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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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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及訪談,探討國民中小學教師退休制度意見,本章 共分為二節,第一節為調查問卷分析與討論,包括不同背景變項調查意見差 異考驗分析與討論,第二節為訪談分析與討論。為分析便利,每一題目之「同 意」人數及百分比,均包含「完全同意」 、 「大部分同意」及「同意」 , 「不同意」

均包含「不太同意」及「完全不同意」 。

第一節 調查問卷分析與討論

現值教師退休制度變革之際,教育部於九十二年六月擬具「學校教職員退 休條例」修正草案,送行政院、立法院審查中,為了解國民中小學對退休改革 的實際看法,乃製作問卷調查,因退休改革內容將深切影響教師權益,老師們之 意見相當值得參考,另退休制度牽涉財政經費甚鉅,有必要對退休業務及經費編 列審核主事之人事、會計人員作多方平衡之探討,本節將問卷統計結果分析討論 分成四部分:一、研究樣本背景變項描述。二、現行學校教師退休制度意見調 查。三、目前所審議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意見調查。四、對於 未來退休制度改革可能方向之意見調查等。

壹、研究樣本背景變項描述統計分析與討論

本問卷填答者共有四個背景變項,包括性別(男 136 人、女 266 人) 、現職

(教師 360 人、人事人員 27 人、會計人員 15 人) 、實際年齡(39 歲以下 70 人

、40-44 歲 121 人、45-49 歲 114 人、50 歲以上 97 人)服務總年資(19 年以下 159 人、20-24 年 107 人、25-29 年 88 人、30 年以上 48 人)等四種,有效問卷 填答者共 402 人,詳如表 4-1。

表 4-1 研究樣本背景變項統計分析 變項 類別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男 136 33.83 33.83 性別

女 266 66.17 100 教師 360 89.55 89.55 人事人員 27 6.72 96.27 現職

會計人員 15 3.73 100 39 歲以下 70 17.41 17.41 40-44 歲 121 30.10 47.51 45-49 歲 114 28.36 75.87 實際年齡

50 歲以上 97 24.13 100 19 年以下 159 39.55 39.55 20-24 年 107 26.62 66.17 25-29 年 88 21.89 88.06 服務總年資

30 年以上 48 11.94 100

(2)

貳、現行學校教師退休制度意見調查統計分析與討論

本部分共有七題,各題同意度次數分配、百分比、平均數及標準差統計分 析與討論如下:

一、讓教師順利退休,可促進教師年輕化,為校園注入新血

由表 4-2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讓教師順利退休,是否可促進教師年輕 化,為校園注入新血」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71%為最多, 「大部分同意」

者佔 16%, 「同意」者佔 11%, 「不太同意」者佔 2%,沒人表示「完全不同 意」 ,由以上顯示,有 98%的教育人員認為讓教師順利退休,可促進教師年輕 化,為校園注入新血,可見讓教師退休,真正可達到教師年輕化的功能,對 培育下一代之品質有正面之效果。

表 4-2 讓教師順利退休,可促進教師年輕化,為校園注入新血意見統計分析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85 71 71

大部分同意 63 16 87

同意 46 11 98

不太同意 7 2 100

完全不同意 1 0 100

合計 402 100

4.55 0.78

二、讓教師順利退休,可聘請新進教師,以減少人事費用支出

由表4-3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讓教師順利退休,可聘請新進教師,以 減少人事費用支出」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51.7%為最多, 「大部分同意」

者佔18.2%, 「同意」者佔14.7%, 「不太同意」者佔11.9%, 「完全不同意」

者佔3.5%,由以上顯示,雖然有84.6%的教育人員認為讓教師順利退休,可

聘請新進教師,以減少人事費用支出,但也有15.4%表示不同意。

(3)

圖 4-1 讓教師順利退休,可減少人事費用支出意見統計分析圖 表 4-3 讓教師順利退休,可聘請新進教師,以減少人事費用支出意見統

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08 51.7 51.7

大部分同意 73 18.2 69.9

同意 59 14.7 84.6

不太同意 48 11.9 96.5 完全不同意 14 3.5 100

合計 402 100

4.02 1.20

三、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中央應補助教師退休部分經費

由表 4-4 資料得知, 「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中央應否補助教師退休 部分經費」 , 「完全同意」者佔 77.1%為最多, 「大部分同意」者佔 11.7%, 「同 意」者佔 10.7%, 「不太同意」者佔 0.5%,沒人表示「完全不同意」 ,由上顯 示,有 99.5%的教育人員認為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中央應補助教師退休 部分經費,俾使基層教師能如願退休。

表 4-4 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中央應補助教師退休部分經費意見統計 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310 77.1 77.1

大部分同意 47 11.7 88.8

同意 43 10.7 99.5

不太同意 2 0.5 100

完全不同意 0 0 100

4.65 .68

51.7

18.2 14.7

11.9

3.5

0 10 20 30 40 50 60

百分比(%)

百分比(%) 51.7 18.2 14.7 11.9 3.5

完全同意 大部分同意 同意 不太同意 完全不同意

(4)

四、教師依法共同繳付基金費用,現行費率係按本薪加一倍的百分之八至百 分之十二提撥

由表 4-5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教師依法共同繳付基金費用,現行費率 係按本薪加一倍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提撥。」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20.6%, 「大部分同意」者佔 18.9%, 「同意」者佔 40.9%為最多, 「不太同意」

者佔 13.4%, 「完全不同意」者佔 6.2%,由以上顯示,有 80.4%的教育人員 同意現行提撥率,另本題平均數為 3.46,大部分填答為弱度同意,且標準差達 2.72,顯示填答意見相當分歧。

表 4-5 基金現行費率係按本薪加一倍的 8%至 12%提撥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83 20.6 20.6

大部分同意 76 18.9 39.5

同意 164 40.9 80.4

不太同意 54 13.4 93.8 完全不同意 25 6.2 100

合計 402 100

3.46 2.72

五、教師退休後如再任公職,每月薪資未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目 前為 30,280 元)者,不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規定

由表4-6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教師退休後如再任公職,每月薪資未達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目前為30,280元)者,不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

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29.4%, 「大部分同意」者佔14.7%, 「同意」者佔 30.8%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18.7%, 「完全不同意」者佔6.4%,由以上 顯示,顯示有74.9%的教育人員同意現行教師退休後再任公職之限制規定。

29.4

14.7

30.8

18.7

6.4

0 10 20 30

40 百分比(%)

百分比(%) 29.4 14.7 30.8 18.7 6.4

完全同意 大部分同意 同意 不太同意 完全不同意

圖 4-2 退休後再任公職,薪資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俸,不須停領月退金

意見統計圖

(5)

表 4-6 退休後再任公職,薪資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俸,是否須停領月退休 金之意見統計分析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118 29.4 29.4

