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越北部灣劃界過程與案例分析
第三節 中國對於處理北部灣爭議的觀點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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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中國對於處理北部灣爭議的觀點與態度
中國在海域上鄰國眾多,隔著黃海、東海、南海與九個國家海岸相鄰,和周 邊國家有著大面積的同疊海域,因此中國如何處理與看待海域劃界以及島嶼領土 主權爭端是極為重要的議題。西方學界與實務界最初對於海洋的主權討論在於海 域是否能被國家所占用。1702 年荷蘭法學家賓刻舒克( Cornelius van Bynkershoek ) 出版了《海上主權論》(De Domini Mais Dissertatio)一書,提出海洋分為領海和公 海兩部分,領海屬於沿海國家主權管轄,而公海則不屬於任何國家,並以「陸上 國家的權力以其武器所及的範圍為限」主張沿海國家領海的寬度,即以當時大砲 平均射程為基準,提出沿海國家的權力可及於鄰近海域。222 隨後於 1782 年義大 利法學家加利安尼根據賓刻舒克的《海上主權論》,建議實行三海浬的領海寬度,
並得到許多國家的響應。223 自此西方世界將海洋劃分成領海和公海兩個部分,
並與國家主權相互聯繫,使海疆具有海上國界的含意。
反觀中國對於海域的觀點有所不同。由於中國周邊地理環境為西高東低,以 及古代航海技術較不發達,明清兩代以前中國的海域很少有外患與戰爭,使中國 形成一個封閉的環境,因此中國古代統治階級比較重視陸地疆界,而過去自秦朝 到明朝的歷代統治者均令修建長城以抵禦外患,卻鮮少重視海防工程。224 明清 以來,中國官方海軍力量的崩潰和清初「禁船入海」的命令,切斷了中國與世界 的聯繫,削弱了中國對海域的影響,進一步壓制中國海洋意識的發展。225 另外 中國的「華夷觀念」即以華夏禮義,嚴格防範外族對華夏民族的入侵,海上軍事 活動均保持華夏民族與其他民族之間的界線,形成以守衛陸地領土為主,對海域 不採取主動出擊性質的海防政策,而是抱持著防禦為主的管理心態,226 使得古
222 王鐵厓譯,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北京:中國大百科出版社,1998 年),頁155。
223 台灣法律網,領海制度,(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
224 黃順力,海洋迷思(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 年),頁56。
225 Hailong Ju , China's Maritime Power and Strategy-History, National Security and Geopolitics ( Singapore : World Scientific Pub , 2015), p. 8.
226 李德元,「海疆迷失:對中國傳統海疆觀念的反思」,廈門大學學報,第 2 期(2006 年),頁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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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中國沿海的邊界基本上僅止於海岸線。227 直到 1840 年西方勢力進入中國之後,
帶來有別於中國對領土及海洋的觀點,19 世紀末,中國才開始接受國際社會通 行的 3 海浬領海主張,1931 年中華民國政府宣布中國領海寬度為 3 海浬,是為 首次建立規範的領海制度。228
1950 至 1960 年代,中國對外關係從歷經美蘇對抗,執行一邊倒策略,到因 與蘇聯意識形態不同,中蘇關係惡化,使美蘇兩國成為中國對外最大的敵人;與 此同時,中國和周邊國家一直存在邊界爭議,因此當時中國對於陸地領土有較多 關注,海域爭議的部分相較之下就較少被提出討論,229 僅在 1958 年宣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而此聲明雖初步確立了中國領海寬度為 12 海浬,但並無設立處理海域問題的相關法律。在海軍的建制上,由於國內經濟在 毛澤東採取鎖國式經濟民族主義的發展策略下,不僅未能「超英趕美」,還因農 工二元結構矛盾的惡化而使中共經濟瀕臨破產,更無力顧及海軍與海防建設。230 同時外交關係上與蘇聯交惡,蘇聯停止對中提供軍事顧問協助,使中國無多餘的 資金擴張與重新組織海軍,因此中國在海域的管理實際上只停留在單方面宣示領 海主權。231 而當時中國在海域議題上與其他國家已有所衝突,例如在領海上,
中國認為美國多次闖入其領海範圍,對此中國提出多次「嚴重警告」;在南海島 嶼主權上,中國在1951 年 8 月提出對南海諸島的主權聲張;在黃海與東海上與 日本有捕魚權的問題,1955 年中日兩國簽訂漁業協定,但 1958 年兩國關係惡化,
