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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與宗法: 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女性倫理觀之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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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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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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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中國文學所 博士論文

Graduate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doctoral dissertation

道法與宗法:

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女性倫理觀之考察 Doaist orthodoxy and Patriarchal system:

Gender and

Ethical Ideas in Du Guan Ting’s Yong Cheng Ji Sian Lu

方韻慈 Fang, Yun-Cih

指導教授:李隆獻教授 Lee, Long-Shien , Prof.

中華民國 107 年7月

July,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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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題為「道法與宗法: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女性倫理觀之考察」,主

要目的有三:其一,揭示中古道教如何與宗法社會倫理相互區別、模擬、競爭、

合作,進而形成橫跨地域、階級的特殊人際社群,建立教派的倫理論述;其二,

在道教與宗法社會競合的背景下,探討中古女性出入兩種社群的能動性;其三,

為宗教文學研究提供新的可能。

第一章緒論,說明論題、研究動機、前人研究述略、研究方法與限制。第二 章考辨《墉城集仙錄》五種版本與著作性質,比較〈序〉文與前代仙傳的書寫異 同,並揭示貫串全書的敘事結構,指出杜光庭旨在回應開劫度人、仙真濟世的意 旨,進而尊崇道法,樹立宗教權威;第三章探討《墉城集仙錄》中母女神譜的書 寫策略,觀察中古時期流傳的母女仙譜,如何為杜光庭仿效、轉化為教內的師徒 倫理;第四章從女性的職能書寫切入,說明杜光庭如何透過編改女仙為妻的職 能,將傳遞父系血脈的妻職,轉化為傳承道術的女仙典範;第五章則關注唐世女 道的社會影響力,比對《列女傳》、《女誡》、《墉城集仙錄》、地方志、唐墓 誌中對於唐代女性學習、掌握、詮釋知識的記載,說明道教有別於宗法社會的倫 理規約,賦予了女性掌握宗教知識社群的能力。第六章結論,總承前論,指出在 道法、宗法的競爭與合作中,道教提供的知識網絡,乃是中古修道女性能動性之 所繫。

關鍵字: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倫理、性別、能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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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article entitled " Doaist orthodoxy and Patriarchal system: On Gender and Ethical Ideas in Du Guan Ting’s Yong Cheng Ji Sian Lu(墉城集仙錄Records of the Assembled Transcendents of the Fortified Walled City)"The three main aim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first, to reveals how Daoism differs from patriarchal social ethics, and how Daoist establish ethical discourses for its communities.

Second, to explore the dynamics of women transfer between Daoist communities and patriarchal society. Third, to explore new methods for religious literature.

The first chapter is an introduction, which explains the topics and meanings, motives,

predecessors' research, research methods and restrictions. In The second chapter, examinination of the five editions and writing purpose of Yong Cheng Ji Sian Lu will be proposed to provide basis for other chapters. In The third chapter, by inspecting the mother and daughter's divinity in the Yong Cheng Ji Sian Lu To point out that Du Guan Ting copy and transfer Patriarchal system as Doaist orthodoxy. In the fourth chapter, I explain how Du Guangting transformed wife's role and duty in Daoism to

estanblish Doaist orthodoxy. The fifth chapter, I focuse on the religious knowledge and social influence of the Tang Dynasty female.The main conclude of this paper will be drawn in the sixth chapter that knowledge network provided by Daoist enable female to get more agency before they did in Patriarchal system.

Keywords: Du Guan Ting, Yong Cheng Ji Sian Lu, ethical Ideas, gender,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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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目 錄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5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論題題旨與目的

---1

第二節 核心材料

---6

第三節 前人研究述略

---9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方法

---16

第二章 《墉城集仙錄》版本與書寫目的考辨---25

第一節 《墉城集仙錄》五種版本考辨-

---25

第二節 杜光庭生平與仙傳著作

---39

第三節 論尊崇道法為《墉城集仙錄》書寫目的

---43

第三章 母女仙譜對宗法世系的複製與轉化---89

第一節 仙界母女的三重身份與實質意義

---89

第二節 女兒升仙的孝、義論述

---105

第三節 唐世女道離家修行的實踐困境

---117

第四章 道法傳承與女仙為妻的職能轉變---131

第一節 從傳承血脈到傳承經脈的人際書寫

---131

第二節 從為人妻到為人師的房中倫理角色變異

---139

第三節

天師道女仙在家與離家的道法傳承

---164

(7)

第五章 唐世女道的宗教知識與社會影響力---173

第一節 唐代世俗女教讀本對女性學習知識之觀點

---174

第二節 《墉城集仙錄》所見唐世女道社群的宗教知識與影響力

---182

第三節 唐代墓誌所見女道的宗教社群及其影響力

---204

第六章 結論:道法、宗法之競合與中古入道女性的能動性---215

參考書目---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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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題旨與目的

本論文題為「道法與宗法: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女性倫理觀之考察」,在 簡述題旨之後,將說明本文研究目的。

「倫理」,指人與人的關係。個人俯仰於世,必然面對與其他個體競爭、共 生、仿效等互動關係,而在互動中逐漸累積而為普遍大眾接受、遵循的種種理則。

考察倫理觀念,觀察個體於不同群體之間進退舉措的思維邏輯,有助於瞭解不同 社會的特質,以及社會思維作用於個人的具體影響。本文選擇「倫理」為切入角 度,比對傳統家庭的宗法倫理以及中古道教的道法倫理,目的在考察唐代女性出 入於道教社群與宗法社會的角色異同,說明女性面對不同的倫理觀,如何展現一 己的聲音與行動,又如何與社會的思維互動、對話。

「宗法」,指傳統中國家庭以父系血緣為核心而傳承的社群倫理觀念,「宗法」

源自西周的嫡長子繼承制度,原是繼承於氏族社會的血親關係,配合一夫一妻多 妾的家庭單元,以嫡長子為主幹,繼承先祖領地;非嫡子則為支脈,掌管擴張的 諸國,透過血緣的力量鞏固部族壯大之際的資源分配。在傳統中國,家庭作為社 會的基本單元,雖尚涵括母族、妻族,但是父系宗法社會的倫理觀念仍為主流。

父系宗法倫理以傳承男性血緣為核心,家庭的成員,無論男女長幼,都將依照己 身與男性宗族繼承人的血緣關係遠近,來決定個人可取得的資源多寡以及相應的 行為舉措。例如《儀禮.喪服》針對不同倫理身份者制定不同的服制、服喪的時 間、飲食、號哭、跪拜等行為細節,清楚展示父系宗法的社會定位群像。喪禮服 制實質指涉服喪者的社會地位,而喪禮的舉辦,除了表現對已逝宗主的哀意,展 示新任宗主合法繼承的重要場合,同時展示了新、舊宗主的遞嬗,並透過宗族成 員的服制與行禮儀節來確認彼此的倫理關係。宗法社會的尊卑,很大部分由先天 的血緣關係定位,具有強大的締結力量,卻也因此,個人後天的思想行為,雖也 會影響宗族成員的互動形式,不過,後天的變動無論鉅細,均須在維護父系血緣 穩定複製、傳承的前提下進行。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傳統中國,宗法倫理影響 的不只是依存血緣關係而建立的家庭,也深刻的展現在中央政府的運作模式,乃 至於地方社會其他組織如鄉邑、社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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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指的是道教社群的倫理觀念。道法另有狹義用法,如明代道教法 術大全《道法會元》,1 指透過修煉取得的諸般技術。本文使用「道法」一語,

