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廷與臺海兩岸的三角關係
第三節 中華民國維繫與教廷外交之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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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教廷的印象。
最終,教廷到目前為止,維持它在臺北的駐中國大使館,雖然從原本位於臺 北市愛國東路 87 號的舊址,搬遷到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 265 巷 7 之 1 號新址後,
不再掛上拉丁文及中文並行的大使館銜牌,同時也不再懸掛教廷國旗。然而,教 廷仍保持對臺北派遣臨時代辦主掌館務,並到 2015 年為止,持續接受中華民國 派任駐教廷大使。教廷雖然極力與中國大陸改善外交關係,不過仍舊受限於它的 道德外交特質,保持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這點符合本文第一個和第三個補充 原則,教廷不會與持續迫害天主教會的國家建交,同時,教廷也不會任意主動與 既有邦交國斷交。
第三節 中華民國維繫與教廷外交之前景
(一)教廷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的展望:第一種可能性方案
2005 年 11 月 21 至 26 日,教廷前外交部長、時任梵蒂岡圖書館長陶然樞機 主教訪問臺灣,以「教廷的外交」為題在臺北和高雄各發表乙場演講,他應允臺 灣教友,教廷不會拋棄臺灣,即便不久將來中華民國與教廷的關係,將會由外交 關係,改為文化和社會性質的交往(梁潔芬、李允中,2020,頁 150)。
所謂文化和社會性質的交往——參考本文第三章描述教廷外交工具——對 教廷來說,教廷大使和宗座代表是可以互換使用的外交工具。自 1971 年 10 月 25 日教廷駐中華民國大使葛錫迪總主教被召回教廷,改派高樂天蒙席以臨時代辦 (Le chargé d'affaires ad interim)主理教廷大使館起,教廷派來臺北的外交使節一直 維持臨時代辦級外交官主理,實際表示教廷大使館已經降格(梁潔芬、李允中,
2020,頁 145)。而就教廷召回大使,改由臨時代辦主理大使館政務,則顯示因 為某些原因導致教廷與中華民國兩國處於緊張關係(梁潔芬,2020,頁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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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以彌補在國際的聲譽和活動(梁潔芬、李允中,2020,頁 151;Leung & Wang, 2007)。包含, 工具,其中提到宗座代表團的宗座代表通常由總主教(archbishop)出任。
34 然而,筆者認為,陶然樞機主教所稱的「雙重承認」,並非國際承認南北韓、東西德的對等雙 重承認模式,按照教廷願比照1971 年後美國承認臺灣的方式,改變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則 是實際上降低與中華民國的外交層級,由正式官方外交關係,改為非外交的正式官方關係,雖然 維持在臺北設有宗座代表團辦事處,但實質上宗座代表不具備外交身份,此係取消與中華民國的 正式外交關係,並非實質雙重承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筆者並不同意陶然樞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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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灣的駐中國大使館至北京。並且,透過法律或是其它政策,在臺北建立正式 但非外交的官方關係,例如美國在臺灣設立的美國在臺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教廷可能將自 1952 年起在臺北開設的教廷駐華大使館 (Apostolic Nunciature to China),改為教廷駐臺北宗座代表團辦事處(Apostolic Delegation in Taipei),改派總主教層級宗座代表主掌辦事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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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stolic Nuncio)雙邊斷交及
(Le chargé d'affaires ad interim) 教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Joint Working Group)
教廷向未建交俗世國家派遣 非常駐宗座代表
(non-residential papal representative)
教廷向未建交俗世國家派遣 宗座代表團 (Apostolic Delegation)
由總主教等級教士領銜擔任 宗座代表 (Apostolic Delegate)
雙邊建交及 設立大使館
教廷向中華民國派遣 使徒傳信人 (Apostolic Nuncio)
教廷召回使徒傳信人 宗座代表團 (Apostolic Delegation)
由總主教等級教士領銜擔任 宗座代表 (Apostolic Deleg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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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天主教會學者和神職人員向陶然樞機主教提出的方案,自 2005 年發表 以來,部分內涵已經達成。例如,梵蒂岡博物館與臺北故宮博物院合作,於 2016 年 2 月 5 日至 5 月 3 日在臺北故宮博物院展出梵蒂岡博物館 60 件館藏(梁潔芬、
李允中,2020,頁 162),舉辦「天國的寶藏——教廷文物特展」,並在展期結 束後,於天主教臺北聖家堂舉行「埃德薩耶穌聖容像」感恩彌撒,吸引逾千名天 主教內外人士觀禮,並有時任菲律賓馬尼拉教區主教、現任教廷萬民福音部長塔 格萊(Luis Antonio Tagle Gokim)樞機主教發表專題演說(中華民國總統府,2016)。
所謂陶然樞機主教的第一套方案,雖然實質提升臺灣藉著天主教會在全世界 的能見度,並且透過與教廷的合作,擴展臺灣國際合作。然而,宗座代表團不具 備維也納外交公約保障的正式外交身份,此為教廷外交長久延續下來的宗教性教 宗代表,因此,雖然教廷這套方案將提升教廷派駐臺灣的人員等級,然而教廷實 際卻是取消與臺灣的正式外交關係,中華民國與教廷的外交關係,將處於斷交狀 態,並且落入類似教廷與巴勒斯坦的外交關係——建立雙邊非外交的官方關係。
