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獨立生活方案
就安置服務歷程而言,以國內目前相關論文研究進行歸納整理,如第一章所 述,就研究主題進行分類,僅能大略區分為安置前階段、安置服務階段、追蹤輔 導階段此三階段。然研究者於部分國內研究結果與建議中,另發現「結束安置前 獨立生活訓練」此部分之討論:杜慈容(1999)認為少年之獨立生活能力應提早 預備,以漸進式協助少年踏上離開機構後的獨立、互依之路,因此,少年獨立生 活方案實施期程應該包含:安置機構→獨立生活方案→完全自立;畢國蓮(2006)
的研究建議指出,結束安置前的轉銜工作—獨立生活方案,其所謂「獨立生活技 能訓練」應為有計畫、有目標的提前訓練,而非口頭上的討論或是短期間協助少 年尋找房子、工作等;張婌文(2007)則認為許多少年結案返家,現況中則因為 原生家庭仍無照顧功能,甚至無居住之空間,所以無論少年結案後,是否「有家 可返」,均面臨獨立生活之情景,所以在離開機構之前甚至提前至入住開始,就 需為少年結束安置後獨立生活作規劃或訓練。
「結束安置前獨立生活訓練」此議題於國內目前相關研究中仍討論有限,雖 有許多研究結果與建議指出獨立生活訓練的重要性,但卻缺乏更進一步的研究。
國外經驗及相關文獻同樣認為安置服務歷程是具階段性的,在每一個階段中應清 楚明訂相關服務目標、內容及方式,其中結束安置準備服務(leaving care)意指 銜接追蹤輔導階段之相關預備工作,在此過程中,青少年需積極養成各項獨立生 活技能,並由依賴(dependence)走向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e),而此階段工 作即是研究者所指的轉銜服務階段。
Milligan 及 Stevens 認為少年在安置機構接受照顧過程中,其轉銜服務階段 的工作應包含:生活技能發展、為將來作計畫、尋找適合的資訊訊息,及促進少 年與照顧者之意見溝通,以便計畫和支持少年脫離照顧體系(翁毓秀等譯,
2009)。因此,完整的獨立生活方案應包含轉銜服務階段之各項準備工作,故以
下將就獨立生活方案架構之規劃概念及 CCSA 獨立生活方案之內容概況進行說 明:
一、獨立生活方案架構之概念說明
如本章開頭所述,CCSA 在規劃獨立生活方案時,並未參酌相關理論架構,
然在實務運作過程中,逐步參閱過內外文獻進行方案修正,透過國外文獻整理發 現,CCSA 獨立生活方案之架構,與澳洲服務模式最為接近,故試以澳洲
(Government of Western Australia,2006)服務經驗為例,說明安置服務之歷程以 及相關服務內容,在澳洲經驗中依據少年的年齡及發展階段,規劃不同的服務目 標,循序漸進地培養少年未來獨立生活的相關能力,將安置服務歷程區分為三階 段:
第一階段:準備期(Preparation for leaving care)
服務對象:以 14-17 歲目前仍在安置服務體系中之少年為主。
服務內容:少年已經接受適當的教育、培養足夠的生活技能,需協助少年成 功轉銜至未來的獨立生活,同時也需瞭解獨立生活對於這群少年 的意義為何。
第二階段:行動期(Moving to independent living)
服務對象:已進入獨立生活且超過 16 歲以上之少年。
服務內容:延續第一階段的服務工作,此階段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少年能有穩 定的住所,持續接受教育、相關訓練課程或就業。
第三階段:獨立生活期(After care whilst living independently)
服務對象:視少年個別適應狀況,必要時將服務延續至其年滿 25 歲為止,
持續提供與原生家庭的維持安全的連結及適應社會文化等支持。
服務內容:提供後續追蹤輔導服務,包含:提供青少年相關資訊、建議以及 給予青少年在經歷就業、家務維持、健康維護以及其他獨立生活 相關事務上之鼓勵。
根據上述文獻整理,有關「結束安置前獨立生活訓練」此議題已逐漸凸顯其 重要性,故研究者認為安置服務歷程,除先前第一章提及的三階段外,應再加入 轉銜服務階段,共四階段分別為:(一)安置前階段:評估兒童及少年是否需接 受安置服務之抉擇討論;(二)安置服務階段:兒童及少年於安置機構中接受相 關照顧服務;(三)轉銜服務階段:協助少年培養獨立生活技能及預備結束安置;
(四)追蹤輔導階段:少年離開安置服務體系後的後續追蹤服務。
而轉銜服務階段之服務內容國內目前實務上仍處於探索期,CCSA 於 2008 年邀請英國北愛爾蘭皇后大學貝爾法斯特校區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Prof. John Pinkerton,及北愛爾蘭健康社會服務與個人安全局區域專案執行官員 Ms. Deirdre Coyle,來台舉辦國際研討會「安置少年自立生活方案:英國與國內經驗分享」, 其研討會之相關服務內容介紹,於後續獨立生活方案執行過程中之修正,也參酌 其部分服務模式之設計,故就國外經驗而言,以英國轉銜服務工作模式為例,乃 是運用服務路徑(pathways)模式為主要工作模式,且由政府單位擔任服務主導 者,在此模式中強調三大工作重點:觀點(pathway views)、評估(pathway assessment)與計畫(pathway plan)分述如下(Scottish Executive,2004):
