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三家觀法對比
一、 三家對於言說的態度
一、 三家對於言說的態度
「存有的根源」是人之為人之根源,亦可以是人之為人的指向,影響人們看 待生活世界的態度。釋、道、儒三家,都透過語言的指涉,來說「存有的根源」。
但須菩提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3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
4《易傳》說:「默而成之,不言而信」5,釋、道、儒三家,雖然各自對於「存 有的根源」有其看法,但對於「存有的根源」是否能被「言語」描述出來,皆採 取否定的態度。他們都認為語言有其限制,所以各有其言說的方式。下就其言說 的方式與態度而說。
(一) 《金剛經》對語言的思考
基於「緣起性空」,佛家對於所有經驗事物是以「暫見」的態度來看待。
這種暫見,也包含了語言在內。
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正信稀有分第六〉)6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 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 法可說,是名說法。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7
佛陀所說,皆為佛法,而這些法,是為了解脫而說。佛法猶如渡人過河的竹筏,
人藉由竹筏過了河,必然要捨下竹筏才能上岸。所以人欲求解脫,在最後必然要 放下一切執著,才能證入空性。如若最後仍執取佛法不放,亦為執著,是為不究 竟。對法猶如此看待,則對於傳達法的言說,佛陀更再三地強調它的暫見。因為
2 所謂「立體詮釋」,是貫通形而上與形而下來解釋其觀法的特點。
3 〈無得無說分第七〉(《金剛經》,頁 794。)
4 《老子・1》(《老子道德經注》,頁 1。)
5 〈繫辭上〉(《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345。)
6 《金剛經》,頁 749。
佛陀「隨說是經」,《金剛經》所說之法,皆是為因緣而說,欲使人不執著任何 一相解脫。但佛陀知道,人很容易在聽聞佛法之後,會對言說產生的語境生執著 相;語境是當下各種因緣聚合開啟言說佛法的外境;佛門弟子應修持的是佛法,
而非佛陀「怎麼說」、「說了哪些」這類因語境的造成的執著相。
所以對於語言的使用,佛陀常以隨說隨掃的方式示之。如「如來所說身相,
即非身相。」8「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9「如來說非微塵,是名 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10「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 名一合相。」11等等,先說一事物的存在,又否定此事物的存在,然後又肯定此 事物存在。其語句多為「A,非A,是名A」這種看似矛盾的形式。但這種形式,
正是從「緣起」觀世界的態度而來。「A」是作為經驗的存有為人所知,又可說 是為「有」。但從緣起觀來說,萬物皆無自性,「A」亦為無自性的存在,人之 所以能認知「A」,並不是「A」作為一實有的存在被人覺知,而是因因緣聚合 各要素,暫時顯現為人所經驗,故佛陀說「非A」,亦即此經驗的存在是無自性,
是就此「A」的「空相」而說。「是名A」則是對上述兩者,能如如其然地觀看。
這是肯定「A」之作為「有」,但又知其是基於因緣聚合而成,是以無自性。這 是通達事物存在的本質,知「A」本質為「真空」,當其顯現則為「妙有」。「真 空」是相對於「空相」所說,因為說「空相」,則仍有一「相」被執取,為不究 竟。「妙有」是基於緣起聚合而成相,為人所感知。「是名A」即是從不偏於「有」
與不偏於「空相」的境界來觀看「A」,此時「A」就能做為一如如其然的概念 被人所知,又不會使人產生執著。換言之,經過這樣的語言使用,則佛法就能不 被執著而著相,也不會因不能被執取而落入虛無主義。
(二) 《老子》對語言的思考
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2,「道」是可以被說出來 的,但說出來之後,就不再是那恆常不變的「道」了;「名」是可以被「指涉」
的,但指涉其「名」,它就不再是那恆常不變的「名」。「說」就是透過價值的 認取,描述一物的存在。老子認為用言說來描述「道」是有其限制的,因為「道」
本來是渾淪未分的狀態,一旦被說了,在其當下就有了分別,就不再是「道」的 本然狀態。所以老子後面說「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道」
是為人所體認的,而不是為人描述可認知的。觀看萬物,應回到它恆常無分別的
8 〈如理實踐分第五〉(《金剛經》,頁 749。)
9 〈莊嚴淨土分第十〉(《金剛經》,頁 749。)
10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金剛經》,頁 750。)
11 〈一合相理分第三十〉(《金剛經》,頁 752。)
12 《老子・1》;《老子道德經注》,頁 1。
狀態來觀看,就能見「道」在其中的奧妙之處;而從此恆常中,能見其顯現分別 的方向,便能觀看「道」的體現。這是老子觀「道體」的方式,但筆者認為,這 樣的方式,也影響了老子對語言的使用。
