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建議

本節將依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研究發現與結論及研究之心得,對於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學校、學校行政人員及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議,以提供推展校園意外 事件危機管理成效及後續研究之參考。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定期舉辦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訓練課程及實際模擬演練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臺北市國民中學有 14.4%受試者沒有校園意外事件危 機處理的經驗,在校園危機管理的認知及運作上,各校認為需再加強的地方,

以「相關的法律知識」佔 65.3%、「媒體溝通的能力與技巧」佔 57.6%、「提 高危機意識」佔 45.8%、「提高掌控現場的能力」佔 43.2%、「危機溝通的能 力」佔 35.6%、「緊急事件處理知識」佔 33.9%。由上述可知皆須加強其知能 方面的研習,且與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模擬訓練和演練,讓沒有校園意外事件 危機處理經驗的教育行政人員,有事前的教育訓練與演練,有心理準備,當發 生危機事件時,才不會不知所措,能快速的進入狀況,使危機管理計畫實施更 順暢,研究結果顯示,校園危機管理前、中、後階段,確實具有高度的顯著正 相關。表示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的運作情況愈佳,其對校園危機管理中、後階 段亦有愈佳的表現。有 71.2%的受試者認為在處理校園意外事件危機時,「傳 播新聞媒體人員」是最不易溝通的對象,通常媒體記者窮追猛打常是危機處理 中最費心的事情,其次有 61.9%的受試者認為「受害者家屬」和 42.4%的受試 者認為「民意代表」是較難溝通的對象,期望透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定期安排 相關的教育訓練及演練(例如:如何面對媒體、受害者家屬和民意代表),讓 校園危機事件處理的方式有一致性,對各校危機管理工作有提昇的作用。

二、督促各校落實校園危機管理計畫之運作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臺北市各國民中學皆訂定危機管理計畫,臺北市國民 中學有18.6%未實施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計畫訓練,在進行校園意外事件危

機管理工作面臨的阻礙,受試者認為「危機管理計畫流於形式」佔 22.0%,由 研究結果顯示,臺北市國民中學 18.6%受試者未實施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計 畫訓練與演練,當發生危機事件時,會措手不及,而影響校園危機管理發生時 的運作,因此教育行政機關應明文規定各校在危機管理計畫訓練每學年實施至 少 1 次,並按計畫實施透過模擬演練中,以增加校園危機管理人員之經驗、知 能與應變能力,於危機事件發生前,能先防患於未然。

三、增加補助國民中學人力、經費與資源,以減輕教育行政人員的負擔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經費、資源有限」佔 34.7%、「人力不足」佔 27.1%。

目前國民中學行政職務皆由教師兼任,除總務處事務組長、出納組長、文書組 長是專任行政人員外,其他組長是由教師兼任,兼任行政職務常有職務輪調和 教學工作與行政業務時間分配的問題,教育行政機關在經費及資源許可之下,

適度補充學校人力加入專任行政人員,來減輕教師兼行政的負擔,特別是小型 學校為優先考量的對象,因其能用的經費、資源有限及人力不足;並在行政業 務上簡化處理程序,以減輕教育行政人員的負擔,將有助於教育行政人員在危 機管理工作上投入更多心力,並更落實的執行,是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應積極 努力改善的目標。

四、強化國民中學教職員工生之法律知識素養並設立諮詢單位

臺北市國民中學在進行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工作面臨的阻礙以「不熟悉 相關法令」佔 48.3%居多、在校園危機管理的認知及運作上,各校認為需再加 強的地方,以「相關的法律知識」佔 65.3%,代表國民中學教職員工生對法令 不熟悉,而不知自己所需擔負的責任,平時應加強危機處理相關法令的宣導,

以提昇教育行政人員的危機管理知能及危機意識。教育行政機關應編列預算,

補助法律知識素養教育訓練所需的經費和資源,方能使法律知識素養教育訓練 能順利進行,且編列預算經費,讓學校來購買法律相關書籍及雜誌,提供師生 閱讀增進法律知識素養。教育局應設有專責單位提供完整校園危機事件法律知 識的諮詢單位。

貳、對國民中學的建議

一、主動辦理教師學習危機管理課程,以提昇其危機意識與知能

研究結果顯示,有18.6%未實施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計畫訓練。有 14.4%

受試者沒有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的經驗,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最迫切的工 作依序為校園危機意識的宣導佔 70.3%、提供危機處理相關的教育訓練佔 61.