大部分同意 59 14.7 44.1

同意 124 30.8 74.9

不太同意 75 18.7 93.6 完全不同意 26 6.4 100

合計 402 100

3.41 1.26

六、認為近年教師退休潮原因之一,係擔心退休制度改變後,將影響退休權 益

由表 4-7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近年教師退休潮原因之一,係擔心退休 制度改變後,將影響退休權益。」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55.5%為最多,

「大部分同意」者佔 22.4%, 「同意」者佔 17.2%, 「不太同意」者佔 4.2%,

「完全不同意」者佔 0.7%,由以上顯示,95.1%的教育人員認為近年教師退 休潮原因之一,係擔心退休制度改變後,將影響退休權益,值得主管機關及 學校注意,否則將嚴重影響教師教學士氣,進而影響下一代國家競爭力,不 得不慎。

表 4-7 教師退休潮原因,係擔心退休制度改變後,將影響退休權益意見統 計分析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23 55.5 55.5

大部分同意 90 22.4 77.9

同意 69 17.2 95.1

不太同意 17 4.2 99.3

完全不同意 3 0.7 100

合計 402 100

4.27 0.94

七、整體而言,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

由表 4-8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之意見, 「完

全同意」者佔 18.2%, 「大部分同意」者佔 24.1%, 「同意」者佔 28.4%為最

多, 「不太同意」者佔 23.9%, 「完全不同意」者佔 5.4%,由以上顯示,整體

而言,70.7%的教育人員還算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

(6)

表 4-8 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73 18.2 18.2

大部分同意 97 24.1 42.3

同意 114 28.4 70.7

不太同意 96 23.9 94.6 完全不同意 22 5.4 100

合計 402 100

3.25 1.16

參、對於目前行政院所審議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 正草案意見調查統計分析與討論

一、將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得」申請退休,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 由表 4-9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將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得』申請退休,

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70.4%為最多, 「大 部分同意」者佔 12.2%, 「同意」者佔 14.7%, 「不太同意」者佔 2.0%,

「完全不同意」者佔 0.7%,由以上顯示,高達 97.3%的教育人員同意將 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得」申請退休,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即主管 機關不得以財政、經費不足等理由拒絕其退休) 。

表 4-9 將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得」申請退休,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 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83 70.4 70.4

大部分同意 49 12.2 82.6

同意 59 14.7 97.3

不太同意 8 2.0 99.3

完全不同意 3 0.7 100

合計 402 100

4.49 0.87

二、增列彈性退休條件: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滿二十年 以上, 「得」准其自願退休

由表 4-10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同意增列彈性退休條件:任職滿十 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滿二十年以上, 「得」准其自願退休」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60%為最多, 「大部分同意」者佔 19.4%, 「同意」者佔 17.6

%, 「不太同意」者佔 3%,沒人表示「完全不同意」 ,由以上顯示,97%的教

(7)

育人員同意增列彈性退休條件: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滿二 十年以上, 「得」准其自願退休。

表 4-10 增列彈性退休條件: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滿 二十年以上, 「得」准其自願退休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41 60 60

大部分同意 78 19.4 79.4

同意 71 17.6 97

不太同意 12 3 100

完全不同意 0 0 100

合計 402 100

4.36 0.87

三、將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現行之百分之十二提高至百分之十 五

由表 4-11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將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 現行之百分之十二提高至百分之十五」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19.2%, 「大 部分同意」者佔 15.4%, 「同意」者佔 20.9%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26.4

%, 「完全不同意」者佔 18.1%,由以上顯示,雖然有 55.5%的教育人員勉強 同意提高提撥率,但也有 44.5%不同意提高提撥率,其原因有待進一步深入 探討。另本題平均數為 2.91,大部分填答為弱度同意,且標準差達 1.38,顯示 填答意見相當分歧。

19.2

15.4

20.9

26.4

18.1

0 5 10 15 20 25

30 百分比(%)

百分比(%) 19.2 15.4 20.9 26.4 18.1

完全同意 大部分同意 同意 不太同意 完全不同意

圖4-3 退休基金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現行12%至15%意見統計分析圖

(8)

表 4-11 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現行之 12%至 15%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77 19.2 19.2

大部分同意 62 15.4 34.6

同意 84 20.9 55.5

不太同意 106 26.4 81.9 完全不同意 73 18.1 100

合計 402 100

2.91 1.38

四、刪除教師於五十五歲申請退休,加發五個基數退休金之規定

由表 4-12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刪除五十五歲申請退休,加發五個 基數退休金」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22.4%, 「大部分同意」者佔 9.2%,

「同意」者佔 26.4%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18.9%, 「完全不同意」者佔 23.1%,由以上顯示,58%的教育人員贊成刪除五十五歲申請退休,加發五個 基數退休金之規定,但也有 42%不贊成刪除加發基數,顯示大部分的教育人 員還是贊成刪除。

22.4

9.2

26.4

18.9

23.1

0 5 10 15 20 25 30

百分比(%)

百分比(%) 22.4 9.2 26.4 18.9 23.1 完全同意 大部分同

同意 不太同意 完全不同

圖 4-4 刪除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之意見統計分析圖

(9)

表 4-12 刪除五十五歲申請退休,加發五個基數退休金之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90 22.4 22.4

大部分同意 37 9.2 31.6

同意 106 26.4 58

不太同意 76 18.9 76.9 完全不同意 93 23.1 100

合計 402 100

2.89 1.45

五、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配偶得改領月撫慰金,但須滿五十歲後始 可支領

由表 4-13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配偶得 改領月撫慰金,但須滿五十歲後始可支領。」之意見, 「完全同意」 26.9%,

「大部分同意」者佔 18.4%, 「同意」者佔 27.6%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16.9%, 「完全不同意」者佔 10.2%,由以上顯示, 72.9%的教育人員還算同 意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配偶得改領月撫慰金,但須滿五十歲後始可 支領之規定。

表 4-13 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配偶得改領月撫慰金,但須滿五十 歲後始可支領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108 26.9 26.9

大部分同意 74 18.4 45.3

同意 111 27.6 72.9

不太同意 68 16.9 89.8 完全不同意 41 10.2 100

合計 402 100

3.35 1.31

六、退休教師再任公職,是否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由表 4-14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退休教師再任公職,是否須停止領受 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26.1%, 「大部分同意」

者佔 14.4%, 「同意」者佔 34.3%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14.4%, 「完全不

同意」者佔 10.8%,由以上顯示,74.8%的教育人員還算同意退休教師再任公

職,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規定。

(10)

表 4-14 退休再任公職,是否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意見統 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105 26.1 26.1

大部分同意 58 14.4 40.5

同意 138 34.3 74.8

不太同意 58 14.4 89.2 完全不同意 43 10.8 100

合計 402 100

3.31 1.29

七、退休人員轉任政府捐助達財產總額中百分之五十以上機構職務時,應停 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由表 4-15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退休人員轉任由政府捐助達財產總額 中百分之五十以上機構職務時,應否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 意見, 「完全同意」者佔 20.9%, 「大部分同意」者佔 13.7%, 「同意」者佔 36.1