老子說「正言若反」,對於價值的概念言說,老子好用否定的方式來表示之。
如「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13老子說「不尚賢」並不是否定賢人的存在,而是說「尚賢」是人所執定的價值,
它將「賢」從人這群體總體分別出來,使人去追求而有爭執之心。所以老子認為 去此概念的執著,則能使人回到原來不分別的總體,則人與人便能不為此而爭。
所以,「不」乃是去除此概念,以成就後面所說的目的。但後面的目的則是回到 那渾淪未分的總體,從此總體彰顯出來的表現。「貴難得之貨」、「見可欲」,
都是如此。
在語言的形式上,可以說老子的否定方式為「不P',故能Q」的句式。「P」
為總體的根源,「P'」是此總體根源為人所認知的價值概念;「Q」則為據此總 體根源的所開展方向的彰顯,並作為此句的目的。他們內在連結是透過「不」去 除「P'」,使其復返回「P」,就此P的總體來看其恆常性,有一「Q」的方向 可顯現。在此也可將《老子》與《金剛經》對語言的使用作一對比。兩者皆是透 過「否定詞」來明確一概念,或得到一目的。《金剛經》以「A,非A,是名A。」
這是一個判斷句的句型,而《老子》則為「不P',故能Q」,則為目的句。《金 剛經》的否定詞「非」,是用以否定「A」的自性,使人不會因「A」產生執著 相,並明確「A」的概念,使其不被語境所限制。《老子》的否定詞「不」,是 用以去除分別「P」所造成的執定「P'」,透過否定「P'」而有一復返「P」的 可能,並從此「P」的彰顯成就「Q」。所以二者雖然皆用否定詞,但《金剛經》
是就語言說出的當下,去其所執;而《老子》則就「語言異化」的問題,去其對 異化的執著,回到尚未被言說的總體,以見其如如其然的開顯。
(三) 《易傳》對語言的思考
《易傳》也認為語言文字有其限制,單從語言文字來理解聖人所說的話,並 不能完整體會聖人之意。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 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 舞之以盡神。」 (《繫辭上・12》)14
13 《老子・3》;《老子道德經注》,頁 8。
孔子說「文字的寫定並不足以完整傳達所說的話,而所說的話也不能完全表達心 中的思想意念。」因為單從文字無法完整表現話語的語氣、聲調,也就是情感的 部分;而話語也不能完整的傳達人因知覺、感受所生的種種意念。聖人知道語言 在表達上面的限制,所以從「存有的彰顯」處立形象作為「道」的開展,用來表 盡語言所不足以傳達聖人所體之「道」的部分。合象而做卦,用以表達萬物在不 同處境的變動之情;人需感通卦象所表達的「道」的變動,再與連綴在卦上的文 字語言互相印證。所以聖人用觀象設卦的方式,使人從中經驗聖人所感,體會聖 人所行,再與聖人所示的文字對照,就能體會聖人經驗此象,感通天道的覺知。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 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繫辭上・12》)15
此言天下大小事物的情狀變化,都在六十四個卦相顯現極盡;而能鼓舞天下人行 動成事的方針,都含藏在卦辭中。人觀爻劃的變化,能使其行事剛柔合於節度;
行動合乎其宜,更能體會卦象不窮的通變,而繼續進德。並且強調,能明瞭易道 神妙的變化只有與聖人同感通天道的人。天道的感通,並不是透過語言文字的認 知執取,而是默契天道於心,是透過德行的修養,使其行事能居仁由義,與天道 契合。
由上可以知道,儒家對於語言不能盡意,是透過卦象設立,來補足不盡之意。
而這樣的開啟的不盡之意,顯然與「易道」相通,都是「生生不息」。因為易卦 彰顯的是「道」無窮盡的變化,是以「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16因人的 德行上升,於同樣的卦象,又有更深的體會,如是進德,無窮無盡。
此處又可以發現《易傳》對語言的思考,與《金剛經》、《老子》的不同。
《金剛經》是以隨說隨掃的方式,消解聽者對於語言的執著;老子則去其語言異 化的執定,使其能復返回總體,並見其合於道的彰顯。兩者都意識到語言所造成 的執著、限制,所以都以去執的方式行之。而《易傳》則是知其所限制,但它不 是以除弊的方式,而是設象以補足語言不能表達的知覺。或可以這麼說,《金剛 經》、《老子》都認為語言的限制,是人心對其執定所造成的,也就是在「言說」
的當下,便已伴隨了因「心知」造成問題的可能,所以在「語言文字」的使用上,
欲使其所說回到那總體的根源處開顯,來將這問題消解。而《易傳》則認為「語
15 〈繫辭上〉(《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345。)
16 《繫辭上》(《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本》,頁 310。)
言」可以用來傳達「道」,但單靠「語言」無法完整傳達聖人之道,是「語言」
這「工具」的限制,於是就「存有根源的開顯」,取其形象,並透過不斷的進德,
以感通所象以體會其「道」。
所以對於《易傳》來說,「語言」是「道」對「人」的指向,亦是作為體道 的印證。因此出自於聖人體道的語言,是與天道相通,是可以被執取的,但需注
所以對於《易傳》來說,「語言」是「道」對「人」的指向,亦是作為體道 的印證。因此出自於聖人體道的語言,是與天道相通,是可以被執取的,但需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