(一)觀點(pathway views)
少年需自己參與在服務計畫中,並以少年觀點,瞭解少年期待的生活 形態、家庭關係以及與朋友之間的互動關係、關懷其心理需求與健康福 祉、重視未來的學習與就業過程、住所選擇、生活技能養成以及相關支持 網絡的建構、經濟支持與理財能力培養,以及最重要的範疇:青少年所認 知的自我權益與法律議題。
(二)評估(pathway assessment)
評估面向需包含生活型態、家庭與朋友關係、健康福祉、學習與就業 計畫、住所選擇、理財能力、自我權益與法律議題,少年必須參與評估過 程,提出他們的觀點與期待,且在過程中需詳細或依照少年的個別狀況進 行評估並紀錄。
(三)計畫(pathway plan)
依據青少年觀點及服務評估過程的結果,並參酌其生活形態、家庭與 朋友關係、健康福祉、學習與就業計畫、住所選擇、理財能力、自我權益 與法律議題等面向擬定青少年未來的服務計畫,在此過程中需協調整合相 關服務機構與資源,例如:居住資源、就業資源與就學資訊等。少年並非 一開始就能成功適應獨立生活,在過程中需透過不斷討論與調整,提供少 年情感及相關支持,以協助青少年渡過轉銜適應階段。
從英國路徑服務模式可得知,轉銜服務模式必須經由少年本身的觀點出發,
著重少年本身參與計畫的過程,且銜接結束安置後的獨立生活評估面向應該包 含:原生家庭與親友網絡的建立、生涯規劃、健康照顧、住所、理財能力以及法 律知識的培養。
二、「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與「追蹤輔導服務計畫」之概況說明
CCSA 獨立生活方案的發展歷程,可分為三階段:
(一)以經濟補助為主之現金給付方案
CCSA 2006 年開始規劃獨立生活方案並執行,方案設計之初乃是以經 濟補助為主的相關助學方案,諸如少年仍在安置機構時的院生國高中助學 方案、結束安置後的獨立生活方案,以提供生活津貼、租屋津貼,及學雜 費為主,社工的角色僅在於申請服務對象的資格審核,尚未有追蹤輔導服 務之直接服務設計。
14 歲 15 歲 16 歲 23 歲
服務
Mentor 關懷服務、社 區資源資訊提供。
(一)專業服務費:專業人員服務費、訪視輔導事務費、訪視交通補助費、電話
以服務提供的角色而言,在「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的服務提供角色 上,CCSA 社工與安置機構之工作人員形成夥伴關係,其角色定位為資源提供 者,而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則為資源使用者;「追蹤輔導服務計畫」中,CCSA 社 工則由被動提供資源的角色,轉為積極介入服務的個案管理角色。
以服務焦點-培養少年獨立生活能力之面向而言,「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 畫」:著重於少年於安置機構期間的獨立生活能力培養,其獨立生活能力建構焦 點在於:個人理財能力、金錢管理、風險管理概念。「追蹤輔導服務計畫」則著 重在少年離開安置機構後的生活適應過程,同樣期待透過服務方案的執行過程,
協助少年建立獨立生活能力,而其獨立生活能力建構焦點除包含上述四項外,更 著重教育、就業能力培養、職場適應、社會網絡建立、危機處理能力等獨立生活 能力的建立。
以服務焦點-經濟扶助面向而言,「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以個人發 展帳戶為概念,透過相對提撥的方式,協助少年於安置期間儲蓄結束安置後之所 需預備金,並限定於就學、就業、技能培訓及結束安置後一年內生活所需之必要 花費等項目。「追蹤輔導服務計畫」則依少年個別化之需求,搭配經濟評估標準 給予學雜費補助、房屋押金補助、房租津貼、生活費用等補助,同時要求少年需 配合社工人員進行定期訪視,以協助其獨立生活之適應。
三、「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執行概況
CCSA 在方案宣傳推廣之初,採取公文發送方式,為符合 CCSA 服務宗旨與 對象及經費贊助單位之期待設定,公文發放對象以全國育幼機構為主,並廣邀全 國育幼機構推薦合適之少年參與此服務計畫。針對計畫所設定之服務對象以及申 請條件有以下規定:
(一)服務對象
1. 就讀國二、高二且兩年內要離院(結束安置)之兒少安置機構在院少年
小結
少年進入安置服務體系,對其人生是第一次遭逢重大的生活環境改變,必需
少年進入安置服務體系,對其人生是第一次遭逢重大的生活環境改變,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