意在強調道教相對於宗法社會的血親形態而建立的倫理觀。道教社群的形成與傳 承,有其漫長的歷史。2 中古道教社群的形塑,有別於宗法社會的血親關係,乃 是以道、經、師三者為核心,依據道義傳承而形成的後天人際社群。道法倫理以 傳承道教義理為核心,社群成員亦有尊卑之分,無論男女長幼,都依照己身與道 教義理之關係遠近,來決定個人的社會地位。雖然在道、經、師的體系中,師徒 關係也相當程度地呼應了傳統家庭的倫理尊卑,不過,師徒的尊卑並不取決於先 天既定的血緣關係,也因此,就得道先後來看,師徒關係仍存有相當大的彈性空 間。師尊的傳經固然能發揮影響力,但是,傳授於師、徒之間的經典,並非一味 複製、固守不變。經典透過入道者的學習、闡揚、詮釋,如何發揮力量,讓得授 經典者求得長生不朽,或拯世濟人,更是體道、證道的關鍵,也因此,道、經、

師的道法倫理體系,著重的是道教義理在人與經典之間的生生循環,進而傳遞道 的存在。而個人後天的思想行為,能起關鍵性的決定作用,師、徒之間雖有倫理 尊卑之分,然而一旦誦經行善,感得仙真傳經、賜藥,得道而升上仙界,將依得 道深淺於仙界敘階,並不受限於人間的師徒倫理。

道、經、師的倫理型態,雖然明顯受到佛教傳入中土的影響,3 不過,道教 是奠基於神仙方術信仰之上的中國本土宗教,在人際社群的形態與內涵,仍富有 本土宗教的特色。道教倫理論述與傳統家庭的關係,看似緊密而有分殊,各有途 徑復膠葛依存,相對於佛教進入中國後主要維持「出家修行」的人際形態,道教 與傳統宗法社會的關係毋寧更為繁複多元,存有更多探討空間。關於道教的倫理 論述,本文名為「道法」,這是為了維護道教社群的存續而漸次形成針對入道者 思想與行為的倫理觀,表現在入道的戒律、儀式等具體可見的條目,也或者可以 是仙傳故事、墓誌記載所折射的社群共識。

1 CT1120,不著撰人:《道法會元》,《正統道藏》第 884 冊。收錄本論文所使用道藏為全 1120 冊之《正統道藏》(上海:上海書店影印涵芬樓,1923-26 年)。道經後所列冊數即依此本;

道藏編號「CT」使用 Schipper, Kristofer, ed. 1975. Concordance du Tao-tsang. Titres des ouvrages.

Paris: EFEO. (Publications de l'EFEO, 102.)

2 詳見李豐楙:〈經脈與人脈:道教在教義與實踐中的宗教威信〉,《臺灣宗教研究》第 4 卷 第 2 期(2005 年 9 月)頁 11-55,該文廣述道教自漢未以降乃至於近代的道法傳承歷史,文 中指出道教雖以密傳形式樹立宗教威信,建立教內譜系,卻也經常適時與政治力量或其他宗教 如佛教、儒教合作,以發揮社會影響力。

3 關於道教道、經、師體系與佛教的關係,可見謝世維:〈聖典與傳譯-六朝道教經典中的「翻 譯」〉,《中國文哲研究集刊》(2007 年 9 月),頁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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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古時期,道教無論在修煉技術、教團組織、教義思想方面,均有飛躍式 的變化,4 入唐之後,倚仗國家力量,5 躍升為李氏家族崇奉之國教,從中央政 府以至於不同地域,皆可見道教的影響力。6 關於道教社群在中古時期的形成過 程與倫理觀念,卻少有專論。本文題為「道法與宗法」,乃是希望比對中古道教 與宗法社會的倫理觀念,說明道教如何在發展過程中與傳統家庭的宗法社會倫理 相互區別、模擬、競爭,甚而合作,進而成為橫跨地域、階級的特殊人際社群。

不過,宗法社會與道教社群的相互交流與競爭,在中古中國是龐大的命題,

遠非本文足以概括,因此,擬加上「性別」的研究眼光,期以聚焦論題,也為性 別研究尋求與其他領域對話的可能。近年,學界亦在積極尋求宗教與性別的跨界 研究,不僅是將某一歷史現象置放於縱向傳承的切面中理解,也傾向在同時代的 橫向社會脈絡中解讀,揭示該一現象如何與其他事物共時並現。7 準此,本文在

4 見葛兆光《屈服史及其他 : 六朝隋唐道教的思想史研究》(北京:三聯書局,2003 年)。葛 氏認為,道教在六朝隋唐有著原創性相當高的思想突破,不過在儒家、佛教的挑戰之中,逐漸 刪減較具爭議性的儀式,向他者「屈服」。

5 張澤洪統計唐代登錄在案的道士女冠人數應有上萬人,這樣規模的人群,雖遜於佛教僧尼數 量,然而道教倚靠國家力量,亦可釋放出相當的能量,履行國家宗教的職能。見張澤洪:〈唐 代道教規模辨析〉,《中華文化論壇》,1996 年第 2 期,頁 104-108。

6 關於唐代道教的地域影響力,討論者有小笠原宣秀:〈吐魯番出土の道教關係資料數種〉,《福 井博士頌壽紀念東洋思想論集》(東京:1960 年)頁 142-150、〈吐魯番出土の宗教生活文書〉,

《西域文化研究》第三(京都:法藏館,1960 年)頁 249-262;西脇常記:〈ベルリン.トル ン.コレクシイン〉,《京都大學總和人間學部紀要》第 6 卷(1999 年)頁 47-66;榮新 江:〈唐代西州的道教〉,《敦煌吐魯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127-144;劉屹:〈唐前期道教與周邊國家、地區的關係〉,《一九九八法門寺唐文化國際學術 討論會論文集》(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四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年),頁 784-785。從這些討論可知,道教經國家力量支持,不僅流行於中央政府所在地,更 廣泛傳佈於吐魯番、敦煌等邊地。

7 相關研究在基督、佛、道諸教俱有值得參考者,基督教研究如 Peter Brown, The Body and Society:

Men, Women, and Sexual Renunciation in Early Christianity(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8);佛教研究參 Kathryn Ann Tsai,Lives of the Nuns: Biographies of Chinese Buddhist Nuns from the forth to Six Centuries(Honolulu: University Press,1990);道教研究參 Edward Shafer, ”Three Divine Women of South China,”Chinese Literature: Essays, Articles, and Reviews,

Vol.1(1979),pp31-42; Isabelle Robinet,”Metamorphosis and Deliverance from the Corpse in

Taoism,”History of Religions Vol.9(1979), pp.37-70; Russell Kirkland “Huang Ling-wei,”Journal of Chinese Religions Vol.9(1991), pp.47-72; Suzanne Cahill:"Discipline and Transformation: Body and Practice in the Lives of Daoist Holy Women of Tang China," in Dorothy Ko, JaHyun Kim Haboush, and Joan R. Piggott, Women and Confucian Cultures in Premodern China, Korea, and

Japan,Berkeley, (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2003), 251-278,Suzanne Cahill:Divine Traces of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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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與宗法」的論題之上,選擇現存道教史最早的女仙總集—杜光庭《墉城 集仙錄》為聚焦核心,希望思考女性面對宗法、宗教等不同社群的倫理觀念時,

如何展現一己的聲音與行動,而這些聲音與行動在當時社會,又具備了何種意 義,從而對性別史、中古道教史的發展作出論斷。

衡諸上論,本論擬以「道法與宗法:杜光庭《墉城集仙錄》女性倫理觀之考 察」為題,大體以中古時代為範限,同時溯及漢末魏晉的修道傳統、或宋元金以 降的影響。期許考察《墉城集仙錄》收錄的女性如何參與並改變宗教的實際行動,

