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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共國家性質與輿論監督

第二節 中共意識型態與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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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致力於把自身的治理技術現代化以符合現實需要並強化國家政權 合法性。從九十年代中期開始,中共透過快速建立的立法基礎結構,當中不 乏針對輿論監督做更鉅細靡遺的政策制定和規範,加強其執政能力。特別是 近年來新媒體的影響力漸增,中共從一個執政黨的角度,不斷優化自身的傳 媒治理能力及手段。

整體而言,中共輿論監督政策是一個持續進行中的改革政策,表面上中共鼓 勵新聞媒體代表民眾對權力進行輿論監督,但實際上輿論監督本身卻作為黨內監 督的機制,成為「黨的喉舌」,再加上中共近年來不斷加強對新聞媒體及輿論監 督的規範,導致輿論監督在多數情況下難以促成有效的監督機制。輿論監督作為 中共的調控手段之一,與西方民主社會中的調查性報導看似有其同質性,皆為針 對權力或社會不法行為的監督,但在實際運作上可謂是大相逕庭,最主要的差別 為其中共的威權國家性質以及其意識型態的表現形式。本文將在下一節進一步討 論中共國家層次的威權性質以及意識型態。

第二節 中共意識型態與輿論監督

由前段敘述可知,目前中共高度重視「輿論監督」所扮演的角色,輿論監督 也確實有效防止腐敗孳生並可維護社會民眾的公共權利,也具有充當社會「排氣 閥」的社會調整功能,且相較於改革開放前的中共,現在官方更已允許社會多元 的聲音出現。然而,在「強國家-弱社會」的體制下,輿論監督卻沒有撼動中共 政權,反而強化中共的統治合法性。因此,本節首先分析中共威權體制下國家的 性質,接著試著釐清中共意識型態的轉變,以對「中國特色」輿論監督的意涵進 行釐清。

壹、中共威權國家性質與大眾傳播媒體

如果按照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的假設,中國大陸的傳媒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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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發展將可能導致新聞媒體逐漸脫離中共的嚴密控制,動搖國家對新聞媒體的監 管力度,進一步推動新聞自由的發展。其中,調查性報導(investigative journalism)

一般更被認為是民主的基石可促進民主化的發展。107然而,杭亭頓(Samuel P.

Huntington)在《變動社會的政治秩序》中作出反駁,他認為現代化理論忽略了 國家在現代化中扮演的角色。108

孟恩(Michael Mann)在新國家理論中研究國家權力時,從國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及國家能力(state capacity)進行分析,如表 3-1:109

表 3-1:國家的分類

自主性 低 高

弱 封建國家 官僚國家

強 傳統帝國 威權國家

資料來源:高永光,論政治學中國家研究之新趨勢(台北市:永然文化,1995 年),頁 83。

其中,他認為國家自主性是指,國家政治菁英在採取行動時,可以不必理會 社會其他團體的要求而自行行動;國家能力是指國家執行其政治決定時,究竟能 夠在民間社會的範圍內縱深到多深的程度。110而依照孟恩(Michael Mann)的分 類,威權國家的自主性很強,在制度上擁有龐大有力的官僚體系,不允許競爭性 的社會團體存在,除非經過國家的同意。因此,所有的社會權力必須經由國家的 權威命令結構才得以在國家體系中生存,這樣的國家不只自主性很高,國家的執

107 Julianne Schultz, Reviving the Fourth Estate : Democracy, Accountability, and the Media(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117~135.

108 張岱云等譯,Samuel P. Huntington 著,變動社會的政治秩序(台北市:時報文化,1994 年), 頁 32~36。

109 高永光,論政治學中國家研究之新趨勢(台北市:永然文化,1995 年),頁 82~84。

110 高永光,「國家論」,陳義彥主編,政治學(台北市:五南,2010 年),頁 495~525。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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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力也相當強。

改革開放後的中共在「強國家-弱社會」的政治結構下,「社會主義市場經 濟體制」的發展並沒有如現代化理論所預期的使新聞機構有脫離國家控制的動機,

且地方媒體的蓬勃發展也沒導致中共政體的崩解,反而更加的鞏固。因此本文認 為與中共的威權政體有很大的關係。學者林茲(Juan J. Linz)認為威權政體是一種 既非民主又非極權的政治體制,他藉由比較競爭式菁英民主(competitive democracy)與理想的極權主義制度(totalitarian),對威權政體作出以下定義:111

(一) 有限的政治多元性,但不具有責任政治的特質。

(二) 沒有詳盡的意識型態,但具有其特殊的思想理念(mentality)。

(三) 除了在發展的特殊情況下,一般沒有大規模、密集的政治動員。

(四) 領導權由一個領袖或小集體負責行使權力,但在制度上沒有清楚的 權力運作原則,其政治決策具有相對可預測性。

簡而言之,威權主義是一種信念或者政府「由上而下」的政府運作方式,因 此威權的運作不需要經過人民的同意,人民必須嚴格服從國家權威,在政治的活 動及參與上,政府給予人民極大的限制,但在政治領域外的社會層面會給予適度 的空間。儘管是江澤民時期於中共十六大時正式提出的「三個代表」,或者是胡 錦濤時期所提出的「和諧社會」理念,但相較改革開放前的「毛澤東思想」,雖 都具有一定的中共執政理念取向,但都已不是具有嚴格體系的意識型態。而在權 力的領導權方面,中共的權力核心目前還是由黨總書記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所 組成。因此,以上的現象均說明了中共威權政體的特性。