%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18.9%, 「完全不同意」者佔 10.4%,由以上顯 示,70.7%贊成退休人員轉任由政府捐助達財產總額中百分之五十以上機構職 務時,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表 4-15 退休轉任政府捐助達 50%以上機構時,應停領月退金及優惠存款 意見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84 20.9 20.9

大部分同意 55 13.7 34.6

同意 145 36.1 70.7

不太同意 76 18.9 89.6 完全不同意 42 10.4 100

合計 402 100

3.16 1.25

八、退休教師再任兼任及代課教師者,如每月報酬未達公務人員第一職等本 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不須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由表 4-16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退休教師再任兼任及代課教師者,如 其再任職務每月工作報酬未達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 給合計數額者(現為 30,280 元) ,不須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之意 見, 「完全同意」者佔 34.6%, 「大部分同意」者佔 16.2%, 「同意」者佔 30.3

%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14.4%, 「完全不同意」者佔 4.5%,由以上顯示,

81.1%教育人員認為退休教師再任兼任及代課教師者,如其再任職務每月工作

報酬未達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現為

30,280 元) ,應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11)

表 4-16 退休教師再任兼任及代課教師者,每月報酬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 額者,不須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139 34.6 34.6

大部分同意 65 16.2 50.8

同意 122 30.3 81.1

不太同意 58 14.4 95.5 完全不同意 18 4.5 100

合計 402 100

3.62 1.22

九、就整體而言,您滿意研修中之教師退休辦法?

由表 4-17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滿意研修中之教師退休辦法」之意 見, 「完全同意」者佔 5.2%, 「大部分同意」者佔 17.4%, 「同意」者佔 46.5

%為最多, 「不太同意」者佔 25.6%, 「完全不同意」者佔 5.3%,由以上顯示,

整體而言,69.1%教育人員滿意研修中之教師退休辦法,30.9%不滿意研修中 之教師退休辦法。

表 4-17 滿意研修中之教師退休辦法意見統計分析表

同意度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完全同意 21 5.2 5.2

大部分同意 70 17.4 22.6

同意 187 46.5 69.1

不太同意 103 25.6 94.7 完全不同意 21 5.3 100

合計 402 100

2.92 0.92

肆、對未來退休制度改革可能方向之意見調查統計分析與 討論

一、未來如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退休金之支付可能延後支付,須在滿六十 歲時方得支領月退休金

由表 4-18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贊成未來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

退休金延後支付」之意見, 「反對實施」者佔 84.3%為最多, 「贊成實施」者

佔 3.5%, 「贊成折衷實施」者佔 12.2%,由以上顯示,大部分之教育人員還

是反對實施展期年金制度。

(12)

表 4-18 未來如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退休金之支付可能延後支付意見 統計分析表

意見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平均數 標準差 反對實施 339 84.3 84.3

贊成實施 14 3.5 87.8 贊成折衷實施 49 12.2 100

合計 402 100

1.28 0.67

二、於六十歲以前提前退休,必須減額領取月退休金

由表 4-19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對於「是否贊成六十歲以前提前退休,

必須減額領取月退休金」之意見, 「反對實施」者佔 78.4%, 「贊成實施」者 佔 6.4%, 「贊成折衷實施,每提前一年減發百分之二之月退休金即可」者佔 15.2%為最多,由以上顯示,大部分之教育人員還是反對實施減額領取月退休 金制度,但也有部分人贊成折衷實施。

表 4-19 六十歲以前提前退休,必須減額領取月退休金意見統計分析表 意見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平均

標準 差 反對實施 315 78.4 78.4

贊成實施 26 6.4 84.8 贊成折衷實施 61 15.2 100

合計 402 100

1.37 0.73

三、政府可能就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百分之十八之 保障進行檢討

由表 4-20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贊成就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

給付優惠存款利息百分之十八之保障進行檢討」之意見, 「應繼續維持現狀給

予優惠」者佔 72.9%為最多, 「應立即取消優惠」者佔 2.7%, 「贊成逐年調降

利息」者佔 24.4%,由以上顯示,大部分之教育人員還是認為應繼續維持現狀

給予優惠,但也有部分人贊成逐年調降利息。

(13)

表 4-20 政府可能就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百 分之十八之保障進行檢討意見統計分析表

意見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平均 數

標準 差 應繼續維持現狀

給予優惠

293 72.9 72.9 應立即取消優惠 11 2.7 75.6 贊成逐年調降利

98 24.4 100

合計 402 100

1.51 0.86

四、將擇領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延後,由原五十歲提高至六十歲

由圖

4-5 及

表 4-21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是否贊成將擇領月退休金最 低年齡延後,由原五十歲提高至六十歲」之意見, 「應繼續維持現狀」者佔 76.1

%為最多, 「贊成立即提高至六十歲」者佔 3.8%, 「贊成逐年提高至六十歲」

者佔 20.1%,由以上顯示,大部分之教育人員還是認為應繼續維持現狀,但也 有部分人贊成折衷制,將擇領月退休金年齡逐年提高至六十歲。

圖 4-5 擇領月退休金年齡由原五十歲提高至六十歲意見統計分析圖

圖 4-5 將擇領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延後,由原五十歲提高至六十歲意見統

76.1

3.8

20.1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百分比(%)

百分比(%) 76.1 3.8 20.1

維持現狀 立即提高 逐年提高

(14)

表 4-21 將擇領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延後,由原五十歲提高至六十歲意見統 計分析表

意見 次數(N)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

平均 數

標準 差 應繼續維持現狀 306 76.1 76.1

贊成立即提高至六 十歲

15 3.8 79.9 逐年提高至六十歲 81 20.1 100

合計 402 100

1.44 0.81

五、如果教師退休制度改革,其實施之時點

由表 4-22 的調查結果資料得知, 「教師退休制度改革,其實施之時點應 為何」之意見, 「應從新進人員開始適用」者佔 71.4%為最多, 「新、舊人員 應全部一體適用」者佔 10.9%, 「從新進人員開始適用,現職人員得於一年內 選擇加入」佔 17.7%,由以上顯示,大部分之教育人員還是認為教師退休制度 須作改革,其實施之時點應從新進人員開始適用,但也有部分人贊成應從新 進人員開始適用,現職人員得於一年內選擇加入。

表 4-22 教師退休制度改革其實施之時點意見統計分析表 意見 次數(N) 百分比

(%)

累積百分 比(%)

平均 數

標準 差 應從新進人員開始適

287 71.4 71.4 新、舊人員應全部一體

適用

43 10.9 82.3

從新進人員開始適用,現職 者得於一年內選擇加入

72 17.7 100

合計 402 100

1.46 0.78

六、對未來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具體感想或建議

為使問卷調查對象對未來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有自由表達意見之機

會,本研究特別設計一個開放題,使其對未來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提出具

(15)