以及這些聲音與行動在當時社會的歷史、文化意義。

本論基於兩個層面的研究目的:其一是有鑑於女性研究在主流史學論述邊緣 化的困境;8 希望透過研究理論的調整,進行女性史的重寫。

瓊安(Joan Scott)曾詳述婦女史於西方歷史著述邊緣化的問題,婦女史的 寫作始終未能進入主流史學之列,她認為,研究者不應僅專注於女性史料的發掘 與,女性的聲音與行動,更是與社會因素互動的結果。也就是說,研究者應判斷 這些聲音與行動的意義,了解女性如何被社會看待?女性在結構中的角色與作用 為何?掌握人與結構,兩方參照對讀,並且準確抉發箇中意義。性別研究的要義,

當不只是資料性的增益補強,而是可藉此重新詮釋、轉換歷史文化的脈絡。9 有 鑑於此,本論在從事性別研究之際,除了爬梳女性在社會架構下所曾經存在的事 實之外,更致力於歷史視角的移轉與重探。不僅關注抉發歷史罅隙的晦暗光景,

更應重新觀看既有的歷史事實以及事實所透顯的意義。10 若能適切參酌史料的 性質與社會的環境,在中國中古女性史學領域也可發掘新的問題,11陳弱水指出:

Daoist Sisterhood(Magdalena , NM : threepines, 2006)

8 不只是一般史學,性別的研究在宗教史學領域更為邊緣,詳見林欣儀統計近年道教研究中的性 別研究。林欣儀:〈道教與性別-二十世紀中葉後歐美研究評述〉《新史學》二十六卷二 期(2015 年 6 月),頁 191-242。

9 引號內文句譯自“Gender: 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91:5(1986),pp.1053-1075. 收入 Joan Scott ed, Feminism and History,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152-180.

10 關於女性主義發展史,另可參考 John Carvet, Feminism(London:J.M. Dent & Sons, 1982);

Josephine Donovan, Feminist Theory: The Intellectual Traditions of American Feminism(New York:

Fredrick Ungar, 1985 ).

11 又,從性別理論發展如何應用於中國史的研究,可參李貞德主編:《中國史新論:性別史分 冊》(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書中共收錄十篇論文,其中五篇分從 商周青銅器與隨葬品、漢代畫像石與畫像磚、唐宋墓室壁畫、誌銘和敦煌吐魯番文書、明清 司法檔案,以及現代口述訪問等特殊史料,可以發現,抱持著性別的眼光,細察史料間的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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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作為女性世界的挖掘與描繪,本書還具有一定程度的問題性……在 考察婦女的生活時,盡量注意他們的意義關聯,譬如,某種作為或生活 方式可能如何被當時的人了解,婦女如何運用既存的價值或文化象徵來 建立自己行為的正當性,乃至開創新的行動,生產新的意義。12

史家可以將個體女性存而不論,然無法對女性依存的整體社會視而不見。誠如陳 弱水於中古女性史援用的研究方法,除了重建女性曾經存在的相關史料,補充、

證成既有的社會結構之外,更提醒我們注視女性聲音與行動的意義。而意義的解 讀,必須放在歷史的社會結構中權衡,從而提醒我們重思既有歷史。從這樣的角 度出發,女性史的研究,才有可能在論述層次擺脫邊陲、補充的位置,與主流研 究積極對話。

其二,道教學界傾向推崇道教在教義思想、制度訂定、身體實踐功法方面,

提供女性較為平等的機會;不過,就道教史的書寫來看,尚有相當大的進展空間。

目前道教女性的史學論著,可略分兩類。一類是附屬於一般道教史部分章 節。這類史學論述,關於女性的書寫相當少見。這固然與女性史料相對稀少有關,

但寫史者未抱持性別意識來理解史料,亦是原因之一。筆者就中古道教整體史論 而非女性專史為範限考察,僅宮川尚志《六朝史研究‧宗教篇》13 於一九六四年 出版,專章討論六朝女性的宗教生活、王永平《道教與唐代社會》之〈神仙道教 對唐代婦女的影響〉一節,立專節討論唐代女性的入道問題,14 其餘如傅勤家

《中國道教史》,15 窪德忠《道教史》、16 任繼愈《道教史》17 諸書中關於女性 入道的記載,多寥寥數筆帶過。

性互動,不只可擴增婦女史的研究素材,並可發掘歷史的新意義。另五篇則從歷史書寫、文 學史、佛教史、家庭史,以及財產權之研究領域切入,展示性別研究在不同研究領域發揮的 意義。前述諸家,亦展現了性別研究於中國史新探的成果,俱對本論深有啓發。

12 陳弱水:《隱蔽的光景: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自序》(桂林:廣西師範大學,2009 年),頁 7-9。(該書為陳弱水:《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臺北:允晨出版社,2007 年)再版,二書序文不同,因分別引用)

13 宮川尚志,《六朝史研究‧宗教篇》第十二章〈六朝時代女性の宗教生活〉,(東京:平樂 寺書店,1964 年),頁 313-335。

14 王永平:《道教與唐代社會》(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頁 441-450。

15 傅勤家:《中國道教史》(臺北:商務印書館,1988 年)。

16 窪德忠:《道教史》(東京:山川書社,1977 年)。

17 任繼愈:《道教史》(北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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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是以道教女性為主題的專史,舉詹石窗《道教與女性》、18 李素平:

《女神、女丹、女道》、19 戴思博(Catherine Despeux)《女のタオイスム : 中囯 女性道教史》為例。這類著作多採單點人物描繪的線性史觀,集中書寫少數在歷 史上流傳女性事蹟,並以此勾勒道教女性史的發展。例如,詹石窗的《道教與女 性》以女神崇拜與女性修行分上下編,然而寫作時注重縱向的歷史繼承關係,較 少與橫向的社會因素對話,議題多據道教既有的架構發論,雖然全書見解精到,

為道教女性史的早期力作,卻未能體現女性在多大程度上改變了歷史的面貌。李 素平的《女仙、女真、女道》,以朝代為範限,裒輯不同時代的道教女性,各單 元則分述特定女性人物,在蒐羅材料上雖有貢獻,卻少見議題的發揮,道教女性 之間也缺乏有機的聯結,未能凸顯女性歷史行為的連續性與意義。法國道教研究 者戴思博的博士論文《中國道教女性史》,20 雖然也是以聞名的道教女性為綱 目。不過,該書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意識,在宋元明清以下,多環繞女丹的源 起、成立與發展而論,相對來說,較可說明女性對於歷史的連續性影響。不過,

該書對於女丹文獻的成書年代判定有問題,對於漢唐以前的女性史料掌握程度偏 低,也影響全書的學術價值。

由上述論著來看,如果書寫策略、研究視角未求進一步突破,即便以道教女 性為主題獨立成書,也容易陷入僅將原有的材料集結成書,或者為了證成道教內 部論題而書寫的著作,未能明確探討女性與社會的關係,也難以契合道教重視男 女平等的宣示。

根據上述兩點研究動機,本文擬以杜光庭《墉城集仙錄》的女性倫理觀為題,

在研究方法上盡可能廣納不同領域的視角,期為中古道教女性史盡己心力。

第二節 核心材料

為了有效掌握中古入道女性面臨的倫理論述,擬以晚唐五代杜光庭教團編纂

18 詹石窗:《道教與女性》(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

19 李素平:《女神、女丹、女道》(北京:宗教文化,2004 年)。

20 Despeux, Catherine(戴思博), Immortelles de la Chine ancienne: Taoïsme et alchimie feminine, Paris:Pardès, 1990。限於語言門檻,本文參考的是日文版本,門田真知子訳,三浦國雄監修:

《女のタオイスム : 中囯女性道教史》(京都:人文書院,1996 年),〈結論〉,頁 263-269 。 戴思博另有英文專書,與戴維雅合撰,Catherine Despeux, KohnLivia,Women in Daoism

(Cambridge, MA : Three Pines Press, 2003)。是在博士論文的基礎之上,增補改寫的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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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墉城集仙錄》為核心材料,原因有四:

