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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國教後我國道德教育之實施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九年國教後我國道德教育之實施

當我們開始 21 世紀,我們必須使人類關係成為我們智力和道德努力首要優先 考慮的事,學校能夠藉由幫助學生學習如何關懷和被關懷而所有貢獻。

~Noddings,2002:38~

我 國 論 及 道 德 教 育 內 涵 演 進 的 作 品 並 不 多 見 , 在 這 些 作 品 中 , 江 謝 麗 雪( 2003)將 我 國 九 年 一 貫 新 課 程 對 道 德 教 育 所 進 行 的 改 革 涵 括 納 入 , 並 重 新 予 以 分 期 歸 類 , 頗 具 參 考 價 值 , 以 下 便 就 其 分 類 , 略 述 如 下 :

江 謝 麗 雪( 2003:38)將 我 國 自 清 末 民 初 以 來 之 中 小 學 道 德 教 育 發 展 演 進 , 依 序 分 為 : 一 、 權 威 工 具 期 (1902-1980) ; 二 、 價 值 重 整 期 (1980-1998); 與 三 、 朝 向 解 放 期 (1998-迄 今 )三 個 時 期 。

權 威 工 具 期 之 道 德 教 育 的 內 容 為 統 治 者 規 範 與 被 統 治 者 規 範 兩 種 , 其 道 德 教 學 方 法 則 忽 略 學 習 者 主 體 性 , 而 以 訓 練 、 控 制 學 生 行 為 與 品 行 等 工 具 性 目 的 的 權 威 講 述 、 灌 輸 、 行 為 訓 練 、 團 體 活 動 課 程 為 主。道 德 教 育 成 為 主 流 階 段 意 識 型 態 灌 輸 的 工 具( 江 謝 麗 雪,2003:38)。

價 值 重 整 期 之 道 德 教 育 發 展 , 可 說 是 我 國 社 會 道 德 結 構 鬆 動 與 價 值 重 整 的 具 體 展 現 。 除 道 德 由 單 科 之 「 生 活 與 倫 理 」 教 學 走 向 合 科 之

「 道 德 與 健 康 」 教 學 , 教 授 內 容 更 強 調 與 實 際 生 活 經 驗 相 結 合 外 , 價 值 澄 清 法 、 道 德 兩 難 困 境 討 論 法 、 角 色 扮 演 、 資 訊 媒 體 教 學 等 能 刺 激 學 生 主 動 思 考 與 增 進 其 反 省 批 判 能 力 的 教 學 法 逐 漸 為 教 師 所 採 用 , 唯

「 基 本 道 德 」、「 公 民 知 識 」 與 「 生 活 規 範 」 等 權 威 工 具 期 之 主 要 教 材 內 容 依 然 延 續 至 此 期 ( 江 謝 麗 雪 , 2003: 52)。

1994 年 的「 四 一 ○ 教 改 遊 行 」,催 生 了 我 國 教 育 改 革 史 上 的 一 項 重 大 變 革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1998 年 教 育 當 局 頒 布 了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 摒 棄 學 科 本 位 教 材 內 容 , 改 採 合 科 、 統 整 教 學 , 將 原 本 的 學 科 改

為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在 道 德 教 育 方 面 , 則 取 消 「 道 德 與 健 康 」 科 目 , 將 學 習 內 容 分 散 到 各 學 習 領 域 及 六 大 議 題 當 中 , 道 德 科 目 至 此 完 全 消 失 。 除 此 之 外 , 新 課 程 方 案 亦 將 具 體 落 實 道 德 教 育 的 權 限 鬆 綁 下 放 給 各 級 學 校 與 基 層 教 師 自 行 做 主 , 這 個 作 法 , 無 疑 地 , 將 我 國 道 德 教 育 發 展 推 向 另 一 個 嶄 新 境 界 ( 江 謝 麗 雪 , 2003: 8)。 因 此 , 1998 年 便 被 視 為 是 朝 向 解 放 期 的 開 始 年 。 九 年 一 貫 的 變 革 的 發 展 , 至 今 仍 持 續 進 行 著 , 其 效 果 則 有 待 觀 察 。

