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創造力? 長久以來心理學家不斷試著從各種不同面向欲探知創造力的全貌。「創 造」 (creative) 一詞是由拉丁文的 “Creatus” 而來,原意為「製造或製作」之義。《韋氏大 字典》(Merriam Webster Collegiate Dictionary) 中對“creativity” 一詞之定義為「賦予某事物 存在的能力」(張世惠,2013;邱皓政,2005)。
在過去,創造力並未受到心理學界的重視,直到 Guilford 在 1950 年的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中發表以創造力為主題的就任演說,他指出截至 1950 年 為止,學術文章摘要中只有不到0.2%是針對創造力的相關研究,他喚起了心理學界對此議題 的重視,同時也開啟後續創造力研究的潮流(Rhodes, 1961)。1950 年,Guildford 將創造力定 義為:「創造力是傑出創意人士所具有的能力。」(“Creativity refers to the abilities that are most characteristic of creative people") 然而創造力是一個複雜的概念,目前仍尚未有單一公認的觀 點,不同學者依不同的學派提出見解,主要分為單向觀及互動觀兩種觀點。單向觀如Rhodes
(1961)所提出的 4P 理論,多元觀如 Amabile(1983)指出,有創造力的表現需經專家評定,
而有創造力的產出為 (1) 個人的智力、專業知識與技術的「領域相關技能」,(2) 個人想像力 的豐富程度等思維技巧的「創造力相關技能」,(3) 個人解決問題的興趣及熱情,以及 (4) 受 到社會環境影響的「內隱動機」所互動的結果。本研究著重於探討單向觀的的部分,Rhodes
(1961)將早期創造力歸類為四個研究方向,簡稱為 4P,分別為個體 (person)、產品 (product)、
環境 (press/place) 及歷程 (process)。其後諸多學者提出不同創造力的觀點,皆不出此四個觀 點,以下將分述Rhodes 及其他學者對 4P 理論的定義及研究結果:
(一) 個體的觀點
Rhodes(1961)認為「個體」包含了人格特質、智力、性情、體格、特質、習慣、態度和 自我概念、價值觀、防衛機制以及行為,上述變項和創造力之間的關係是亟欲探討的問題。
研究證實許多因素會影響個人的創造力,例如:「智力」,部分學者支持創造力與智力的正向 觀點(Cox, 1926; Getzels & Jackson, 1962),亦有學者認為兩者關聯性不高(Wallach & Kogan, 1965);「知識經驗」,有學者認為知識經驗與創造力存在著一種倒 U 形關係,亦及個人必須
用有某領域的專業知識以產生創新,然而,當知識增長到某一程度後,反而容易陷入窠臼使 創造力降低(Frensch & Sternberg, 1989);「人格特質」,部分學者認為人格特質是創造行為的 決定性因子(Dellas & Gaier, 1970; Sternberg, 1988);「情緒」,有學者認為情緒狀態是影響創 造力的因素之一(Davis, 2009)。
Guildford 在 1950 年的演說中強調了人格特質對創造力的影響後,創造性人格特質在近 30 年間一直是創造力研究的主要重點(Amabile et al., 1996; Woodman, Sawyer, & Griffin, 1993),國外許多學者認為人格特質與創造力有關(Amabile, 1998; Oldham & Cummings, 1996;
Petrowski, 2000),相關研究多集中於探討具創造性的人所擁有的人格特質。Amabile 等人
(1996)提出主要有三種研究創造性人格特質的方式:研究高創造力者個人傳記、以實驗法 研究少數具創造力者、以人格和創造力測驗進行檢驗。用於評量創造性人格特質的量表包含:
形容詞檢核表 (adjective check list, ACL)(Gough & Heilbrun, 1983)、創造人格量表 (creative personality scale) ( Gough, 1979 ), 和 卡 式 十 六 因 素 人 格 測 驗 (sixteen personality factor questionnaire, 16 PF)(Cattell & Mead, 2008)等。
國內外許多學者均提出創造力與人格特質的關聯性,如 Kirton(1976)指出創造力人格 與個人創造力有高度正相關,而創造力人格則與認知風格相關,他將人格特質分為兩類:適 應型人格 (adaptors) 及創新型人格 (innovators)。其中,創新型人格具有冒險精神、自主性、
忍受模糊以及相信直覺等特質。Siau(1995)認為影響創造力的個人特質包含:認知、人格特 質、動機傾向、與知識種類等。心理學家 Sternberg 在著名的「創造力三因模式」中提到,人 格特質是產生具創造性表現的因素之一,其中創造性人格特質包含:忍受曖昧不明、追求認 同、願意突破障礙、追尋自我成長、受內在動機驅策及選擇性冒險等因素(Sternberg, 1988)。
國內學者則將影響創造力之人格特質統整分類為七大構面,包含獨立挑戰性、積極性、獨創 性、精幹性、想像性、求知性及變通性(洪榮昭、康鳳梅、林展立,2003;謝榮桂,1998)。
在創造力與五大人格特質的研究中發現,「開放性」 (openness) 與創造力(如擴散性思考)具 相關性。開放性是指一個人傾向於尋求新的經驗以及開發新的想法,具開放性人格特質者常 被形容為有創造力、創新性、富有想像力、反思能力及非傳統等。反之,則被認為是傳統、
興趣嗜好較侷限以及缺乏分析能力(McCrae, 1987)。
(二) 產品的觀點
當人們把想法 (idea) 轉換成實質的物品則稱為「產品」(product),產品是作者當時想法 的紀錄,也就是「產品是思想的產物」,故我們可以從產品來了解和評估一個人的創造力
(Rhdos, 1961)。具創造性的產品大致有以下幾個特性:獨創性 (original)、新穎性 (novelty)、
有用性 (usefulness)、利益性 (benefit)、品質 (quality)、適當性 (appropriate) 及適切性 (fit) 等 等(Sternberg & Lubart,1999; Perkins, 1988; Zhou & George, 2001)。一個產品必須為原創且新 穎的想法,除此之外也需經良好的技術產出一定品質的產品,並能滿足問題解決的需求甚至 能符合當代社會的期待。Lubart(1994)甚至認為新奇性與適切性是不可或缺的兩項要素,若 某項產品僅具新奇性卻缺少適切性,則該項產品充其量僅是奇特的成品,並無法滿足解決問 題的需求,故尚無法稱之為具創造性之產品,此概念即為創造力是一個「實用的創新」(useful novelty),創新必須能夠被運用以及增加產品及服務的價值(Hennessey & Amabile, 2010)。
(三) 環境/壓力的觀點
此論點旨在了解環境或壓力對創造力產生的影響。環境觀中的創造環境是指某些物理或 社會環境較其它環境更能激發創造力,此類研究主要探討何種環境脈絡下會有創造力的產生。
研究者希望藉由找出有助於產生創意的環境因子,設計出有助於提升使用者的創意表現的環 境。目前已知的創造性環境因子包含:內在及外在動機、社會互動、可獲取資源、自治與自 主、組織的支持及足夠的挑戰等等(Amabile, 1990)。研究發現工作氛圍對員工的創造力有影 響,若工作情境充滿挑戰性且員工處於受支持的氛圍時,能產出最具有創造力之產品(Oldham
& Cummings, 1996)。
(四) 歷程的觀點
歷程觀認為創造力是想法從無到有的整個階段,歷程觀將創造力分為階段論、擴散性思 考以及聯結論等三個面向,以下就此三個理論分別闡述。
1. 階段論
Wallas(1926)在他的書中《思維的藝術》(The Art of Thought) 將創造思維的過程分為準 備期、醞釀期、豁朗期及驗證期等四個階段:
(1)準備期 (preparation):此階段創造者會觀察、傾聽、詢問、閱讀、蒐集、比較、分析以
及連結所有的資訊。在界定問題後,接著進行資料蒐集以獲得足夠解決問題的方式。
(2) 醞釀期 (incubation):此階段創造者不再企圖針對問題企圖解決,是屬於潛意識運作 的階段。
