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稿
科學實證毒品處遇之執行與策進作法
Multiple Drug treatment program in Taichung prison: Toward a Comprehensive drug treatment model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特聘教授 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理事長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
台灣藥物濫用防治研究學會秘書
楊士隆 戴伸峰 巫梓豪
DOI:10.6905/JC.201903_8(1).0001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摘要
楊士隆、戴伸峰、巫梓豪
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2012年發佈藥物濫用成癮處遇準則,指出藥 物濫用處遇之組成包含家庭介入、職涯發展、衛生教育與法律諮詢等,不侷限於醫療 治療。因此,本研究依據前項科學化處遇原則,規劃毒品犯多元戒治輔導處遇計劃,
並於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進行兩期方案介入及測試,以達減少毒品犯再犯之目標。
此項毒品犯多元戒治輔導處遇計劃於收容受刑人數量最多之台中監獄進行,第 一期計劃實施期間自2017年4 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止,第二期計畫實施期間 自2017年9月5日至11月30日止,每堂課程規畫3小時,參與第一期計劃之毒品 犯共14位,參與第二期計劃之毒品犯則有16位。課程主題包括用藥影響與法規、愛 滋病(HIV)與健康教育、正確藥物的使用、醫療諮詢等,團體課程則包含非理性思 考的介入、家庭與同儕間的溝通技巧、職涯發展與財務管理等。
除此之外,為有效得知計畫實施之成效,針對參與學員進行前、後測問卷調查。
實施結果發現參與處遇後之受刑人不僅在家庭依附關係與生活態度等面向有所改善,
更重要的是,研究參與者對於自己未來的戒癮動機亦有所提升,大幅強化其日後執行 戒癮計劃之意願。
關鍵字:毒品犯、多元戒治、輔導處遇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1
稿Abstract
Shu-Lung Yang
、Shen-Feng Tai
、Tzu-Hao Wu
NIDA (2012 revised) published the Principles of Drug Addiction Treatment: A research-based guide, and emphasized that the components of comprehensive drug abuse treatment should include family intervention, career development, legal and financial consults.., not limited to medical therapy itself. As a result, the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program for drug offenders in Taiwan is proposed by the author and implemented followed the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 of NIDA.
The multiple treatment program for drug offenders is administered in Taichung Prison, the biggest prison in terms of capacity in Taiwan. The first program started from 1 April to 31 July, 2017, with 14 drug offenders; the second program started from 5 September to 21 November, 2017, with 16 drug offenders. The major treatment courses include drug influence and law regulation, HIV and health education, accurate drug use, medical consults…, and a serial of group therapy courses include irrational thinking intervention, communication skills for family and peers, career development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 are provided.
