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中共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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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由於,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理解央視《焦點訪談》節目的輿論監督樣貌,
基於此,本章節首先針對中共「輿論監督」的緣起與意涵進行論述。第二節則從 不同新聞媒介模式中,試圖理解中共「輿論監督」的特殊性。最後,第三節則試 圖從法蘭克福學派「文化工業」以及葛蘭西的「文化霸權」概念,理解中共在輿 論監督層面上的權力運作邏輯。
第一節 中共輿論監督
本節針對中共「輿論監督」的源起、特性和意涵進行論述。學者馮建三認為,
中共目前仍堅持傳媒是「黨的喉舌」,輿論監督的概念被中共官方使用已有 20 餘年,一方面是源自現實壓力,另一方面也來自於黨政中央的主觀意願,輿論監 督成為黨政行政權力的延伸。不過他認為,輿論監督與主流新聞學(如傳媒作為 第四權)與邊緣新聞學(如發展新聞學),並不是沒有對話空間,而西方傳媒的 新聞產製知識,對於輿論監督的討論,也並非完全沒有參考餘地。17因此先藉由 本節的論述,突顯中共輿論監督的特殊性。
壹、中共輿論監督的緣起
中共的「輿論監督」不同於西方新聞媒體的調查性報導,作為黨和政府的宣 傳者和組織者,其思想根源來自於馬列主義,新聞制度移植「四大報業理論」(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中的「蘇聯共產主義報業傳播理論」。18馬克斯和恩格斯在 創辦《新萊茵報》時指出:「報刊按其使命來說,是公眾的捍衛者,是針對當權 者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無處不在的耳目,是熱情維護自己自由人民精神千呼萬
17 馮建三,「考察中國輿論監督的論說與實踐」,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 71 期(2008 年 9 月),
頁 186~187。
18 戴鑫 譯,Siebert 等著,傳媒的四種理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年),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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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的喉舌。」19列寧則在十月革命後提出了社會主義輿論監督的建設性原則、批 判性原則和黨性原則,20進一步發展媒介「喉舌論」的黨報理念。中共沿襲著馬 列主義的新聞理念,認為媒體為政府所有,新聞輿論監督被納入黨內監督的範疇,
為行政權的延伸,應該服膺於黨中央,為黨喉舌。理論上,共產主義宣稱人民擁 有媒介,但實際上卻由共產黨代表廣大民眾行使所有權。
改革開放之後,新聞自由雖然在中國獲得初步的進展,十三大更提出「發揮 輿論監督的作用」,將輿論監督寫入黨的政策中,然而,歷經 1989 年天安門事件 後,新聞自由卻受到猛烈批判,新聞界從而形成對「新聞自由」的寒蟬效應。21 因此,1989 年 11 月 25 日,李瑞環發表題為「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的講 話,從此之後「正面宣傳」屢屢出現在中共規範傳媒及輿論監督的政策中,22限 制中共輿論監督的發展。
貳、輿論監督的原則性
中共十三大以來對「輿論監督」在經濟、社會和政治中的作用相當重視,許 新芝等人認為中共進行輿論監督時有諸多原則,如下:23
1. 政治性原則:堅持黨性原則,服從黨及上級領導,不得違背及批評關係到全 域性的重大政策,並保持中央政令暢通,開展正確的批評報導,反對脫離黨 委領導的獨立傾向等。
2. 選擇性原則:選擇「政府重視、群眾關心、針對性強、教育面廣」的議題進 行報導。
19 陳力丹、毛湛文,「報刊是針對當權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新聞記者,第 11 期(2012 年),
頁 20~23。
20 許新芝、羅朋、李清霞,輿論監督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 年),頁 141~144。
21 孫旭培,坎坷之路:新聞自由在中國(高雄市:巨流出版社,2013 年),頁 258~263。
22 「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新華網,1989 年 11 月 25 日,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21/content_2600300.htm.
