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及建議
第一節 綜合評述
電信自由化,加速了電信的發展,電信事業服務藉國家核發之稀有的 無線電頻率資源提供無線通訊服務,亦由科技的進步,人才與財富資源及 知識的累積,快速的通訊布建完成,形成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藉由 行動通訊科技的不斷提昇,提供通訊具備隨時、隨地(anytime、anywhere) 的方便性,深獲大眾喜愛,人手一機是處處可見,電信服務已成為民眾生 活中重要的必需品,而手機的樣式及品牌經行銷的推廣也早已成為流行的 時尚品,繼此帶動了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另外也因為電信服務的方便性 及普遍性,以及提供了「低成本、低風險、低懲罰、高報酬」等合理選擇 犯罪的特性,使電信詐欺份子能輕易取得電信人頭門號進行犯罪。因目前 行動電話用戶已達 2,740 萬人,普及率高達 120%,電信服務與社會大眾生 活已是息息相關,目前對電信詐欺犯罪份子之可能對象或黑名單尚無法預 先防治,詐騙集團以散弹槍亂打的方式,故被害對象非常廣泛,連老弱孤 苦者都無一倖免,造成社會非常大的震撼,電信詐欺之「有騙無類」是目 前危害社會秩序最為嚴重的犯罪之一,更引發國內民怨高居排行榜第二 名,而電信詐術輸出國際「行騙天下」 ,亦成為另類之「台灣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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