其一,《墉城集仙錄》為道教最早的女仙總集,收錄了唐末五代以前一零九 道教女性仙真,21 就傳文的取材範限看來,確可提供相當多元的歷史圖像。道 教女性雖然也見載於齋儀、戒律、傳記等各類文獻,然而仙傳環繞女性生平敘事,

材料相對集中。而目前關於中古戒律、齋儀等材料,由於編寫與實行的時點模糊,

難以藉此預估對入道女性的影響。22《墉城集仙錄》載錄的女仙多沿女性生平事 蹟鋪寫,除了少數女神如金母、九天玄女未具人間身分者,多數女仙乃透過後天 修煉而成,在進入墉城、名列仙譜之前,清楚可見女性在入道之前身為俗世女眾,

入道之後獨立修真,甚而白日昇仙的完整歷程。該書不僅收錄了學界習於關注的 女仙傳文,也同時提供了女性成仙前作為修道者、信眾的珍貴文獻。 23 選取此 書為論題核心,更可見女性出入於原生家庭、夫家、教團、朝堂等不同環境,當 中牽涉的議題包括:道教如何與其他教派或俗世社會的倫理價值競爭、共存?仙 界倫理的形塑是否反映了女性入道前後與本家、夫家的關係質變?女性轉換在不 同的人際關係間,如何被告知關於情感、欲望、能力、價值的樣貌?相較於俗世 社會,道教的倫理論述是否給予女性更多機會展現潛能?

其二,《墉城集仙錄》成於杜光庭教團之手,相較於其他仙傳,杜光庭不只 是單純羅列前代女仙,更有意識地囊括道教內部教派的多元面貌,對此後道教仙 傳有著明確的影響力。中古前期,道教內部教派傳承的教義互競互融,24 唐帝

21 鄭樵:《通志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注云:「《墉城集仙錄》古今女子成 仙者百九人」,頁 629。

22 記載中古道教儀式、戒律的《三洞奉道科戒儀範》,其成書時代學界普遍定在梁至隋唐初年。

見大淵忍爾:《道教とその經典》(東京:創文社,1997),頁 219-296。吉岡義豐:〈敦煌 發見「三洞奉道科戒儀范」について〉,《吉岡義豐著作集》第三卷(東京:五月書房,1988 年)頁 241-269,其中雖有少量關於女道士的史料,然據此研究,較難反映唐代初年定道教為 國教、頒定僧道格等政策對於道教的影響。又如題名為杜光庭的齋儀論著甚多,但內容多為宋 元以下道士編改,有待清查,見周西波:《杜光庭道教儀範之研究》(臺北:新文豐出版社,

2003 年)。

23 關於女性修道者、女信眾的研究視角,啓發於李貞德:〈最近中國宗教史研究中的女性問題〉,

《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第 2 期(1994 年 6 月),頁 251-270。

24 早期道教是多教派宗教,尤其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各地域道派差異性甚大,直到唐代尊天師 道為國教之前,內部教派或者相互競爭、或者模仿、融合,形成多元的面貌。林富士曾從道 教房中術的異同,說明了東漢中(西元二世紀)統一中國(西元 589 年),道教內部道派紛 起,互競互融的關係。見氏著〈略論早期道教與房中術的關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 究所集刊》72:2(2001 年 6 月),頁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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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時期,道教與政治力量結合,遂有了整合、統一道內教派的趨向。25 杜光庭 編纂的《墉城集仙錄》,收錄包括上古的西王母、九天玄女,中古的女仙如魏夫 人、乃至唐代的修道女性如華姑等,上承魏晉南北朝道教內傳與小說,26 成於 政教結合的唐代,實有總括各派的企圖。27 此後,宋代陳葆光《三洞群仙錄》、

元代趙道一(1264-1336)《歷世真仙體道通鑑後集》、28 明代楊爾曾(1574-1626)

《仙媛紀事》、29 明《搜神記》,30 均明確地承接了杜光庭《墉城集仙錄》的書 寫傳統。藉由該書掌握道教女性仙傳的論述,實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其三,《墉城集仙錄》成於晚唐五代,唐世入道女性部分頗近實錄,史料價 值高。唐代面臨的社群倫理變化較前代更為劇烈,更有可能凸顯女性倫理論述的 困境與意義。魏晉南北朝在家、出家修行多元並行的狀態,入唐以降,國家轉而 規定男女分別長居道冠清修。31入道女性從俗世家庭轉移至道教社群,必得面臨 了不同的倫理論述與期待。我認為,當女性游移於在不同的結構之間,比對不同 結構看待女性的方式,觀察故事中女性的感受、言說,可能更有機會發掘湮沒於

25 見小林正美:《唐代の道教と天師道》(東京:知泉書館,2003 年)。該書從道士的授籙制 度論證了唐代均為天師道一派。面對唐代道教,不可再以南朝陸修靜的三洞系統區分,上清、

靈寶、正一之分,指的是傳經的階序,而非不同的派別。

26《墉城集仙錄》的文獻來源,可參見《序》云:「昔秦大夫阮倉、漢太尉劉向繼有述作,行於 世間。次有《洞冥書》、《神仙傳》、《道學傳》、《集仙傳》、《續神仙傳》、《後仙傳》、

《洞仙傳》、《上真記》編次記錄,不啻十家。」見 CT1032,《正統道藏》第 677 冊,張君 房編:《雲笈七籤》,卷一一四,頁 1-2。其中,阮倉撰《列仙圖》已無可考,劉向述作應為

《列仙傳》。藏內道書、六朝單篇流傳的別傳也是主要來源,石井昌子也指出《真誥》與《墉 城集仙錄》的密切關係,分兩篇刊載,見石井昌子:〈《真誥》と《墉城集仙錄》12〉,

《東洋學術研究》1534,頁143-156136-156六朝單篇流傳的別傳見竹田晃:〈「杜 蘭香說話」について〉於東方學會編集:《東方學會創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東方學論集》(東 京:編集者出版社,1972 年),頁 463-473。

27 見楊莉:〈《墉城集仙錄》版本之考證與輯佚〉,《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香港中文大學)》,

第 44 卷(2004 年),頁 311。

28 CT298,元,趙道一:《歷世真仙體道通鑑後集》,《正統道藏》第 150 冊。

29 明,楊爾曾:《新鐫仙媛紀事》,王秋桂、李豐楙主編:《中國民間信仰資料彙編》(臺北:

臺灣學生書局,1989 年)第 1 輯第 9 冊。又見賴思妤:「《仙媛紀事》研究-從溯源到成 書」(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李豐楙教授指導,2009 年)

30 明《搜神記》的王母五女說,即承《墉城集仙錄》而來,見李豐楙:〈西王母五女神話的形 成及其演變〉,收於《仙境與遊歷:神仙世界的想像》,頁 82-83。

31 中古女性修行制度的轉變,早期相當多元,混合叢林清修與在家修行制度,相關論述可參考 M.Strickmann(司馬虛), (A Taoist Confirmation of Liang Wu Ti’s Suppression of Taoism, i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Vol98(1978).pp467-475);岳齊瓊:《漢唐道教修 煉方式與道教女性觀之變化研究》(四川:巴蜀書社,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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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底層的女性聲音或行動,以及掌握這些聲音與行動的實質意義。

其四,晚唐五代時期,正是唐宋變革的關鍵時期,唐宋變革的一個重要變化 是,世族崩潰導致家族體系的改變。32 尤其是改變了女性與家族的關係。選擇 以唐末五代杜光庭教團為研究核心,相信有助於回應此一議題。陳弱水指出,晚 唐五代時期,女性的墓誌銘有一劇變,推測這個轉變與女性從家族游離出來有 關,因此,晚唐五代時期宗教在女性與家族的親疏關係,是可進一步探究的面向。

