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置機構是我另一個家
第三節 研究建議
「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執行至今,已開放三梯次少年申請參與,隨 著服務方案的執行與調整,目前服務對象也已開放已結束安置之少年參與,不再 僅限於安置期間的少年。透過本研究結果呈現,期待能提供未來服務方案調整之 依據與參與,且提供實務界規劃安置歷程轉銜服務之建議,故提出以下之建議:
一、對方案的建議
(一)與安置機構建立方案執行過程的夥伴關係
就安置機構而言,「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是由一個外部單位所提 供的服務方案資源,共同協助接受安置服務少年進行結束安置準備服務工作,
在角色分工上,方案規劃雖由 CCSA 社工人員主導,但少年因仍在安置期間,
安置機構對於少年的生活狀況掌握最為清楚,CCSA 社工人員欲了解少年於安 置期間參與方案之狀況,或少年安置服務計畫之異動,均需透過安置機構工作 人員的轉述與了解,即便 CCSA 社工人員可進入安置機構與少年進行會談,
但因與少年關係建立不足,所獲得之資訊也僅屬片斷式,仍依賴安置機構工作 人員之評估。
安置機構在方案執行過程的角色應共同擔任少年的教育者、指導者,而 CCSA 社工人員在方案執行過程應定期了解少年參與服務方案之狀況,而非被 動式了解少年的近況,導致資訊接受的落差,因此,建立在方案執行過程與安 置機構建立共同執行的夥伴關係,將有助於少年參與過程的整體性評估。
(二)多元化的教育訓練課程規劃
「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在方案執行過程中,逐步導入資產累積福 利理論架構,協助少年可累積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有形資產是方案成效中最 易展現的,在無形資產方面,則透過相關教育訓練課程的設計與規劃,協助少 年逐步累積。
然就「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中所規劃之教育訓練課程仍以理財規 劃為主軸,缺乏獨立生活能力其他面向的能力培養課程規劃,未來在方案檢討 與修正過程中,應納入多元化的教育訓練課程主題規劃,增加教育訓練課程之 豐富性。
(三)強化服務對象之參與感
在安置機構少年普遍有習慣接受安排的行為模式,因此,應於方案執行過 程中,強化服務對象之參與感。在方案申請過程不應僅限於書面資料的審核,
可運用其他動態模式,如對獨立生活想像行動劇演出、拍攝自我推薦影音檔等 方式,提供一個舞台讓參與少年發揮自我創造力。而在過程學習中,多元化的 教育訓練課程提供有其必要性,然考量少年仍在安置期間,仍必須遵守安置機 構的團體規範,因此,多元化的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不應僅限於方案規劃者,透 過與安置機構建立之共同執行的夥伴關係,邀請安置機構可針對機構環境設計 相關體驗課程,而參與少年可依據自己的需求,彈性選擇課程參與,提昇少年 自主權與參與感。
(四)「獨立生活第一桶金儲蓄計畫」後續追蹤機制與 CCSA「追蹤輔導服務計 畫」的結合
「追蹤輔導服務計畫」中著重少年的教育、就業能力培養、職場適應、社 會網絡建立、危機處理能力等獨立生活能力的建立,不僅限於對於金錢管理的 追蹤了解,而是更全面性看待少年的需求,CCSA 社工人員是以方案評估者的 角色進行追蹤,或者是以服務提供者的角色進行追蹤,恐帶給少年不同的情緒 感受。應評估儲蓄計畫中的追蹤制度是否可由「追蹤輔導服務計畫」來取代,
延續對於參與少年的關心與協助,而非流於形式化的方案成效評估。
二、對安置歷程轉銜服務之規劃建議
(一)協助少年面對創傷問題乃首要之務
