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982年Eisner指出教學是一種科學與藝術結合的結果,成功的教學表現是一種運用 教室管理的科學技術,以及創造學習環境的藝術加以創生;高教學效能的表現,

可以透過理論與實務的對話、研究與應用的辯論,協助教師在教學歷程中,增進 教學效能(引自林進材,1999)。

本研究所指教學效能是指教師依據自我的教學信念,於教學過程中運用本身 教學能力進行教學準備以使得學生能有效學習。教學效能以陳蕙茹(2009)「北 部地區國小特教教師教學效能問卷」作為研究工具,其內容包括教學計畫、教學 內容、教學策略、教學評量與學習氣氛五部分,並以五等量表得分設計題型,平 均得分越高,表示教師教學效能越佳。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茲將本研究範圍之研究對象、研究內容及研究方法分述如下:

一、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以桃園縣公立國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包括集中式特教班與不分類 資源班為範圍,主要研究對象是此兩類特殊教育班之特殊教育教師。

二、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旨在瞭解目前桃園縣國民小學特教教師行政支持獲得與教學效能感受 的現況,以及探討不同背景特教教師在行政支持獲得程度之差異情形、國小特教 教師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學效能感受是否有所差異,並分析特教教師行政支持獲得 及教學效能間的相關情況,最後進一步探討特教教師行政支持獲得對教學效能的 預測力。

9

三、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主要藉由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特教通報網及桃園縣政府教育局等資 料作為研究基礎,並採問卷調查方式取得資料,經量化分析達到本研究之目的。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限制茲就研究之對象、內容與方法描述如下:

一、就研究對象方面

研究之取樣範圍僅限於桃園縣國小之特教班與資源班的特教教師,並無擴及 全國各縣市地區之國小身心障礙班或類別,因此本研究不適宜推論至其他縣市或 其他類別特殊教育班實施現況。

二、就研究內容方面

本研究僅以教師個人不同背景變項(性別、年齡、婚姻狀況、任教年資、專 業背景、擔任職務、學校規模、任教班別)探討其對行政支持與教學效能的影響。

其他有關影響行政支持與教學效能之變項,研究者並未納入探討範圍,因此在推 論上須謹慎並有所限制。

三、就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以問卷的調查為主要資料來源,雖獲得數據資料得以作為統計上之推 論,但無法深入瞭解受試樣本對研究方式的看法。同時受試樣本填答問卷時,個 人和環境等內外在因素影響無法控制,因此可能會使問卷填答產生誤差之情形。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