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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桃園縣國小特教教師在行政支持與教學效能之關係,並根據 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本章緒論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 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名詞解釋,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茲依次 分節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特殊教育之「融合」(inclusion)理念是近代世界的核心概念與主流。我國特 殊教育近來面對融合思潮而推行的特殊教育新課綱政策,目前也正如火如荼地進 行全面試辦階段。特殊教育政策要能落實,學校基層的特殊教育教師固然是推手 外,學校的行政支持與否更是扮演重要的角色。

目前各國特殊教育的普遍趨勢即是將特殊學生安置在融合教育的環境中,在 經各國政府的立法部門和教育單位多年來競相立法、訂定政策與實施補助措施及 專家學者、身心障礙團體和教學實務工作者的大力倡導與積極投入下,有越來越 多的特殊需求學生進入「融合式」的教育環境就讀(李宜學,2006;Stainback, Stainback, East & Sapon-Sevin, 1994)。我國教育部新編製的「國民教育階段特殊 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簡稱新特殊教育課綱)中除強調融合 教育的理念,亦主張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教育學生設計課程時之首要考量(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2013)。因此藉由普通課程調整、區分性教學及 輔助性科技等策略及必要的支持措施,幫助特殊需求學生盡可能參與普通教育課 程是極為重要的課題(何素華,2013;盧台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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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為應時代潮流,我國特殊教育法於民國一○三年八月進行修訂,從修訂 後條文中「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 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 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 校(園)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教育輔助器材、適性教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其他等支持服務」及「各教育階段 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會」……等法條規定,便不難看出政府對於特殊教育學生安置及需求的重視,以 及學校行政單位所須提供支持服務的必要,諸如特殊教育學生適性的課程安排及 無障礙教育場所的提供皆與學校單位上教務行政及總務行政關係密切;又如特殊 教育會議的召開或特殊學生生活上的支持更是與輔導行政與訓導行政更是密不可 分。是故,特殊教育學生的服務不僅需要特殊教育教師等相關專業人員的協助,

更需要學校提供相關的行政支持才能使得學生個別化需求成為可能。

為落實新特殊教育課綱理念,學校行政的有效發揮便不言而喻;而姑且不論 新課綱,從以往至今仍在進行中的舊課綱(指國民教育階段啟智障礙類課程綱要)

政策下來看相關研究可知,學校服務特教學生的特教教師在期望獲得學校行政支 持是屬於高需求,但在實際獲得上卻僅是屬於中等程度(陳雍容,2001;葉秀香,

2003;錢得龍,2003),顯示出期望和需求之間的落差性。吳錦章(2005)在其 研究中亦指出中部縣市國小資源班特教教師的教學支援情況為中度稍偏低程度,

而陳蕙茹(2009)的調查研究中則發現北部地區國小特教教師在行政支持的獲得 屬於高程度。由上述可知不同區域的特殊教育教師皆有行政支持的需求,且此一 需求不管是在現行的政策下,或是對試辦中的新特殊教育課綱,特殊教育教師在 行政支持的現況獲得程度如何將勢必對所有政策有著相當的影響力,此為本研究 動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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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課綱若要能順利實施,除了要有行政單位的支持、法令規章的修訂 及相關資源的整合、設備經費的支援等配套措施外,仍需要有充分的溝通宣導和 教師培訓才能成功(葉興華,2006)。吾人皆知特殊教育目的是為了讓特殊教育 學生能夠有一個合適的環境,使之有效的接受適性教育服務,進而培養本身往後 在日常生活的適應能力,更甚者能有能力進行自我決策。特殊教育除了在課程教 學上重視功能性與生活化,教材與教法上也得力求生動活潑及適性引導,以促進 學生各方面發展。其中特殊教育教師身為特殊教育第一線耕耘者,所設計之課程、

教材教法及其專業能力都會影響身心障礙學生對課程的學習,足見特殊教育教師 角色的重要性(陳怡君,2003;陳清溪,2000)。教學是教師教授與學生學習不 斷互動的歷程,特別在特殊教育的教學活動中,教師更扮演教學成效與否的重要 角色,因此教師素養優劣將是提高教育品質的主要決定因素(陳昭銘,2003)。

鄭宏財(1998)認為教師在面對教學情境時,如能感受到本身所產生的影響力,

往往是決定能否善用自身教學知能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也因此教師效能的高低,

一方面是展現出教師本身教學能力及教學表現的程度,另方面也是影響學生學習 成果的關鍵因素。可見教學效能是教學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概念,亦是學校改 進與教育革新的關鍵(孫志麟,1995)。

過去國內對教師教學效能的研究,大多以調查普通班教師為主,對特殊教育 教師的研究則相對較少,若有則多針對自我工作壓力、本身教學信念及教師專業 角色知覺間之關係進行探究,如特教教師工作壓力與教學效能之研究(林忻慧,

2008;凃淑芬,2007)、國小特教教師教學信念與教學效能之研究(李玉玲,2004;

陸曉菁,2012)及國中小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角色知覺及教學效能之研究(李純慧,

2009;張信堯,2007)等。以行政支持的角度切入是少見的,也因此若能經由學 校的行政支持面向探討教師的教學效能,除將得知目前各學校行政服務提供的多 寡外,對特殊教育教師現階段面對教育政策變動下其自我的教學效能良窳亦將有 所瞭解。再從教師教學效能研究中不同背景的探討上可知,常見皆由性別、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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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資、專業背景及學校規模進行分析比較,像張建盛(2007)在其研究中便 發現女性國小特教班教師的教學效能明顯高於男性教師,而李安忠(2007)研究 中則發現到年齡並不會影響國中特教教師自我的教學效能。在任教年資上則多數 研究顯示年資越高的特教教師其教學效能明顯優於年資低的特教教師(林忻慧,

2008;林育賢,2008;林炯炘,2005;張信堯,2007)。至於教師專業背景及所 處學校規模在對教師教學效能的表現則大多呈現無顯著差異(林忻慧,2008;陳 昭銘,2003;陳蕙茹,2009;張建盛,2007;張信堯,2007)。經上述可知,研 究特殊教育教師教學效能包含的層面可再稍加擴充,例如增加婚姻狀況或任教班 別等,以求研究涵蓋的完整性。

端詳當前新特殊教育課綱的理念,不難發現特教教師得因應融合教育與普通 教育接軌,在課程規劃上以普通課程為首要考量進行轉化設計;且為落實能力本 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的實施,亦得設計符合特教學生所需的補救性或功 能性課程;同時也須在課程與教材鬆綁的概念下,為個別不同需求的特教學生進 行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下之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的調整;最後須得強化 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並將課程與IEP做密切結合。因此,特教教 師在面對嶄新政策的挑戰下,其如何進行有效教學,使教學效能充分發揮,將是 重要課題,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基於上述觀點,加以研究者於蒐集文獻中發現近十年來在特殊教育領域中,

針對特殊教育教師對行政支持感受與教學效能間之現況研究少量闕如,故本研究 運用文獻分析與問卷調查方式,以桃園縣國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教師為研究對 象,期望透過研究來瞭解目前特殊教育教師在行政支持獲得情況與教師教學效能 的感受程度,並將研究結果與建議提供特殊教育教師、學校行政單位亦或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作為參考,乃本研究動機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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