Besides, needs assessment of the drug offenders and pre-test and after-test of the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designed by the author are administer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not only the family relations and the outlook on life are improved, but also the motivation and the willingness for participationg drug abuse treatment are enhanced.
Keywords : drug offender, treatment, program
DOI:10.6905/JC.201903_8(1).0001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壹、前言
一、問題背景
根據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以 下簡稱UNODC)於2017年6月所發布的年度報告可以發現,從2006年至2015年間,
全世界15-64歲人口中曾施用過毒品之人數由2.08億逐年成長為2.55億,增加將近 五千萬人;除此之外,成癮情況符合「問題吸毒者」(problem drug users)定義之 毒品施用者則高達2,950萬人(UNODC, 2017)。縱使世界各國已陸續投入大量資源 於毒品防治工作中,毒品問題始終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毒品施用者之數量不減反增。
由UNODC發布之最新統計資料可以得知,全世界15-64歲人口中約有1,200萬 名毒品施用者係藉由針筒注射方式吸毒,而注射吸毒者是愛滋病和肝炎的高風險群 體,在這當中感染愛滋病者約有160萬名,患有C型肝炎者約有610萬名,同時患 有愛滋病與C型肝炎者則約有130萬名。另外,在2015年至少有19萬名毒品施用 者因劑量過重、混合使用毒品等因素死亡;若將因施用毒品而死亡者依照五大洲加以 分類,數量最高者為亞洲,其次則為美洲(UNODC, 2017)。毒品對於公共衛生與 個人健康所造成的傷害無疑是災難性的,而亞洲國家在毒品防制方面顯然仍有改善空 間。注射吸毒者常會面臨與不安全吸毒有關的嚴重健康危害,造成總體健康狀況不 佳,相較於一般正常人而言亦更有可能過早死亡。毒品問題之解決早已刻不容緩,需 要國家政府、專家學者與社會大眾持續努力。
由表1檢視我國近五年監獄新入監受刑人罪名情形可以發現,違反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之犯罪人數量常居於第一、二名,顯示毒品犯在所有監獄受刑人中屬於大宗。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1
稿表1:監獄新入監受刑人罪名
項目別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10月) 排名 人數 排名 人數 排名 人數 排名 人數 排名 人數
新入監受刑人 34,385 33,864 34,492 36,199 30,33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2 9,681 2 9,740 1 10,933 1 11,699 1 9,280
施用毒品 7,083 7,271 8,619 9,320 6,454
公共危險罪 1 10,168 1 10,210 2 9,770 2 9,746 2 8,287
竊盜罪 3 4,601 3 4,393 3 4,155 3 4,315 3 3,685
詐欺罪 4 1,651 4 1,616 4 1,920 4 2,510 4 2,419
傷害罪 7 882 5 889 5 996 5 1,081 5 956
槍砲彈藥刀械
管制條例 6 914 7 841 6 851 6 890 6 739
妨害性自主罪 5 915 6 847 7 693 7 748 7 615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670 8 590 8 512 9 477 9 379
侵占罪 9 528 9 467 9 469 8 479 8 446
說明:本表係各年前十大罪名,以"-"表示在當年非前十大罪名。
另外,根據法務部民國107年10月公布之法務統計月報(表2),各矯正機關 毒品收容人人數從民國96年底的20,710人逐年增漲至民國107年10月底的30,759 人,毒品收容人占總收容人口之比例亦從原有之38.38%攀升至48.44%,幾乎每兩 位矯正機關收容人就有一位涉犯毒品罪相關條文,由此可見我國毒品施用者數量之龐 大,也反映出我國藥物濫用問題仍未得到效控制。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表 2:矯正機關收容人數
表 44. 矯正機關
96年底 53,965 235.1 20,710 41,475 40,461 1,014 922 470 452 97年底 63,203 274.4 25,956 53,553 52,708 845 963 567 396 98年底 63,875 276.3 27,538 55,948 55,225 723 577 577 - 99年底 65,311 282.0 28,301 57,769 57,088 681 544 544 -
100年底 64,864 279.3 28,329 58,119 57,479 640 456 456 -
101年底 66,106 283.5 29,227 59,315 58,674 641 405 405 -