體感想或建議。本研究回收統計後結果,共有八十人填寫,答填率為 19.9%,

茲將填答內容整理如表 4-23,填答者回答開放性問題時,可能會有好幾點意 見,因此,在計算次數時,本研究不以個人為單位,而以填答之內容為分析 單位,稱之為「人次」 ,每一人次代表一次意見內容,例如一位教師同時回答 三個意見,則計算為三人次。為便利描述,將意見按問卷內容分為三部分,

每部分再細分子項,例如第一部分之第一題,表示為「1-1」 。由表 4-23 得知,

3-4 題「依據未來退休改革構想,欲將擇領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延後,由原五

十歲提高至六十歲。」意見最多,計有 23 人次;其他依序為 3-5 題「如果教

師退休制度須作改革,其實施之時點應為何?」10 人次、1-1 題「讓教師順

利退休,可促進教師年輕化,為校園注入新血。」 ,計有 9 人次、2-9 題「整

體而言,您滿意研修中之教師退休辦法?」計有 9 人次、2-1 題「將任職滿

二十五年者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6 人次、2-2 題「增列彈性退休條

件: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滿二十年以上, 『得』准其自願

退休」6 人次、1-6 題「教師退休潮原因之一,係擔心退休制度改變後,將

影響退休權益。」計有 4 人次、3-3 題「政府可能就教師舊制一次退休金及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百分之十八之保障進行檢討」4 人次、2-3 題「將

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提高至百分之十五。」2 人次、2-4 題「刪

除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規定。」2 人次、;2-8 題「退休再兼任及代

課者,每月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者,不須停發月退休金

及優惠存款。」2 人次;1-2 題、1-3 題、2-5 題、3-1 題均為 1 人次;其

他具體感想或建議各一次計有 21 個意見,以上合計共有 103 個意見,而未臚

列出之題目則無人表示意見。

(16)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具體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 項 目 意 見

1-1 讓教 師順利退 休,可促進 教師年輕 化,為校園 注入新血

1.教師年輕化,對學生較有利。

2.多增加新進教師,使教師年輕年化。

3.教育是良心事業,讓有幹勁的人來擔任。

4.政府應逐年編足退休教師的退休金,讓合乎退休條件的教師,

能達成其退休願望,以促成教育界的新陳代謝正常化。

5.讓想退休的老師能退,不只今(93)年才如願,讓新力軍能逐 年注入。

6.“年輕化”並非不好,但是經驗的累積和傳承也非常的重要。

7.許多家長在面對年長的老師時,難免有些疑慮,而受限於退休 制度的老師面對這樣的情境將如何自處呢?

8.多鼓勵 55 歲以上之教師退休,以利新進教師之就職,而使教 師的新陳代謝加速,並使失業率得以大幅降低。

9.前行後效在政務體系才能保有輪替,培養新秀的機會,國家更 有希望。

1-2 讓教 師順利退 休,可減少 人事費用 支出

退休制度不應完全以政府財政支出作考量,而忽略了學生的受教 權。

1-3 縣市 政府財政 困難時,中 央應補助 教師退休 部分經 費。

近年來對教師退休制度之檢討改革,人心惶惶,造成退休制度變 動而影響士氣,而政府財政日愈困窘,擔心退休金縮水,無法如 願退休,國中小學教師方受地方財政影響,國立高中滿 50 歲以 上申請皆能如願,所以,建議繼續由中央補助地方(不祗訂 3 年)

可繼續造福地方政府。

1-6 教師 退 休 潮 原 因之一,係 擔 心 退 休 制 度 改 變 後,將影響 退 休 權 益。

1.對政府有信心,自然無退休潮,政府無信用,自然搶退,悲哀 悲哀!

2.退休潮,源於不確定因素太多,並非“教改”的因素,教師的 退休潮並非教育之福,要多考量。

3.最近幾年退休潮乃短暫,應欲退者給退,如此,校園注入新血,

才不致於想退退不了,留校反而上班無力感而惡性循環。

4.大家都說往後領退休金的機會比看到外星人還難,造成這樣的

信心不穩,可能打擊士氣。

(17)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2-1 將任 職滿二十 五年者改 為「應」准 其自願退 休。

1.依教師個人意願,欲退則退,相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件)。

2.任職滿 25 年者,或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 50 歲者,應准予立 即退休。

3.只要老師(不論何種原因) ,心不在作育英才上,就應准其退 休,否則,抱著“鬼混”的心態,受傷的不僅是老師形象,更 是無辜的下一代!

4.英年求去,不宜刁難,任其擇木而棲,該給的就給。

5.尊重退休人員為國家的付出與貢獻,有權利“如期”退休。

6.擔任教師滿二十五年,巳將畢生最黃金的青春奉獻於社會,年 紀漸長逐漸老邁因而退休,此時却要剝奪其應享的權利,以便 維持老年生活無慮,何其殘忍啊!

2-2 增列 彈性退休 條件:任職 滿十年以 上,且年滿 五十歲;或 任職滿二 十年以 上, 「得」

准其自願 退休。

1.增列彈性退修條件:任職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任職 滿二十年以上「得」准其自願退修,建議比照原退休方案,退 休金可一次全領,也可領月退休金,這條彈性退休很好,若再 配合退休金選擇方式,比較人性化。

2.彈性退休條款有其必要性。

3.增訂可選擇未滿 25 年退休條款(如 15 年以上) ,而退休金可 降低,使要離開的人可走,留下最具熱誠的教師,新血補充且 又可活絡教育界。

4.退休時間應以 10、20、30 年為準,讓有第二生涯規劃者有機 會再發展第二專長吧!

5.宜增列彈性退休條件,未滿 50 歲,但已服務滿 15 年或 20 年 或 25 年者,依其服務年資合理核算自動退休。理由:在現行 公務機關有很多年輕後輩很願意任公職,應可以給更多有志青 年服務國家社會,又可給願意退下來的正職人員,有另一空 間,兩相得益,人生以服務為目的,生命轉擇未必得一定在年 滿 50 歲才榮退。

6.贊成彈性退休制度(十、十五、二十年) ,但退休制度要規劃

好。

(18)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2-3 將退 撫基金撥 繳費用提 撥率之上 限提高至 百分之十 五。

1.退撫基金營運應審慎投資,確立營運目標足以支付退休金及虧 損底限,慎選基金金經理人,不純以調漲費率來充實基金。

2.請依增加之比率,退休時按比例增加發給退休金,以示公平合 理(先進後到不吃虧) 。

2-4 刪除 五十五歲 退休,加發 五個基數 規定。

1.取消 55 歲加發 5 個基數。

2.廢除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

2-5 支領 月退休金 死亡,配偶 得改領月 撫慰金,但 須滿五十 歲。

月撫卹、月撫慰金制度應著眼於撫孤卹貧,協助遺族安家,如夫 妻同為支領月退休金者,一方若死亡另一方因已領有退休金,建 議其只能選擇一次撫慰金,方符合此制度的法理性。

2-8

退休 再兼任及代 課者,每月 未達一職等 本俸最高額 及專業加給 合計數者,

不須停發月 退休金及優 惠存款。

1.退休教師是教育人力的一大支援,強制規定退休人員不得代課

(含短期)是學生的一大損失和教育單位一大困擾,退休教育 人員有相當程度的教育經驗,教育單位也更清楚退休人員的服 務態度及教育經營的良莠,教育單位不能借用是教育的損失。

2.退休人員再回來兼公職其薪資應由零開始算起。

2-9 就整 體而言,您 滿意研修 中之教師 退休辦 法。

1.政府應秉持信賴保護原則,保障現有教師享有現有教師退休制 度。

2.維持現狀。

3.維持舊制,讓教師依願准予退休。

4.保持現狀。

5.退休制度乃類似企業界之契約,怎可隨意更改,影響退休人員

之權益。

(19)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2-9 您滿 意研修中 之教師退 休辦法。

6.研修辦法須神聖!

