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中國道家思想對於「天命」的論述
「天命」一詞在儒家中可視為一種天賦的使命與責任,無法預測也難以違抗,
但卻具有積極的面向,鼓勵人發掘自己的內在稟賦,以順應上天的安排;而在道 家思想中也有提到「天命」的概念,例如莊子曾在著作《莊子》中提到「命」83 次(陳政揚,2005),雖無直接論及「天命」二字,但多接連論述,例如:「死 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有不得與,物之情也」(莊子大宗師篇)。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人的生死其實是命中注定,就像天有白天黑夜的變化,這就 是自然的法則,而人生的不如意,這也是自然的一部份。又如:「受命於地,為 松柏獨也,在冬夏青青;受命於天,為舜獨也正。」(莊子德充符篇)這句話說 明了萬物秉天地之氣而生,而松柏與堯舜因特受天地之正氣,所以一能長青,一 能為眾人之表率。從上述兩段文字可看出,所謂的「命」,非人力所能決定,而 是超越於人事之上,背後有未知的自然力量在操控,因此,本文將莊子關於「命」
的論述視為「天命」來看,並根據羅安憲(2007)〈道家天命論的精神追求〉一 文為基礎,探討莊子對於「天命」的觀點。
羅安憲(2007)認為,在莊子的想法中,人對生命是很難掌握的。所以他曾 言「不知吾所以然,命也。」、「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飢渴寒 暑,是事之變,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規乎其始者也。」(莊子德 充符)在莊子看來,人世間之種種大事大端,無不是命中注定的將人生之貧富、
貴賤、生死、存亡,完全歸諸於「天命」,體現了道家學派對於超人力量的無可 奈何的態度。而《莊子》哲學中所謂的「命」,主要是指人在現實社會中「無可 奈何」且「不得不承受」的各種遭遇與處境,而這些遭遇與處境就人的「認知能 力」而言又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陳政揚,民 94),這與上文所論儒家哲 學中決定論導向的「命」的意涵基本一致。
莊子既承認有天命,也承認人在命運面前無能為力,那麼人到底能做什麼呢?
莊子提出了「安於命」的說法:「知命安時,德之大也。時來不可拒,命至不可 卻,故曰安時而處順,憂樂不能入。迷生於肖似,戚生於不知時焉。」只有知命 而安時,然後才能安時而處順。面對「天命」給人的限制,人所能做的並不是去 改變「命」本身,而是透過對「命」本身的理解和認識而使人擺脫七情六欲對人 的束縛。「安命」的目的乃是達到使「哀樂不能入」,也是所謂的「無情」,即
「不以好惡內傷其身」,進而保持心理狀態的「平和」,這也就是《莊子》常常 提到「遊心乎德之和」、「遊心於淡」的原因。只有擺脫情感束縛,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心才能遊,這是一種超脫生命的境界。在現實中,很多人往往因為對 種種是非、好惡的執著而陷入各種痛苦之中無可自拔,只有超脫於外物才能獲得 內心的平適(陳政揚,2005)。
這樣改變自己的心態以順應天命的做法常被解讀為消極,但若將莊子視為追 求「人心自由」的實踐者,那麼視角將會隨之不同。西哲盧梭曾言:「人是生而 自由的,但無不在枷鎖之中」莊子承認人生的不自由,但卻希望能達到心靈的自 由自適,這看來矛盾,但他達到自由的方法便是以對不自由的認可為基本前提;
所以既知無可奈何,便能安然處之,心靈的壓力也隨之鬆綁,而達到自由的狀態
(羅安憲,2007)。
而莊子順應自然的態度也體現在他對人性的論點上,廖曉煒(2011)指出,