102年底 64,797 277.2 29,204 59,066 58,565 501 345 345 -
103年底 63,452 270.8 28,893 58,167 57,633 534 285 285 -
104年底 62,899 267.7 29,506 57,458 56,948 510 219 219 -
105年底 62,398 265.1 30,500 56,551 56,066 485 153 153 -
10月底 62,714 266.6 30,370 56,987 56,385 602 164 164 - 11月底 62,655 266.3 30,543 56,715 56,198 517 162 162 - 12月底 62,398 265.1 30,500 56,551 56,066 485 153 153 -
106年底 62,315 264.4 30,590 57,184 56,560 624 113 113 -
1月底 60,125 255.4 29,509 54,871 54,350 521 150 150 - 2月底 61,127 259.6 30,061 55,753 55,066 687 145 145 - 3月底 61,430 260.9 30,113 55,962 55,488 474 132 132 - 4月底 61,618 261.7 30,069 56,185 55,503 682 133 133 - 5月底 61,950 263.1 30,238 56,502 55,743 759 135 135 - 6月底 61,978 263.1 30,298 56,683 56,080 603 136 136 - 7月底 62,445 265.1 30,559 57,080 56,450 630 130 130 - 8月底 62,467 265.2 30,616 57,196 56,595 601 129 129 - 9月底 62,564 265.6 30,741 57,305 56,728 577 128 128 - 10月底 62,367 264.7 30,632 57,238 56,627 611 119 119 - 11月底 62,437 264.9 30,717 57,228 56,657 571 112 112 - 12月底 62,315 264.4 30,590 57,184 56,560 624 113 113 - 63,499 269.3 30,759 58,803 58,180 623 114 114 - 1月底 61,611 261.4 30,271 56,668 56,111 557 106 106 - 2月底 61,129 259.3 30,081 56,364 55,624 740 102 102 - 3月底 61,275 259.9 30,113 56,392 55,764 628 95 95 - 4月底 61,800 262.2 30,294 56,825 56,167 658 98 98 - 5月底 62,159 263.7 30,440 57,210 56,630 580 97 97 - 6月底 62,345 264.5 30,428 57,319 56,719 600 100 100 - 7月底 62,634 265.7 30,542 57,498 56,906 592 104 104 - 8月底 62,999 267.2 30,820 57,937 57,438 499 112 112 - 9月底 ⓡ 63,073 267.5 30,652 58,242 57,618 624 114 114 - 10月底 63,499 269.3 30,759 58,803 58,180 623 114 114 - 說明:(1)監禁人口率=期底總收容人數/期底總人口數×100,000。
(2)毒品收容人含各類矯正機關毒品犯。
(3)收容在監獄之受保安處分人含監護、禁戒及強制治療受處分人。
107年10月底
人 口 率 監
禁
毒 品 收 容 人
計 受
刑
人
及 押 候 執 行 者 受 保 安 處 分 人
年月底別 計
總 收 容 人 數
監 獄 收 容 人強 制 工 作 及
流 氓 感 訓 受 處 分 人
強 制 工 作
流 氓 感 訓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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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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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根據我國法務部統計資料(表3)顯示,民國98年至103年間離開矯正機關之 毒品罪收容人總數為9萬6,109人,離開矯正機關後再犯施用毒品罪者共有4萬1,928 人,再犯率仍高達43.63%(法務部,2015)。
表3:出獄 ( 所 ) 施用毒品收容人在犯施用毒品罪情形
四、98 年至 103 年各類施用毒品收容人出獄(所)後再犯施用毒品罪情形,
以施用毒品罪受刑人再犯比率最高
由上述分析,近年無論是新入監(所)或在監(所)施用毒品收容人,
人數皆有下降之趨勢,進一步觀察98 年至 103 年各類施用毒品收容人 出獄(所)後再犯施用毒品罪情形(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再犯比率依序 為監獄施用毒品罪受刑人50.6%,受戒治人 43.7%,受觀察勒戒人 34.5%。