7.退休制度改革仍須照顧退休人員基本尊嚴生活。

8.希望維持現狀!

9.維持現狀。

3-1 月退 休 金 可 能 延後支付

無工作能力或身體疾病者亦適用展期年金。

3-3 政府 可能就教 師舊制一 次退休金 及公保養 老給付優 惠存款利 息百分之 十八之保 障進行檢 討

1.關於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 18%部 份,其實以基層教師而言,金額並不多,除一次退休金外,公 保養老給付上限可限定 200 萬元,超出部份按銀行二年定存利 率支付,此辦法應該溯及公務人員,此修正可減少政府利息支 出,對基層人員於畢生為國家社會服務奉獻了二、三十年的辛 苦有所照顧。

2.對於未來退休制度改革的修正草案,頗不能接受,應比照舊制 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百分之十八之保障,繼續 維持現狀,好讓勞苦功高的退休老師們,能安享晚年。

3.18%優存於舊制部份繼續存在保留,新制部份則不適用,或變 更逐年自然減少適用對象,終至完全自然消失。

4.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百分之十八,可改為 以基本放款利率為基準加 2%-4%。

3-4. 依 據未來退 休改革構 想,欲將擇 領月退休 金最低年 齡延後,由 原五十歲 提高至六 十歲。

1.五十歲可退,退休金打五折,五十二歲打六折,五十三歲打七 折,五十四歲打八折,五十五歲可全領,但身體不適者另訂。

2.現有月退制度,可能造成龐大的支出,可針對退休人員部份,

設計出更理想及符合需求的方案,尤其現在的學生服從低,教 到 60 歲太可憐了。

3.維持服務 25 年可退,滿 50 歲且服務 25 年可月退。

4.老而不休,謂之賊(眼花花、腦昏昏,精力不足,過一天算一 天) ,延長到六十歲以上才退,有效率才有鬼!

5.教師退休年齡,以國中小老師來說應訂為 55 歲,可申請退休。

因國中小教學繁雜,除教學領域外,還須兼其他工作事項。況 且,國中小學老師必須年輕化,以免容易產生“代溝”。其中 尤以國中為甚。

6.維持 50 歲可領月退休金,具工作能力,展期年金延至 55 歲。

(20)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3-4. 依 據未來退 休改革構 想,欲將擇 領月退休 金最低年 齡延後,由 原五十歲 提高至六 十歲。

7.希就教師的體力著想,55 或 50 歲即可退休,並讓年輕一代的 老師接棒。

8.限制 60 歲退休,阻礙人事管道,增加失業率,年輕人沒工作。

9.退休年齡限制,退休金領取之百分比不公平。

10.有些人可能不知自己體力退化那麼快,沒有在 50 歲或 55 歲 退休,而中途突然想退又不能領月退,只好繼續拖延。

11.限定 60 歲才能領月退休金,阻斷年輕人就業機會,失業人口 更多。

12.改為 60 歲領月退,那麼更多人不想退休。

13.中小學教師 50 歲上已不適合再任教職,心力與體力皆耗損殆 盡,和孩子思維差距甚大,似乎是祖孫輩,而非父執兄長。

14.教師與一般公務人員工作性質不同,面對年輕學子,若延遲 至 60 歲退休,體力不堪負荷,故不應比照公務人員退休年齡。

15.政府不想給「月退」 ,就不要給,中小學教師平日就已被「剝 削」 ,在決定政策及問卷前,都先去「實地」體會一個月,不 要隨便一枝筆、一張紙或一個按鍵就決定了數百萬辛苦耕耘教 育界者的未來。

16.反對將擇領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延後,若延後部份教師必延後 退休,影響人事的新陳代謝,想退之人在不情願之下茍延殘 喘,影響學生教權。

17.更改領月退 50 歲的措施,促進教師新陳代謝。

18.中、小學教師(尤其是小學)初任教師的時間較早(20 歲),

其工作性質對資深教師的體力不堪負荷,又因時間變遷,雖學 習之態度佳,但學習能力不足(心有餘、力不足) ,故請斟酌 其退休制度,建議維持原來之五十歲即可月退。

19.月退休金,最低年齡可延至 55 歲,對小學教師來說年過 55 歲,學生、家長都覺得你老了。

20.中小學教師每天都須有好體力,精神狀況非常良好,才能勝 任,六十歲已年老力衰,如何和活潑好動的小毛頭玩、樂在一 起?教學在一起?

21.教師工作,面對的是活蹦亂跳,精力充沛的孩子,月退休制 建議,可逐年延至五十五歲,超過五十五歲,恐體力無法負荷 教學工作,尤其是級任老師的包班制。

22.孩子的成長及受教過程是很重要的,三、四十歲的父母要照 顧一、二個兒童已力不從心,何況五、六十歲的老先生、老太 太要照顧三、四十個學生呢!55 歲已是極限,小孩子誰也不想 看著老人的臉上課。

23.五十歲退休是否太年輕了。

(21)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3-5 如果 教師退休 制度須作 改革,其實 施之時點 應為何?

1.新法宜施行於新進人員(願者上鈎) 。

2.若教師退休制度要修法,應由新進人員開始實施,而不能遽而 犠牲勞苦功高的舊制老師,不然一定引發民怨,不是社會之福。

3.本於合約精神,自當是新契約,新進晉用人員適用,而非溯及 既往,有著政府不守信用毁約之嫌。

4.修法應不溯既往,方符合憲政精神之信賴保護原則,即新修法 應從公布後,新進教師適用,否則違憲,應予宣告無效,並請 司法院大法官諸公主持公道。

5.舊制為現職人員的保障,新制應從新進人員開始適用才對。

6.採漸進方式改革,不應一次做大幅度改革。

7.退休制度之增修應以新舊制教師為一個標準來衡量,由新進人 員開始適用才合理。

8.當初的遊戲規則怎麼訂,就怎麼做,不要朝令夕改,對我們太 不公平了。

9.任何改革從應新進人員開始適用。但待遇愈差,愈不能吸引優 秀人員當教師的意願,可想而知,教育品質會愈差。

10.考慮政府財政,教師權益,漸近實施。

其他具體 感想或建 議

1.政府“責”無旁貸,但“苛”政將失信於民,教師一生奉獻將 被主政者的討喜於選票,而化為政治資源,是將教師的付出,

被主事者利用為被“鬥”臭的,無法令教師心服,覺得是被抛 棄的“國”民。

2.退撫基金操作應保守,以保本為主,我們不希望看到它“破 產”。

3.退休金係保障退休人員之晚年生活安定,應以此為考量重點。

4.教師的工作是辛苦的,教師的地位是受人尊敬的,若要教師安 心的認真的工作,退休制度是要很完善的,若現在就擔心退休 後的生活,現在怎能安心工作呢?