33 本文希望透過分析《墉城集仙錄》中入道女性面臨的倫理論述,思考唐宋變 革視野下女性與家族之間的離合關係,釐清教團在女性從家庭游離時扮演了什麼 樣的角色。因此,根據《墉城集仙錄》為核心史料,探討中古入道女性的倫理論 述,應是有效的選擇。

第三節 前人研究述略

關於前人研究回顧,以下將據《墉城集仙錄》其書、杜光庭其人為主,次及 關注性別與道教研究者,開展論題。

《墉城集仙錄》一書,依照研究時序,有吳碧貞《唐代女仙傳記之研究-

以《墉城集仙錄》為主的考察》,34 多針對傳文本身立論,頗有未能與學界相關 議題對話之憾。次為楊莉:《道教女仙傳《墉城集仙錄》研究》,《墉城集仙錄》

的母女體系,是相當獨特的形式,保留了世界宗教神話中為父權制度所壟斷幾乎 消失的母女紐帶,母女雖共居墉城,女性各有掌管的仙府,女仙之間有著尊卑等 差;35 又指出,相較於後代道教仙傳,如元代趙道一《歷世真仙體道通鑑》男、

女仙真並列的編排方式,《墉城集仙傳》更能呈現以女性為主體的思考。楊莉的

32 唐宋變革由日本學者內藤湖南率先提出、由宮川尚志、宮崎市定引介至西方,杜希德、蒲立 本等皆給予高度評價。而中國學者陳寅恪也有類似的見解。諸位學者傾向認為,唐宋之際,

社會階級的組成有了根本的改變,因名為變革,而非轉變,政治體制方面,貴族崩潰、君主 專制獨興,經濟從實物經濟轉向貨幣經濟,文化方面包括經學、文學、藝術等均有質變,詳 見張廣達:〈內藤湖南的唐宋變革說及其影響〉,鄧小南,榮新江主編:《唐研究》(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年),第十一卷。

33 陳弱水:《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臺北:允晨出版社,2007 年)。

34 吳碧貞:「唐代女仙傳記之研究-以《墉城集仙錄》為主的考察」(臺北:政大中文所碩 士論文,李豐楙先生指導,1998 年)。

35 見楊莉:《道教女仙傳《墉城集仙傳》研究》,(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宗教學哲學博士論文,

黎志添先生指導,2000 年)。另有楊莉:〈《墉城集仙錄》版本之考證與輯佚〉《中國文化 研究所學報(香港中文大學)》,第 44 卷(2004 年),頁 3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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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觀點,頗能契合瓊安的性別研究理論,相當具有啟發性。不過,論證仍有不 少疑慮:首先,單據仙傳以證史實的問題,對於史料性質的認識頗為薄弱;其次,

未能釐清《墉城集仙錄》中作者的書寫意志與實際女性心跡、行動的差距。單就 書中編排形式、女仙掌管仙府的職能書寫以及母女紐帶的舉證,是否真能論證《墉 城集仙錄》凸顯女性主體的作意,尚存不少辯證空間,有待進一步論證。

柯素芝(Suzanne E. Cahill)36 以《墉城集仙錄》為中古入道女性研究的主 要材料,認為該書有別於史傳、比丘尼傳,提供了對於中古女性的多元圖像,具 有很高的歷史價值。柯素芝認為中古入道女性能夠透過道教的修煉,讓自己進入 宗教組織,有別於俗家女性僅能活動於家庭場所。入道女性藉宗教力量,可以離 開家庭、涉足田園、市集、宮廷、深山等地,取得平權(equality)。簡言之,他 從宗教組織的觀點出發,也觸及了道教女性共居宮觀的倫理關係,論點深具創 見,對本文啟發甚深。可惜該文未曾釐清《墉城集仙錄》的仙傳性質,便逕作史 料解讀,難以說服讀者何以該書有別於正史傳記、比丘尼傳,更能代表中古女性 的實際生活。37

羅爭鳴《杜光庭道教小說研究》38 以專章論述《墉城集仙錄》,文末附錄對 杜光庭論著進行了地毯式的清查,於文獻考證方面貢獻頗高,可惜該書多據傳世 文獻論述,論點較為分散,文中也缺乏與歐美、日本學界的對話。不過,羅爭鳴 比對前代文獻如《列仙傳》、《女仙傳》、《神仙傳》、《真誥》與《墉城集仙錄》之 異同,指出杜光庭有刪除房中術、提倡清修的書寫傾向,於本文抉發女性為妻的 倫理論述頗具啟發性。

關於杜光庭的研究,散見道教史論述,39 著錄杜光庭名下的經籍文獻雖多,

寫定的時間卻不易辨別。近年相關研究,多側重杜光庭於思想史的定位,如傅飛 嵐、孫逸平、金兌勇、熊鐵基、周西波等人的專家研究。傅飛嵐(FranciscusVerellen)

的博士論文 Du Guangting (850-933): taoïste de cour à la fin de la Chine médiévale.

36 柯素芝(Suaznne E. Cahill),又譯名為柯素芝。

37 Suaznne E. Cahill, Divine Traces of the Daoist Sisterhood(Magdalena , NM : threepines, 2006)。

38 羅爭鳴:《杜光庭道教小說研究》(四川:巴蜀書社,2005)。

39 杜光庭為道教史重視,多在兩方面,其一為文獻的貢獻,其二為思想史的貢獻。文獻貢獻如

(日)窪德忠著,蕭崑華譯:《道教史》(原作,東京:山川出版社,1980 年;譯本,上海:

譯文出版社,1990 年)肯定杜光庭集天師、上清兩派齋醮禮儀之長而為一代高道,頁 183-185。

思想史面向,如任繼俞主編《中國道教史》著重描寫杜光庭繼承司馬承禎一系的上清經派思 想,見任繼俞主編《中國道教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年),頁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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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 Collège de France40 從社會史角度詮釋杜光庭一生行跡。有別於前人批判杜 光庭先後仕唐、蜀的政治行為,傅飛嵐傾向從宗教與社會的互動角度,來詮釋杜 光庭的進退抉擇,無論受僖宗賞識而仕唐、或入蜀由王建尊為國師,杜光庭的核 心思想始終為修身、安國與奉道。傅飛嵐十分敏銳地指出杜光庭作為天子之師,

如何結合正統學說、民間實踐、皇家禮儀與地方崇拜等各種傳統,建立政教合一 的體系。傅飛嵐又撰”Such as a hallowed land: Du Guanting’s Record of Marvels” 41 一文,闡釋道教仙傳的政教性質。學界傳統習將《錄異記》視為志怪遺緒,有別 於此,傅飛嵐從地理想像的視角剖析《錄異記》著錄蜀地諸般奇物異事,具有積 極的作意。杜光庭意圖透過神異的記錄、書寫,形塑蜀為後蜀王建的政教聖地。

傅飛嵐的創見,啟發本文釐清杜光庭在晚唐五代撰作的道教仙傳,不可僅以六朝 志怪遺緒視之,而應當考量杜光庭道教國師的身分,融匯宗教、社會、政治等情 境一併評析。

孫亦平《杜光庭思想與唐宋道教的轉型》42,該書將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 義》的註解,置於唐宋思想的轉型的歷史背景中細緻詮釋,強調杜光庭經國理身 的用世精神,金兌勇《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義》的道教哲學研究》也著重杜光 庭在唐代重玄學與宋金元時期內丹心性學轉變之際的關鍵角色,43 又,董恩林