施用毒品罪受刑人出獄後再犯比率最高;施用毒品者經強制戒治處遇 後,再犯比率則相對較低,戒治戒癮具一定的成效。(詳表 1)
表1 98 年至 103 年出獄(所)施用毒品收容人再犯施用毒品罪情形
截至 103 年 12 月底止
單位:人、%
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
出所受觀察勒戒人 37,899 13,083 34.5
受戒治人 8,560 3,743 43.7
施用毒品罪受刑人 49,650 25,102 50.6 收 容 人 類 別
人
數 出 獄
(
所
)
出獄(所)後再犯人數及比率
說明:本表再犯人數係指成年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出所、受戒治人出所及施用毒品 說明:罪受刑人出獄後再犯施用毒品罪,至統計截止日止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被提起公訴、聲請 說明: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處分、職權不起訴處分及移送觀察勒戒或戒治等有犯罪嫌疑者。
再 犯 人 數
再 犯 比 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施行後,政府將施用毒品者刑事地位從「罪 犯」轉向「病患型犯人」角色,藉由觀勒戒治方式戒除其毒癮,進而再推 動戒癮替代療法、積極以醫療方式幫助施用毒品者戒毒,處遇逐漸轉向醫 療體系。觀察矯正機關各類施用毒品收容人出獄(所)後再犯情形,受戒治人 之再犯比率相對較低,顯示戒治機構處遇有初步成效,惟施用毒品因具有 成癮性及戒除困難之特性,仍需政府持續關注。
我國在1992年頒布「肅清煙毒條例」取代既有的「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
並增加自首且自願就醫戒治毒癮者,得不起訴之免受刑罰且無前科的規定,毒品施用 者自始除去犯人身分,得以病人身分就醫;另在1998年實施更名的「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將初次施用毒品者採取先觀察勒戒等戒治措施後處以不起訴處分該類行為人,
另對戒治後五年內再犯者再行追訴監禁等刑罰模式,但毒癮者的累再犯率至2006年 均高達89%(李思賢,2008)。法務部於2008年4月修法,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新增檢察官得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事訴訟法對施用第一級毒品者得緩起訴並加以 社區處遇,正式將緩起訴附命戒癮法制化並推行至各地(楊士隆,2008),對照圖1 顯示結合多元戒治方法的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獲得較佳成效,惟毒品施用者在監服刑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圖
1
:2007-2016
年台灣「藥物濫用案件及檢驗統計資料」之尿液檢驗結果圖綜上所述,毒品施用者不僅人數眾多,其再犯率亦高。毒品施用者反覆出入矯 正機構,不僅造成矯正機構人滿為患,亦連帶影響矯正成效,更嚴重浪費司法資源。
除此之外,藥物濫用問題更是衍生出許多社會、治安與公共衛生問題(楊士隆、李思 賢、朱日僑、李宗憲,2013)。目前國內毒品犯輔導處遇方案較為零散,未完全臻 於實證科學化及系統化,缺乏核心輔導處遇課程,致累再犯關鍵因子未能積極有效介 入,有待科學實證整合以確保核心專業處遇。
二、研究目的
按照Saenz等人(2012)對藥物濫用處遇的實證評估,當代有效的藥物濫用處
遇包含「解毒」與「復發預防」兩個階段。就毒癮戒治成效而言,「復發預防」階段 比「解毒治療」階段更重要,復發預防期主要處理的問題包括個案的藥癮治療、公共 健康以及社會安全,可界定為:削弱或減少酒精與毒品使用、促進健康與功能及減少 公共安全(犯罪)與衛生(傳染病)的威脅(楊士隆等,2013)。而所有復發預防期 皆有四個治療目標,包括:
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MINISTRY OF JUSTIC
E 民國106 年 1 月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1
稿(
1
)維持戒斷治療期之後的心理與情緒改善狀態(
2
)減少並維持酒精與毒品的使用行為,最終達到完全戒除的目標(
3
)透過教育、示範、與支持行為,以對個人健康、社會功能、以及減少社會安全 與衛生之威脅(
4
)改變原有的用藥生涯型態由於較周延之處遇計畫組成要素應涵蓋心理健康諮商、法律諮詢、家庭關係、
職涯發展、愛滋防治衛生教育等多重面向(NIDA, 2012),聯合國毒品及犯罪辦公 室亦針對藥物濫用處遇提出多項具體建議,如科學與人權之整合、以康復治療取代懲 罰、強化藥物濫用處遇專業人員實證能力之培養與促進藥物濫用防治相關知識之分享 與宣傳等(Saenz et al., 2012)。惟目前監獄處遇介入雖多元,但尚缺乏科學評估。
為此,本計畫依據科學研究原則,此著重於處理毒癮者成癮的相關因素,包括毒癮者 心理健康、治療的意願與動機、職業發展、家庭關係、法律諮詢與財務管理、藥物使 用與治療諮商等。處遇目標為強化毒品犯復原力與健康促進,達成預防再犯及重塑有 意義之生涯發展為目標。
貳、文獻探討
一、司法戒癮模式之概況現況與困境
