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田徑類:短距離跑、跳遠、推鉛球、障礙跑……等。
(六)體操類:地板、單槓、平衡木、高低槓、跳馬、疊羅漢、徒手體操……等。
(七)游泳類:蛙泳、仰泳……等。
(八)技擊類:跆拳道、拳擊、空手道、柔道、合氣道……等。
(九)休閒活動類:登山、冒險活動、攀岩、自行車、直排輪、飛盤……等。
(十)鄉土活動類:扯鈴、跳繩、踢毽、舞龍、拔河……等。
(十一)水上活動類:水球、划船、浮潛、水上安全與救生……等。
(十二)體育知識類:運動技術與規則、比賽策略、國際運動動態、體適能知識等。
二、內容配置比例:
(一)教學內容之配置請參照本綱要之內容部分。
(二)教學內容配置之比例可依各校之師資、場館設備、發展特色及學生需要自行調 整。
三、教材選編原則:
(一)教材編選須依據本教學綱要之課程目標,妥善編排。
(二)教材編選應依學生身心成長及其個別差異,依不同能力、興趣、經驗與需求,
選擇設計適當的教材,由淺入深,由簡而繁,有系統而循序漸進,以滿足學生 的學習。可依各學校之師資、場館酌情實施之。
(三)各類教材的聯絡,應考量教材的組成結構是否完整,兼顧認知、情意、技能三 層面、並在完整之架構中,區分主學習、副學習、輔學習等不同教材層次。
(四)教材內容宜適當反應社會當前議題,並及時提醒學生關心生活周遭的問題。
(五)不同類的教材可配合運動賽季實施,結合學生社團活動、健康操、學校各類比 賽、社區運動會等,發揮體育課程教材績效的廣義效能,一方面可增加學生的 學習廣度,另一方面則可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肆、實施方法
一、教學方法
(一)體育教學是以身體活動來達成教育目標的科目,教師在授課時,應留意學生在 認知、技能、情意三方面之學習是否達成預定之目標。在教學活動過程中,尚
除須達成「主學習」之目標外,亦應兼顧「副學習」與「輔學習」目標之達成。
並與各科之內容相結合。
(二)教學及練習時,應特別指導或提醒學生避免運動傷害之正確方法。
(三)對身心障礙學生應給予適切的個別化指導,必要時得成立體育特別班;對運動 學習有特殊能力表現的學生,應提供進一步指導,以發揮其潛能。
(四)排課時段宜避開飯前、飯後,及其他不利運動的因素。
二、教學評量
(一)評量範圍:
1.運動技能:
(1)主觀評量--依教材所要求動作協調、動作流暢與姿勢優美等評量。
(2)客觀評量--依據時間、距離、次數、重量或得分等客觀數據等評量。
(3)運動精神與學習態度--視學生出席、服裝、努力程度、參與態度與課外參 與體育活動等情意行為評定。
(4)體育知識--可採用筆試、口試、報告等方式評定。
(二)評量要領:
1.評量時機:技能性較低的項目可在單元結束後立即評量,技能性高的項目則要 讓學生練習一段時間後才實施評量。
2.評量項目:以本學期所教學的項目進行評量。
3.評量原則:評量應能兼顧過程與結果,採用形成性與總結性配合主觀與客觀的 各種評量方法。
(1)教師上課時要隨時觀察學生的表現。
(2)符合教學目標。
(3)評量的方法應具多元性。
(4)評量應考量學生的個別差異。
(5)應評量學生學習的成果。
(6)評量應選擇難易適中的項目或題目。
(7)評量時應考慮場地及天候的因素。
(8)教師應避免自己的主觀偏見影響成績的評量。
(三)特殊學生的評量:不受上述評量基準、內容的限制,可選擇較適合其發展之項 目,進行整體性的評量。
三、教學資源
(一)各項運動器材與運動設施,應以學校實際情況規劃,並以班級數、學生數及學 校經費提出運動器材需求量。
(二)體育教學除運動器材外,亦可利用圖片、相片或視聽器材等教具來輔導教學,
並應鼓勵自製教具,或搜集相關圖片,以增進教學效果。
(三)可利用視聽教室,實施多媒體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