礙難行,問 題在於國民黨往往只關注破壞組織與抓拿共產黨人,對於逮捕後的自新及後續處 置卻不甚嚴謹,導致共產黨得以鑽漏洞突破。以下我們將以南昌行營臨時感化院 為例,檢視國民黨在自新政策上的疏漏。

南昌臨時行營感化院,為蔣中正於 1933 年 6 月於剿匪軍事會議上提出成立,

如同國民黨在各地方成立的反省院與感化院那般,它的目的是暫時收容被逮捕的 共產黨人,說服他們自新並實行思想教育。然而,作為自新政策的重要一環,它 在實際運作上卻有相當多的缺失,這些缺失隨著自新政策推動的時間拉長,收容 人數的擴大而益發難以解決。先從審訊來看就可以發現驚人的錯漏,在 1934 年 10 月和 11 月中,就分別有 149 份和 119 份的謊報戶籍案件,占當月審訊記錄的 14.7%

和 12.7%,45國民黨光是在確認犯人身份這一點就已不甚嚴謹。此外,自新後的感 化教育,隨著時間久了、拘留人數增多,也因為可用作教室的房舍過少,教育經 費支絀,導致進行訓育的人數只能維持在 13~16%之間,46當時的院長幸耀燊也不禁 感嘆道:「兄弟以為本院完全不能達到感化任務,其原因在於每日所作的事務,大 半在收容工作方面。而於訓育事項,時感窒礙,長此以往,殊有失感化意義。」47 在國民黨政策執行力鬆散的情況下,多數進入感化院的共產黨人,不僅沒有受到 絲毫的思想改造,反而能夠藉著在獄中的機會吸收新血,例如共產黨人張克斌通

45 王才友,〈抗戰前國民黨政治犯感化政策的分析──以南昌行營臨時感化院為個案〉,《政大史粹》, 第 19 期(2010 年 12 月),頁 30。

46 王才友,〈抗戰前國民黨政治犯感化政策的分析──以南昌行營臨時感化院為個案〉,頁 24。

47 《感化月刊》7-8,8。轉引自王才友,〈抗戰前國民黨政治犯感化政策的分析──以南昌行營臨 時感化院為個案〉,頁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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