我國的毒癮戒治處遇主要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毒癮者定位為同時具 有病人與犯人雙重身分之「病犯」(楊士隆等,2013)。然而,目前仍以司法體系 承接毒癮者之戒癮處遇,受限於矯正機關內之專業人力與相關資源之不足,矯正機關 內之毒癮戒治處遇成效始終遭受外界質疑。既然已將毒癮者界定為具有病人特質之犯 人,如何透過司法與醫療兩者間之合作加強毒癮戒治處遇之成效無疑是一項重要議 題,畢竟毒品所衍生出的種種犯罪問題不僅影響社會之安定,家庭與社會福利等問題 更是加重整體社會成本。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一般而言,監獄因條件及資源受限,提供全方位的戒癮處遇是面臨多方困難與 挑戰的,李宗憲與楊士隆(2010)檢視我國刑事司法戒治處遇制度之困境,指出我 國在司法戒癮方面仍欠缺成癮性與毒癮改善程度之評估,尤其現行毒癮戒治處遇措施 無法因應毒癮者之戒癮需求,更遑論完成毒癮戒治處遇後社會整體戒癮資源仍有待發 展。現行毒品防治政策雖然將毒癮者視為病犯,將毒癮戒治處遇優先於刑事司法處 遇,但在司法體系中仍存許多困境。例如對於司法體系而言,主要面對的挑戰在於專 業人員之欠缺與核心戒治方案之不完備。專業人員包括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與社 工師等,人員編制之不足不僅限制其專業發展,對於整體毒癮戒治成效亦造成阻礙。
除了專業輔導人員之不足,臺灣現有司法體系仍缺少一套適宜的核心戒治方案,不僅 毒癮戒治處遇模式仍有待摸索,相關配套措施亦相當缺乏。
二、毒品犯復歸
根據美國政府之官方統計數據,每一百名美國成年人,當中有一人被監禁;每 年有高過七十萬人,從監獄中被釋放,而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會在三年之內被逮捕。
另依據美國國家酗酒和藥物依賴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n Alcoholism and Drug Dependence, NCADD)的資料,在美國有超過一半之州立監獄及聯邦監獄受刑人符 合藥物依賴及濫用之標準。大約95%之受刑人於釋放後持續酗酒及使用毒品,大約 60-80%之毒品犯於出監後觸犯新罪刑。
當犯罪人在復歸社會時失敗,再犯率居高不下,社會與經濟成本損失甚鉅。
UNODC將犯罪人復歸之問題歸納如下(UNODC, 2002):
(
1
)復歸是公共安全問題,犯罪人從監獄釋放後,若矯治無效會令社會產生更多安 全問題(
2
)復歸是公共健康問題。從監獄中釋放出來的更生人可能攜帶傳染病如愛滋等,造成公共健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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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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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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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
3
)復歸是就業問題,從監獄釋放之犯罪人,一出獄即面臨失業問題(
4
)復歸是心理健康與偏差行為問題,從監獄中釋放出來的更生人可能有藥物濫用 或患有精神疾病,在失業、無資金治療之情況下面臨醫療問題(
5
)復歸是少年司法問題,被釋放之未成年犯罪人往往不會重返校園(
6
)復歸是家庭問題,從監獄釋放之犯罪人,面臨重新適應家庭等問題(
7
)復歸是社會福利問題,從監獄釋放之犯罪人,面臨失業、疾病。無家可歸等問題,需要社會福利之援助
三、毒品犯再累犯與戒癮相關因素探討
在持續犯罪者的犯罪經驗中,重複罪名最高者為毒品(40%)、竊盜(33%),
終止犯罪者與持續犯罪者最大區別為「使用毒品」及「偏差同儕」,終止犯罪者之所 以終止犯罪往往係切斷與「偏差同儕」的交往,或因家庭事件導致對回歸家庭的渴望,
積極扛起對家的責任感,以及停止「使用毒品」的行為(許淑雲、王俊毅、廖宏恩,
2007)。
根據陳玉書(2013)於2004年至2011年間追蹤960名受刑人假釋賦歸社會後 之再犯情況,並以客觀統計分析篩選出影響再犯的風險因子,其研究發現影響假釋再 犯的主要因子如表4所示,包含性別、初犯判決有罪年齡、曾被撤銷處分、竊盜前科、
初再犯、婚姻狀況、家庭依附與偏差友儕等,而次要因子則包括入監前之教育程度、
子女數、與配偶子女同住、有罪判決次數、罪名種類數、低自我控制、職業等級、工 作穩定性、遊樂生活型態、負向因應和處遇期間違規行為等變項。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表4:影響假釋再犯的主要因子和次要因子
Logistic Reg.
主要影響因子性別
初次判決有罪年齡 曾被撤銷處分 竊盜前科 初再犯 婚姻狀況 家庭依附 偏差友儕
次要影響因子
入監前教育程度 子女數
與配偶子女同住 有罪判決次數 罪名種類數 低自我控制傾向 職業等級 工作穩定性 遊樂生活型態 負向因應 違規行為
另由楊冀華(2017)於2000年至2014年間追蹤1,449名接受司法處遇之毒品 施用者發現,主要影響再犯主要因子為性別、年齡、不良友伴、戒毒經驗,而保護因 子為年齡較長、有工作、較少不良友伴、施用成癮性較低之第二級毒品與素行較佳者,
如表5所示。
表 5:毒品施用者接受司法處遇影響再犯與保護因子
Logistic Reg.
