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的研究可追溯到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與史學家郝督圖(Herodotus),
但此一學名一直到1501 年始由德國享特(Magnus Hundt)用「人類學」來標名其 個人研究的一本有關人體解剖的生理一書。其後三百年,一般人都把它當作研究 人類自然歷史的學問。1863 年英國創立「倫敦人類學會」(Anthrop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1879 年美國創立「華盛頓人類學會」(Anthropological Society of Washington),才把人類學包括了文化的研究。而在歐洲,則多把專門研究人類體 質的學問稱為「人類學」,美國則稱之為「文化人類學」(Anthropology)為最佳之 定名,包括體質人類學、民族誌、民族學。人類學並包括語言學與考古學(陳國 寧,2003:49)。
人類學與博物館因具有類似的性質,博物館的收藏品成為人類學研究的有形 材料及研究基礎,許多人類學者也同時是博物館工作者。一般認為,人類學強調 田野的調查與理論分析,屬於純研究,而博物館學則著重於博物館中關於「物」
的蒐藏保存和文化傳播等實踐行為。不容置疑的,此二者存在若干差距,不過,
彼此的關係卻也相當密切。概因博物館中的人類學部門或人類學屬性相關的博物 館,無論在蒐藏的相關作業或研究上,皆緊緊的繫在以「物」為中心的「物質文 化」研究上,並且,其主要的目的亦不外乎在尋找和建立「人與物」、「人與人」
以及「人與環境」的關係網路,因此,人類學在博物館中的功能,可以被歸納在 應用人類學的領域內(許功明,1993:74);人類學不但構成了博物館的一個部門,
甚至可以說人類學是博物館裡孕育成長的一門學問(陳奇祿,1984)。
「博物館」作為一個負責文化傳承與傳播的行政機構,乃藉著其機構本身之 展示功能與技術和所蒐藏的屬於自然或人類社會與文化的物證,來向觀眾傳遞人 類對於自然界及歷史演化之過程的認知和訊息,並且,也提供給社會大眾一個可 以共思文化再創的基地。
歷史上,早期人類依其蒐藏的天性將物品集中在墓室、廟堂和集會場所,形 成所謂的「神與人的寶藏」之博物館形成的前階段。又文藝復興時期由於人文主
義的與起,激發了對於古代藝術思想的崇仰,致使歐洲的王公貴族把他們得自異 國的戰利品或傳家珍藏,放置到一個新設的「珍奇異物陳列室」(cabinets of curiosities)中來加以保存。此「珍奇異物陳列室」或其藏品,即奠定了後來各類 型博物館成立的根源。十八世紀,蒐藏品逐漸由私人所有轉變成為國家公有,開 始不分階層的向民眾開放,「公共資產」的概念此時儼然形成,於是,正式的博 物館機構紛紛興建,取代了以前私有的展示場。
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科學興盛、一連串的歷史事件和政治風潮,使得布爾 喬亞的中產階級變成統治階層;十九世紀,歐洲殖民世界因工業革命的摧毀,促 使社會產生搶救傳統文化的舉動;二十世紀時,殖民地之要求獨立、國家主義及 地方主義興起等,皆是促使各階段「博物館」機構的概念及制度形成和建立的重 大社會歷史要素。而今,博物館已成為同時強調資產保護和文化教育雙管齊下的 主要實施機構,而且,對各地方居民尋求認同意識之發展,亦有很大的幫助 (Tsacopoulou,1982;引自許功明,1993:74~75)
博物館的形成過程,早期很自然的就朝藝術考古、歷史和自然科學三種性方 向來平行發展。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屬於民族學(或人類學)和純科學之博物 館興起。博物館也因地點、行政單位、參觀對象和其蒐藏品性質的不同而開始有 所分類。依據蒐藏品所涵括的學科內容,可將人類學博物館初步分為二大類:
(一)民族學/人類學博物館(ethnology museum)
此種分類最早可見於1956 年,世界博物館協會舉辦的第一屆民族學博物館 會議。當時列出五種民族學博物館的類型,包括:「綜合性質的民族學博物館 (general ethnology museum)」、「地方性質的民族學博物館(regional ethnology museum)」、「戶外性質的博物館(open-air ethnology museum)」、「混合類型的博物 館(mixed museum)」以及「特殊專業性質的博物館(specialized museum)」。「綜合 性質的民族學博物館」經常集聚了民族學、史前史和體質人類學等多種學域,類 似今日的「自然史博物館」,如台東的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主要展示台灣 史前史、考古學、及台灣南島民族等人類學主題。或是博物館當中的一個人類學 部門,或者可能是僅合併民族學和考古學兩個學域而形成的民族學博物館;「地 方性質的民族學博物館」則類似今日社區或部落博物館,而所謂「戶外性質的博