(3) 豁朗期 (illumination):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期後,創造者突然靈光一閃,問題解決之 道不費力地出現在腦中,也就是所謂的「頓悟時刻」(aha-moment)。它通常在休假期間出現,
因釋放緊張有助於增進創造力。
(4) 驗證期 (verification): 問題解決的產出被驗證及修改後成為最終的結果,也就是由 一個想法轉換成實質的物體或更清晰的形式的過程。
2. 擴散性思考
Guilford(1988)提出「智慧結構」原理,智能結構包括思考內容(視覺、聽覺、符號、
語意、行為)、思考運作方式(評鑑、聚斂思考、擴散思考、長期記憶、短期記憶、認知)及 思考結果(單元、類別、關係、系統、轉換、應用)(圖 2-10),他認為此架構中與創造力最 相關的部分是擴散性思考 (divergent thinking)。擴散性思考並不著重於尋求問題的唯一答案,
而是儘可能的找出各種不同的想法、概念與答案。由擴散思考發展而來的「擴散思考測驗」
是研究上最常用來衡量創造力的工具之一(Clapham, 2004)。此論點中創造力包含了四個面 向,包含流暢性 (fluency)、變通性 (flexibility)、獨創性 (originality) 以及精密性 (elaboration):
(1) 流暢性:對問題進行快速反應的能力,在測驗中即一定時間內所有有關反應的總和,反應 的數量愈多表示流暢性愈高。
(2) 變通性:能夠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不侷限於單一思路,在測驗中即一定時間內反應的類 別總和,反應類別愈多表示變通力越好。
(3) 獨創性:能夠產生獨一無二想法的能力,在測驗中即不同或稀有反應的總和。
(4) 精密性:該能力包含完成或執行計畫的能力及附加細節和增添修改等能力,在測驗中即一 定時間內附加細節或細緻化的總和。
圖2-10 智能結構模型圖。資料來源:Guilford(1988),引自張世惠(2013)。
3. 聯結論
過去學者曾指出,遠距聯想 (remote association) 是創造歷程中相當重要的環節之一,例 如Ghiselin(1952)曾經將具創造力的詩人、小說家及數學家的自傳進行分析,他發現這些極 具創造力的人在創造歷程中有一大共通點:他們皆經歷將不同概念連結的過程。Mednick
(1962)提出了連結論,從遠距聯想的概念將創造力定義為:「為達到某種需求或實用之目的,
而將某些事物聯想在一起的過程」。他認為若兩事物之間彼此關係遙遠卻能被聯想在一起,則 此歷程越有創造力。遠距聯結的概念主要經三種方式產生:其一,偶然的洞察與連結 (serendipity),聯結需要的元素再經環境連續地刺激,進而誘發創意的偶然發生;其二,相似 性連結 (similarity),兩者彼此之間因具相似之處而產生聯結;其三,中介性連結 (mediation),
中介連結物可聯結關係較遠的兩項事物。但因個別的差異,所以並非在同樣的情境下皆能產 出創造力,故 Mednick 指出五項個別差異:(1) 既有知識的不同:因背景知識的不同,若缺 乏先備知識則往往無法順利產出。(2) 連結數量的差異:個人有越多概念時,越容易產生遠距 聯結。(3) 認知或人格型態上的差異:不同的認知風格或人格特質在解題型態上亦有所不同。
(4) 所選擇的連結反應不同:即使使用相同的概念,不同個體所聯結及組合的概念不盡相同,
故產出自然會不同。(5) 聯結層級 (associative hierarchy) 的差異:因個人的聯結層級的不同,
而產生不同的創造力表現。
連結層級是指個人組織及聯結的方式,可區分為陡峭型聯結 (steep associative) 及平緩型 聯結 (flat associative)。「陡峭型聯結」是指個人解決問題時,會對於最接近的概念有較強的聯
連結層級是指個人組織及聯結的方式,可區分為陡峭型聯結 (steep associative) 及平緩型 聯結 (flat associative)。「陡峭型聯結」是指個人解決問題時,會對於最接近的概念有較強的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