主要影響因子性別 年齡 不良友伴 戒毒經驗
保護因子
年齡較長 有工作 較少不良友伴
施用成癮性較低之第二級 毒品
素行較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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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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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 四、毒品犯施用與戒癮相關因素(一)戒癮經驗
曾戒癮者的第一次使用海洛因迄今之時間愈長,毒品依賴程度愈深(顏正芳,
2002;顏正芳,2003;江振亨,2009)。不同毒品施用者的戒癮經驗,有不同分布,
顏正芳(2003)調查受觀察勒戒者發現海洛因使用者占63.3%、安非他命使用者占
24.8%,搖頭丸使用者占7.3%。楊士隆等人之研究亦有類似但較低比例的調查結果,
施用毒品遭逮捕者自陳曾因施用毒品而住院或尋求醫療協助者,所占比例依序為海洛 因施用者有13.3%、安非他命施用者13.2%、鎮靜劑施用者7.7%、K他命及搖頭丸施 用者則不尋求醫療協助;調查亦發現曾至醫院戒癮者占全體毒品施用者22.5%,因施 用毒品造成其他問題而就醫者占12.2%,送醫急診者占6.7%(楊士隆、曾淑萍、李 宗憲、譚子文,2014)。
(二)家庭關係與支持
在家庭衝突較多、家庭凝聚力、雙親的監控等(柯慧貞,2003),以及家庭支 持度愈低,容易影響毒品施用者的是否施用毒品及戒治毒癮(江振亨,2009);由於 家人有使用毒品者,容易影響家庭成員對毒品的非理性認知而施用毒品,且戒治毒癮 較困難(李思賢、傅麗安,2007)。
(三)友伴關係與支持
青少年同儕與次文化因素是藥物濫用相當重要的因素,青少年首次使用毒品的 來源以朋友或同學為主(吳齊殷、高英美,2002;林瑞欽,2004;李思賢、傅麗安,
2007;戴伸峰、曾淑萍、楊士隆,2011;楊士隆等人,2017)。成年人亦有此情況,
易受友伴影響而施用毒品,戒癮時亦容易受吸毒友伴影響而復發(柯慧貞,2003;許 春金、陳玉書、蔡田木、黃蘭瑛,2007;江振亨,2009;廖建堯,2010)。而楊士隆、
戴伸峰、曾淑萍(2011)的研究亦有類似發現,藥物濫用者戒除毒癮之關鍵因素為得 到家人支持及遠離吸毒友伴等。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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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狀態與施用毒品
施用毒品初期會因藥理作用產生負面影響,長期則影響其生理與心理對藥物渴 求的成癮性,更將直接或間接地造成毒品使用者的死亡,而個人的生、心理問題,如 易憂鬱、沮喪的內化少年傾向使用藥品來穩定情緒或幫助睡眠(吳齊殷、高英美,
2002),自我強度差、自重感愈低者有更高的非理性信念、渴求毒品與再吸毒意向,
此外毒品施用者亦有較多身心共病(江振亨,2009)。
楊士隆等人調查施用毒品遭逮捕者,發現患有B型肝炎者占全體用毒者2.5%、 患有C型肝炎者占11%、有HIV者占4.9%,有心理疾病者占11.4%,與未有用毒經 驗的被逮捕者比較,患有B型肝炎者占全體用毒者6%、患有C型肝炎者占1.9%、有 HIV者占0.6%,有心理疾病者占5.1%,因此,除B型肝炎外,曾用毒品遭逮捕者患 有C型肝炎、HIV及心理疾病的比例比未有用毒經驗的被逮捕者高(楊士隆、曾淑萍、
李宗憲、譚子文,2014)。
(五)工作(經濟)狀態與施用毒品
依Hirschi主張的社會鍵(social bond)理論提到奉獻(commitment)與參與
(involvement),指出當個人熱心於有興趣之工作與活動或投入於健康之活動時間
較多,個人較不會從事犯罪活動。林瑞欽(2003)研究發現無固定工作者在引發吸毒 慾望、再吸毒可能性及再吸毒意向之表現顯著較高。柳家瑞等人(2009)的研究指出,
毒品施用者約有一半的工作狀態屬於無(待)業。
上所述,毒品成癮者除身體健康出現問題外,呈現許多心理失調與社會適應問 題,包括認知扭曲、無聊感偏高、挫折感、自卑感高及憂鬱症狀、人際處理拙劣,家 庭關係失能及生涯缺乏競爭力等(楊士隆,2016)。毒癮者生理、心理與社會適應問 題,需進行多面向與系統化之戒治與輔導,以減少其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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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1