而在中共威權政體下的新聞媒介層面,中共對新聞媒體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力

111 Juan J. Linz, 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Boulder, Colorado: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00), p.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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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其基本特徵。改革開放後,中共雖然在下層建築的經濟改革有了持續性的發展,

但中共仍在社會各個層面展開威權的統治模式,尤其是在意識型態及文化方面,

中共獨佔媒體控制權的手段從未停歇。112但社會轉型的同時,社會變遷也使社會 群體的利益訴求越來越強烈,迫使中共需藉由新聞輿論監督,因而使得輿論監督 在中共威權體制之下有了發展的空間。113在威權統治下,中共藉由媒體形塑了社 會穩定的環境,使公民和政治菁英間達到良性的互動。媒體在黨的控制下有兩個 任務,一為擔任政府的「耳目」,向政府傳遞訊息;二則是作為「黨的喉舌」,向 下宣傳政府政策,改變人民的政治信仰。114

至今,新聞媒體既是中共改革權力運作的工具,也是緩和社會利益衝突不可 少的制度要素。然而,如上節所述,中共在被迫的情況下,允許新聞媒體進行輿 論監督,但同時透過快速建立的立法基礎結構,針對輿論監督逐一作解釋、政策 制定及規範,以維持黨的威信,顯示出中共威權政體下的媒介控制權力。

周翼虎以中國大陸媒體市場化為背景,探討中共威權政治一元獨大的政治權 力運作。其中他認為,威權國家解決政府與新聞媒體間的衝突方式不同於民主國 家。威權國家的新聞控制手段是顯性的,藉由行政權力進行強制控制並以正式的 法律政策文件進行規範、治理;而民主政體的新聞控制手段則是隱性的,由於媒 體是獨立於國家權力之外的「第四權」,因此新聞控制並不受到法律及主流價值 輿論支持。115因此,在中共威權政體的結構和黨國制度下,國家對媒體的控制能 力不減反增。

112 Jingrong Tong, “The Crisis of the Centralized Media Control Theory: How Local Power Controls Media in China ,” Media Culture Society, Vol. 32, No. 6(November 2010), pp. 925~942.

113 王毓莉,「中國新聞輿論監督之研究—一個政治經濟角度的分析」,中華傳播學刊,第 13 期

(2008 年),頁 143~180。

114 Daniela Stockmann, Media Commercialization and Authoritarian Rule in China(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6~7.

115 周翼虎,「抗爭與入籠:中國新聞業的市場化悖論」,新聞學研究,第 100 期(2009 年),頁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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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桂權則從「知識社會學」的觀點出發,認為新聞作為「社會知識」的一環,

新聞媒體在中共的「威權主義政權」下,將形塑出「強制性的合意」(forced consensus)。改革開放後,新聞媒體不僅是「意識形態宣傳的喉舌」,也承擔著報 導社會真實的傳播者。然而,由於政治領域的改革相對停滯,威權政體的性質並 未發生根本的改變,因此他認為新聞媒介依然具有鞏固威權政體的功能。116但隨 著廣播電視及網路科技的進步,新媒體使民眾擁有主動獲取「知識」的能力,進 而可能質疑或排斥國家主導的輿論訊息,因此「強制性的合意」將形成「相對性 的合意」。

周翼虎更指出,新聞媒體作為國家「事業單位」的體系結構一環為中共威權 政體的另一項特徵。117根據 2005 年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頒布的《事業單位 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

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 生、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福利…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118「單 位」作為中共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計畫經濟體制所形成的特殊組織,是國家進行 社會控制、資源配置和社會整合的組織化形式,承擔著包括政治控制、專業分工 和生活保障等多種功能。119李漢林認為,「單位」之所以被看做成一種制度,是 因為它在主流意識型態和價值觀念基礎上,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組織和機構型 態。120因此,中共不只可以通過運用各種行政手段進行組織的控制,以達到「黨

116 徐桂權,「社會生產、媒介呈現與言論表達:當前中國大陸公共議題建構的一種考察路徑」, 新聞學研究,第 100 期(2009 年),頁 221~252。

117 周翼虎,中國超級傳媒工廠的形成:中國新聞傳媒業 30 年(台北市:威秀資訊科技,2011 年),頁 38~41。

118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法制網,2005 年 4 月 15 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misc/2005-12/23/content_241104.htm.

119 李路路、苗大雷、王修曉,「市場轉型與單位變遷:再論單位研究」,社會,第 29 卷第 4 期(2009 年),頁 1~25。

120 李漢林,「轉型社會中的整合與控制—關于中國單位制度變遷的思考」,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