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廷與臺海兩岸的三角關係
第二節 教廷與兩岸雙邊關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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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廷外交與天主教會在臺灣發展的背景
1626 年西班牙道明會士來臺灣傳教,原本到亞洲是為登陸澳門向中國大陸 傳教,然而被拒絕在澳門登岸後,選擇著陸臺灣,以作為前往中國大陸的橋頭堡。
西班牙道明會士僅在臺灣傳教 16 年,遂被後來統治者荷蘭人驅逐出境,直到 1859 年才重新返回臺灣傳教,在高雄起步,向屏東萬金、臺南、斗六等地傳教,並將 教會延伸至臺中、員林、淡水等地(趙中偉等,2020b,頁 7)。
臺灣天主教會原屬於教廷福建省廈門代牧區管轄,於 1913 年 7 月教廷傳信 部(現改制為萬民福音部 Congregation for the Evangelization of Peoples)准許建 立臺灣監牧區,並於同(1913)年 9 月 2 日派遣林牧才神父為首任宗座監牧 (apostolic prefecture),臺灣天主教會正式脫離廈門代牧區而獨立(古偉瀛,2020,
頁 60)。
根據古偉瀛(2020)統計,日治時期臺灣天主教友數量成長速度緩慢,1895 年約一千餘人,直至日治末期,僅 10,000 人左右,平均每年僅增長 180 人。1945 年全臺灣總人口六百萬,天主教徒約為 10,000 人,僅佔總人口比例約 0.166%。
就神職人員統計部分,臺灣計有 41 名神父,教堂共 26 間,僅為教廷傳信部轄下 小小的傳教區(古偉瀛,2020,頁 84–85;趙中偉等,2020b,頁 9)。
第二節 教廷與兩岸雙邊關係發展
(一)兩岸分裂後中國大陸天主教會的發展:權力衝突
國共內戰期間,中共軍隊在河北省楊家坪以「反革命罪」肅清天主教嚴規熙 篤會士、在察哈爾省鬥爭天主教西灣子教區(梁潔芬,1996,頁 108–110;穆啟 蒙,2016,頁 297–298),造成中共與教廷間的第一波政教衝突。
1950 年 6 月韓戰爆發後,中共在中國大陸各地,系統性打擊天主教會領導 人物及教會團體組織,像是時任南京教區的于斌主教,因為他親近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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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立場,24 遂成為中共主要打擊和通緝的對象(金以楓,2010,頁 152;陳方中、
江國雄,2003,頁 240),中共希望藉著反帝國主義及抗美援朝運動,促使中國 大陸各個教會逐漸瓦解,收入中共掌握之中。
圖 5 于斌樞機主教牧徽
資料來源:于斌(2020年8月12日)。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1950 年 10 月,美中兩國在韓半島交戰,美國凍結在美的中國資產,使中國 大陸國內反美情緒高漲(劉建平,2008,頁 71;梁潔芬,1996,頁 113)。同年 11 月 5 日,中共派兵進入朝鮮半島後,「人民日報」刊出文章,稱美國已建立
「美國—梵蒂岡聯合情報中心站」,透過教廷派駐朝鮮半島的天主教會進行間諜 活動。同(11)月 28 日,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奧斯丁(Warren Robinson Austin)發表演 說,以美國天主教與基督教團體在中國大陸從事無數慈善活動為例,「美國的捐 助一直是天主教教堂在中國三百二十所孤兒院所需經費的主要來源。⋯⋯有二十 五萬以上的中國學生曾在美國在華資助的小學和中學畢業」,呼籲中共基於「中 美友誼」將軍隊撤出韓半島。美方此舉沒有獲得中共正面回應,反而落入中共口 實,稱「美國藉著經濟優勢,使中國人為帝國主義者的文化政策所收買,而失掉
24 于斌樞機主教與國民政府關係融洽,曾擔任中華民國憲法籌備委員會主席,為 1946 年中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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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民族精神」,美方的說法,連帶牽連天主教及基督教會(金以楓,2010,