稿 五、美國NIDA之處遇準則美國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 2012)發表之毒品犯成癮戒治處遇原則提出 13項有效藥癮處遇準則:
1
、藥物成癮雖是ㄧ種影響大腦功能與個體行為的複雜疾病,具有高度再犯率,但依 然是可以處遇的。2
、沒有任何一種藥癮處遇適用所有人,藥物濫用者個人需求的處遇、介入與服務,以及對藥物濫用者有正面影響的家庭、工作場所與社會是重要的。
3
、藥癮處遇必須是一應俱全、容易取得且容易應用在生活上,否則某些潛在的病人 將失去得到處遇的機會。4
、有效的藥癮處遇必須關照毒品成癮者的個人多重需求,而非僅在於藥物濫用方面,處遇內容不只在藥物濫用,還須提供其醫療、心理、社會、工作與法律問題方面 的需求。
5
、持續一段合適的時間的處遇是重要的,大部分的藥物濫用者接受藥物濫用處遇需 持續3
個月以上才有顯著地降低或停止其藥物濫用等問題行為;問題藥物濫用者 則需更久的時間。6
、個別諮商以及(或)團體行為處遇是最普遍的藥物濫用處遇方式。7
、藥物處遇對許多藥癮者而言是重要的元素,特別是結合許多諮商與其他行為處遇,譬如對於鴉片類成癮者以丁基原啡因替代療法,搭配諮商與其他行為處遇有顯著 改善的效果。
8
、個別的處遇與服務計畫,必須被持續評估與調整,以適應其不斷改變的需求。由 於個體的家庭處遇、親職教育、職涯發展、社會與法律需求不一,且個人的需求 會隨時改變,不斷地調整計畫是重要的。9
、藥物濫用合併精神疾患者,需有合併的處遇方案。10
、藥物解毒僅是成癮處遇的第一步,無法影響長期性的藥物濫用行為。11
、處遇不必然是自願的才有效,家庭禁令、工作配套或刑事司法系統的強制處遇,亦能增加藥物濫用者的留置率,增加處遇介入的成功率。
12
、處遇期間必須有持續的監控,以防止其再犯復發。13
、處遇方案應評估病人的HIV/AIDS
、B/C
型肝炎等其他傳染病,並提供降低風險的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針對司法戒治藥癮案主,美國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 2014)亦修訂發表 13項處遇的原則供刑事司法機構實施毒品犯戒治處遇之參考:
1
、藥物成癮是影響行為的腦部疾病。2
、藥物成癮的恢復需要有效的治療,並處理伴隨時間而衍生的相關問題。3
、處遇必須持續較長的時間才能產生穩定的行為改變。4
、評估是處遇的第一步。5
、對刑事司法案主提供個別化需求服務,是藥物濫用處遇有效性的關鍵。6
、處遇期間的非法藥物使用應小心謹慎監測。7
、處遇應針對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因素。8
、刑事司法監督應納入濫用藥物者的處遇規劃,處遇提供者應了解犯罪矯正管理者 之要求。9
、對於藥物成癮者之持續關懷照顧非常重要,尤其是其即將重返社區時。10
、鼓舞案主正向行為與參與處遇計畫之獎勵和懲罰需平衡。11
、共同出現藥物濫用與精神健康問題的個案需要整合性毒癮戒治處遇策略。12
、醫療是毒品犯處遇的重要作為。13
、對於居住於社區及即將重返社區之毒品犯應教導其預防及處理嚴重及慢性病狀況如
HIV/AIDS
、B/C
型肝炎及肺結核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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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NIDA
建議之毒品處遇周延組成要素矯政期刊 第6 卷 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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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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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 有效的處遇應配合個人需求,而非僅在於藥物濫用方面,還須提供其醫療、心 理、社會、工作與法律問題方面的需求,依據NIDA(2012)發表之毒品犯成癮戒治 處遇原則,毒品犯之戒治原則必須是多元處遇,且周延之毒品處遇組成要素應涵蓋心 理健康諮商、法律諮詢、家庭關係、職涯發展、財務管理、愛滋防治衛生教育、醫療 諮詢等多重面向(如圖2)。另參考聯合國處遇平台(TREATNET)之藥物依賴處遇 與照護服務品質管制準則(Quality Standards for Drug Dependence Treatment and Care Services)(Saenz et al., 2012)及NIDA針對刑事司法案主提供之藥癮處遇13 項原則(NIDA, 2014),建構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與實施計畫。參、方案內容與實施
