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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高中「音樂」教學綱要

在文檔中 教學綱要 (頁 99-103)

壹、目標

綜合高中必修科目「音樂」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增進通識性之音樂基本知能。

二、培養適性化之終身音樂學習。

三、建立整合性之音樂文化理念。

四、運用媒體創作,增強學習動機。

五、欣賞多元音樂,開拓審美視野。

貳、核心能力

綜合高中必修科目「音樂」課程欲培養之核心能力如下:

一、整合音樂基礎概念,理解應用音樂知能。

二、體認音樂藝術內涵,提升音樂審美能力。

三、參與展演及創作,表現唱奏能力及創意。

四、辨識各類音樂形式,尊重多元音樂文化。

五、拓展音樂藝術視野,形塑個人音樂品味。

叁、教材綱要

綜合高中部定必修「音樂」課程計 2 學分,開設於一年級。

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參考節數

一、審美與欣賞

1.本土音樂

2.世界音樂

1-1 臺灣原住民音樂之認識。

1-2 臺灣傳統音樂之認識與賞析。

1-3 臺灣當代音樂發展之認識。

1-4 臺灣當代作曲家及作品之賞析。

2-1 各國民族音樂之聆聽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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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主 要 內 容 說 明 參考節數 3.西洋音樂 3-1 曲式與曲種之認識。

3-2 音樂史與樂派風格之認識。

3-3 代表作曲家與作品之賞析。

二、歌唱與演奏

1.歌唱

2.樂器演奏

3.音樂展演

1-1 歌唱基本技巧。

1-2 獨唱曲。

1-3 二聲部合唱曲。

1-4 歌詞意涵與語韻之認識。

2-1 樂器之認識。

2-2 樂團編制之認識。

2-3 樂器演奏。

3-1 音樂展演活動之規劃與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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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即興與創作

1.即興

2.創作

1-1 節奏之變奏。

1-2 曲調之變奏。

2-1 詞曲改編之實作。

2-2 音樂美感原則之創作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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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音樂知識與 練習

1.基本練習

2.樂理常識

1-1 節奏練習。

1-2 曲調練習。

1-3 音程練習。

1-4 基本指揮練習。

2-1 音階及調號。

2-2 記譜法。

2-3 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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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實施方法

一、課程設計

(一) 課程設計應考量與國民教育階段「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之銜接。

(二) 學校應成立「藝術領域課程小組」,依據藝術領域各學科教學綱要,並參照學 校條件及地區特性,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三) 音樂課程應與學校活動及學生社團活動做適當的結合。

二、教材編選

(一) 編寫教材應注意與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課程銜接,教材內容應具藝術 性及時代性。

(二) 教材編輯應參照音樂科教學綱要之規範。

(三) 教材之編輯,以每二學分一冊為原則。

(四) 各項教材之編選,應著重音樂學習之一貫性,並兼重不同類別教材之聯繫。

(五) 音樂名詞之譯名,以教育部公布為準。

(六) 教材之編選應考量嚴肅音樂及通俗音樂作品並陳,兼顧本國及外國樂曲。

(七) 教材之編輯宜求清晰易懂,所用文字及插圖,應考量學生之年齡及時代性。

(八) 教材之編輯應附教師手冊及輔助教具。

(九) 「音樂基礎與知識」宜配合歌唱、演奏、創作及欣賞的教學內容,進行訓練 及引導。

(十) 「音樂展演」宜切合學生身心發展需求,並落實音樂學習生活化,鼓勵學生 實際參加及聆賞各類音樂展演活動。

(十一)「音樂創作」應考量學生的能力及學習興趣,鼓勵學生運用多元素材及方式 進行創作。

(十二)「音樂鑑賞」課程中,欣賞曲目之選擇宜考量學生的程度及興趣,兼重教材 的多元性及藝術性;並配合適當的譜例及解說,增強欣賞效果。

(十三)「多媒體音樂應用」應兼重欣賞及實際操作,增強學生的學習動機及興趣。

三、教學實施

(一) 教師應選擇適切的教科書或自編教材進行教學。

(二) 教師應視學生音樂能力,適度調整或複習教材相關內容,以強化教學效果。

(三) 教師應視地區特色,發展學校本位之課程。

(四) 音樂教學應與學校活動密切聯繫,增加生活化之音樂學習。

(五) 教師應視教學需要,與其他學科保持良好聯繫及互動。

(六) 教師宜運用視聽媒體與社會資源,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及成效。

(七) 音樂基礎訓練及音樂知識教學,可採用講解、問答、資料蒐集及作業討論、

練習等方式實施。

(八) 基本音樂練習及基本音樂知識介紹,應打破單元教學方式,融入於每次教學 中,並和其他教學素材整合。

(九) 音樂技能及展演之教學,可採用欣賞、示範、練習、發表等方式實施。

(十) 歌曲介紹、樂器介紹及音樂欣賞等單元,應配合示範、練習與視聽媒體聆賞 等,以增加教育性及趣味性。

(十一)鼓勵學生利用各項社會資源並參與欣賞各類音樂展演活動,以擴大休閒生 活、增廣見聞,並提升個人藝術鑑賞能力。

四、教學評量

(一) 評量應兼顧認知、情意與技能三方面,並著重學生的學習態度及行為。

(二) 評量應顧及學生先備條件之差異,並採多元評量。例如:單元作業練習及討 論、資料蒐集、音樂聆賞、心得或讀書報告撰寫、多媒體音樂創作發表或各 類音樂展演等。

五、教學資源

(一) 相關圖片及影片。

(二) 音樂教學相關之視聽設備。

(三) 相關社會資源,如音樂廳、演藝廳、文化中心、地區音樂團體等。

六、教學相關配合事項

(一)音樂教學應與其他科目統整及連繫,以收相輔相成之效。

(二)音樂教學應與學校活動密切配合,促使音樂教育及實際生活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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