海域上爆發漁業衝突,中國控訴日本違反協定並逮捕日本漁船,直到 1959 年兩 國又再次簽訂漁業協定,但協定內容大同小異。232
在中國與周邊國家發生海域爭議的同時,中國卻和越南發展出緊密又親密的
227 張煒、方堃編,中國海疆通史(鄭州:中洲古籍江出版社,2003 年),頁 3。
228 Hailong Ju , China's Maritime Power and Strategy-History, National Security and Geopolitics p. 3.;
陳鴻瑜,南海諸島之發現, 開發與國際衝突(台北:國立編譯館,1997 年),頁 148。
229 Elinor Sloan , Military Transformation and Modern Warfare: A Reference Handbook ( Westport, Conn. : Praeger Security International , 2008), p. 154.
230 鄭竹園,中共經濟的診斷(臺北:聯經出版社,1980 年),頁23-24。
231 林欽隆,海域管理與執法,頁 146。
232 David G. Muller, Jr , China as a maritime power (Boulder : Westview Press, 1988), pp. 63-69.;孫 國祥,南海之爭的多元視角(香港: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2017 年),頁 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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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Brantly Womack , China and Vietnam: The Politics of Asymmetry , p. 162.
234 張良福,聚焦中國海疆(北京:海洋出版社,2013 年),頁32。
238 H Chiu,“China and the Law of the Sea Conference,”November 4, 1981 , pp.11-13.
〈http://digitalcommons.law.umaryland.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040&context=mscas〉
239 Greg Austin , China's ocean frontier : international law, military force, and national development (Hong Kong : Department of Public and Social Administration,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98), p.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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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240
但1970 年代,當時中蘇兩國爭奪社會主義陣營領導權的;在關係惡化的同 時,1969 年中蘇在陸地邊界更爆發戰爭,使兩國關係雪上加霜。中國為求遏止 蘇聯,對外政策上選擇與美國改善關係,並且在 1972 年尼克森訪問北京時宣布 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241 反觀越南,則是因為經濟利益之故,不打算冷卻與蘇 聯的外交關係,並更進一步在外交政策上對蘇聯呈現一面倒狀態,因此中國與越 南關係再不同於1950、60 年代一般親密,而關係的惡化同時也反映在兩國處理 海域議題的態度上。兩國除了加強對西沙群島的主張,中國更增加西沙區域的海 軍兵力。另外在北部灣的議題上,1973 年 12 月 26 日,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
當時北越準備把第一批勘區批准給北義大利石油公司,因此向中國建議舉行北部 灣海域的劃界談判;隔年中國接受提議,並在1974 年 8 月展開第一輪副外長級 談判,兩國對於北部灣是否在一八八七年中法所簽訂的《中法界務專條》已經有 劃定一條「紅線」,區分雙方海域歸屬的歷史事實有所爭論。另外是否將北部灣 視為「歷史水域」,兩國也有不同的意見。242 雙方最後對北部灣的劃界無法達成 共識,並暫時休會,延期至11 月底才重啟北部灣談判。1977 年兩國再次展開會 談,這次會談除了北部灣的議題外,又加上陸地邊界問題。首先兩國對於議題的 討論順序有所分歧,即便最後越南在議題安排上對中方妥協,同意先討論陸地邊 界問題,但兩國最終因陸地邊界問題沒有共識,使得北部灣的議題未能討論,再 次被延宕。243 隨著中越關係的惡化,兩國對北部灣的議題各自堅持立場,因此 談判數回毫無結果,海域上也時常發生兩國漁民間的衝突流血事件。
