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論
第四節 教廷外交理論文獻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中文文獻。而 Francis Rooney 在著作中,則是透露教廷與邦交國外交交涉的運 作過程,鉅細彌遺描述他代表美國政府與教廷交涉「不要公開反對美國出兵伊拉 克」的談判歷程。這些個人回憶錄,為教廷外交研究,提供豐富而縝密的談判案 例,並可以幫助研究者克服缺乏教廷一手檔案文獻的研究限制,讓研究者透過各 國外交官的回憶錄、解密的外交檔案,反向檢證教廷的外交決策過程。
然而,即便是有多年派駐教廷經驗的外交官,對於教廷特殊的國際法地位與 外交關係,仍然未必有精準的理解,比如對於「梵蒂岡(Vatican city-state)」和「教 廷(或稱聖座, Holy See)」兩者,Francis Rooney (2013)認為梵蒂岡僅是教廷維繫政 府運作的地點——將梵蒂岡視為地理名詞——並將梵蒂岡比喻為輿論藉「白宮」
或是「華盛頓」來指稱美國政府行政部門和整個美國政府。不過,Francis Rooney (2013)的理解,錯誤忽略梵蒂岡城國實際具有的主權國家地位。因此,從外交官 的回憶錄的理解也可以發現,教廷外交研究的困難度,光是涉及教廷主權的名詞 就受其長久歷史發展的影響存在。
最後,曾派駐教廷的記者或作家,如 John Allen Jr. (2004)和 Benedict Rogers (2015)則是藉著他們的派駐經驗,描述對教廷的一手觀察,特別是 John Allen Jr.
針對教廷的雙重國際法人格、組織架構、決策體系、思想體系全面地介紹,提供 筆者作為教廷外交研究的基礎。不過,這些著作關注的是教廷整體運作的機制,
較少著墨教廷外交的運作方針,因此,對於認識教廷外交的作法仍有其不足之處。
第四節 教廷外交理論文獻
隨著教宗及各國與教廷雙邊關係的研究,逐漸豐富宗教歷史學及個人回憶錄 的書架。近十年來,為數不多關於教廷外交的專書及期刊論文,包含新加坡學者 Alan Chong (2010, 2011, 2013)、德國學者 Alexander Stummvoll (2018)、匈牙利學 者 Jodok Troy (2011, 2016, 2018)、美國學者 Timothy Byrnes (2017)等人的著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漸漸構築起教廷外交的立體樣貌。這些研究多數以外文撰寫,透過不同研究方法 和理論假設,尋找描述教廷外交的適切用詞。
(一)國際關係史途徑
Stummvoll (2018, Chapter preface)深厚的天主教及國際關係學背景,讓他首 先關注到「教廷的外交官們如何將他們傳教的內容在國際政治中活出來」的實用 問題(Stummvoll, 2018, pt. preface)。實際上,教會的社會訓導(Social Doctrine)和 當代社會習以為常的價值觀,經常有內在矛盾,無論是對資本主義,或是對墮胎 和同性婚姻的看法,天主教會的主張經常違背主流社會「政治正確」的觀點。這 樣的社會趨勢,讓 Stummvoll 疑惑教廷如何在現代國際社會存活,並堅持它的宗 教傳統,把它的價值觀落實到國際政治之中。
為了解答疑惑,Stummvoll 引用英國哲學家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的 理論,詮釋稱教廷的社會訓導是跨越時空「活生生的傳統(living tradition)」
(Stummvoll, 2018, pp. 6-12)。Stummvoll 認為,教廷外交藉著它富含謹慎彈性 (prudence)的作法,在堅持教理與現實妥協中尋求平衡,使得這悠久的傳統得以 在現代社會中展現出來。Stummvoll 透過檢視教廷在越南戰爭、波蘭民主化運動 以及聯合國關於婦女權利會議等事件中的實際決策,以歷史學和哲學的角度解釋,
教廷如何將它關於「戰爭與和平」、「共產主義」、「性別倫理與家庭價值」的 教會倫理,運用在現實的國際參與,「活出」教廷長達兩千年的傳統價值觀 (Stummvoll, 2018, pp. 7-13)。