9%、加強危機溝通的能力佔 53.4%,依上所述之原因,學校應主動辦理相關研 習,讓各國民中學的校長、主任、教師及行政人員能透過校園危機意識的宣導,

不斷的辦理危機管理相關的教育訓練,以提昇危機溝通的能力。透過開設危機 管理相關課程,可以借此機會培養危機管理專業人才,協助學校策畫推動危機 管理工作,強化學校教育人員的危機意識。

二、加強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模擬訓練與演練之多元性

78%以上受試者中,針對「學生運動、遊戲傷害」的意外危機事件進行預 防模擬之演練居多,其次是「學生在校外教學活動發生車禍事件」佔 36.4%。

其餘模擬演練所佔比率不高。校園建築物坍塌及設施傷害佔16.9%、學生自殺、

自傷事件佔 16.9%、學生實驗傷害佔 16.9%、學生溺水事件佔 16.1%、學生食物 中毒事件、墜樓事件(非自殺)佔5.9%、工地整建傷人事件佔 0%。在進行校園 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工作面臨的阻礙,危機管理計畫流於形式佔 22.0%、危機管 理相關知識與演練不足佔 30.5%。由上述研究顯示,再嚴密的危機管理計畫,

須靠教職員工生的瞭解與運用,並透過危機的模擬訓練與演練,讓教職員工生 能充分的學習危機管理的經驗與熟悉實作的步驟,才能讓危機管理計畫發揮最 大的效用。目前臺北市國民中學在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模擬訓練與演練,

落實成效良好,但在模擬訓練與演練項目上缺乏多元性,大多數學校針對「學 生運動、遊戲傷害」的意外危機事件進行預防模擬之演練居多,學校應安排設 計各種不同的危機模擬之演練,讓教職員工生能有多樣性的學習與體驗,讓教 職員工生面臨突如其來的危機,能有很好應變能力,來降低危機事件所帶來的 傷害。

三、網羅校外人士參與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運用社區資源,強化危機管理 機制

研究結果顯示,臺北市各國民中學校園意外事件危機處理小組成員,有 60%

以上的受試者認為應包括校長、主任或組長、教師、家長代表、職員,主要還 是以行政人員為主,校外學者專家佔37.3%、社區代表佔 33.9%、警政、消防、

醫療佔26.3%、學生代表佔 22.9%、上級行政機關人員佔 6.8%。如果能擴大到校 外學者專家、社區代表、警政、消防、醫療、學生代表、上級行政機關人員都 能參與,將有助於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機制更加健全,對於人力和物力的資 源的運用更豐富。受試者填寫其他意見方面共2 人,歸納其填寫之意見包括:

「個案輔導老師」、「法律專家」。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預防與準備) 運作內 涵調查問卷中,以「學校的校園危機小組平時能邀請警政、消防、醫療、社區 人士、家長會代表擔任危機諮詢顧問」的平均數(4.20)相對重視程度較低。校 園危機小組能邀請校外人士擔任危機諮詢顧問,參與程度較低,學校應積極與 校外人士建立良好關係,對推動危機管理工作是助力而不是阻力。所以學校應 重視與警政、消防、醫療、社區人士、家長會代表互動發展良好的關係。學校 應定期舉辦親職教育活動,透過活動與家長溝通,並與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

萬一不幸有危機發生時,第一時間讓家長加入危機處理小組成員之一,讓家長 瞭解學校危機處理的運作模式,不但能減輕溝通及訊息傳達上的困擾,還能增 加危機處理小組的成效。

四、各校策略聯盟編列預算,聯合聘請律師當法律諮詢顧問

受試者認為在進行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工作面臨的阻礙,以「不熟悉相 關法令」佔 48.3%居多,代表國民中學教職員工生對法令不熟悉,平時應加強 法令的宣導,以提昇教育人員的法律素養。校園危機管理前階段(預防與準備) 運作內涵調查問卷中,以「學校應於學生各項活動競賽時積極進行相關法律常 識素養之宣導」的平均數(4.14)相對重視程度較低。臺北市國民中學在校園危 機管理的認知及運作上認為需再加強的地方,以「相關的法律知識」佔65.3%。

由上述所知,學校應在法律素養方面,應多辦理與法律知識素養有關的研習,

因教育行政人員普遍未具備法律知識素養,對法學的概念較不清楚,很少注意 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相關法令,更不了解本身所需負的法律責任,故學校應編 列預算,來購買法律相關書籍及雜誌,提供師生閱讀增進法律知識素養。並且 與鄰近的各校聯合聘請法律顧問,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並請具有法律經 驗之校園危機管理人員做經驗分享,以提昇教職員工生法律知識的素養,達到 人力與資源共享,來提昇危機管理的成效。

五、建立良好的溝通網絡,有助於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進行

五、建立良好的溝通網絡,有助於校園意外事件危機管理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