頁 78–80;陳聰銘,2016,頁 240)。
1951 年 1 月 17 日,中共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在北京召集 40 位天主教領袖開 會——其中多半僅是教友而非教會領袖——周恩來稱,「有許多外國傳教士以傳 教之名,實際擔任美國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的特務工作,這些反革命份子,
如果不從教會中清洗出去,勢必危害教會的存在。⋯⋯正由於帝國主義份子長期 內操縱著羅馬和美國天主教的高級機關,並且在中國長期內豢養了像于斌之流的 罪惡昭彰的反動陰謀家,來控制中國天主教的教務,中國天主教的愛國運動的發 展,就不能不經過激烈的鬥爭⋯⋯」(陳方中、江國雄,2003,頁 239–240)。
周恩來下令,中國大陸所有教會慈善事業,不能接受美國援助,並下令一切 教會慈善團體與美國脫離關係(梁潔芬,1996,頁 113)。周恩來主導的天主教會 議是中共對天主教政策的關鍵決策時間,此後中國大陸天主教會長期受中共指控 為帝國主義的執行者,並被視為站在共產主義陣營對立面的敵對勢力,直到 1980 年代中共推行改革開放後,中共對教廷及天主教會的態度才有所軟化。
(二)兩岸分裂後中國大陸天主教會的發展:驅逐傳教士
1951 年起,中共有計劃地將外籍傳教士陸續遣送出境,並大量監禁對教宗 效忠的中國籍神職、修女及教友(陳方中、江國雄,2003,頁 20;陳聰銘,2016,
頁 247),「但為了符合它(中共)的戰術,(中共)絕不扣以傳教的罪名,卻 要教徒控訴他們,令他們自認危害國家,在宗教的外衣下,搞間諜的勾當,作美 帝的工具,破壞愛國運動,是中國人民的仇敵,醜惡的罪人,外披羊皮內藏狼心」
(穆啟蒙,2016,頁 306)。
同(1951)年 5 月 24 日,人民日報社論稱,教廷駐中國公使黎培里是「美帝國 主義的走狗」,黎培里寄給各教區主教的信是「帝國主義利用天主教侵略中國的 鐵證,是羅馬教廷干涉中國內政的鐵證⋯⋯全國愛國反帝的天主教教友們和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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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按照陳方中(2003:247)的統計,以 1951 年年底為時間橫切面,中國大 陸共有 13 位主教被監禁、4 位主教被軟禁監視、9 位主教被驅逐出境,還有 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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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 21 個總主教區,臺北監牧區升格為臺北總主教區後,等同教廷指派臺灣 天主教會代理中國大陸教務,並於 1967 年 4 月 21 日正式在臺灣成立中國地區主 教團(Regional Conference of Chinese Bishops)(趙中偉等,2020b,頁 103、110)。
(三)中共驅逐教廷駐中國公使:黎培里輾轉來到臺北
1940 年代,面對無神論的共產主義擴張,為保護教會及傳教權利,教宗庇護 十二世制定「堅守崗位」政策,普世適用每個國家,亦即「堅守崗位」一視同仁 適用所有國家的神職人員。在天主教會歷史上,這是相當常見的做法,因此,對 教宗庇護十二世而言,堅守崗位的原則,幾乎有不容挑戰的神聖性(陳方中,2003,
頁 216)。27 教廷駐中國公使黎培里堅守南京,並非黎培里個人意志的展現,而 是體現當時期教廷對中國外交事務的整體政策。
黎培里作為教宗庇護十二世外交政策的執行者,他的政策理念與教宗保持一 致(陳方中、江國雄,2003,頁 21)。黎培里除要求各教區主教堅守崗位外,
自己也以身作則,當國民政府南遷廣州時,黎培里僅派公使館的美國籍秘書葛理 耕(Martin Gilligan)跟隨南下,他自己則堅守南京公使館(陳方中、江國雄,2003,
頁 220)。
中共建政初期,基於考量神職人員在中國大陸的安全,教廷有意與中共妥協,
盼能與中共建立「正式關係」(relations officielles),或與中共達成可接受的「過渡 協議」(modus vivendi),期望藉此保護中國大陸教會及傳教士。黎培里本身亦傾 向承認中共,希望藉著他自己留守南京,向中共表達善意,甚至是爭取直接向中 共領導人毛澤東,呈遞國書,延續中梵關係(趙中偉等,2020b,頁 139;陳聰 銘,2016,頁 225)。
