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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收驚源流

第二節 中國社會的收驚源流

上古巫祝實施醫療工作,是普遍存在於世界各角落各民族中的事。其術法各不相同,但 有一個基本觀念是相同的,那就是巫祝常以鬼神邪魔來解釋病因。收驚的源流乃是依此概念 開展論說,因此治病其實就是驅邪趕鬼鎮煞的過程,此一過程既是巫儀,也是醫術,亦是祝 由與咒術發展的基礎原理。

收驚的源流,上古已有之,周朝的招魂儀式「復」、《黃帝內經》一書中有祝由療法、漢 朝的咒術療法、隋朝《諸病源候論》中所載明各種鬼祟中惡的症候、唐《千金要方》、宋《太 平聖惠方》、明《本草綱目》、清《幼幼集成》等,各朝代的醫藥經典,都有明確記載客忤收 驚的症候與治法。唐.宋.元.明的官方太醫署,也都設有祝由禁咒一科。可見收驚一門,

古已有之,雖無科學論証可為依據,然在實用上已流傳三千年以上,是有其實際及實用價值。

從這種認知上的界說可以判定,收驚學雖源於巫術,但它是經過改良且歷經實證巫術的過程,

進而成為一種宗教上的「神靈療法」,同時亦是為醫學所接受的醫療法之一。

分析收驚儀式中的完整結構內涵,主要有二大方向,第一、是以鬼神為信仰的魂魄觀念。

第二、是以鬼神進行溝通的祝由咒術施行。經歷史的演繹與發展,再由這二類方向各自擴增 為陰陽五行思想、服氣的概念;及咒術中所使用的複雜咒文,與配合操作儀式時,使用的各 種法器。而此發展的結果,就如同現今道教在收驚儀式中,普遍所表現的一樣。

在本節中,筆者主要以探論收驚儀式中的元素為主體,所撰作的內容與方向,以時代背 景考察說明為先,繼而述及影響收驚元素的變化與關係。尤其是道家思想的影響,與道教形 成時,彼此間產生共融互動的結合;更因應時勢發展的必要,而多有調整改變的結構現象。

筆者以為,由此一變化的演繹,可以具體的描繪:收驚儀式乃是從純粹物外應用的巫術,內 化轉變為具備作為人性內在的哲學性思維,並在朝代沉浮中進化;由此去蕪存菁,轉變為內 外適用的應用知識體系。

本節探討內容,以隋唐時期作為終點,是因道教系統往往依附地方區域的特質,作為自 身特色以突顯發展;而宋元時期道教的祝由醫療發展,與唐代相較,是明顯較為沒落的,突 破點甚少,大多是維持既有現況,而至明清時期,由於明末廢科的緣故,具有指標性的觀念

產生模糊及褪性,在清朝史料記載中,幾乎已完全看不到痕跡;使得欲追尋道教神靈學觀念 的元素,多僅能從各區域的道派地方誌之中,搜集資料以求了解。職此之故,筆者以為,收 驚觀念的追溯與演變,從隋唐資料所本,即已足夠。

一、殷商巫咒與先秦魂魄觀

(一) 先秦魂魄觀

靈魂信仰在本質上是人類對人本身和自然、對生命兩面體的最初認識,由於它和神鬼、

生死、善惡、福禍,以及人的生命特異現象休戚相關55,人們對生命的關懷,不止在於有形 的肉體上,也著重於神性或人性相通的精神性靈魂,此一理解是認為靈魂具有超越肉體生死 現象的特質,靈魂在肉體死時可能轉變為另一種生命形態而存在,其存在不會因肉體的死亡 而死亡。因此靈魂存續的觀念,將從有限時間中肉體的死亡,與分段生死的次數之中,昇華 達到具有無限轉生的層次理解。因此靈魂的特性,能在生死流轉中生生不已,跳脫出有形的 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它是超越生死或生死相繫的存有,可以與天地之間的神靈往來。因而形 成了一種複雜的文化現象;大部分對靈魂有所信仰的民族,都相信靈魂是不死的。因此一位 完整人的構造,同時具有物質及精神性質的共在,即肉體與靈魂的兩者相合。靈魂主宰生命 的觀念,擴大了先民對生命的主觀理解,人們並非孤立的活著,而是在生長的空間中與萬物 共為一體。實踐生命的價值,並非僅僅是為關注肉體的生命活動,更需要關照靈魂層次的精 神活動,以此漸進作為實踐生命價值的雛形。

從原始社會進入到人文社會,透過文字的記載與傳播下,有關靈魂的觀念更為豐富與多 樣,以先秦的魂魄觀為例。先秦的魂魄觀是延續著原始社會的靈魂思想而來,視魂魄為生命 的核心所在,認為魂魄與萬物有共生的關係,如《左傳.昭公七年》鄭子產提出的魂魄觀曰: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杜預 注曰:「魄,形也。」由此可見,古人把人身中依附形體而顯現的精神稱作「魄」,而將能離