23 許新芝、羅朋、李清霞,輿論監督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 年),頁 22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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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維護公眾利益原則:以維護大多數公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使不同社會群 體及弱勢群體的利益受到重視,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4. 正面報導為主:以社會穩定為前提,輿論監督的實踐要有分寸,防止過度渲 染及負面報導衝擊黨和政府的公信力。通過對社會腐敗的現象進行監督,增 強民眾對政府施政的信心,加強對和諧社會的認同。
由於黨對新聞媒體的主導控制仍中共輿論監督的主要特徵,新聞媒體必然受 到黨的控制,因此「政治性」原則是中共輿論監督最根本的底線。另一方面,受 到傳媒市場化的影響之下,新聞輿論監督報導不僅成為提高收視率的節目,也可 為傳媒爭取公信力。因此,輿論監督已成為媒體的主要功能之一,輿論監督名義 上不只能防止腐敗孳生,也能督促國家公共權力依法執政、確保政治決策的正確 執行和維護社會和諧永續發展等。24
由此可知,中共雖然也走向媒介市場化,但與美國等西方民主國家的大眾傳
播媒體相比仍有所差別,中共依然將媒體視為國家所擁有的體制內國家公器,是 中共對社會進行統治的一種手段工具,幫助其穩定政治、社會環境及維繫黨國意 識型態。因此,如孫旭培所作出的結論,市場經濟並不必然帶來新聞自由,25中 共輿論監督在新聞媒體呈現的報導中,勢必受到黨及國家的影響,產生對國家霸 權的系統性服從。參、輿論監督的意涵
「輿論監督」一詞最早出現在孫旭培於 1981 年完成的碩士論文《社會主義 新聞自由芻議》中,他將輿論監督一詞與法律監督、代表大會監督相提並論,並 將輿論監督定性為所謂的「傳媒監督」。26王艷麗則認為,「輿論監督」不同於司
24 許新芝、羅朋、李清霞 等著,輿論監督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 年),頁 70~71。
25 孫旭培,坎坷之路:新聞自由在中國(高雄市:巨流出版社,2013 年),頁 269~230。
26 戴松成、孫旭培,新聞理論探討(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1984 年),頁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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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政機關具有強制性的行政權力制衡機制,而是藉由大眾傳播媒體的報導引 起公眾對社會公共事務或議題的關注,使政府及社會公共事務沿著符合公共利益 方向運行的「柔性監督」。27因此,媒體有促使政府改進行政作風與提高辦事效 率,以及遏止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的現象。許新芝、羅明、李清霞等人進一步指 出,「新聞輿論監督」指公眾以新聞媒介為載體,例如廣播、電視、報紙、雜誌 或是網路媒體等媒體,透過輿論對社會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具有社會監督的功 能。28因此,新聞媒介成為公眾的代言人,對公權力部門及社會不法事件發表意 見和評論,形成輿論並實行監事和督促。
汪凱則從媒體、民意與公共政策的構連角度,探討輿論監督的興起,指出輿 論監督是承接黨報新聞批評的傳統,作為執政黨的建設工具。29陳力丹也認為,
輿論監督是作為黨和政府領導、管理職能的一種延伸和補充。30另一方面,展江 則認為,新聞輿論監督是指新聞媒介代表公眾對權力運作,尤其是權力濫用所導 致的腐敗進行監督。31邵培仁也認為,輿論監督是社會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 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範圍內,透過傳媒對社會權力、公共政策進行評價和監督。32 在輿論監督的層次上,孫旭培則認為可分為三個主要層面:(1)決策層:對 決策的制定過程加以監督;(2)執行層: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施政行為的監 督;(3)對一切貪汙受賄、循私枉法、違法亂紀等腐敗行為及社會醜惡現象的揭 露與批評報導。但他認為,目前中共的輿論監督大都集中在第三層的低層次監督,
27 王艷麗,「轉型期背景下的柔性輿論監督」,展江、白貴主編,中國輿論監督年度報告(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年),頁 552~560。
28 許新芝、羅明、李清霞,輿論監督研究(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9 年),頁 22~26。
29 汪凱,「當代中國的輿論監督」,轉型中國:媒體、民意與公共政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5 年),頁 33~54。
30 陳力丹、郭鎮之,「關於與論監督的訪談」,現代傳播-北京廣播學院學報,第 105 期(2000 年),
頁 20~25。
31 展江,中國輿論監督年度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年),頁 1~11。
32 邵培仁等著,媒介輿論學(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9 年),頁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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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的監督明顯較少。33
綜合以上文獻,大多數文獻都顯示兩種輿論監督的解釋方式,一為媒體是作 為黨的權力延伸;另一種則是代表社會公眾對權力的監督。前者是由上而下的監 督,指的是媒體以「政府喉舌」的名義監督社會亂象;後者則是由下而上的監督,
代表媒體以「公眾意見」為由負責監督政府施政,此較符合民主國家的新聞媒介 的運作原則。
由於本研究以《焦點訪談》為研究對象,因此本文所謂的輿論監督等同於「新 聞輿論監督」。綜合以上文獻,本研究認為新聞輿論監督的定義為:透過新聞媒 體之報導,針對涉及公共權力的國家各級權力機關、決策機構的不當運作,包括 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及其相關人員、其他社會團體、機構和公眾人物,或是針 對涉及公眾利益相關的腐敗行爲和重大社會問題進行的揭露和批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