物館」則是與傳統之室內形式對比的博物館。這兩種博物館皆因地方居民自覺認 同意識的抬頭、參與博物館之規劃經營的要求及環境保育的覺醒,使得許多地方 上的露天性質博物館和自然公園相繼成立,再逐漸轉變成所謂的「生態博物館 (ecomuseum or ecology museum)」;另外,民族學若與其他不同主題學科混在一 起,就會形成「混合類型的博物館」。例如那些後來添增了許多科學技術藏品或 展示品內容,以科學、科技、技術或科學與先進技術等來命名的博物館;「特殊 專業性質的博物館」基本上與「混合類型的博物館」相仿,大都運用技術史上發 展的某個主題、題材,再以民族學誌的藏品來作展示。關於上述五種類型的民族 學博物館,其功能可以是重疊的,而其各自在名稱的使用上則更為多樣化。
基本上,就內容而言,這些人類學博物館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著重於對「過 去」物質文化、社會文化脈絡加以展示之「歷史民族學博物館」;另一種則是強 調如何展現自傳統社會進步到工業社會「變遷過程的民族學博物館」。不論如何,
所有的人類學博物館之共同特徵是:皆重視傳統,極力想將十九世紀以來逐漸消 逝的文化現象加以保存;它們的蒐藏品或展示的內容可說涵蓋了原始古代至今各 時期的產品,尤其特別重視所謂「鄉村社會」的文化。
(二)跨學科性質博物館(interdisciplinary museum)
「跨學科性質博物館」的出現,代表博物館機構從原來注重藏品之「蒐藏品 的博物館(collection museum)」時代,演進到強調展示教育的新時代,朝向多種 學域認知整合的專題展示。例如,考古學可以從與人類學相關之學科及博物館中 找到其他有關物形成之社會文化、自然背景條件,作為其文化斷代鑑定的標準,
而且物的歷史重建工作也需求助於其他人文及自然學科;而歷史演化性質的主題 展示,都會同時使用到歷史學的貫時性及人類學的同時性時間概念及方法;自然 史方面的展示更因生態學概念的引進大大加強了人類學與自然學科的關係,而開 啟從人類學的角度來考慮人與自然的互動關係。由此可見,各學域之間的隔閡逐 步縮減,所有與「人」問題相關的博物館似乎都可以歸屬為人類學博物館。
目前,許多民族學或民俗學性質的博物館,已呈現出與現代社會之生活完全 脫節的現象。時至今日,其藏品或展示品已經很難再從田野調查的方法來追溯、
瞭解其歷史價值之意涵了。民族學性質的博物館在未來的發展上,若不希望歷史、
藝術或考古博物館取代,就應該要積極的脫離「民俗(folklore)」概念之牽絆,而 把蒐藏和展示的主題擴展到「今日社會」的範圍,而且也應把所有其他相闗的學 域都涵括進來,整合成一種新的「跨學域博物館」(Cuisenier,1989、1991;許 功明,1993:77)。
在人類學博物館的發展過程中,人類學博物館的陳列方法影響人類學理論的 發展。通常人類學博物館陳列方式可分為二種,但以地理區域或種族文化為單位 的分類陳列方式較為普遍。這種陳列方式能看出各地區和各民族的文化整體性,
同時亦可看出文化和地理環境的關係,是一種很方便的陳列法,故為大多數博物 館所採用,對於美、德二國的人類學理論亦形成影響,如美國學派的「文化區」
(culture area)理論,即從博物館的陳列獲得其觀念。另一種陳列法則是以標本的 性質、功能或型體的相似性為分類標準。這種陳列法的目的在於找出人類生活的 各項有形所產的發展的系統所屬的關係。其排列以具有最原始或最普通形態的標 本為出發點,順次依其分化發展,排列具有特殊型式的標本,這是與進化論有關 的陳列,如英國牛津大學的Pitt-Rivers Museum(陳奇祿,1984:111)。
從對珍奇異物的好奇收藏,到歐美國家的殖民掠奪,西方人類學博物館的發 展從文物的收集陳列演進到研究理論的發展,從蒐藏保存到展示教育的功能轉變
,人類學博物館面臨現代社會變遷所帶來的挑戰,其功能角色及類別屬性也不斷 地演進。
二、台灣的人類學博物館
人類學者認為台灣地理位置特殊,人文族群多元,是從事人類學研究的優良 場域。隨著西方列強的殖民統治,台灣原住民與外族的頻繁接觸,西方博物館的 概念引進,讓台灣的人類學博物館開始萌芽。台灣的人類學博物館發展甚早,從 日據時代就已經開始。從1895 年到 1945 這五十年的日據時間,日本殖民政府透 過這些博物館,直接或間接地對台灣人民進行經濟、政治、文化…等不同層面意 識型態的改造工作。最重要的代表作就是台灣總督府博物館,也就是現在的國立 台灣博物館,為台灣博物館事業的先驅。
然而,國內人類學博物館對於原住民文物的蒐藏不過近百年。根據歷史可劃 成三個不同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日本統治的殖民時期(1895 年至 1945 年);
第二階段是從光復後至70 年代前的二十年間;第三階段則是在最近的二、三十 民文物重要蒐藏地點(許功明,1998:35~36)。
第二階段是從光復後至70 年代前的二十年間;第三階段則是在最近的二、三十 民文物重要蒐藏地點(許功明,1998: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