27 教宗庇護十二世擔任駐巴伐利亞王國(Bavaria Kingdom)大使期間,全球處在第一次大戰結 束後的內亂中,庇護十二世不顧危險,堅守崗位;第二次大戰末期,庇護十二世亦堅守羅馬,未 曾離開;面對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包括在中國大陸的擴張,教宗庇護十二世也要求各地的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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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黎培里就任之初,就是站在共產黨對立面(陳方中,2003,頁 205)。另外,陳聰銘(2016)
頁246 則稱「對於⋯⋯中國人民正在進行著愛國主義的運動,他(黎培里)卻表現了極端仇視的 態度⋯⋯是死與中國人民的愛國運動為敵」,原文是指稱黎培里惡意阻止天主教會內推動「三自 運動」,顯示黎培里與愛國民眾站在對立面,為帝國主義勢力作勢撐腰。
30 該命令以三大罪行指稱黎培里,「查本市摩納哥僑民黎培里(Antonio Riberi)係國民黨反動統 治時期『羅馬教廷』駐中國公使,於1946 年 12 月來華,一向勾結美帝國主義及蔣介石匪幫,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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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公安人員翻查行李做最後檢查後,才准允黎培里進入香港(穆啟蒙,2016,
頁 306;趙中偉等,2020b,頁 139;陳方中、江國雄,2003,頁 242–243;陳聰 銘,2016,頁 247)。
黎培里被驅逐至香港,離開中國大陸,正式終結教廷使節在中國大陸的派駐,
同時也象徵著教廷被迫中斷與實際掌握中國領土政府的外交關係。其後,黎培里 在教廷安排下,於 1952 年 10 月以祝聖郭若石為臺北總教區首任總主教為由,31 輾轉來到臺北,並將教廷公使館遷駐臺北,且於 1967 年 2 月 10 日教廷正式批 准,而於 4 月 21 日在臺灣正式成立「天主教中國地區主教團」,遂形塑成當前 教廷與兩岸複雜的三邊外交關係,後續效應持續影響當前兩岸與教廷間的政教互 動。
(四)國際主流外交轉向中國大陸:教廷在兩岸間的博弈
1952 年臺北監牧區升格為臺北總教區,以及教廷駐中國大使館在臺北重新 開館後,臺北總教區遂肩負起代理全中國天主教會的責任。時任教宗庇護十二世 雖然反對共產主義(杜筑生,2014,頁 187),惟因擔憂中國大陸天主教會在中 共統治下所受迫害持續擴大,縱然將教廷駐中國大使館撤至臺北,仍然不願意與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建立親密關係(梁潔芬、李允中,2020,頁 140),除限 制親近國民政府的于斌樞機主教及田耕莘樞機主教自美國返回臺灣,中華民國駐 教廷公使謝壽康亦於 1954 年 4 月才獲教廷同意回到教廷出任公使職務(杜筑生,
2014,頁 188)。
教宗庇護十二世的彈性做法,符合本文對教廷外交的描述。教廷外交首重天 主教會安全與教務拓展,為避免教會受到更大迫害,教廷在維繫既有外交關係時,
31 臺灣天主教聖統制及教區劃分,教廷傳信部原將全島分為南北兩部分——臺北監牧區、高雄 監牧區——除臺北、桃園、新竹、苗栗、宜蘭、花蓮等六縣市屬於臺北監牧區,由天主教修會主 徒會郭若石主教擔任監牧外,其餘縣市都屬高雄監牧區,由西班牙道明會陳若瑟擔任監牧(張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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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會採取措施確保教會不會受到更大傷害。其次,教廷雖為避免教會受到迫害,
但教廷仍不會貿然以建立外交關係的手段來達到確保教會安全的目的,教廷的雙
但教廷仍不會貿然以建立外交關係的手段來達到確保教會安全的目的,教廷的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