除此之外,搬遷教廷駐臺北大使館,僅是教廷與兩岸三角外交關係的其中一 個議題,更為重要的是,中華民國駐教廷的大使館歸屬,以及教宗將接受中華人 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代表遞交國書的事實,將實際改變教廷與中華民 國的國際現實及外交關係。
因此,陶然樞機主教提出的第一套方案,雖然能透過提升教廷派駐臺灣外交 官層級,說服臺灣教友甚至臺灣社會,接受臺灣與教廷更加緊密的外交合作。但 是,陶然樞機主教提出的方案,只是教廷與中華民國斷交的後續安撫措施,並非 延續教廷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教廷所謂的雙重承認,如果是以大使團、宗座 代表團的不對稱做法,對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恐將引起外交風波。而 且,如果這套方案真正實行,雖然符合本文提出的現實主義預測,然而,亦將打 破第三章主張「教廷不主動與俗世國家斷交」的第三條修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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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廷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的展望:第二種可能性方案
中共「十八大」後,新任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推出多項宗教政策,要求宗教中 國化,35 嚴加控管境內宗教,緊縮宗教自由。同時,習近平亦強調黨的建設,要 求力行黨建工作,強化黨員黨性,並以 1950 年代中共建政初期黨的建設作為實 行標竿,呼籲黨員勿忘初心。從天主教會視角來看,1950 年代初期的中共天主教 政策是殘酷且高度壓迫的狀態,第五章回顧更可看見中共當時對於外籍傳教士的 排拒,以及對教廷聖統制的反彈,更因為韓戰和中國大陸境內抗美援朝運動的發 酵,連結反抗八國聯軍和不平等條約的歷史情感,將天主教會說成執行美國政策 的間諜組織。
2014 年起,素有中國大陸耶路薩冷美名的溫州,因為浙江省委書記夏寶龍 推出的「三改一拆」(改造舊住宅區、改造舊廠區、改造城中村、拆除違法建築)
政策,強拆大量基督宗教場所,更要求教堂必須拆除頂端高立的十字架,改為平 貼教堂。2018 年 2 月 1 日新修正版《宗教事務條例》施行,明確規定中國大陸 天主教會主教必須向政府報知備案,而主教任命的決定權,必須由中共的全國性 天主教組織決定,也就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
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國性宗教團體報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未取得或者已喪失宗教教職人員資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職人員的身分從 事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7,第 36 條)。
然而,教廷《天主教法典》第 377 條明確指出,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而 且不再授與任何國家政權任命和指定主教的特恩。2018 年中共施行的新版《宗
35 郭承天(2017:26)指出,宗教中國化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針對「外來宗教」,例如基督新教、
天主教、伊斯蘭教推動的宗教政策;中國傳統宗教,例如佛教、道教,則不需要中國化。換句話 說,宗教中國化就是中共要求外來宗教增加「愛國主義」的教育訓練,以支持中共統治和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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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事務條例》直接與天主教會法典規範衝突,使得中國大陸天主教會的主教任 命問題衝突,更加浮上檯面。
教宗得自由任命主教,或批准依法選出的主教。……今後不再授予國家 政權任何選舉、任命、推薦或指定主教的權利及特恩(陳介夫,2011,頁 284–286)。
按照 2018 年新公佈《宗教事務條例》的宗教緊縮狀態來看,教廷和中國大 陸處於政教衝突,因此,如同本文理論預測,教廷為顧及教會權利,教廷會首要 與中共磋商教會事務,甚至就政教衝突部分簽署協議。據中華民國外交部及綜合 媒體報導,2014 年下半年起,教廷與中國大陸重啟中斷四年的官方接觸管道,並 於 2016 年 4 月建立聯合工作小組,雙邊固定召開會議。
雙方針對中國大陸天主教會地下及公開團體合一問題、主教任命問題等教務 衝突,於 2018 年由中共外交部次長、教廷與各國關係部次長對等領銜,簽署「教 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關於主教任命的臨時協議(Accordo Provvisorio tra la Santa Sede e 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 sulla nomina dei Vescovi)」(孔令信,
2018;Facoltà di Diritto Canonico, Pontificia Università Gregoriana, n.d.)。教廷與 中共雙邊外交部長,更於 2020 年 2 月 15 日在德國慕尼黑安全會議後,進行場邊 雙邊會談,此是中共建政後,首度派外交部長與教廷外交部長會面。然而,就筆 者觀察,這場會晤並非對等關係。
慕尼黑安全會議的場邊會談,教廷派與各國關係部長蓋拉格主教出席,蓋拉 格的職位等同於俗世國家的外交部長,然而依據本文第二章第二節關於教廷國務 院體系的介紹,教廷外交部長僅負責執行外交政策,教廷的外交政策實際是由教 廷國務院樞機決策。不過,中共相對應派出的是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王毅 的職務不僅是外交部長,更是負責國家重大決策的國務委員。相較之下,雖然蓋 拉格和王毅的職稱都是外交部長,然而兩者職權不同,也就是這場會談並不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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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對等的對談,按照本文第三章第二節教廷前駐臺代辦陸思道的分享,「雙邊代 表團必須由同層級的官員領銜,如果一方派出的代表團比另外一方代表團層級低,
權對等的對談,按照本文第三章第二節教廷前駐臺代辦陸思道的分享,「雙邊代 表團必須由同層級的官員領銜,如果一方派出的代表團比另外一方代表團層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