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自主防疫指引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3

Share "自主防疫指引"

Copied!
4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1

自主防疫指引

112.2.7實施 一、 適用對象及期間

(一) 國外入境人員:入境日(第0 天)次日起,進行 7天自主防疫。

(二) 確診個案之同住親友:與確診個案最後接觸日(第 0 天)次日起,進 行7 天自主防疫。

二、 應遵守防疫規範 (一)檢測措施:

1. 檢測時機:有症狀時應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 篩。

2. 檢測陽性處置:

(1) 請備妥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透過遠距/視訊診療或 委由親友至診所或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請醫 師協助評估快篩陽性結果,經評估達成共識由評估醫師進行通 報即為確診,如未能達成共識,則由所在地地方政府衛生局安 排PCR採檢(註1)

0 1 2 3 4 5 6 7

0 1 2 3 4 5 6 7

7

有症狀時,以COVID-19抗原或核酸 快速檢測試劑(下稱快篩試劑)檢測

7

有症狀時,以快篩試劑檢測 入境日

與確診個案最後接觸日

(2)

2

(2) 未具健保身分之本國籍人士、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 在臺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 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護照簽證註記欄位為「A」或「FL」者),

可委由國內友人、在臺聯絡人或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遠距/視訊 診療,或安排至診所/負責居家照護之責任院所(含衛生所)評估 篩檢結果(註2)

(3) 非屬前述對象之非本國籍人士,應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 本國籍人士 COVID-19 自費看診醫療院所」(註3)就醫,不得使 用視訊診療評估。

註1:快篩陽性結果視訊或現場評估門診服務院所網址,請至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

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地 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關懷服務中心/COVID-19 快 篩陽性結果視訊或現場評估門診服務院所項下查詢。

註2: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醫療諮詢專線及可提供外籍人士視訊看診 或就醫之醫療院所名單,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 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 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地方政府居家檢疫及居家隔 離關懷服務中心/外籍人士視訊看診或就醫之醫療院所名 單項下查詢。

註 3: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指定之「非本國籍人士COVID-19 自費看 診醫療院所」名單,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首頁/COVID-19 防疫專區/地方政府關懷服務中心/非本國

籍人士 COVID-19自費看診醫療院所名單項下查詢。

3. 確診者處置:COVID-19 確診個案須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19 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

處置。輕症個案可於原自主防疫地點(不含一般旅館)、加強型防疫 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進行隔離。如有急迫性就醫需求,可自行開車、

騎車、步行、家人親友載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或依地方政府衛生

(3)

3

局安排就醫。就醫時請佩戴醫用口罩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 往。如有緊急醫療需求,請撥打 119或連繫當地衛生局,以 119 救護車送醫為原則或依衛生局指示搭乘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 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4. 未滿2歲幼童無需執行快篩。如出現症狀,請照顧者依前述輕症個 案就醫方式儘速攜帶幼童就醫,或聯繫地方政府衛生局協助就醫。

如有緊急醫療需求,請撥打 119或連繫當地衛生局,以 119救護 車送醫為原則或依衛生局指示搭乘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 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二)外出注意事項:

1. 外出、上班、上學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 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後立即佩戴口罩。

2. 有用餐需要,得於餐廳內獨自或與特定對象共餐。離開座位時及餐 點使用完畢後應立即佩戴口罩。

3. 避免前往醫療機構及長照機構。如有必要前往,需具當日快篩試劑 檢測陰性證明。

(三)環境條件

1. 符合「1 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親友住所或旅館與民宿 為原則;倘能於每次使用浴廁後均能適當清消,則可於不含獨立衛 浴設備之個人專用房間自主防疫;倘家戶中所有同住者或同行者 皆為自主防疫對象,可不受「1 人1室」之限制。

2. 一般旅宿建議具備空調或窗戶可維持空氣流通。工作人員可以入 住須知、廣播或房間內張貼文宣等方式,提醒入住者「房間內應維 持適當空調,不能隨意開窗或調整空調,可能影響房間之通風及換 氣,如有調整需要請聯繫櫃檯人員」等宣導內容。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包括 65 歲以上長者、6 歲以下幼 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等)。

2. 請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

(4)

4

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 觸眼睛、鼻子和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 水搓手並澈底洗淨。

3. 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 24 小時免付費 1925 安心專線。

4. 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權管業務有另外訂定規範者,則依該 規範辦理。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一)本國勞工聘僱比率僅限制於要派單位:建議請勞動部同意外展機 構得不受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 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14

答:自 109 年 3 月 17 日起,向本部提出申請或已向本部送件但尚未

1.□聘僱關係自 年 月 日起終止(自聘僱關係終止日起廢止聘僱許可,外國人於等待轉換 雇主期間不得從事工作)Employment relationship has been terminated since Year

外國人居留 異動、勞健 保及定期健 康檢查,新 雇主應依相 關規定辦理.

外國人入國工作前經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外國人健康檢查醫院或其本國勞工部門指定之訓練單位訓練合格證明文件正

為維持勞動供需平衡及促進國民就業之安定,依就業服務法第 42 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

四、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54 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 至第

一、 明台高中為規範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俾維護學生權益,依照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規 定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