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對研究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尤其質性研究關注的是研究參與 者的經驗歷程,且本研究欲探討研究參與者個人過去的創傷經驗與替代性創傷 經驗,此議題涉及個人隱私訊息與其服務個案所帶給他們的觸動,也涉及研究 參與者的個人心智健康福祉和專業發展。因此,本研究在研究倫理的面向,考 量以下四點:
一、知後同意
研究者於研究邀請函和參與研究同意書中詳列本研究的內容、目的、過 程、研究參與者須配合事項、參與研究可能引發的風險、資料處理的保密措 施,經研究參與者詳讀和充分理解之後,研究者將再次確認研究參與者對參與 研究相關資訊的了解,且是依據自主意願參與本研究,復請研究參與者簽署參 與研究同意書。此外,即使研究參與者已簽署參與研究同意書,研究參與者在 研究過程中,不論理由,隨時都有權利退出研究。
二、隱私與保密
蒐集與呈現研究資料的過程,研究者將堅守保密原則,謹慎考量研究資料 的隱私與保密性。在訪談開始前,研究者主動向研究參與者說明如何保護其個 人資訊,如模糊或隱匿可辨識研究參與者個人身分的相關資料(使用化名、刪 去服務單位和縣市地區、使用年齡或服務年資區間等),在完成研究報告後,亦 交付予研究參與者確認資料保密無虞。而關於訪談錄音和逐字稿檔案方面,將 留意檔案的儲存與不外流。在論文完成及學術發表後二年,將全數銷毀錄音和 逐字稿資料。
三、潛在的傷害與風險
本研究意欲了解研究參與者的過去創傷經驗與替代性創傷經驗,在訪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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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著實可能引發研究參與者的情緒起伏,甚至再度勾起創傷感受,故研究者預 先說明訪談過程中若觀察到研究參與者有明顯情緒起伏,則主動詢問暫停訪談 之需要,或研究參與者可依個人需要主動提出。待研究參與者調適情緒後,復 詢問繼續訪談的可能性。於訪談尾聲,關心研究參與者的情緒狀態與專業協助 之需求,三位研究參與者皆表達情緒尚穩定且有能力辨識,若後續有需要皆能 主動提出,而在當次訪談結束後,研究者與指導教授討論訪談過程對研究參與 者的觀察,以再次確保研究參與者之身心狀態與保障其權益。倘若研究參與者 有專業協助之需要,則提供本校癒心鄉心理諮商中心之服務資訊予研究參與者 自行連結。
相對地,由於本研究之訪談需要研究參與者回溯並敘說其過往創傷經驗與 替代性創傷經驗,因此提供了研究參與者反思與整理生命經驗之機會,而研究 者在訪談過程中專注傾聽、理解研究參與者之經驗,並提供情緒支持。此外,
研究者亦致贈研究參與者每人超商禮券500元,完成論文口試後致贈碩士論文 一本,皆以郵寄形式寄出,藉此表達對研究參與者耗費時間和心力協助研究的 進行之萬分感謝;若研究參與者中途因故退出研究,則郵寄酌贈予200元超商 禮券,聊表謝意,除此之外,無法再提供其他實質的研究補償。
四、誠實
研究者秉持誠實精神忠於研究本身,於研究過程詳實記載研究中所獲取的 資料,以及研究者自身的所感所思,赤誠體現研究的結果。對於研究參與者,
亦恪守誠實原則,遵守雙方所約定之權利義務,以建立良好研究合作關係。
此外,研究者已完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 程」6小時、「人類研究倫理教育訓練課程」7小時之訓練,並在論文計畫口試 通過後,送至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進行審查,已於 111年3月18日獲得審查核可證明(詳見附錄七),研究中謹遵研究倫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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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以保護研究參與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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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本章說明研究結果,研究者依照現象學分析方法進行資料處理與分析,找 出主題與核心主題,並為每位研究參與者撰寫描述文。描述文以替代性創傷經 驗、個人創傷經驗、以及個人創傷經驗與替代性創傷經驗之互動三大核心主題 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