鄧小平上臺後推動改革與開放,企圖打破過去鎖國式的發展策略,希望藉由 外資的引入來增進民族資本的積累,藉由亞太經濟來帶動中國沿海地區的全面發
240 David G. Muller, Jr , China as a maritime power, pp. 227-236.
241 Wankun Franklin Zhang ,Chinese Foreign Relation Strategies Under Mao and Deng:A Systematic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Australia :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98), p. 96.
242 Alan J Day Ed, Border and territorial disputes, p. 280.
24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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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David S.G. Goodman and Gerald Segal , China Rising-Nationalism and Interdependence (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77), pp. 84-85.
246 Taylor M Fravel, Strong Borders, Secure Nation: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in China's Territorial Disputes ( Prin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 2008), p. 268.
247 鄧小平,鄧小平文選︰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頁30。
248 李文志,「海陸爭霸下亞太戰略形勢發展與臺灣的安全戰略」,東吳政治學報,第13 期(2001 年),頁146。
249 Taylor M Fravel, “Regime Insecurity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Explaining China’s Compromises in Territorial Dispute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30, No. 2 (2005), p.76.
250 “Declarations and statements ” ,Ocean and law of sea ,October 29, 2013,
〈http://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convention_declarations.htm〉
25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法」,1998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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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與周邊國家進行海域問題磋商與會談。在黃海海域上,開始與北韓和南韓進行 海洋法、海域劃界以及漁業的協商;在東海問題上,1996 年開始與日本針對海 洋法、漁業協定與油氣開發等進行磋商。252 在南海問題上,更是針對南海的主 權爭議對東協作出多項妥協,包括改變過去只與個別東協國家舉行「雙邊」會談 的立場,並同意與東協進行集體的協商,同時不再堅持過去片面處理南海主權爭 議的方式,以及宣稱將依照國際法、聯合國海洋公約及相關法律規定,妥善解決 南海的爭議。253 北部灣海域則是中國在 1990 年代後第一個與周邊國家進行商討 並完成劃界的議題。
冷戰結束後,蘇聯不再是影響中越兩國關係的重要因素,因此 1991 年中國 與越南宣布兩國關係恢復正常化,兩國隨後開始著手處理陸地邊界以及北部灣海 域爭議。中越在北部灣的劃界過程中,前期兩國依然堅持各自觀點,即中越雙方 對於《中法界務專條》中,東經108 度 03 分 13 秒是否已經劃定北部灣有不同的 立場,更甚至在海域上發生衝突事件;254 一直到 1999 年兩國對北部灣議題仍無 共識。為推進中越北部灣的劃定,1999 年雙方政治高層達成共識,計畫在 2000 年完成北部灣劃界議題,最終兩國在2000 年 12 月簽訂《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
以及《中越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使歷時多年的中越北部灣爭議完整落幕。從
《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內文中發現,兩國以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 認的國際法各項原則和國際實踐,按照公平原則,確定兩國在北部灣的領海、專 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分界線,最後在北部灣海域劃分中,中越各得 46.77%和 53.23%的海域面積,雙方認為劃分結果相當公平。255
從上述可以瞭解,當今中國對海域的觀點是來自西方。古代中國對於海域的 管理只到海岸線;中共建政後因國內因素使得執政重心仍放在陸地,對於海域的
〈hhttp://www.fmprc.gov.cn/diaoyudao/chn/flfg/zcfg/t1304545.htm〉
252 張良福,聚焦中國海疆,頁 17-21。
253 李文志,「海陸爭霸下亞太戰略形勢發展與臺灣的安全戰略」,頁 148。
253 李文志,「海陸爭霸下亞太戰略形勢發展與臺灣的安全戰略」,頁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