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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項 程 度

專家 學者

社區居民

港南社區 南勢社區 埔和社區 大饒社區 過溝社區

否 77.1 83.3 85.5 93.8 83.3 76.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其他效益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其他效益方面,當農村社區土地重劃需要增加公 共設施用地時,是否可變更農業用地,有 89.7%的人認為當有需要增加 公共設施用地時可變更農業用地,僅有 10.3%的人認為農業用地具不可 逆性,變更使用後則無法恢復原本農業使用,恐造成優良農田的消失,

故不贊成變更。而贊成變更者亦強調,變更農地需要有更嚴謹的法規限 定其範圍,需因個案情況而調整訂定。對於地主在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 所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面積及所負擔之重劃費用是否合理方面,有 82.7%的人認為公共設施用地面積負擔合理,有 75.6%的受訪者認為地主 所負擔之重劃費用合理,但仍有部分受訪者認為負擔比例不均且過高,

使居民意願低落,要提高居民參與意願可調整農地與建地之負擔比例,

使僅擁有建地之地主負擔比例降低。有 46.8%的人表示勉強接受農村社 區土地重劃區內地主之負擔,有 29.5%的人表示完全可以接受地主之負 擔。

八、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參與程度及滿意度

對於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參與程度及滿意度方面,有 37.5%的人在農 村社區土地重劃的重劃過程中參與程度普通,表示非常熱烈參與者有 25%,熱烈參與者有 28.8%,故在農村社區進行土地重劃時有過半的人 會熱烈參與重劃。對於土地分配之區位滿意程度方面,39.1%的人認為對 於分配之區位普通,有 33.3%的人表示滿意,有 20.5%的表示非常滿意,

故對於所分配之區位表示滿意以上的人有 53.8%,僅有 1.3%的人表示不 滿意。

九、綜合分析

由上述分析,將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效果分為:顯著改善(改善程度 70%以上)、有改善(改善程度 60%-70%)、稍有改善(改善程度 50%-60%)

及無顯著改善(改善程度 50%以下)四種情況進行分析,包括是否造成 景觀生態失衡、破壞農村歷史文物、破壞農村傳統建築及導致農地非農 用四個反向問題。先以北台灣三個農村社區進行比較,港南農村社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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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位條件與施行成效之研究

於新竹市香山區之西北部,在社區的周圍 5 公里半徑範圍內有新竹空軍 基地、新竹火車站、香山火車站、新竹市政府、香山區公所、香山工業 區、新竹海水浴場、港南青年育樂中心、王金城新生紀念公園與國軍新 竹醫院等,屬小型都市型態城市,交通、生活環境方面均具有良好區位 條件。且由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促進農村社區更新、

改善生活環境、促進區域整體發展、土地所有權關係趨於簡單、改善交 通條件、改善農村髒亂景象、改善農村蕭條沒落景象、避免景觀生態失 衡、不會破壞農村歷史文物及農村傳統建築、重劃區內土地平均市價提 高、土地增值稅稅收增加、地價稅稅收增加、促進農地有效率利用、導 致農地非農用、社區道路系統、聯外道路系統及人行步道方面均認為有 顯著改善,其施行效益高。且由農村社區現況調查發現,目前港南農村 社區已有許多建物,有紓緩周邊都市壓力。

南勢農村社區和港南農村社區位置相差不遠,但兩者產生之效益卻 差異很大,主要是因為南勢農村社區之交通條件。南勢農村社區內巷弄 狹小,造成農村社區和主要幹道之間之阻隔,使其交通無法串聯,造成 施行效益在本次調查結果最差,僅認為土地界樁明確、不會使農村景觀 生態失衡、可保存農村歷史文物及農村傳統建築以及導致農地非農用等 情形有顯著改善;認為土地形狀方正、可建築用地面積增加、改善農村 髒亂景象、重劃區內土地平均市價提高、土地增值稅稅收增加、促進農 地有效利用及社區道路系統等方面有改善,其餘均認為無顯著改善,從 現況調查及居民的訪查結果瞭解,南勢農村社區是在民國 92 年進行農村 社區土地重劃,其工程費用係由地主負擔,社區居民及地主認為扣除負 擔比例後所分回之土地少,農村社區規劃設置許多滯洪設施,一到下雨 就淹水,社區居民認為公共設施無改善,且農村社區中有許多舊有建築 物在重劃時無法拓寬既有社區道路,使通往主要聯外道路之道路狹小,