在《莊子》外雜篇中,多次出現「安其性命之情」、「任其性命之情」及「不失 性命之情」的句子,這裡的「性命」指的是天所賦予人的自然本真之性,而人最 要根本做到的就是能順應人本性而不以「人為」的因素加以損害。依《莊子》的 觀點,人的本真之性本就圓滿自足,而「心智」所起的人為成分根本是多出來的,
是一種對本性的傷害。所以能法天貴真,順應自然,才能使人的「自然」生命免 受戕害,這在《莊子》看來,高於一切「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聲」之物質享受,
是一種至樂。「至樂活身,唯無為幾存」,而經過進一步的修養工夫,又達至更
高境界的「逍遙之樂」,而這本質上乃是通過解除人心靈、精神上的各種束縛之 後所達到的精神境界。這除了是莊子追求精神自由的另一例證,也解答了莊子對 於人性的態度,那就是: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不因外在的價值論斷,而傷害最 原始的本性,這種說法在儒家思想中是看不到的(廖曉煒,2011)。
趙敏芝(2011)在探討莊子命論的研究中,肯定了儒家的「命」指的是人無 法抗爭的異己力量和必然性,近似前一節所提出的「決定論」的解釋進路;但儒 家的「天命」卻展現了人對於德性生命的自由度,意指人能在有限的生命中,發 揮道德極致,實踐自身的天賦使命,即實現利國利天下的政治主張。莊子則有和 儒家不同的思考,他認為「命」在人的生命歷程中往兩個方向前進,一為人的有 限性(命限),這使人深陷痛苦,因此當人無法改變現狀時,只能順應環境,坦 然以對,這樣的境遇會因為人的主觀價值而產生不同評價,部分人以遭受「天刑」
而感到痛苦,因此也就無法有人心的逍遙;另外一個方向,則是從人的無限性(真 宰)發揮,意指面對生命處境,應以心(真心、靈臺)為主導,懂得與時間相處,
與惡為伴,方能安時而處順,哀樂不入。趙敏芝更進一步引用徐復觀的觀點,將
「命」與「道」、「天」擺在同一層級,說明莊子此種超越命限的說法,是「道」
之「無為無待」實現原理,讓萬物得以獲得真正自由的機會。駁斥了以為莊子只 談解脫之樂、不談解脫之道的謬誤(趙敏芝,2011)。
上文所提,儒家的修己思想其實仍為政治、社會而服務,但在道家思想中所 謂的「修養」,則是純然地追求自我的心靈自由。這對本研究所要探討的議題有 很大的啟發,也是研究者一開始對對進入知「天命」階段的女性選擇的生活方式 所做的假設──她們將追尋自己的「天賦」而生活,從事自己原本就喜歡、且擅 長的事,當在做這件事時,會沉醉於其中,並達到心靈的滿足。《讓天賦自由》
一書中對於「天命的詮釋」,恰巧能呼應幾千年前莊子順應自然、回到原始初我 的想法──「歸屬天命,有跡可循,最明顯的是自由和踏實的感受。當你從事自 己熱愛又擅長的工作,才可能覺得活出真實的自我,成為你理想中的自己,你覺
得自己做著天生該做的事,也成為你天生該成為的人,這是歸屬於天命的狀態。」
──(讓天賦自由,p.52)。這種發揮自我潛質的心態與做法,是否真的會出現於
「知天命」後的生涯規劃?而莊子的「性命之情」和「天命」之間的關係是否互 為因果,或是一體兩面,期待能在之後進行的訪談找到解釋。
綜上所述,道家對於「天命」的解釋偏向於一種對命運的順服,相對於儒家,
雖看似消極,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是道家對於「人心自由」的追求,屬於積 極性的心靈成長。這種態度在不少上了年紀的人或經歷過病痛、生死關頭的人身 上都可看見,他們在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或無法預測的病魔侵襲時,一開始可能 手足無措,但許多人最後靠著堅強的意志力熬過難關,雖狀況未完全好轉,但卻 因此軟弱喪志,而是將不幸的遭遇視為上天給予的禮物,而開啟不一樣的人生。
因此,這種的「安時處順」的態度反倒不是消極,而是一種新生的契機,也促發 了研究者欲了解「知天命」後的「生涯規劃」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