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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學效能感受上的差異情形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學效能感受上的差異情形

本節在探討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學效能的比較分析,以茲 回答待答問題三。以下分別就性別、年齡、婚姻狀況、任教年資、專業背景、擔 任職務、學校規模及任教班別等八項不同背景變項對教學效能進行分析說明。

壹、不同性別在教學效能上的差異情形

就問卷調查所得資料,使用t考驗檢定不同性別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上的差異 情形,如表4-15所示。

由表4-15觀之,不同性別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學效能上得分情形,男性教師得 分平均數為96.03,標準差13.71;女性教師得分平均數為98.55,標準差11.11。t 考驗值為-1.186,其結果未達.05顯著水準,顯示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學效能未因性 別而有顯著差異。

再者,由表4-15可知,不同性別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各向度之「教學計畫」(t

=-2.183,p<.05)有顯著差異,顯示女性特教教師平均數顯著高於男性特教教 師。其餘四向度之「教學內容」、「教學策略」、「教學評量」及「學習氣氛」

均未有顯著差異,顯示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各向度並未因性別而有所差異。

本研究與汪成琳(2002)、李玉玲(2004)、林炯炘(2005)、林忻慧(2008)、李 純慧(2009)及陳蕙茹(2009)等人的研究結果相似,顯示特教教師性別與否對教學 效能無顯著差異。

表 4-15

不同性別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之差異比較摘要表

教學效能向度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差異比較 教學計畫 (1)男

(2)女

37 155

18.35 19.39

3.22

2.42 -2.183* (2)>(1) 教學內容 (1)男

(2)女

37 155

15.30 15.45

2.30

2.11 -.392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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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9歲(含)以下、(2)30-40歲、(3)41歲(含)以上

参、不同婚姻狀況在教學效能上的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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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5年(含)以下;(2)6-10年;(3)11年(含)以上

伍、不同專業背景在教學效能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結果與陳昭銘(2003)、林炯炘(2005)、張信堯(2007)、張建盛(2007)、

林忻慧(2008)、李純慧(2009)及陳蕙茹(2009)等人研究結果相似,顯示特教教師 個人教學效能不因教師本身專業背景而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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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與陳怡君(2003)、陳昭銘(2003)、賴奇俊(2003)、李玉玲(2004)、林 炯炘(2005)、張信堯(2007)、張建盛(2007)、林忻慧(2008)、林育賢(2008)及陳 蕙茹(2009)等人研究結果相似,顯示學校規模對特教教師教學效能並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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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4班(含)以下、(2)25-48班、(3)49班(含)以上

捌、不同任教班別在教學效能上的差異情形

從表4-22觀之,不同任教班別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學效能上得分情形,集中式 特教班得分平均數為96.33,標準差為10.80;不分類資源班得分平均數為98.94,

標準差12.01。t考驗值為-1.466,結果未達.05顯著水準,顯示特教教師在整體教 學效能未因任教班別而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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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本節綜合討論

本節以比較平均數法來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 感受上的差異情形,其統計分析結果綜合整理如表4-23。並由表4-23的內容將背 景與教師教學效能分析後的結果論述如下:

一、就教學效能整體及各向度來看

(一)以整體教學效能而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在「年齡」、

「任教年資」及「擔任職務」等三個背景變項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其中41歲(含) 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29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任教年資在11年(含)以 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擔任專任特教教師的教 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特教業務承辦人)、擔任導師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 特教業務承辦人)。

(二)以「教學計畫」向度而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在「性 別」、「任教年資」及「擔任職務」三個背景變項上有顯著差異。其中女性特教 教師教學效能高於男性特教教師;任教年資在11年(含)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 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擔任專任特教教師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 (含特教業務承辦人)、擔任導師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特教業務承辦人)。

(三)以「教學內容」向度而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僅在「任 教年資」一背景變項上有顯著差異,任教年資在11年(含)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 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

(四)以「教學策略」向度而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在「年 齡」、「任教年資」及「擔任職務」三個不同背景變項上有顯著差異。其中41歲(含) 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29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30-40歲的特教教師教學 效能高於29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任教年資在11年(含)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 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任教年資在6-10年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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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擔任專任特教教師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特 教業務承辦人)、擔任導師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特教業務承辦人)。

(五)以「教學評量」向度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在八個不 同背景變項上並無顯著差異。

(六)以「學習氣氛」向度而言,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程度在「年 齡」、「婚姻狀況」、「任教年資」及「任教班別」等四個不同背景變項上有顯 著差異。其中41歲(含)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30-40歲的特教教師、41歲(含) 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高於29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已婚有子女的特教教師 教學效能高於已婚無子女的特教教師;任教年資在11年(含)以上的特教教師教學 效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任教於不分類資源班的特教教師教學效能 高於任教集中式特教班的特教教師。

二、就背景因素關係來看

(一)不同性別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女性特教教 師在「教學計畫」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男性特教教師。

(二)不同年齡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41歲(含)以 上的特教教師在「學習氣氛」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30-40歲的特教教師和29 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並在整體及「教學策略」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29 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另外,30-40歲的特教教師在「教學策略」向度所感受的 教學效能高於29歲(含)以下的特教教師。

(三)不同婚姻狀況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已婚有 子女的特教教師在「學習氣氛」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已婚無子女的特教教 師。

(四)不同任教年資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任教11 年(含)以上的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學策略」及

「學習氣氛」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的特教教師;另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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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6-10年的特教教師在「教學策略」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任教5年(含)以下 的特教教師。

(五)不同專業背景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不同專 業背景的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所有向度中並無明顯差異的狀況。

(六)不同擔任職務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特教專 任教師在整體教學效能、「教學計畫」及「教學策略」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 於兼任組長(含特教業務承辦人);另外,擔任導師的特教教師在整體教學效能、

「教學計畫」及「教學策略」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兼任組長(含特教業務承 辦人)。

(七)不同學校規模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不同學 校規模的特教教師在教學效能所有向度中並無明顯差異的狀況。

(八)不同任教班別對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感受的差異情形為,任教於 不分類資源班的特教教師在「學習氣氛」向度所感受的教學效能高於任教於集中 式特教班的特教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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