一、方案內容
本科學實證毒品處遇計畫於2017年4至7月在矯正署台中監獄實施第一期方案,
針對14位參與學員進行前、後測問卷調查,並於實施後進行檢討,滾動修正計畫內 容,除認為降低毒品渴求與非理性信念,改善人際(家庭/友伴)以及強化職涯發展 與財務管理等,係成功達成藥物成癮者復歸社會之重要面向外,並認為強化個案深入 訪談與評估及援用戒毒成功人士之協助等有助於提升戒癮成效,修正計畫內容如下:
(如圖3)。
摘 要
李明謹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與多元化,犯罪與治安問題影響政治、經濟及社會 的發展。本研究收集法務統計年報及統計月報,探討矯正機關收容之結構特 性,並瞭解受刑人在性別、罪名、年齡、刑期等面向的特徵,期對矯正機關收 容現況有較周全的觀察及瞭解。研究發現,矯正機關呈現長期超額收容、受刑 人長刑期化及高齡化、收容人處分類別多元化、特定犯罪類型收容人數偏高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罪)、累再犯人數逐年偏高、新入監 受刑人以短期自由刑居多等現象,深深影響矯正機關之管理及處遇措施。
為因應矯正機關收容如上述趨勢變化,提出以下建議:(1) 善用多元轉向 制度;(2) 健全矯治處遇,重視受刑人處遇規劃;(3) 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與空 間,建構人道與安全的拘禁環境;(4) 運用修復式正義理論觀點處理犯罪問題;
(5) 健全社區處遇制度;(6) 逐步建立降低監禁率之刑事司法體系共識。尤其是 我國正在民主深化的進程中,對於監獄之定位與目的,及監禁是否能有效達成 預防犯罪之定位,或許可再重新思考,轉而致力於更完善的社會政策。
關鍵字:矯正機關、受刑人、官方統計
第一期方案結束,完成檢討與滾動修正後,於2017年9月至11月在矯正署台 中監獄推動第二期方案,針對16位參與學員進行前、後測問卷調查,實施後亦召開 檢討會議,檢視方案成效並提出精進作法。
目前戒治所內針對受戒治人所安排的課程,除了加強生活規律性以外,動機晤 談占多數時間,惟本方案課程時數有限,爰本方案在適用對象,在經過以毒品態度量 表的調查與適度分類後,將課程聚焦於戒毒者降低毒品渴求與非理性信念等心理健 康、人際(家庭/友伴)關係的改善、以及強化職涯發展與財務管理,以期降低使用 毒品的危險因子,並提升其保護因子。
(一)學員遴選條件
以12月內即將出監之兼(純)純施用毒品受刑人,且經評估有高度戒癮需求者
(評估量表擬以「毒品非理性態度及戒癮需求評估」問卷內容施測,人數以15-20名 為限。
(二)遴選理由
根據楊士隆在2010年調查監獄內受刑人中毒品犯曾有的戒毒經驗,最多為接受 觀察勒戒者占76.34%,其次為接受強制戒治者占41.6%(楊士隆、戴伸峰、曾淑萍,
2010),顯示毒品受刑人非皆有施用經驗,建議限縮在因兼(純)施用毒品受刑人為 宜,在監受刑人的戒癮經驗以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為大宗,以及入監前尚有附命戒癮 緩起訴及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前置作為,基於有效性考量,宜將對象限縮有高度 戒癮需求者。
(三)團體課程簡介
本方案所規劃之團體課程,設計個案自我探索、實作以及團體輔導,再加上個 案探討的修正與建議個案,將更有助於整體效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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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毒品渴求與非理性信念等心理健康戒癮首重降低毒品渴求與非理性信念等心理健康,惟課程需含介紹及探 索、實作及團體輔導、再次實作與團體輔導,以習得並純熟強化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