5.請讓退休人員“安心”養老,多參與公益活動再為社會貢獻心 力。

6.中國人「師嚴道尊」 ,苛待之,會成一大群「水昆」 。

7.請重視問題: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員皆“家有恆產”,請勿剝奪 退休人員“有尊嚴”的退休。

8.求國富,養良師, 「鞏固健國民」 ,國益富。

(22)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其他具體 感想或建 議

9.合情、合理、適法。

10.教育乃百年大業,政府若無好好給予辛苦教師安定生活,如 何全心教育下一代。

11.盼能兼顧教師福利。

12.朝令夕改是不公平的做法。

13.社會貧富依舊懸殊,政府仍待努力。

14.私校退休年資請統籌統一規格簡化。

15.建議補校夜間部任教年資併入退休領月退俸計算。

16.請給老師無後顧之憂之教育環境,否則老師必將自行賺外快 而影響工作狀況。

17.為何總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較優於老師,請體恤教師們一生

“不怨悔”付出愛的心力在教育上。

18.教師乃教育英才的重責大任,為國為民,奉獻了一輩子的心 力,本當予以肯定與認同,培育國家幼苗,本為神聖之工作,

怎可視之為爭名謀利的行為,故須多予照顧,實是理所當然!

19.一切都是無能的民進黨惹的禍,要是執政能力行的話,經濟 將能持續繁榮、社會也會安定,也不會有發不出退休金之虞。

同時,也不會有諸多的教育亂象,民進黨執政,害慘了太多的 人,該下台。

20.教師退休制度建議 85 年以後服務公職者只能一次退。

21.退休制度的改革應合理,不能讓教師老年之後的成為社會的 新貧,應規劃合理的制度,使其無後顧之憂。

研究者由上述開放性題目回答中整理得之以下結果:

(一)支領月退休金可逐年延至五十五歲,因現在的學生服從低,教到 60 歲 體力、思想均不及年輕人,沒效率且阻礙新陳代謝。

(二)希望維持教師退休制度現狀,若真要修法應由新進人員開始實施,而 非溯及既往,因有違誠信、信賴保護原則之嫌,並建議採漸進方式改 革,不可一次做大幅度改革。

(三)肯定任滿十年以上,年滿五十歲;或任滿二十年以上, 「得」准其彈性 退休之改革。

(四)應尊重教師個人意願,達到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應」准其自願退休,

相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件。

(五)退休潮源於不確定因素太多,並非只有教改的因素,教師的退休潮並 非教育之福,要多考量。可見退休潮原因之一,與擔心退休制度改變 後,將影響退休權益有關。

(六)教師年輕化,對學生較有利,政府應逐年編足退休金,讓合乎退休條

(23)

件的教師,能達成其退休願望,以促成教育界的新陳代謝。

(七)優惠存款 18﹪利息建請於舊制部份繼續保留,新制部份則不適用,或 逐年自然減少適用對象,終至完全自然消失,另亦可改為以基本放款 利率為基準加 2%-4%。

伍、不同背景變項調查意見差異考驗分析與討論

本問卷填答者對各題目意見之次數及百分比已分析如上,現擬就不同背景 變項以卡方考驗,進行意見差異檢定分析與討論,全部問題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現行退休制度共七題、第二部分研修中退休制度九題、第三部分 未來改革五題(最後一題為開放題,不作差異檢定分析) ,共合計二十一題,

為便利描述,將意見按問卷內容分為三部分,每部分再細分子項,例如第一 部分之第一題,表示為「1-1」 。本問卷之背景變項包括性別、現職、實際年 齡、服務總年資,限於篇幅,本研究僅就各題目意見差異檢定結果達顯著差異 者,始列表分析與討論,其餘未列表分析者即表示並無顯著差異。另如***

P

<.001屬極度顯著差異;**

P

<.01屬於非常顯著差異;*

P

<.05屬顯著差異。

一、不同教育人員性別之意見差異考驗

由表 4-24 不同教育人員性別之意見差異考驗表看出,在第二部分研修中 退休制度之第五題「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配偶得改領月撫慰金,但須 滿五十歲後始可支領」一項達到顯著差異,女性完全不同意意見達 12.4%高於 男性的 5.9%,至於其他二十題不同性別間均無顯著差異。由此觀之,女性配 偶對於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故死亡,比男性覺得更需要撫慰金之保障。

表 4-24 不同教育人員性別之意見差異考驗表

男性 女性 題目 同意度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х2

(卡方 值)

P

值 完全同意 40 29.4 68 25.6

大部分同意 37 27.2 37 13.9 同 意 29 21.3 82 30.8 不太同意 22 16.2 46 17.3 2-5 領月

退休金人 員因故死 亡,配偶得 改領月撫 慰金,但須 滿五十歲

始可 完全不同意 8 5.9 33 12.4

15.90.3 .03*

*

P

<.05 **

P

<.01 ***

P

<.001 二、不同教育人員現職之意見差異考驗

由表 4-25 不同教育人員現職之意見差異考驗表看出,第一部分現行退休

(24)

制度中第一題「讓教師順利退休,可促進教師年輕化,為校園注入新血」 、第 二題「讓教師順利退休,可聘請新進教師,以減少人事費用支出」 、第五題「退 休後再任公職,每月薪資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額者,不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 定」 、第二部分研修中退休制度第一題「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得」申請退休,

改為「應」准其自願退休」 、第二題「增列任滿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歲;或 任滿二十年以上, 「得」准其自願退休」 、第八題「退休再兼任或代課,每月 報酬未達一職等本俸最高額及專業加給者,不須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 、 第三部分未來改革第一題「未來如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退休金之支付可能 延後支付」等七題差異考驗達到極顯著差異。其中 1-1 題雖然有高達 99.4%教 師同意,但人事人員僅 85.2%、會計人員僅 86.6%表示同意。1-2 題雖然有高 達 86.6%教師同意,但人事人員僅 62.9%、會計人員僅 72.7%表示同意。1-5 題雖然有高達 78.8%教師同意,但人事人員僅 48.1%、會計人員僅 26.7%表示同 意。2-1 題有 98%教師同意,人事人員僅 85.1%、會計人員則高達 100%表示 同意。2-2 題有 97.8%教師同意,人事人員僅 85.1%、會計人員則高達 100%表 示同意。2-8 題雖然有高達 85%教師同意,但人事人員僅 47.8%、會計人員僅 46.6%表示同意。3-1 題意見相當分歧,雖有 86.1%教師、55.6%人事人員、93.3

