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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分布 、地域性差異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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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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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與「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分布

、地域性差異之分析

報告單位:智慧財產局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31 日

(2)

壹、背景說明

「性別主流化」自1995 年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首度提出後,在國 際間已被視為是推動性別平等之重要策略。為具體落實「性別主流化」理念,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於 94 年 12 月 9 日第 23 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之

「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將性別分析、性別統計、性別 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意識培力、以及組織再教育等各項工具納入各部 會推動性別主流化之重要工作。

為深入瞭解外界對本局推動各項業務之反應,本局每年均藉由舉辦業 務座談會之方式,由本局局長親率本局相關主管、人員,分場次巡迴北中 南各地服務處,與專利、商標代理人及工商企業辦理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 之人員等進行面對面溝通。期望外界經由面對面的座談方式,加深認識、

瞭解本局業務內容與業務成果,並藉此機會聽取業界或代理人對本局應興 革之寶貴意見,以期共同提升為民服務之品質,共同創造優質的智慧財產 權保護環境。本局「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業於 97 年 4 月 22 日 至5 月 6 日在台北、新竹、台南、高雄及台中等地,共辦理 5 場次完畢,約 有320 人參與座談會。

基於推動「性別主流化」為政府既定之政策,本局在許多方面已予配 合,茲就參與本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分布、地域性差異,

提出推動性別主流化建議與對性別影響評估之運用疑義及改善建議。

貳、性別統計與地域性差異

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瞭解不同性別者參與本局業務座談 會的情形,並進而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 點來分析性別處境及現象。

有關本局辦理「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統計、地域性 差異資料分析如下:

附件六之二

(3)

(一)參與人員性別結構:(1)整體而言,本次座談會計有 320 人參與,

其中男性239 人占 75%;

女性 81 人占 25%。(2)另以地域 性觀察,男性參與率在各地區皆超過 60%,女性參與率僅 在新竹、高雄地區超過 30%,其餘地區則未及 30%。

地 區 參與男性 參與女性 合 計

台北 105(76.1

%)

33(23.9%

138(100%

) 新竹 11(64.7%

6(35.3%) 17(100%)

台中 63(81.8%

14(18.2%

77(100%)

台南 33(67.3%

16(26.7%

49(100%)

高雄 27(69.2%

12(30.8%

39(100%)

合 計 239(74.7

%)

81(25.3%

320(100%

(二)就兩性參與本次座談會之人數而言,男性參與人數較女性為多,一 方面係因目前從事於專利說明書撰寫或與專利商標業務工作仍以男 性居多,另一方面係因企業或事務所對於本局業務座談會之研討議 題(專利師免試及專業訓練簡介、專利法修正草案(有關實務作業 部分)重點說明),多是指派男性人員參加此研討會。為落實兩性 平權及平衡男女參與人數,嗣後本局將適時建議企業界、各專利商 標代理人及其事務所,多加鼓勵女性從業人員參加業務座談會或是 本局相關之活動,以提升女性具性別主流化之意識觀念。

(三)就兩性參與本次座談會之地域性差異分析來看,不論是從上表參與 地區的結構性差異顯示,或是從過去的調查資料得知,城鄉之間參 與公眾事務的比例的確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一般而言,居住在台灣北

(4)

部地區的居民對於公眾事務的參與比例較南部或是東部的民眾來得 高,以本局服務對象的分布、設立事務所的區域來看,台北、台中地 區的代理人或是事務所的參與率,通常高於南部地區甚多。由於以往 政府機關舉辦研討會或是專業焦點團體所舉辦的相關座談會,往往 都不易吸引到「非我族群者」的參加,逐漸形成一種文化、資訊流通、

專業進修上的高度落差,在本局的業務座談會參與比例,亦呈現此 種城鄉之間的差距。

參、性別影響評估結果

「性別影響評估」係落實「性別主流化」的具體操作方式,是一種測量 工具,也是一種過程。藉由「性別參考依據」的幾個重要元素,如目標、如 何與方案結合、方法、成果宣傳是否兼顧性別差異、預算、方案/活動的評估 檢討、受益對象等項目,協助使用者瞭解在規劃方案,辦理活動或進行研 究計畫上,是否有將「性別」當作一個必要元素納入考慮,此種的操作過 程稱為「性別影響評估」。

本局辦理「97 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性別影響評估成果」,

期初是以業務推動作為主要探討面向,但因涉及外部民眾,無法直接要求 而有具體成果,故僅擇重要項目作分析說明:

辦理項目 檢視面向 檢視清單 說 明

訓練 研習

性 別 統 計 分析

座 談 會 課 程 是 否有兩性發表?

本次座談會課程,參與對象雖以男性居 多,但在考量發言優先次序方面,男女兩 性均提供發表機會,已就性別參與作平衡 的安排。

(5)

辦理項目 檢視面向 檢視清單 說 明 師 資 及 學 員 是

否 有 考 慮 性 別 平衡?

發表業務專題報告的講師係為各別單位推 派出來(均以男性為主),因而本局未就 性別平衡問題,多加考量。嗣後宜調整講 師及參與人員之男女比例。

如 統 計 資 訊 顯 示 出 性 別 歧 視 等 現 象 , 是 否 做 出 改 進 建 議?

出席本次座談會的參 與對象雖以男性居 多,但係為外界企業或是事務所針對該業 務需求作人員指派或是個人的自由意願參 加,本局無法就外界兩性比例的參與率對 外界做限制或是特定的要求。

座 談 會 課 程 是 否 有 顧 及 兩 性 的需求?

1.

講授內容與資料係為本局該年度推動的 業務主軸,僅與業務權益相關之意識課 程,並非以性別意識作為講授內容。

2.

課程陳述方式的整體風格,有提供兩性 充分發問及意願回應之機制,並符合其 個別需求。

肆、未來建議

  本局「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之規劃、執行時,女性同仁參與之比例 均占半數以上,會適時就女性觀點提供具體意見,於實際進行業務座談會 時,亦有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的女性主管參加,且座談會中亦適時敦請女 性參與者發言,力求促成性別平等之目標。故本局「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 會」在推動性別主流化之工作上,確已落實兩性平權。

然而,面對企業界仍普遍存在限制女性參與機會的現實、客觀條件,

本局之業務座談會雖有考量各地區的經濟、文化背景與場地容納空間而調 整人數參與的策略,外界參與之女性仍低。另,本局業務座談會之業務專 題報告的講師,仍以男性同仁為主,嗣後宜適時朝調整講師性別之男女比 例,為落實「性別主流化」的具體作法。

綜上所述,性別主流化涉及的層面非常廣泛,性別意識的培力也並非 一蹴可幾,其涉及文化、社會、法律等多個層面,為了讓不同的年齡層、性 別、業務參與族群能接觸到相關資訊,以推動性別主流化而言,本局除於 業務座談會或是相關對外宣導等課程的安排中,可增加遴選不同領域專長

(6)

的女性講師之比例外,但就增加企業界女性同仁主動參與的誘因和可能性,

仍有賴政府整體政策推動相關措施予以改善,以落實性別主流化之理念與 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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