《唐代老學研究—以成玄英、李榮、唐玄宗、杜光庭《道德經》注疏為個案》

分判唐代老學注疏諸家之間繼承與轉化的關係,尤其辨析唐玄宗至杜光庭思想一 脈,條理甚為明析。44 三家均著重杜光庭經學著述所展現的思想變化,周西波

《杜光庭道教儀範之研究》45 則奠基於杜光庭齋儀立論,透過文獻比對,論證 杜光庭重新整理前代齋儀,不只是總結前人遺緒,也有刪俗趨雅的積極用意。

上舉杜光庭的專家研究,雖然討論範圍以杜光庭的經注、齋儀為主,僅有傅

40 Du Guangting (850-933): taoïste de cour à la fin de la Chine médiévale. Paris: Collège de France, 中譯簡本見傅飛嵐著,李凌瀚譯述:《道教視野中的社會史:杜光庭(850-933)論晚唐和五 代社會》(Social history in taoist perspective ; Du Guangting(850-933)on contemporary society)。

41 FranciscusVerellen”Such as a hallowed land: Du Guanting’s Record of Marvels” Culte des sites et culte des saints en Chine, Cahiers d'Extrême-Asie 10(1998),pp213-254.中文版見傅飛嵐:〈蜀

-杜光庭《錄異記》裡的聖地〉,林富士、傅飛嵐主編:《遺蹟崇拜與聖者崇拜》(臺北:

允晨文化,1992 年),頁 297-356。

42 孫亦平:《杜光庭思想與唐宋道教的轉型》(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4 年)。

43 金兌勇:《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義》的道教哲學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5 年)。

44 董恩林:《唐代老學研究—以成玄英、李榮、唐玄宗、杜光庭《道德經》注疏為個案》(武 漢:華中師範大學博士論文,熊鐵基教授指導,2001 年)。

45 周西波:《杜光庭道教儀範之研究》(臺北:新文豐出版社,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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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嵐的研究稍微觸及神仙傳記,未曾針對《墉城集仙錄》立論,然而諸家對於杜 光庭其人生平著述與思想傾向的析論,均有助於本文釐清《墉城集仙錄》的著作 性質。

下文將就學者對於道教是否有性別平權傾向的相關論述,說明中古道教與性 別研究可以開展的面向。

關注性別與道教學研究者,約可分二類:46 一為施舟人、李豐楙、謝聰輝、

張珣。這類學者傾向認定從世界宗教的比較基準來看,道教在教義與制度的設計 方面,更具有兩性平等的基礎。二為鄧津華、李貞德、艾蓮娜等,他們認為,雖 然相較於其他宗教,道教更具有兩性平等的思想基礎與制度規劃,然而,在現實 上是否確實提供女性更多資源與機會,並非毫無疑慮。

就觀念層面言,道教有尊重陰性的傾向。施舟人認為,從道教的理論來看,

道的至高本體,應是陰性。他舉老子誕生神話說明,從身體的形體來看,先有母 親才有老子(道)的出現。因此,相對於其他宗教,道教更尊崇陰性。47 李豐 楙則指出,道教基於中國「陰陽」思維模式的二元補襯思想,為男女進入超越的 宗教世界,提供了平等的理論基礎。宗教本就追求超越世俗,陰陽同一,可接引 入道男女,超越性別區分。48 兩位學者均就歷時性的道教思想涵括而論,觀念 邏輯雖可成立,卻未曾考量觀念落實於生活的樣貌,從女性實際面對的困境與掌 握的資源、能力加以探討,

謝聰輝則不僅就「公平尊重」的教義思想立論,也進一步列舉「權責公平」

的教派制度、「超越性別」的修煉方式,總結道教大抵秉持兩性平等的原則,最

46 完整討論可見林欣儀:〈道教與性別-二十世紀中葉後歐美研究評述〉《新史學》二十六 卷二期(2015 年 6 月),頁 191-242。本文在此僅選取和研究論題相關者分述。

47 施舟人對於《老子》哲學的解讀,實有偏誤,「守其雌」的前提是「知其雄」。陰陽二元循 環相生,無分先後,才是《老子》道生陰陽的理論。見 Kristofer M. Schipper(施舟人), trans.

Karen C. Duval,TheDaoist Body (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82), pp. 119-129.,見《老子四種》

(臺北:大安出版社,1996 年),頁 24 王弼注。但施舟人的看法仍有代表性,後代衍生道派 亦推崇陰性母神為宇宙初始,無生老母即為顯例。見林榮澤,〈從西王母到無生老母―論 道教西王母向民間宗教的轉化〉,林榮澤編:《臺灣民間宗教研究論集》(臺北:蘭臺出版 社,2009 年),頁 9-48;莊吉發:〈真空家鄉無生老母信仰的憧憬〉《真空家鄉》(臺北:

文史哲出版社,2002 年),頁 428-440。

48 見李豐楙、朱榮貴主編:《中國文哲論集.9.性別、神格與台灣宗教論述》(南港:中央研 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1997 年),〈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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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目的在超越兩性。49 張珣也根據女丹道經,指出道教中男女本質為平等無差

(九天之氣),後天形體才有差異,女丹經典教導女性透過身體修煉工法,抹去 形體差異,即可回復先天之氣,抹消男女之分。從這個角度來看,女丹的身體工 法,可以提供女性進入宗教平等世界的實踐法門,讓男女平等的理念不僅停留於 理念層次。50

另外一派學者如鄧津華、51 李貞德、52 戴思博、53 艾蓮娜54 則認為,雖然 相較於其他宗教,道教更具有兩性平等的思想基礎與制度規劃;然而,就實際情 況而言,道教的觀念與制度,是否確實提供女性更多資源與機會,並非毫無疑慮。

某些制度與規範,雖可提供女性資源與能力,卻加強了既有的性別刻板印象。

以女丹的詮釋為例,張珣認為,女丹指引女性「斬赤龍」並抹除性徵,在形 體上等同男性,回復先天之氣,並且進入宗教世界,這是道教提供的特殊管道,

可讓女性脫離家庭、進入教團。相反的,戴思博提出,道教女丹之所以值得關注,

因為這不只是一種身體的功法,更重要的是女丹功法背後的意義—「女性透過 內丹自我除穢,以達致神性」此一思維的特殊性;艾蓮娜也認為,女丹不僅在觀 念上加強了「女血為穢」的思想;並且從男性書寫的序文來看,時而透露了女性 出外參與宗教活動,容易誤入歧途的焦慮,女丹可在家修煉,也能在產育後進行,

降低了女性因修道脫離家庭的影響。簡言之,艾蓮娜認為,女丹表面似為接引女 性進入宗教世界的身體工法,實質加強了男性宗族對入道女性的掌控。

49 見謝聰輝:〈道教的兩性觀-從教義、制度、修煉看道教的性別意識〉收錄於《臺灣青年 宗教學者宗教與心靈改革研討會論文集》,(高雄:高雄道德院,2000 年),頁 31-73。

50 張珣:〈幾種道經中對女人身體描述之初探〉,《思與言》35(2): 235-265。另收錄於李豐楙、

朱榮貴主編:《中國文哲論集.9.性別、神格與臺灣宗教論述》(南港:中央研究院中國文 哲研究所,1997 年),頁 23-47。

51 Jinhua Emma Teng(鄧津華), “Religion as a Source of Oppression and Creativity for Chinese Women,” pp. 165-194。

52 李貞德:〈最近中國宗教史研究中的女性問題〉,《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第 2 期(1994 年 6 月),頁 251-270。

53 Despeux, Catherine(戴思博), Immortelles de la Chine ancienne: Taoïsme et alchimie feminine, Paris:Pardès, 1990。

54 Elena Valussi(艾蓮娜)“Blood, Tigers, Dragons: The Physiology of Transcendence for

Women,”Asian Medicine, 4 (2008), pp. 46-85.; “Men and Women in He Longxiang’sNüdanHebian (Collection of FemaleAlchemy),” Nan Nü: 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 10:1 (2008), pp. 242-278. “Female Alchemy and Paratext: How to Read Nudan in a Historical

