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差異情形
本節就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的差異情形進行分析,背景 變項包含性別、年級、居住區域、學院別、宗教信仰、同志親友、參與同志相關 活動、修習性別平等課程以及師培生等九項。主要方法為「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以及「獨立樣本 t 檢定」來進行分析。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中,若 F 值達到顯著 水準,則以薛費法(Scheffe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了解背景變項各組間的差異 情形。統計結果分析與討論分述如下:
壹、結果分析
以下針對各大學生各個不同的背景變項,分析其與同性戀態度之關係,並依 序說明如下:
一、性別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之統計方法,分析不同性別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上的差異 情形,其中性別分為「男性」、「女性」兩組,如表 4-13:
表 4-13 不同性別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整體與各層面之 t 檢定分析摘要 層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倫理道德支持 1.男 301 15.41 2.75 -7.91**
2.女 473 17.11 2.65
活動接觸意願 1.男 301 15.59 3.31 -9.41**
2.女 473 18.08 3.45
公民權利認同 1.男 301 9.54 1.64 -6.85**
2.女 473 10.42 1.61
友善環境營造 1.男 301 8.68 1.67 -6.58**
2.女 473 9.55 1.66
情緒認同接納 1.男
2.女
301 473
18.45 20.56
3.13
2.90 -8.73**
整體同性戀態度 1.男 301 67.66 10.29 -9.74**
2.女 473 75.72 10.54
*p<.05 ** 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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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不同性別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t=-9.74,p<.01)
上,差異達顯著水準。而女性的平均數(M=75.72)顯著高於男性的平均數
(M=67.66),顯示女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較男大生來得平等。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不同性別之大學在同性戀態度的各個層面包含倫理道德支持(t=-7.91,p
<.01)、活動接觸意願(t=-9.41,p<.01)、公民權利認同(t=-6.85,p<.01)、
友善環境營造(t=-6.58,p<.01)以及情緒認同接納(t=-8.73,p<.01)差異 皆達顯著水準,且女性平均數均高於男性,顯示女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中同性戀 態度的各個層面皆較男大學生平等。
二、年級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方法,分析不同年級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上的 差異情形,其中年級分為「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共四組,
如表 4-1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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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差異達顯著水準
(F=4.99,p<.01),顯示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有明顯的差異。
透過事後比較發現,「二年級」的大學生其整體同性戀態度較「一年級」和「四 年級」來得平等。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不同年級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F=3.04,p<.05)、活動接觸意願(F=3.82,
p<.05)、公民權利認同(F=3.22,p<.05)、友善環境營造(F=3.25,p<.05)、 情緒認同接納(F=5.28,p<.05)層面差異皆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二 年級」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公民權利認同以及友善環境營造層面的表現皆 較「四年級」大學生來得平等;「四年級」及「一年級」的大學生又在活動接觸 意願、情緒認同接納層面較「二年級」大學生表現來得刻板。
三、居住區域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方法,分析不同居住區域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 上的差異情形,其中居住區域以地方制度法中人口與資源多寡所界定之直轄市、
省轄市及縣作為之劃分,其中以直轄市人口及資源最為豐富,其次為省轄市、最 後是縣,又因大學校園中僑外生也不在少數,因此加入非台灣地區組,最後居住 區域分為「直轄市」、「省轄市」、「縣」、「非台灣地區組」共四組,如表 4-15 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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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不同居住區域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差異達顯著水準
(F=12.06,p<.05),表示不同居住區域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有顯著差 異。經事後比較發現,居住區域為「直轄市」、「省轄市」以及「縣」的大學生,
其整體同性戀態度皆較「非台灣地區」的大學生來得正向。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不同居住區域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F=10.82,p<.01)、活動接觸意願
(F=9.52,p<. 01)、公民權利認同(F=5.66,p<. 01)、友善環境營造(F=4.33,
p<. 01)、情緒認同接納(F=12.07,p<. 01)層面,差異皆達顯著水準。進一 步事後比較發現,居住區域為「直轄市」以及「縣」的大學生在友善環境營造層 面上較「非台灣地區」的大學生來得平等;又居住區域為「直轄市」、「省轄市」
以及「縣」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活動接觸意願、公民權利認同以及情緒認 同接納層面的表現較「非台灣地區」的大學生來得正向。
四、學院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方法,分析不同學院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上的 差異情形,其中學院分為「教育學院」、「人文學院」、「管理學院」、「理學院」共 四組,其結果如表 4-1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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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不同學院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F=6.90,p<.01)上,
差異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人文學院」以及「管理學院」的大學生在 整體同性戀態度上較「理學院」的大學生來得平等。顯示不同學院的大學生在整 體同性戀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不同學院的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各個層面包含:倫理道德支持(F=10.82,