55 馬昌儀1999,頁21。

開形體的精神稱作「魂」。56而靈魂亦由此概念,區分為魂與魄兩部分,當魄隨著肉體而生時,

魂已在其中,二者主宰著人體種種知覺與活動。人死後,殘存比較強的魂仍有活動的能力來 作崇人間;此理,亦如同道教經典中,妖魔鬼物所以造禍的形成源由。

中國古人對於魂魄之觀念,最早的漢字見於西元前11 紀周代的甲骨文上,有「既生魄」

和「既死魄」。57周朝《易》〈繫辭〉云:「精氣為物,游魂為變。」「精氣為物」,是合精與氣 而成物。精氣合,則魂魄凝結而為物;離,則陽已散而陰無所歸,因此,魂魄的形成與失滅 只是聚散的變化而已。早期的魂魄觀,在屈原的《楚辭》中可以看到。《九歌‧國殤》:「身既 死兮神以靈,魂魄毅兮為鬼雄。」58其意是為國捐軀的將士,身體雖死,但是英靈永存。生 為人中豪傑,死後靈魂堅毅,為鬼中英雄,英武剛烈,氣貫千秋。西方哲人蘇格拉底(BC.469-399) 也主張「靈魂不朽論」,靈魂與肉體可分離。靈魂乃獨立存在,不會因為肉體的腐爛而消失。

靈魂是永無休止的自發運動者,是永恆不朽的,亦是作為輪迴轉世的主體。59

魂魄兩字,雖為常人所連併使用,然而深入詞意,便能發現兩者具有相異特質。魂或稱 為魂氣,魄或稱為形魄,二者的生命形態是不一樣,有「氣」與「形」之分,死後二者的歸 宿也各自不同,如《禮記.郊特牲》曰:「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

當時也有以「陰陽」替代魂魄,以「陽」來指稱魂氣,以「陰」來指稱魄形,二者都是氣的 作用,如《淮南子,主術》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魂魄也可以用與相應於鬼神,即魂 氣與神相通屬天,魄氣與鬼相通屬地,死後魂魄各有所歸,同時成神與成鬼。死亡後人生命 中的魂魄各自歸向,魂強盛者能上升於天為神,魄強盛者則下降於地為鬼,依人的生命力強 弱各有歸天歸地之屬。60

因此,鬼神崇拜早在原始社會便已存在,到殷商時演變為信仰上帝和天命,建立了以上 帝為至上神的天神系統,遭遇難事便由巫祝通過卜筮,向上帝請求答案。由於先民不懂得人 的生死現象及做夢等生理活動,因此以為有獨立於人體之外的靈魂,且人死了便成為鬼;遂 產生鬼魂崇拜,這種崇拜又與祖先崇拜交織在一起。周代把崇拜祖宗神靈與祭祀天帝統一,

56 王景林、徐匋 1992,頁 474。

57 余英時 2008,頁 170。

58 柳隱溪 2010,頁 56。

59 程石泉 2000,頁 88-96。

60 蕭登福 1990,頁 28。

稱為敬天尊祖,規定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周人所崇拜的鬼已形成天神、人鬼、地祇三 個系統,成為後世道教多神信仰的淵源。到春秋戰國時,理性主義高揚,但社會上仍有人力 圖證明天的意志與鬼神是存在的,這從《墨子》的《天志》、《明鬼》原篇章即可看出。61 (二) 咒術與醫巫的關係

與靈魂關念,同為一體的是咒術觀念的形成與應用。咒術療法的最初起源,乃是上古時 期的巫者施行的術法,因此巫與咒術是共為一體的關係,咒術的形成與遷化,乃是追隨著巫 者歷經朝代的演化而產生變異。原始時代,民智未開,對一切自然現象皆視為神奇,以為冥 冥中有鬼神主宰一切吉凶禍福與疾病苦痛。因此遇到疾病的發生,即求諸於鬼神,或占卜、

祈禱,此乃「祝由」之由來。以巫術治病,是世界各民族在上古時代的普遍現象。祝巫以法 術驅邪治病,或用卜筮禁咒,以求逢凶化吉;不但代表鬼神發言,而且參與政事,亦藉以為 人治病,儼然神明之化身;其地位顯貴、權勢崇高,為原始社會單線的醫療活動,披上了神 祕的外衣,此即巫醫相混的現象,亦為中國醫學之神學階段。這一時期中巫者所表顯的現象,

恰如張紫晨曾對巫者的存在價值,所作的全面性分析:

巫是中國知識份子的原型,巫是上古精神文化的主要創造者,他對中國文化的推 進,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舉凡天文、地理、曆法、數算、軍事、歷史、樂舞、醫 藥、技藝無不與巫的活動和創造有關。他們不僅可以「知人生死,期以歲月,旬日 如神」亦能從事歌舞事神,執掌祭祀,占卜、祈禳等活動。至於驅邪避鬼,預測豐 歉,醫療病患等,更是其通常職能。62

遠溯於殷商之前,依考據殷商甲骨文之「醫」字作「毉」,視其結構,「醫」部為「矢」,

「殳」部為「刀」的意思,蓋因巫醫為人祈禱治療時,手執刀矢,表示以武力祛鬼除魔之意。

因此,醫者為巫,為人治病去除鬼神之患,則能為今人順理成章所理解。此外,綜括甲骨文 所載,殷人對疾病占卜之文字甚多,亦足以證實『殷人尚鬼,凡事問卜』之說。巫術在商代 中大肆盛行,甚至連政治領袖的本身即是具有巫長之資,陳夢家曾對此種景況多有描述:

由巫而史,而為王者的行政官吏;王者自己雖為政治領袖,同時仍為群巫之長。卜

61 中國道教協會、蘇州道教協會 1994,頁 736。

61 中國道教協會、蘇州道教協會 1994,頁 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