%會計人員表示反對實施,但有 14.8%人事人員表示贊成折衷實施、29.6%人 事人員表示贊成實施。

另第一部分現行退休制度中第三題「縣市地方政府財政困難時,中央應 補助教師退休部分經費」 、第七題「您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 、第二部分研 修中退休制度第六題「退休教師再任公職,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 利息」 、第三部分未來改革第二題「六十歲以前提前退休,如必須減額領取月 退休金」 、第三題「政府可能就教師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 利息百分之十八之保障進行檢討」等五題差異考驗達到非常顯著差異。其中 1

-3 題 79.4%教師完全同意,高於人事人員的 55.6%、會計人員的 60.6%。1

-7 題 55.6%人事人員不滿意,高於會計人員的 33.3%、教師的 27.2%。2-6

題有 72.9%教師同意,高於人事人員的 43.7%、會計人員的 66.7%。3-2 題「六

(25)

十歲前退休,必須減額領取月退休金」有 80.6%教師反對實施,高於人事人員 的 48.1%、會計人員的 80%;有 18.5%人事人員贊成實施,高於會計人員的 6.7%、教師的 5.6%。3-3 題「可能就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 存款利息 18%進行檢討」有 75.3%教師反對實施,高於會計人員的 60%、人 事人員的 48.1%;有 13.3%會計人員贊成實施,高於人事人員的 7.4%、教師 的 1.9%;有 75.3%教師反對實施,高於會計人員的 60%、人事人員的 48.1%;

有 44.4%人事人員贊成逐年調降,高於會計人員的 26.7%、教師的 22.8%。又

第二部分研修中退休制度第四題「刪除教師於五十五歲申請退休,加發五個

基數退休金之規定」一題差異考驗達到顯著差異,2-4 題中雖然僅有 55.3%教

師同意,但人事人員則達 88.1%、會計人員 66.6%表示同意刪除五十五歲退

休,加發五個基數之規定。至於其他八個題目,不同教育人員現職間均無顯著

差異。

(26)

表 4-25 不同教育人員現職對同意度差異交叉考驗表

教師 人事人員 會計人員 題目

同意度

百分 比

次 數

百分 比

次 數

百分 比

х2

(卡方 值)

P

完全同意

271 75.3 7 25.9 7 46.7

大部分同意

52 14.4 9 33.3 2 13.3

同 意

35 9.7 7 25.9 4 26.7

不太同意

2 0.6 4 14.8 1 6.7 1-1

讓 教 師 順 利退休,可 促 進 教 師 年輕化,為 校 園 注 入

新血

完全不同意

0 0 0 0 1 6.7

81.909

.000***

完全同意

201 55.8 3 11.1 4 26.7

大部分同意

66 18.3 4 14.8 3 20

同 意

45 12.5 10 37 4 26.7

不太同意

38 10.6 7 25.9 3 20 1-2

讓 教 師 順 利退休,可 聘 新 進 教 師,以減少 人 事 費 用

支出

完全不同意

10 2.8 3 11.1 1 6.7

34.911

.000***

完全同意

286 79.4 15 55.6 9 60

大部分同意

42 11.7 4 14.8 1 6.7

同 意

30 8.3 8 29.6 5 33.3

不太同意

2 0.6 0 0 0 0

1-3 中央應補 助教師退 休部分經

完全不同意

0 0 0 0 0 0

21.347

.002**

完全同意

111 30.8 6 22.2 1 6.7

大部分同意

57 15.8 1 3.7 1 6.7

同 意

116 32.2 6 22.2 2 13.3

不太同意

58 16.1 9 33.3 8 53.3 1-5

退 休 後 再 任 公 職 , 薪 資 未 達 一 職 等 本 俸 最 高 者 , 不 須 停 領受月退

完全不同意

18 5 5 18.5 3 20

34.473

.000***

完全同意

69 19.2 1 3.7 3 20

大部分同意

92 25.6 5 18.5 0 0

同 意

101 28.1 6 22.2 7 46.7

不太同意

77 21.4 14 51.9 5 33.3 1-7

您 滿 意 現 行 教 師 退 休制度

完全不同意

21 5.8 1 3.7 0 0

21.158

.007**

(27)

表 4-25 不同教育人員現職對同意度差異交叉考驗表(續)

完全同意

268 74.4 7 25.9 8 53.3

大部分同意

46 12.8 3 11.1 0 0

同 意

39 10.8 13 48.1 7 46.7

不太同意

4 1.1 4 14.8 0 0

2-1 任職滿 二 十 五 年 者,「得」

退休,改為

「應」准其 自願退休

完全不同意

3 0.8 0 0 0 0

70.054

.000***

完全同意

225 62.5 11 40.7 5 33.3

大部分同意

71 19.7 3 11.1 4 26.7

同 意

56 15.6 9 33.3 6 40

不太同意

8 2.2 4 14.8 0 0

2-2 增 列 任 滿 十 年,且滿五 十歲;或任 滿 二 十 年,「得」

准退休

完全不同意

0 0 0 0 0 0

27.913

.000***

完全同意

77 21.4 11 40.7 2 13.3

大部分同意

32 8.9 3 11.1 2 13.3

同 意

90 25 10 37 6 40

不太同意

69 19.2 3 11.1 4 26.7 2-4 刪 除

五 十 五 歲 退休,加發 五 個 基 數 退 休 金 之 規定

完全不同意

92 25.6 0 0 1 6.7

17.949

.022*

完全同意

88 24.4 15 55.6 2 13.3

大部分同意

48 13.3 6 22.2 4 26.7

同 意

125 34.7 6 22.2 7 46.7

不太同意

56 15.6 0 0 2 13.3 2-6 退 休

再 任 公 職,須停領 月 退 休 金 及 優 惠 存 款利息

完全不同意

43 11.9 0 0 0 0

24.352

.002**

完全同意

135 37.5 2 7.4 2 13.3

大部分同意

62 17.2 3 11.1 0 0

同 意

109 30.3 8 29.6 5 33.3

不太同意

42 11.7 9 33.3 7 46.7 2-8 退 休

再 兼 代 課,未達一 職 等 最 高 額者,不須 停月退金

完全不同意

12 3.3 5 18.5 1 6.7

44.258

.000***

(28)

表 4-25 不同教育人員現職對同意度差異交叉考驗表(續)