p<.01)、活動接觸意願(F=5.34,p<.01)、公民權利認同(F=4.90,p<.01)、 友善環境營造(F=4.77,p<.01)、情緒認同接納(F=8.78,p<.01)層面差異 皆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人文學院」與「管理學院」的大學生在倫理 道德支持、活動接觸意願、友善環境營造層面較「理學院」的大學生來得平等;
「管理學院」的大學生在公民權利認同層面上較「教育學院」、「理學院」的大學 生來得平等;又「人文學院」、「教育學院」與「管理學院」的大學生在情緒認同 接納層面表現的較「理學院」的大學生來得平等。
五、宗教信仰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方法,分析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 上的差異情形,其中宗教信仰分為「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 斯蘭教」、「一貫道」、「無宗教信仰」及「其他」共八組,結果如表 4-17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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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較「基督教」的大學生來得平等。顯示不同宗教信仰的 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有顯著差異存在。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不同宗教信仰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F=5.40,p<.01)、活動接觸意願
(F=6.50,p<.01)層面差異達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發現,信奉「基督教」的 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層面較「無宗教信仰」與「道教」的大學生表現來得刻板;
信奉「佛教」的大學生在該層面又較「道教」的大學生表現來得刻板。而信奉「基 督教」的大學生也在活動接觸意願層面較「無宗教信仰」與「道教」的大學生表 現來得刻板。
六、同志親友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之統計方法,分析有無同志親友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上 的差異情形,分為「有同志親友」與「無同志親友」兩組,如表 4-18 所示。
表 4-18 有無同志親友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整體與各層面之 t 檢定分析摘要 層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倫理道德支持 1.有 301 17.42 2.84 6.67**
2.無 473 16.05 2.70
活動接觸意願 1.有 301 18.35 3.70 6.36**
2.無 473 16.67 3.40
公民權利認同 1.有 301 10.62 1.65 6.20**
2.無 473 9.86 1.65
友善環境營造 1.有 301 9.70 1.72 5.47
2.無 473 9.01 1.67
情緒認同接納 1.有 301 20.92 3.15 7.20**
2.無 473 19.27 3.03
整體同性戀態度 1.有 301 77.00 11.33 7.55**
2.無 473 70.87 10.52
*p<.05 ** p<.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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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大學生是否有同志親友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差異達顯著水 準(t=7.55,p<.01)。「有同志親友」的大學生平均數(M=77.00)顯著高於「無 同志親友」的平均數(M=70.87),顯示有同志親友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整 上較無同志親友的大學生來得正向。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從各層面來看,大學生是否有同志親友在倫理道德支持(t=6.67,p<.01)、
活動接觸意願(t=6.36,p<.01)、公民權利認同(t=6.20,p<.01)以及情緒 認同接納(t=7.20,p<.01)層面差異皆達顯著水準,「有同志親友」的大學生 平均數均高於「無同志親友」的大學生,表示「有同志親友」的大學生在倫理道 德支持、活動接觸意願、公民權利認同及情緒認同接納層面的態度上較「無同志 親友」的大學生來得平等。然而在友善環境營造(t=5.47,p>.05)層面則差異 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大學生是否有同志親友在友善環境營造層面上,並無顯著差 異。
七、參與同志相關活動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之統計方法,分析參與同志相關活動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 度上的差異情形,分為「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與「無參與同志相關活動」兩組,
如表 4-19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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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9 參與同志相關活動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整體與各層面之 t 檢定分析摘要 層面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倫理道德支持 1.是 75 17.68 2.98 3.37**
2.否 699 16.46 2.79
活動接觸意願 1.是 75 20.13 3.87 6.68**
2.否 699 17.02 3.45
公民權利認同 1.是 75 10.99 1.70 4.44**
2.否 699 10.07 1.66
友善環境營造 1.是 75 10.15 2.02 3.97**
2.否 699 9.19 1.66
情緒認同接納 1.是 75 21.35 3.54 3.74**
2.否 699 19.76 3.10
整體同性戀態度 1.是 75 80.29 12.40 5.23**
2.否 699 72.50 10.85
*p<.05 ** p<.01
(一)整體分析結果
在整體層面上,大學生是否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差異 達顯著水準(t=5.23,p<.01)。「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的大學生平均數(M=80.29)
顯著高於「無參與同志相關活動」的平均數(M=10.85),顯示有參與同志相關活 動的大學生在整體同性戀態度上較無參與同志相關活動來得大學生來得平等。
(二)各層面分析結果
從各層面來看,大學生是否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在倫理道德支持(t=3.37,
p<.01)、活動接觸意願(t=6.68,p<.01)、公民權利認同(t=4.44,p<.01)、 友善環境營造(t=3.97,p<.01)以及情緒認同接納(t=3.74,p<.01)層面的 差異皆達顯著水準。「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的大學生平均數均高於「無參與同 志相關活動」的大學生,顯示「有參與同志相關活動」的大學生在倫理道德支持、
活動接觸意願、公民權利認同、友善環境營造及情緒認同接納層面的態度上較「無 參與同志相關活動」的大學生來得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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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修習性別平等課程與大學生同性戀態度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之統計方法,分析修習性別平等課程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 度上的差異情形,分為「有修習性別平等課程」與「無修習性別平等課程」兩組,
如表 4-20:
表 4-20 修習性別平等課程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層面之 t 檢定分析摘要
表 4-20 修習性別平等課程之大學生在同性戀態度層面之 t 檢定分析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