Context,”Asia Major, 21:2 (2008), pp. 15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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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派學者的討論,可以發現道教與性別的關係,無法從單一層面驟下定 論,各層面的一般性論述,雖然有助於我們認識道教的性別觀點或制度設計,卻 始終與身處其間的真實女性存有或近或遠的隔閡,原因在於,人之於歷史世界的 影響力,存在諸多變動的可能。準此,從思想觀念的闡釋、落實於制度規劃,乃 至於生活的實踐,存在著許多的辯證空間。有鑑於此,本文論述之際,擬以「能 動性」(agency)取代「平等」(equality),以展現論題的核心。能動性考慮的是 個人的思考、行動與社會結構之間連續互動的關係。若以當代女性運動極力爭取 的男女平權中,以男性為衡量基準而提出的受教權、工作權、參政權、財產權、

身體權等角度思考,固然有所斬獲,然而,未曾考慮行動與社會結構之間連續互 動的關係,容易陷入以今律古的問題。以下將舉鄭雅如、楊莉、李貞德、陳弱水 的研究為例,說明本文所以採取「能動性」之取徑。

鄭雅如在《情感與制度:魏晉時代的母子關係》,首章剖析于氏透過訴訟說 明女性收養者在勞動、情感方面的價值,比起身生父母,雖有血緣關係卻從未接 養其子,收養者與養子的關係更契合親情的實質定義。于氏為了爭子,展現了高 於一般女性的行動力量。55 同樣地,楊莉在〈「女冠」芻議-一種宗教、性別 與象徵的解讀〉一文指出,六朝至唐代,女冠漸成道門定制,女性戴「冠」不只 是一個服飾的改變,也是女性獲得了從家庭的私領域進入公共領域的權力;「女 冠」,是與男性成年冠禮取得社會對等的權力象徵。另有〈從邊緣到中心:唐代 護國女仙與皇室本宗情節-兼論李唐皇室與地方政府及道教界的互動關係〉一 文,列舉中古數位女仙在仙傳中與政府的互動關係,女性可以超越階級與玄宗會 面,是修道女性、地方政府透過升仙事蹟往中央權力核心靠攏的象徵。56

李貞德《女人的中國醫療史-漢唐之間的健康照顧與性別》,57 對照醫 書、經典、律令等多重性質史料,抉發存在各類文本論述罅隙的女性聲音與行動。

第二章〈求子醫方與婦科濫觴〉、第三章〈生產之道與女性經驗〉指出,女性身 體如經血、產育等生理特質,如何形成對女子性情、行為、能力等後天性別特質 的規範或限制。第四章則以〈墮胎、絕育與生子不舉〉說明性別觀念和社會現象 的關係。第五章〈重要邊緣人物-乳母〉、第六章〈女性醫療者〉則說明女性 透過,說明女性擔任乳母或醫者時,或者可能突破常態,取得相對於一般俗世女

55 鄭雅如:《情感與制度:魏晉時代的母子關係》(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01 年)。

56 楊莉:〈「女冠」芻議-一種宗教、性別與象徵的解讀〉《漢學研究》第 19 期第 1 卷(2001 年 6 月),頁 167-185;見楊莉:〈從邊緣到中心:唐代護國女仙與皇室本宗情節-兼論李 唐皇室與地方政府及道教界的互動關係〉,收入黎志添主編:《道教研究與中國宗教文化》

(香港:中華書局,2003 年),頁 1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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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更高的影響力。

陳弱水在《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隋唐五代的婦女與本家〉一文中,

先從經典、律令、文人論述、詩歌等材料,建構中古時期女性家庭的基本架構,

而後透過析論大量女性墓誌銘的析論,投影中古社會的家庭實際景況;從常例與 特例的對照中,說明在中古時代,女性的實際生活雖然大抵規循經典與律令安 排,但隨著階級、健康狀況、夫妻情感順逆、戰亂等情境,女性的思想與行為存 在著很高的變動空間。並且,不只是女性自身,包括本家、夫家乃至於整體社會,

都有期望變動、推動改變的意念與作為。58

諸位學者探討的重點,不再是針對社會的制度、思想中的性別意識提出整體 定論,而是從個別的史例,探求女性實質聲音或行動,並且展現了人如何與社會 固有的思想觀念、制度規範互動的變動過程。前引四位學者的論述方式俱對本文 深有啟發,四者面對引發變動的因素,各有其側重:楊莉偏重抉發個別女性、地 方政府、中央集權之間權力的運作;鄭雅如集中探討倫理觀念的詮釋與實踐,乃 是根源於異時異代人情之所需;李貞德側重討論女性基於身體特質與社會論述之 間交集而成的總合結果;陳弱水則指出,女性與經典、法律、詩歌、墓誌銘各種 論述之間的互動,乃是整體社會文化的動態景況。

在前賢的論述基礎之上,本文認為,性別研究者當積極嘗試掌握存乎理論、

制度、實踐之間,經由異時、異地、異人等因子而生的種種變動與可能,抉發女 性主體性的存在。綜合前說,後文在權衡女仙思想、行動與社會的互動過程時,

將多方考慮以下諸點,宗教可能是中央政府之外的權力組織,也是一個社會共享 的文化資源庫。女性援用道教的觀念、採行道教的制度,或者出於人情之所需,

或者出於女性身體的特質,因而落實於生活中的景況,是否有可能展現有別於前 人的心跡與行動?

面對仙傳,入道女性一生中的工作、59 教育、身體、60 公共事務的參與等,

57 李貞德:《女人的中國醫療史—漢唐之間的健康照顧與性別》(臺北:三民書局,2008 年)。

58 陳弱水:《唐代的婦女文化與家庭生活》。

59 曾時新:〈近代女名醫鮑姑〉,《中華醫史雜志》11:2,頁 75-77;林富士:〈中國六朝時期 的巫覡與醫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集刊》70:1,頁 1-48;李貞德:《女人的中國醫 療史-漢唐之間的健康照顧與性別》第二章〈求子醫方與婦科濫觴〉「房中術求子及其養生 脈絡」,頁 17-29、第六章〈女性醫療者〉,頁 247-279;。

60 詳參 Jinhua Jia,Xiao fei Kang, and Ping Yao Edited, Gendering Chinese Religion: Identity, and Body (Albany, 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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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是值得關注的面向,然而,考量仙傳的敘寫模式以及古代女性生活面向的侷 限。女性能動的彰顯,更多是表現在女性面臨困境,想辦法提出解決之道的情境 當中。因此,本文希望聚焦女性傳記如何描寫傳主的困境,以及傳主採取的解決 方式,試圖從這些面向抽繹女性在俗世社會與道教社群間移動時,可能展現的動 能。女性面臨困境時,採用的說話方式、援引的其他資源,大部份時候相當隱微,

表面上看來甚至與社會普遍流行的風俗習慣、刻版印象相符,但是,放在她所要 突破的社會困境中衡量,不難發現其中蘊含思考過後的巧妙突破;或者,當前結 構提供的說法與資源未能得其所用,導致女性跨出原有社群,利用新社群的論述 方式與資源對抗。身處傳統社會的女性,能否提出新的論述方式與利用不同社群 的資源、呈現以女性為主的思考,都可視為能動性的表現。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方法

以下將針對核心材料《墉城集仙錄》的性質,指出研究的限制與相應解決的 方法:

首先,《墉城集仙錄》是神仙傳記,而非官方正史。這本著作兼具歷史與文

學的性質,因此,辨識文學虛構與歷史事實之間的差距,將是首要問題。61

從理論上來思考,筆者認為在採用富有文學性質的史料探求歷史時,不僅應 當省察語言對於事件的形塑力量,也應關注事件與語言的雙效互動關係。海頓懷 特曾提出「歷史即文學」,以對應蘭克以降史學科學化的呼聲。他強調歷史知識 的製造過程,透過史家書寫而脫離了雜亂無章的資料狀態,當不能脫離譬喻與轉 義作用。62 本文援引海頓懷特看法,主在省察語言對於事件的形塑,但目的不

