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分布
、地域性差異之分析
報告單位:智慧財產局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
壹、背景說明
「性別主流化」自1995 年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首度提出後,在國 際間已被視為是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策略。為具體落實「性別主流化」理念,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於 94 年 12 月 9 日第 23 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之
「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將性別分析、性別統計、性別 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意識培力、以及組織再教育等各項工具納入各部 會推動性別主流化之重要工作。
為深入瞭解外界對本局推動各項業務之反應,本局每年均藉由舉辦業 務座談會之方式,由本局局長親率本局相關主管、人員,分場次巡迴北中 南各地服務處,與專利、商標代理人及工商企業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 之人員等進行面對面溝通。期望外界經由面對面的座談方式,加深認識、
瞭解本局業務內容與業務成果,並藉此機會聽取業界或代理人對本局應興 革之寶貴意見,以期共同提升為民服務之品質,共同創造優質的智慧財產 權保護環境。本局「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業於 97 年 4 月 22 日 至5 月 6 日在台北、新竹、台南、高雄及台中等地,共辦理 5 場次完畢,約 有320 人參與座談會。
基於推動「性別主流化」為政府既定之政策,本局在許多方面已予配 合,茲就參與本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分布、地域性差異,
提出推動性別主流化建議與對性別影響評估之運用疑義及改善建議。
貳、性別統計與地域性差異
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瞭解不同性別者參與本局業務座談 會的情形,並進而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 點來分析性別處境及現象。
有關本局辦理「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統計、地域性 差異資料分析如下:
附件六之二
(一)參與人員性別結構:(1)整體而言,本次座談會計有 320 人參與,
其中男性239 人占 75%;
女性 81 人占 25%。(2)另以地域 性觀察,男性參與率在各地區皆超過 60%,女性參與率僅 在新竹、高雄地區超過 30%,其餘地區則未及 30%。
地 區 參與男性 參與女性 合 計
台北 105(76.1
%)
33(23.9%
)
138(100%
) 新竹 11(64.7%
)
6(35.3%) 17(100%)
台中 63(81.8%
)
14(18.2%
)
77(100%)
台南 33(67.3%
)
16(26.7%
)
49(100%)
高雄 27(69.2%
)
12(30.8%
)
39(100%)
合 計 239(74.7
%)
81(25.3%
)
320(100%
)
(二)就兩性參與本次座談會之人數而言,男性參與人數較女性為多,一 方面係因目前從事於專利說明書撰寫或與專利商標業務工作仍以男 性居多,另一方面係因企業或事務所對於本局業務座談會之研討議 題(專利師免試及專業訓練簡介、專利法修正草案(有關實務作業 部分)重點說明),多是指派男性人員參加此研討會。為落實兩性 平權及平衡男女參與人數,嗣後本局將適時建議企業界、各專利商 標代理人及其事務所,多加鼓勵女性從業人員參加業務座談會或是 本局相關之活動,以提升女性具性別主流化之意識觀念。
(三)就兩性參與本次座談會之地域性差異分析來看,不論是從上表參與 地區的結構性差異顯示,或是從過去的調查資料得知,城鄉之間參 與公眾事務的比例的確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
一般而言,居住在台灣北部地區的居民對於公眾事務的參與比例較南部或是東部的民眾來得 高,以本局服務對象的分布、設立事務所的區域來看,台北、台中地 區的代理人或是事務所的參與率,通常高於南部地區甚多。由於以往 政府機關舉辦研討會或是專業焦點團體所舉辦的相關座談會,往往 都不易吸引到「非我族群者」的參加,逐漸形成一種文化、資訊流通、
專業進修上的高度落差,在本局的業務座談會參與比例,亦呈現此 種城鄉之間的差距。
參、性別影響評估結果
「性別影響評估」係落實「性別主流化」的具體操作方式,是一種測量 工具,也是一種過程。藉由「性別參考依據」的幾個重要元素,如目標、如 何與方案結合、方法、成果宣傳是否兼顧性別差異、預算、方案/活動的評估 檢討、受益對象等項目,協助使用者瞭解在規劃方案,辦理活動或進行研 究計畫上,是否有將「性別」當作一個必要元素納入考慮,此種的操作過 程稱為「性別影響評估」。
本局辦理「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影響評估成果」,
期初是以業務推動作為主要探討面向,但因涉及外部民眾,無法直接要求 而有具體成果,故僅擇重要項目作分析說明:
辦理項目 檢視面向 檢視清單 說 明
訓練 研習
性 別 統 計 分析
座 談 會 課 程 是 否有兩性發表?
本次座談會課程,參與對象雖以男性居 多,但在考量發言優先次序方面,男女兩 性均提供發表機會,已就性別參與作平衡 的安排。
辦理項目 檢視面向 檢視清單 說 明 師 資 及 學 員 是
否 有 考 慮 性 別 平衡?
發表業務專題報告的講師係為各別單位推 派出來(均以男性為主),因而本局未就 性別平衡問題,多加考量。嗣後宜調整講 師及參與人員之男女比例。
如 統 計 資 訊 顯 示 出 性 別 歧 視 等 現 象 , 是 否 做 出 改 進 建 議?
出席本次座談會的參 與對象雖以男性居 多,但係為外界企業或是事務所針對該業 務需求作人員指派或是個人的自由意願參 加,本局無法就外界兩性比例的參與率對 外界做限制或是特定的要求。
座 談 會 課 程 是 否 有 顧 及 兩 性 的需求?
1.
講授內容與資料係為本局該年度推動的 業務主軸,僅與業務權益相關之意識課 程,並非以性別意識作為講授內容。2.
課程陳述方式的整體風格,有提供兩性 充分發問及意願回應之機制,並符合其 個別需求。肆、未來建議
本局「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規劃、執行時,女性同仁參與之比例 均占半數以上,會適時就女性觀點提供具體意見,於實際進行業務座談會 時,亦有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的女性主管參加,且座談會中亦適時敦請女 性參與者發言,力求促成性別平等之目標。故本局「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 會」在推動性別主流化之工作上,確已落實兩性平權。
然而,面對企業界仍普遍存在限制女性參與機會的現實、客觀條件,
本局之業務座談會雖有考量各地區的經濟、文化背景與場地容納空間而調 整人數參與的策略,外界參與之女性仍低。另,本局業務座談會之業務專 題報告的講師,仍以男性同仁為主,嗣後宜適時朝調整講師性別之男女比 例,為落實「性別主流化」的具體作法。
綜上所述,性別主流化涉及的層面非常廣泛,性別意識的培力也並非 一蹴可幾,其涉及文化、社會、法律等多個層面,為了讓不同的年齡層、性 別、業務參與族群能接觸到相關資訊,以推動性別主流化而言,本局除於 業務座談會或是相關對外宣導等課程的安排中,可增加遴選不同領域專長
的女性講師之比例外,但就增加企業界女性同仁主動參與的誘因和可能性,
仍有賴政府整體政策推動相關措施予以改善,以落實性別主流化之理念與 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