造成社區居民對此次調查之效益程度偏低。

埔和農村社區位於新竹縣新豐鄉台 15 省道東側,往北行可達新屋 鄉,社區內道路狹窄,寬度僅 2.5 至 5 公尺。基地周圍半徑 5 公里內有 新庄子地區及山崎地區等二個都市計畫,雖屬於都市生活圈的郊區,但 相關公共設施多分布於新豐鄉市中心。從調查分析結果可知,埔和社區 之建築物多集中於省道台 15 線之東側,聯外交通條件較好,但社區內 建物屋齡多在 20 年以上,生活環境及條件較不理想,且從現況調查發 現,埔和農村社區進行重劃後對其土地的利用率仍偏低,社區目前仍維 持原有的聚落狀態,對其區域發展效益較低。進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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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效益主要集中於公共設施及環境的改善,包括增加公共設施及公共 設備,改善社區生活環境消除農村髒亂景象、改善排水及灌溉系統,消 除畸零地,使建築用地面積增加,改善交通條件、社區道路系統及聯外 道路系統,保持農村景觀生態,維護農村歷史文物及傳統建築,保有農 村社區特有景象。另外,藉由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提高重劃區內土地平均 市價、土地增值稅稅收增加、地價稅稅收增加,對促進農村區域整體發 展、提高農地生產效率及促進農地有效利用。

在中台灣的彰化,大饒農村社區和過溝農村社區兩社區比較,大饒 農村社區鄰近東西向快速公路有良好的交通條件,區位條件佳;過溝農 村社區周邊無都市計畫區且交通及生活條件不佳,主要係因過溝農村社 區內道路狹窄交通動線不良,既使台鐵大村車站雖已設站,但卻無法有 效串聯利用,造成區位條件較差。從本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大饒農村社 區認為重劃後對農村社之環境改善程度最大,包括:增加公共設施、公 共設備、改善農村髒亂景象、維護農村社區景觀生態、保護農村歷史文 物、灌溉系統改善,並可使土地界樁明確,改善聯外道路系統及排水及 灌溉系統,促進農地有效利用,使農村社區更新,促進區域整體發展。

另外,本研究在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施行效益分析,針對農村社區土 地重劃是否造成景觀生態失衡、破壞農村歷史文物、破壞農村傳統建築 及導致農地非農用是反向問項,將問卷調查反向分析結果可發現,不同 區位之農村社區均認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不會造成景觀生態失衡,不會 壞農村歷史文物、農村傳統建築及導致農地非農用的情況,故農村社區 土地重劃對於農村社區生態保育方面或維護農村歷史及文化方面不會產 生疑慮。

綜合上述,不同區位之農村社區在進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後產生不 同效益,區位較好的港南農村社區和大饒農村社區其施行效益較高,進 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不僅可以改善農村社區的環境,並可增加土地的使 用效率和促進農村社區區域發展,對整體區域發展效益高,且可紓緩都 市發展的壓力。而南勢農村社區、埔和農村社區和過溝農村社區進行農 村社區土地重劃後認為有顯著改善僅侷限制在公共設施改善方面,對促 進區域整體發展和促進土地有效利用方面僅稍有改善,不僅對都市區域 的整體發展無太大助益,更可能造成都市蔓延,不符合成長管理之目的,

而且從民國 94 年起為擴大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其重劃工程費用全由政府 負擔,對政府財庫是一大壓力,故在進行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農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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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 項目

港南 社區

南勢 社區

埔和 社區

大饒 社區

過溝 社區

廣場     

綠地   △ ○ 

水土保持設施    △ 

防災設施    △ 

污水處理設施 ○  △  △

運動休閒設施 △    

景觀休閒設施     

景觀生態設施   △  

垃圾清理設施     

註 1:◎:顯著改善(改善程度 70%以上);:有改善(改善程度 60%-70%);△:稍有 改善(改善程度 50%-60%);:無顯著改善(50%以下)

註 2:受訪者超過七成以上認為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不會造成景觀生態失衡、破壞農村歷史 文物及破壞農村傳統建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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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區位條件與施行成效之研究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區位勘選指標之研擬 區位勘選指標之研擬 區位勘選指標之研擬 區位勘選指標之研擬

訂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勘選原則目的在於強化現有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之區位、範圍等勘選條件,以改善農村聚落生活環境為主,優先辦理老舊 窳陋、欠缺急迫性或必要性公共設施之農村社區,目前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已訂定評估選定原則,但其僅為原則性項目之說明,

為提高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效益應同時考慮勘選的目的,以及擴大農地面積 與必要性、合理性、區位不可替代性、實際農村居民居住需求與意願、以 及農業主管機關之同意等關係,本節就研究調查結果針對農村社區土地重 劃效益與區位關係及區位勘選評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