反對實施

310 86.1 15 55.6 14 93.3

贊成實施

10 2.8 4 14.8 0 0

3-1 實 施 展 期 年 金,月退金 支 付 可 能 延後

折衷實施

40 11.1 8 29.6 1 6.7

21.379

.000***

反對實施

290 80.6 13 48.1 12 80

贊成實施

20 5.6 5 18.5 1 6.7 3-2 六 十

歲 前 退 休,須減額 領 取 月 退 休金

折衷實施

50 13.9 9 33.3 2 13.3

16.191

.003**

應維持現

271 75.3 13 48.1 9 60

應即取消

7 1.9 2 7.4 2 13.3 3-3 就 舊

制 一 次 退 休 金 等 優 惠 存 款 利 息 18%進 行檢討

逐年調降

82 22.8 12 44.4 4 26.7

16.895

.002**

*

P

<.05 **

P

<.01 ***

P

<.001

三、不同教育人員實際年齡之意見差異考驗

本研究由表 4-26 不同教育人員實際年齡之意見差異考驗表看出,1-7 題

「您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 、3-3 題「政府可能就教師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 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 18%之保障進行檢討」等二題差異考驗達到極顯著 差異,其中 1-7 題年齡在 39 歲以下不滿意達 45.7%,高於 40-44 歲之 35.5%、

45-49 歲之 27.2%及 50 歲以上之 12.3%。另 2-6 題「退休教師再任公職,須 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3-1 題「如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退休 金之支付可能延後」等二題差異考驗達到非常顯著差異。至於其他十七題不同 實際年齡間均無顯著差異。

表 4-26 不同教育人員實際年齡對同意度差異交叉考驗表

39 歲以下 40-44 歲 45-49 歲 50 歲以上

題目

同意度

百分

百分

百分

百分

х2 卡 方 值

P

完全同意

8 11.4 15 12.4 21

18.4

29

29.9

大部分同意

13 18.6 22 18.2 34

29.8

28

28.9

同 意

17 24.3 41 33.9 28

24.6

28

28.9

不太同意

25 35.7 35 28.9 25

21.9

11

11.3

1-7

您 滿 意 現 行 教 師 退 休制度

完全不同意

7 10 8 6.6 6

5.3

1

1

37.

106 .000

***

(29)

表 4-26 不同教育人員實際年齡對同意度差異交叉考驗表(續)

完全同意

23 32.9 31 25.6 27

23.7

24

24.7

大部分同意

9 12.9 22 18.2 18

15.8

9

9.3

同 意

15 21.4 40 33.1 47

41.2

36

37.1

不太同意

17 24.3 22 18.2 10

8.8

9

9.3

2-6 退 休

教 師 再 任 公職,須停 止 領 受 月 退 休 金 及 優 惠 存 款

利息

完全不同意

6 8.6 6 8 12

10.5

19

19.6

31.

437

.002

**

反對實施

57 81.4 94 77.7 10 4

91.2

84

86.6

贊成實施

5 7.1 6 5 0

0

3

3.1

3-1 如 實

施 展 期 年 金制,月退 休 金 之 支 付 可 能 延 後

折衷實施

8 11.4 21 17.4 10

8.8

10

10.3

12.

924

.044

*

維持現狀

42 60 85 70.2 81

71.1

85

87.6

應立即取 消優惠

6 8.6 5 4.1 0

0

0

0

3-3

可能就

舊 制 一 次 退 休 金 及 公 保 給 付 優 惠 存 款 18%保障 進行檢討

贊成逐年 調降利息

22 31.4 31 25.6 33

28.9

12

12.4

28.

218 .000

***

*

P

<.05 **

P

<.01 ***

P

<.001

四、不同教育人員服務總年資之意見差異考驗

本研究由表 4-27 不同教育人員服務總年資之意見差異考驗表看出,1-7 題「您滿意現行教師退休制度」 、3-3 題「政府可能就教師舊制一次退休金及 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 18%之保障進行檢討」 、3-5 題「教師退休制度 須作改革,其實施之時點」等三題差異考驗達到極顯著差異,其中 1-7 題服 務 19 年以下不滿意達 38.3%,高於服務 20-24 年之 36.4%、服務 25-29 年之 14.8%及服務 30 年以上之 10.4%。3-3 題服務 19 年以下贊成立即取消優惠及 贊成逐年調降利息達 37.8%,高於服務 20-24 年之 25.3%、服務 25-29 年之 22.7%及服務 30 年以上之 4.2%。

另 1-4 題「教師共同繳付基金費用,現行費率係按本薪加一倍的百分之

八至百分之十二提撥」 、2-3 題「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百分之十

二提高至百分之十五」等二題差異考驗達到非常顯著差異,其中 2-3 題服務

30 年以上教育人員對於退撫基金撥繳費用提撥率之上限由百分之十二提高至

百分之十五贊成意見達 65.7%高於服務 25-29 年之 62.5%、服務 19 年以下之

53.5%及服務 20-24 年之 47.7%。3-1 題「如實施展期年金制度,月退休金

之支付可能延後」差異考驗達到顯著差異。至於其他十五題不同服務總年資間

均無顯著差異。

數據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2-3 將退 撫基金撥 繳費用提 撥率之上 限提高至 百分之十 五。  1.退撫基金營運應審慎投資,確立營運目標足以支付退休金及虧損底限,慎選基金金經理人,不純以調漲費率來充實基金。  2.請依增加之比率,退休時按比例增加發給退休金,以示公平合理(先進後到不吃虧)。  2-4 刪除 五十五歲 退休,加發 五個基數 規定。  1.取消 55 歲加發 5 個基數。  2.廢除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  2-5 支領 月退休金 死亡,配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2-9 您滿 意研修中 之教師退 休辦法。  6.研修辦法須神聖!  7.退休制度改革仍須照顧退休人員基本尊嚴生活。 8.希望維持現狀! 9.維持現狀。  3-1 月退 休 金 可 能 延後支付   無工作能力或身體疾病者亦適用展期年金。  3-3 政府 可能就教 師舊制一 次退休金 及公保養 老給付優 惠存款利 息百分之 十八之保 障進行檢 討   1.關於舊制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息 18%部 份,其實以基層教師而言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3-4. 依 據未來退 休改革構 想,欲將擇 領月退休 金最低年 齡延後,由 原五十歲 提高至六 十歲。  7.希就教師的體力著想,55 或 50 歲即可退休,並讓年輕一代的老師接棒。  8.限制 60 歲退休,阻礙人事管道,增加失業率,年輕人沒工作。9.退休年齡限制,退休金領取之百分比不公平。 10.有些人可能不知自己體力退化那麼快,沒有在 50 歲或 55 歲退休,而中途突然想退又不能領月退,只好繼續拖延。 11.限定 60 歲
表 4-23  對整體教師退休制度改革之感想或建議(開放題)意見整理表(續) 3-5 如果 教師退休 制度須作 改革,其實 施之時點 應為何?  1.新法宜施行於新進人員(願者上鈎) 。  2.若教師退休制度要修法,應由新進人員開始實施,而不能遽而 犠牲勞苦功高的舊制老師,不然一定引發民怨,不是社會之福。3.本於合約精神,自當是新契約,新進晉用人員適用,而非溯及既往,有著政府不守信用毁約之嫌。 4.修法應不溯既往,方符合憲政精神之信賴保護原則,即新修法 應從公布後,新進教師適用,否則違憲,應予宣告無效,並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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