(二)國際關係自由主義、建構主義、現實主義、英國學派途徑
相較於 Stummvoll 對教廷「道德面」的關注,Byrnes (2017)、Chong (2010, 2013)則是將研究重點放在教廷的「俗世面」困境。他們都指出教廷是個「跨國際 (transnational)」的國家——國家利益不限於國內,教廷幾乎在全世界各個地方都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有它的利益。不過,就它的領土面積、人口密度、市場潛能、自然資源蘊藏量等
「硬實力」來說,教廷卻只是個小國(small state),它似乎無法運用「棒子和胡蘿 蔔」的現實主義邏輯來維繫它在世界各地的利益。
教廷還有其他方法保護它的國家利益嗎?Byrnes 和 Chong 不約而同都引用 國際關係學自由主義學者 Joseph Nye 的「軟實力(soft power)」理論,說明教廷雖 然無法透過軍事和經濟壓力,脅迫(coerce)各國做出有利教廷利益的決定,然而,
教廷卻可以透過它的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說服和吸引各國選擇與它合作,
進而做出有利教廷國家利益的決策。
綜合起教廷外交「道德面」和「俗世面」的兩面性,Troy (2016, 2018)的研究 則是以不同的國際關係理論,為教廷參與國際的行為提供理論框架。Troy 主張國 際關係學英國學派(English School)重視歷史、規範(norms)、國際法的研究方法,
最適合理解教廷兼顧「政治」和「宗教」機制的「混合外交(hybrid mode of diplomacy)」行為模式,用以回答教廷參與國際社會的目的、教廷在國際社會實 際扮演的角色、教廷如何在國際社會展現它的角色等問題,剖析教廷外交在國際 間的實踐機制。
Troy (2016, p. 2)首先指出,教廷作為跨國宗教組織,同時擁有領土和主權,
這有別於其他宗教組織;教廷基於梵蒂岡城領土,同時也是主權國家,使得教會 既是宗教組織也是國家,這也有別於其他國家的型態,因此,教廷是宗教研究和 國際關係研究的特例。
Troy (2016, pp. 7-8)認為,大部分教廷外交的文獻,5 都是從自由主義者或建 構主義者的角度來看教廷。因為,教會是國際規範的創造者,教廷根據聖經、教 會法典(Canon Law)、教理(dogmas)為框架,推動符合教會價值觀的國際政治,所 以必須要討論教廷的規範性主張能否或應否影響國際政治;保守派傾向支持教會
5 Troy (2016)舉例,諸如 Cullen and Bernard Hoose (2007)、Coleman and Ryan (2005)、Gremillion (1976)等。筆者認為前述文獻,Stummvol l(2018)也是採取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的立場,分析教廷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傳統的政治觀點,諸如 Augustine 的現實主義(realism)、Thomas Aquinas 的義戰 論(just war theory);然而,自由派則質疑,教廷作為宗教團體,不應在國際社會 佔有特殊地位,特別是教廷經常運用它的聯合國觀察員身份,表達許多非自由派 價值(non-liberal value)的觀點,像是反對墮胎(Troy, 2016, p. 7)。然而,這些對於 教廷規範性理論的討論,或者教廷是否應該獲得國際組織席位的應然問題,並不 是屬於政治研究的範疇,因此,Troy (2016)認為建構主義的研究途徑並不是研究 教廷最好的方法。
