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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

本節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及結果,提出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壹、臺北市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運作現況

一、臺北市國民中學各校最常發生的校園意外事件是「學生運動、遊戲傷害」、

「學生實驗傷害」及「學生自殺、自傷事件」。「學生溺水事件」、「校 園建築物坍塌及設施傷害」、「工地整建傷人事件」受試者皆無勾選,顯 示此三項在臺北市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中較不常發生。

二、臺北市各國民中學皆訂定危機管理計畫。

三、校園危機處置小組設立的組別,50%的學校設有召集人、安全組、發言人、

醫療組、輔導組、總幹事、法律組、總務組、資料組、社區資源組。課務 組佔 39.0%較不普及、其他佔 10.2%。受試者填寫其他意見方面共12 人,

歸納其填寫之意見包括:「聯絡組」、「協調組」、「校內資源組」、「執

行秘書」、「支援組」、「行政資源組」。其中以「聯絡組」、「協調組」

較多受試者填寫。

四、參與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小組的成員,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校 長」、「主任或組長」、「教師」、「家長代表」、「職員」、「校外學 者專家」、「社區代表」、「警政、消防、醫療」、「學生代表」、「上 級行政機關人員」、「其他」。研究顯示校外人士參與校園意外事件危機 處理小組的成員比率偏低,受試者填寫其他意見方面共2 人,歸納其填寫 之意見包括:「個案輔導老師」、「法律專家」。

五、臺北市各國民中學在選擇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小組成員時,會考量成員 的因素,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現任職務」、「危機管理經驗」、「瞭 解學校環境及生態」、「成員反應能力」、「人格特質與抗壓性」、「過 去的工作表現」、「學經歷」,受試者填寫其他意見方面共2 人,歸納其 填寫之意見包括:「專業知識」、「特殊專長」。

六、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計畫訓練每學年實施次數,1 次佔 66.9%、未實施 佔18.6%、2 次佔 11.9%、其他佔 2.6%。受試者填寫其他意見方面共 3 人,

歸納其填寫之意見包括:「1-2 次」、「視情況」。

七、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最迫切的工作,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校園危 機意識的宣導」、「提供危機處理相關的教育訓練」、「加強危機溝通的 能力」、「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建立危機處理資源網絡」、「擬定危 機處理計畫」、「建立發言人的制度」、「編印危機反應手冊」。

八、有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的經驗者佔85.6%、沒有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 的經驗者佔14.4%。沒有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的經驗,須加強其意外事 件危機管理的模擬訓練與演練。

九、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相關知識及訓練學習或獲得之管道,以填答人數百 分比依序為「過去的工作經驗」、「參考過去危機處理經驗」、「與同事

討論」、「參加危機管理相關的教育訓練」、「向他校人員請教與學習」、

「請示上級行政機關人員」、「請教校外的專家學者」、「參考相關書籍」。

十、校園意外危機事件進行預防模擬之演練項目以「學生運動、遊戲傷害」最 多佔78.0%、「學生在校外教學活動發生車禍事件」佔 36.4%次之,其餘選 項比率不高。

十一、國民中學已執行的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工作,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 為「成立危機處理小組」、「擬定危機處理計畫」、「校園危機意識的宣 導」、「建立發言人的制度」、「加強危機溝通的能力」、「建立危機處 理資源網絡」、「提供危機處理相關的教育訓練」、「編印危機反應手冊」。

十二、校園意外危機事件發生時,擔任對外發言之人選,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 序為「教務主任」、「訓導主任」、「輔導主任」、「與該危機事件相關 的業務主管或教職員」、「校長」、「總務主任」。由「教務主任」擔任 校園意外危機事件時的對外發言人比率最高。

十三、在處理校園意外事件危機時,學校面對新聞媒體之態度,以填答人數百 分比依序為「公開、坦然的態度面對媒體」、「請示上級機關後再與媒體 聯繫」、「主動與媒體聯繫,提供完整的資訊」、「和顏悅色、避免得罪 媒體」、「等待媒體與學校聯繫」、「儘量避免與媒體接觸」。