在安置機構中,有問題行為的少年往往可以優先獲得相關服務資源,而表 現良好的少年,雖也可獲得「好康」資訊的優先得知權,但其真正的需求卻未 被發現,進入安置機構少年帶著原生家庭所給予的創傷經驗,經歷長期的安置 服務,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如何協助少年面對創傷問題,平復或降低創傷經驗所 帶來的傷害,實為首要之務,而非讓少年依舊帶著創傷走向獨立生活之路,只 是更加深少年獨立生活適應的困難,因此,在安置期間,心理諮商輔導之提供 應是普遍性的,不應以少年的行為表現作為服務資源給予的依據,每位少年皆 有需求只是在層次上不同。
(二)逐步給予少年自主權有助於獨立生活之適應
青少年發展階段中,父母與青少年子女互動中最常見的壓力便是為了解決 控制與自主權的問題(張宏哲、林哲立等譯,2000)。而在安置機構中的少年 也與工作人員有此互動壓力,尤其以第一類少年因經歷 10 年以上的安置機構 團體生活,長期被動接受安置機構的各項安排,相較於第二類少年更能感受到 此互動壓力。安置機構環境乃屬團體生活情境,與一般家庭環境無法比較,在 自主權的給予同時,也牽涉到安置機構管理問題,然適度給予少年自主權是有 其必要性,在不影響整體安置少年的權力與生活管理之下,隨著少年的年齡增 長,逐步給予自主權包含對自己金錢管理的權力,並在安置機構工作人員的協 助下,可協助少年建立理財能力,減少結束安置後對於金錢使用的茫然與壓力。
(三)允許少年實驗與建立失敗經驗
少年離開安置機構後,最大的感受便是對自主權的重新掌握,少年在訪談 過程中也不斷拋出「不需要看人家的臉色」、「比較自由」、「有能力自己買東西」
等自我價值感提昇的感受。從安置機構中享用「免費」的物資資源到自己「付 費」購買的過程中,少年也認為「現在出來比較會想,想比較多事情」逐步建
立自己的金錢管理能力。
然少年對於金錢管理的掌控必須等待結束安置之後,透過不斷的挫折與學 習過程中逐步建立,雖是能力建立的過程,但同時也是少年獨立生活的壓力來 源之一。若少年能於安置期間能擁有金錢管理能力,且安置機構能提供少年實 驗或允許少年有失敗經驗的學習,將有助於減少少年在獨立生活過程的壓力,
也更符合少年的期待「身體力行」的學習期待。
(四)個別化的結束安置準備服務工作規劃
在此兩類的受訪少年,每位少年進入安置服務的時間點皆有所不同,而其 在進入安置機構前之生活經歷也有所不同。在本研究受訪少年中,第二類少年 已有獨立生活之經驗,雖與第一類少年相同進入安置服務,但安置機構為其所 規劃的結束安置準備服務工作也應有所不同,因此,結束安置準備服務工作之 內容並非制式化或一致性的提供,因依據少年的生命經驗、結束安置後的家庭 支持系統、經濟資源狀況、居住問題等規劃以少年為主體的服務計畫,方能切 合少年的個別化需求。
(五)全面性的資源轉銜
少年在安置期間不論是在日常生活所需的提供,或是情感層面的支持,都 獲得安置機構的全面性照顧與協助,然離開安置機構後,此全面性的資源協助 卻轉變成部分性的資源提供,而不足的部份便是社工人員或安置機構工作人員 期待少年透過獨立生活能力的建立,學習自我負責,並增強問題解決能力,作 為因應之道。
突然的資源中斷,無法有助於少年的生活適應,卻因而加深其無助感,因 此,少年在經歷安置服務歷程的轉銜過程,不僅是獨立生活能力預備,更需要 全面性的資源轉銜,提供少年全人式的關懷,而非片斷式的資源提供,協助少 年重新檢視原生家庭所帶來的創傷,接受自己原生家庭的狀況,帶著更多祝福
與理解,走過自己生命的缺口,降低原生家庭對於未來生活的影響,才可走出 屬於自己的道路。
三、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從本研究中發現,針對受訪對象中的第一類少年持續接受原安置機構工作人 員所提供之相關協助,同時也延續彼此間的依附關係,然研究者也在研究過程中 一直不斷思索,經歷 10 年以上長期安置服務的少年,其結束安置後將面對是無 家可返,且原長期安置機構的服務中斷,對其感受恐是再一次經歷被遺棄的過 程,而安置機構工作人員與少年安置服務計畫終止後,所建立的依附關係應如何 定位,如何協助少年從此依附關係的需求,轉為獨立生活的助力,而安置機構工 作人員在此過程中所應扮演的角色及自我覺察的能力又為何?如何在謹守專業 倫理的準則之下,持續發展此依附關係,亦或是應協助少年釐清對於安置機構工 作人員的情感依附需求之背後因素,則是未來研究可發展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