其次,Troy (2016)也認為國際關係學的現實主義理論同樣無法作為教廷研究 的框架,因為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重視物質和權力分配,以及往往將權力和地 緣政治聯繫在一起,使這個理論若不配合軟實力(soft power / moral power),無法 適當描述教廷。因為,就數字面來說,教廷擁有 12 億信仰人口,而且教廷以宗 教為基礎的的二軌外交(track-two diplomatic efforts)和教宗扮演橋樑的角色,促使 許多國際衝突事件邁向和平,教廷的影響力確實巨大,不過教廷的影響力卻無法 在現實主義的理論中被描述出來(Troy, 2016, p. 8)。
就 Troy (2016)的觀點,他認為國際關係學——英國學派(English School)的研 究途徑,最為適合研究教廷。英國學派以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看待國際 政治,並未明確區分規範性理論和現實政治的做法,實際上反應教廷的實存、存 在的歷史、代表的道德規範,而教廷自 1929 年取得領土「重新回歸國際」的做 法也代表教廷參與國際社會的遊戲規則,因此,Troy 認為以英國學派重視國際 法、外交、國際機構,同時重視歷史、道德規範的研究途徑,最為合適研究教廷,
或是教廷外交。
綜觀前述著作,無論是 Stummvoll 重視宗教歷史學的做法,或是 Byrnes、
Chong 和 Troy 引入國際關係學理論的開創性做法,他們都為教廷外交研究構築 起初步的理論框架。特別是 Byrnes、Chong 和 Troy 的論述,打破過往教廷研究 聚焦在宗教歷史學及歷史研究方法的侷限,他們利用國際關係學理論方法,切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教廷宗教及俗世的兩面性,提供教廷種種社會訓導(Social Doctrine)如何落實到它 的政治及國際參與的不同解釋,有助理論化教廷外交的行為模式。
然而,實際上,由於教廷有別於其它俗世國家,它同時具有教廷和梵蒂岡城 國雙重國際法人格、它既是跨國宗教組織同時又是個主權獨立國家的 「聖」、
「俗」兩面特質,往往誘使研究者偏好 「將教廷視為國際體系裡的特例」來描 述,特別是只專注解讀教廷外交的特殊案例,以及教廷在國際社會中的例外特質,
而沒有注意教廷外交中具有普遍性的原則與傳統,使得讀者容易產生錯覺以為
「國際關係學慣常使用的現實主義理論」全然不適用解釋教廷外交行為。雖然如 此,但筆者認為,縱然教廷有不符合理論預測的特殊案例,現實主義架構起來的 國際體系、國際政治為國家利益算計權力的本質,體現在教廷外交上,仍然相當 有說服力。
教廷的外交行為在多數案例下,其實符合國際關係學現實主義的預測:小國 的外交關係扈從大國決策避免與大國發生衝突、小國偶爾為避險而對某些國際問 題噤聲、小國為顧及國家核心利益而與強權妥協等理性選擇,都在當代教廷外交 中展現出來,多數時候教廷的外交行為與現實主義理論預測的小國外交並無差異。
只是因為教廷兼顧天主教會和主權國家的組成特質,使得它的國家利益「內 容」有別於一般俗世國家,原本現實主義慣用的分析方法需要若干修正。而教廷 為兼顧傳統教理與國際現實權力分配,使得它的外交行為表現出在道德與權力間 尋求平衡的兩難處境,這樣的兩難需要透過梳理教廷外交原則,補充解釋現實主 義無法完整說明的外交特例。
筆者雖然同意 Byrnes (2017)、Chong (2010, 2013)對於教廷「跨國際」及「小 國」特質的分析,然而筆者懷疑「軟實力(soft power / moral power)」是否已經充 分解釋教廷能夠抵抗強權 「棒子和胡蘿蔔」的實際因素。為從教廷自身外交例 證,找出教廷之所以可以在特殊案例表現出不同於現實主義預測的緣故,本文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在既有文獻的理論基礎上,繼續研究教廷與一般俗世國家相異的外交原則,並藉 著釐清這些特別的外交原則,作為修正說明教廷參與國際政治時表現出來的特例。
正如 Stummvoll (2018)和 Troy (2016)研究指出,教廷外交原則來自教廷「教
正如 Stummvoll (2018)和 Troy (2016)研究指出,教廷外交原則來自教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