十四、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解決後,學校後續的處理之項目,以填答人數百分比 依序為「受傷害者給予心理輔導與協助」、「進行追蹤調查與輔導」、「召 開檢討會議」、「做成案例並建檔」、「加速復原工作的進行」、「成立 調查評估小組」、「修正危機管理計畫與更新」。

貳、臺北市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運作困境

一、處理校園意外事件危機時,不易於溝通之對象,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

「傳播新聞媒體人員」、「受害者家屬」和「民意代表」,其餘選項所佔 比率均不高。

二、進行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工作面臨的阻礙,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不 熟悉相關法令」、「缺乏危機處理相關經驗」、「經費、資源有限」、「學 校師生危機意識薄弱」、「危機管理相關知識與演練不足」、「人力不足」、

「家長干預」、「民意代表干預」、「危機管理計畫流於形式」、「媒體 關係不佳」、「相關人員配合度不夠」。

三、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在計畫、組織運作方面之困難以填答人數百分比依 序為「未定期舉行校園危機模擬訓練」、「學校與媒體互動欠缺」、「相 關單位聯繫、協調不足」、「計畫未能適時修正」,其餘選項所佔比率均 不高。

四、臺北市國民中學在校園危機管理的認知及運作上認為需再加強的地方,以 填答人數百分比依序為「相關的法律知識」、「媒體溝通的能力與技巧」、

「提高危機意識」、「提高掌控現場的能力」、「危機溝通的能力」、「緊 急事件處理知識」。

参、臺北市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運作內涵的重視程度

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整體平均數為 4.48,顯示受試者對校園意 外事件危機管理運作內涵重視程度介於「中上」與「高度」之間。就危機管理的 三個階段分別論述如下:

一、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預防與準備)方面

其整體平均數為4.38,三個層面中以「環境設施與溝通平台」得分最高(平 均數為4.60),高於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預防與準備)整體平均數(4.38),

「組織規劃」得分次之(平均數為4.37),「法律素養與教育訓練」得分相對 較低(平均數為4.36),此二層面皆低於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預防與準備)

整體平均數,唯此階段整體及各層面皆在「中上」與「高度」的程度之間。

二、校園危機管理中階段(控制處理)方面

其整體平均數為4.57,其中以「領導協調」的得分最高(平均數為 4.61),

高於校園危機管理中階段(控制處理)整體平均數(4.57),屬於「中上」程 度,「組織運作與支援網路」的得分次之(平均數為4.54),低於此階段整體 平均數(4.57),唯此階段整體及各層面皆在「中上」與「高度」的程度之間。

三、校園危機管理後階段(善後處理與學習)方面

其整體平均數為4.44,其中以「復原學習與追蹤輔導」的得分最高(平均 數為4.53),高於校園危機管理後階段(善後處理與學習)整體平均數(4.44),

屬於「中上」程度,「經驗學習」的得分次之(平均數為4.26),低於此階段 整體平均數(4.44),唯此階段整體及各層面皆在「中上」與「高度」的程度 之間。

肆、臺北市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階段之相關分析

整體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與整體校園危機管理中階段之間,其相關達.01 的 顯著水準,Pearsonۥ s r 為.729;整體校園危機管理中階段與整體校園危機管理 後階段之間,其相關達到.01 的顯著水準,Pearsonۥ s r 為.745;整體校園危機 管理前階段與整體校園危機管理後階段之間,其相關達到.01 的顯著水準,

Pearsonۥ s r 為.711,上述皆屬於「中度正相關」與「高度正相關」之間,表示 校園危機管理前、中、後階段,確實具有高度的顯著正相關。本研究顯示,結果 與文獻探討相同,將危機管理區分為「校園危機管理前(預防與準備)階段」與

「校園危機管理中(控制處理)階段」及「校園危機管理後(善後處理與學習)

階段」三大部分,三者緊密銜接,循環不已,是不斷延續的動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