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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研究對象定義

本研究對象主要以參與 CCSA 獨立生活方案之轉銜服務階段:「獨立生活第 一桶儲蓄計畫」,且接續參與追蹤輔導階段:「追蹤輔導服務計畫」之少年為研究 主體。「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是為期兩年之服務方案,而計畫執行期間 共分成三梯次申請,第一梯次開始時間為 2008 年 5 月,計畫結束時間為 2010 年 4 月;而「追蹤輔導服務計畫」則無規定服務年限,僅以少年的年齡設定服務提 供的上限。因少年結束安置後仍須有獨立生活適應期,並且考量研究進行時間,

故將參與「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之第一梯次少年設定為主要研究對象。

第一梯次參與之少年共計 16 名,針對少年參與計畫的安置狀況,再細分成 四類:(第一類)參與計畫中途退出,且結案未進入追蹤輔導者;(第二類)中途 結束安置,仍持續參與儲蓄計畫,且結束安置後進入追蹤輔導者;(第三類)安 置期間中途轉換安置機構,仍持續參與儲蓄計畫,且結束安置後進入追蹤輔導 者;(第四類)於同一安置機構,並於安置期間完成儲蓄計畫,且結束安置後進 入追蹤輔導者。相關資料如表 4 所示:

表 4 儲蓄計畫參與少年一覽表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性別 分類

區域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北區 4

中區 1 1 1 6 1

南區 1 1

註:其中第一類少年因終止儲蓄計畫,且 CCSA 社工人員已與少年失聯故無法進 行追蹤。

二、研究對象的取樣

在質化研究的抽樣方式選擇大致可分為:具備樣本抽樣、便利抽樣、限額抽 樣、立意抽樣、滾雪球抽樣等幾種方式,其中立意抽樣的定義為:研究者依據自 己的研究目的及對母群體的瞭解進行樣本的選取,研究者主觀的確定誰是具有代 表性的樣本,稱之為判斷性樣本(簡春安等,1998)。

Neuman 認為立意抽樣適用於以下三種情況:(一)研究者用它挑選可以提 供許多資訊的獨特個案;(二)研究者可以用立意抽樣挑選難以接觸到、特殊的 母體;(三)研究者要找出特別的個案類型,再做深入研究(王佳煌等譯,2002)。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設定為參與 CCSA 獨立生活方案之少年,具有獨特性,且是為 難以接觸的母體,故採取立意抽樣方式,以期符合研究之設定。

部分符合研究對象之設定少年,因就學或其他原因,仍持續接受安置服務,

而儲蓄計畫完成後之相對提撥金額須於少年結束安置後才核撥,礙於研究時間之 設定,故不選擇此部份的少年為研究樣本,排除前述之研究樣本後,符合研究設 定之對象共計 11 位,研究者進行 10 位少年的約訪,然編號 YP3 之少年因領有 身心障礙手冊,在進行研究訪談過程中,少年無法與研究者單獨完成訪談,故不 採用 YP3 少年之部分訪談資料。研究者最後完成 9 位少年之研究訪談,而其基 本資料如表 5 所列:

表 5 受訪者少年基本資料一覽表

編號 性別 區域 接受安置時間 YP1 男 B 區 6 年 1 個月 YP2 女 B 區 16 年 5 個月 YP4 女 C 區 6 年 5 個月 YP5 男 B 區 12 年 YP6 女 B 區 17 年 4 個月

編號 性別 區域 接受安置時間 YP7 男 B 區 11 年 YP8 女 A 區 8 年 5 個月 YP9 女 A 區 3 年 6 個月 YP10 女 A 區 8 年 2 個月

註:研究者以 Young People 來代表少年,故編號方式採取 YP 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