61 考量材料的文學性質,啟發於海頓懷特(Hayden White)的提問。參 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th-Century Europe ( Baltimore & London: The Johm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3 ); Tropics of Discourse.( Baltimore & London: The Johm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8 ) 海頓懷特「歷史即文學」敏銳地指出,歷史真值將受紀錄的語言形式 所干擾之現象,不過,其理論中以譬喻、轉義為惟一可以、可能追求的研究對象,並非本文 認同觀點。又,本文透過宗教文學類型材料追蹤歷史,意旨也不在套用海頓懷特基於文藝復 興修辭學提出的四樣主譬喻,而是透過剝除宗教文學作品的文藝手法,尋找歷史的真值

(facts)。關於海頓懷特理論的批評,見「奧斯維茲(Auschwitz)辯論」,Saul Friedlander, Probing the Limits of Representation(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62 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 nineteenth-century Europe(Baltimore :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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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消歷史真實,而是針對仙傳材料的特質,關注事件與語言的互動關係。63 也 就是說,基於不同的寫作企圖,作者當會運用語言的書寫策略或審美要求來選擇 史實的呈現,但是,史實的性質,例如女性傳主的作為,也將影響作者的語言表 述。仙傳故事雖有虛構的成份,若能加以審慎的甄別與檢擇,仍有可能藉著各種 材料來逼近女性的實際樣貌。甚至,相較於官方文書,這些廣泛流傳在社會的女 性故事,或者更可能幫助我們貼近普世女性的思考傾向。

因此,本文將先行定位《墉城集仙錄》的文本功能與藝術特質,考慮作者意 圖與閱讀對象之間的文學語境,確認文學修辭與歷史事實之間的關係後,再對作 品進行研究。

在此,擬借鑑唐代小說的分析方法,判斷《墉城集仙錄》的文本功能與藝術 特質。唐小說的研讀方法,與先秦神話、六朝志怪當有區別。小南一郎於《中國 的神話傳說與古小說》指出神話研究應當利用傳承學的角度,關注同一主題在重 複書寫間繼承的因子,64 傳承學方法與李維史陀等西方結構主義學者看法相 類,65 持以面對大量而主題重複的文獻,頗能得益。然而,參與寫作唐小說者 身分多元、寫作動機變異性高,與李維史陀面對原始民族的口傳系統、小南一郎 研究的上古先民神話實有差距,方法未能一體適用。

本文認為,在小南一郎、李維史陀的研究範疇中,汲取變中的不變是重要目 標,而在唐小說中,如何在歷代傳承的敘事結構中翻出新變,以及新變所呼應的 時代因素,則是更值得考慮的面向。倪豪士(WilliamH.Nienhauser, Jr.)認為,

唐代小說最重要的特質不是虛構,因為實與虛牽涉作者、讀者之間的認定,將隨 著不同時代閱讀者的主觀而隨時變動。小說最重要的特質是拉丁文「fingere」的 基本意義,是制作與造作,表面上運用傳統為閱讀者熟知的情節,實際上藉此傳 達不同的作意。此法原出結構主義分析一脈,然進一步掌握作者、讀者的默契,

以為解讀唐小說的密碼。66 另外,劉苑如根據六朝志怪提出的文類觀點,亦有

63 見黃進興︰《後現代主義與史學研究》(臺北:三民書局,2006 年),頁 162。

64 見小南一郎:《中囯の神話と物語り : 古小說史の展開》(東京:岩波書局,1984 年),中 文本見孫昌武譯:《中國的神話傳說與古小說》(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

65 李維史陀(Claude Lévi-Strauss)著,楊德睿譯:《神話與意義》(臺北:麥田出版社,2010 年),頁 50-60。相關神話研究方法參李維史陀神話三冊:The raw and the cooked : introduction to a science of mythology(神話學:生食與熟食)(London : Pimlico, 1994)。Comparatisme, mythologies, langages : en homage (神話學:裸人)(Leuven : Peeters ; Louvain-la-Neuve,1994);

From honey to ashes(神話學:從蜂蜜到煙灰)(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3)。

66 見 WilliamH.Nienhauser, Jr.: “The Origins of Chinese Fiction”MonumentaSerica ,38,pp192-219.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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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曲之妙。六朝以來的志怪,承繼了「雜傳」的敘寫模式,從中央政府史官的書 寫傳統跳脫而出,轉變為雜揉了具有家族、地域、宗教、個人本位等特質的思考 方向。67 如果說,在六朝志怪的研究領域,衡量作者意圖、閱讀對象、社會語 境三重向度,以掌握變動的作品形式及意義,乃是研究該文類的重要法門,68 那 麼,面對承接六朝志怪遺緒的唐小說,以前述三重向度分析作品形式與意涵的離 合變化,則是本文將持以釐清的基本方法。69 以往研究杜光庭仙傳小說者,多 舉「媚主」或「宣教」為作者動機,對於讀者的設定也多指向王氏政權相關人物,

如後蜀妃嬪等掌握政治權力的女性。有別於此,本文將透過宗教相關理論,設定 該類作品的書寫功能與藝術特質,並對作者動機、讀者設定、書寫形式作出判斷。

其次,《墉城集仙錄》是一本由男性執筆的女性仙傳,和女性的聲音與行動 為間接而非直接關係。因此,須仔細考慮文本究竟多大程度反映了被書寫者的意 志?70

本見倪豪士:《傳記與小說-唐代文學比較論集》〈中國小說的起源〉(臺北:南天書局,

1995 年),頁 1-22。

67 見劉苑如:〈雜傳體志怪與史傳的關係-從文類觀念所作的考察〉,《中國文哲研究期刊》

第八期(1996 年 3 月),頁 365-400。

68 劉苑如指出,以文類作為研究六朝志怪的角度,即基於文類不僅是外在形式的規約,更是經 作者意圖與讀者期待共同形塑而成。見〈雜傳體志怪與史傳的關係-從文類觀念所作的考 察〉頁 4。

69 唐小說形式的多樣,誠為學界關注焦點。宋.趙彥衛《雲麓漫鈔》提出唐小說文備眾體,乃 因行卷之風。關於文備眾體的論題,學界爭論不斷,不過多半聚焦於行卷之有無,如程千帆:

《程千帆全集》(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第八卷〈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頁 3-85、傅璇琮:《唐代科舉與文學》(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86),頁 248-287;程國賦:

《唐代小說與中古文化》(臺北:文津出版社,2000 年),頁 96-106;羅聯添:〈論唐人上 書與行卷〉,收于《唐代文學論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9 年)上冊,則奠基於全唐 文的概覽,推翻了唐小說與行卷的關聯,格局恢弘,論證精確,亦提醒學者在研究唐人小說 之際,不宜概括以行卷視之。綜合前論,本文以為,唐小說確實有「文備眾體」的文本特質,

部分作品固然相應於當代制度的需要,然而,也有歷史的積澱、當代文化的多元影響,唐小 說綜合了複雜的型式,如何相應於其他的文本功能。藉著宗教小說的寫作形式,本文希望向 外聯繫的作者意圖、讀者影響,來推論宗教小說的文本功能。關於唐小說相關問題,可參拙 論:〈假笑意以寄筆端-論《東陽夜怪錄》諧讔書寫的價值與意義〉,《臺大中文學報》

第五十一期(2015 年 12 月),頁 99-144。

70 記載女性的文本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女性的聲音,相關研究見 Maureen Robertson, ”Voicing the Feminine: Constructions of the Gendered Subject in Lyric Poetry by Women of Medieval and Late Imperial China, ” Late Imperial China, Vol. 13(1992).pp63-1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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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論·觀因緣品》,《佛藏要籍選刊》第 9 冊,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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