1968 年 總 統 令 公 布「 九 年 國 民 教 育 實 施 條 例 」,將 原 有 的「 公 民 與 道 德 」科 改 稱 為「 生 活 與 倫 理 」,內 容 包 括「 基 本 道 德 」和「 生 活 規 範 」,

是 為 九 年 國 民 義 務 教 育 實 施 之 道 德 科 目 之 始 ( 王 鳳 仙 , 2001: 16)。 本 節 擷 取 九 年 國 民 義 務 教 育 開 始 後 之 各 期 代 表 道 德 ( 科 目 ) 教 學 內 容 及 教 授 方 式 予 以 討 論 , 在 權 威 工 具 期 , 選 取 道 德 科 目 「 生 活 與 倫 理 」 作 為 討 論 ; 在 價 值 重 整 期 , 則 以 「 道 德 與 健 康 」 作 為 討 論 ; 在 朝 向 解 放 期 , 則 以 現 今 正 在 進 行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作 為 討 論 , 茲 分 述 如 下 :

壹、1975 年之「生活與倫理」

一 、 教 育 目 的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總 綱 所 指 示 之 教 育 目 的 為 「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 以 培 養 活 活 潑 潑 的 兒 童 , 堂 堂 正 正 的 國 民 為 目 的 , 應 注 重 國 民 道 德 之 培 養 , 身 心 健 康 之 鍛 鍊 , 並 增 進 生 活 必 需 之 基 本 知 能 ( 教 育 部 , 1976: 1)。 」

二 、 課 程 目 標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總 綱 所 指 示 , 生 活 與 倫 理 課 程 標 準 所 欲 達 成 的 總 目 標 有 四 , 分 別 為 ( 教 育 部 , 1976: 15):

( 一 ) 指 導 學 童 學 習 起 居 規 律 , 社 交 禮 儀 與 日 常 生 活 必 須 之 優 良 習 慣 以 奠 定 良 好 行 為 之 基 礎 。

( 二 ) 培 養 兒 童 孝 親 敬 長 , 善 友 樂 群 與 待 人 接 物 必 須 之 正 常 態 度 , 以 發 揚 民 族 固 有 之 道 德 。

( 三 ) 激 發 兒 童 倫 理 觀 念 , 善 良 品 格 與 健 全 國 民 必 須 之 高 尚 情 操 , 以 激 發 愛 國 反 共 之 精 神 。

( 四 ) 指 導 兒 童 培 養 習 慣 , 建 立 觀 念 , 充 實 知 能 , 改 善 行 為 , 變 化 氣 質 , 以 育 成 堂 堂 正 正 之 國 民 。

預 計 於 一 、 二 、 三 年 級 達 成 之 分 段 目 標 有 二 , 分 別 為 :

( 一 ) 指 導 兒 童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 遵 守 各 項 生 活 規 範 , 養 成 優 良 的 習 慣 和 良 好 的 行 為 。

( 二 ) 培 養 兒 童 在 生 活 環 境 內 , 實 踐 各 項 基 本 道 德 , 養 成 合 理 的 觀 念 和 優 良 的 品 格 。

預 計 於 四 、 五 、 六 年 級 達 成 之 分 段 目 標 亦 有 二 , 分 別 為 :

( 一 ) 繼 續 指 導 兒 童 實 踐 各 項 生 活 規 範,發 展 正 確 觀 念,高 尚 情 操 , 使 能 在 修 身 、 為 學 、 待 人 、 接 物 各 方 面 , 表 現 出 正 當 的 行 為 和 民 主 的 風 度 。

( 二 ) 繼 續 培 養 兒 童 實 踐 各 項 基 本 道 德,加 強 倫 理 觀 念,愛 國 精 神 , 使 知 立 身 、 處 世 、 自 強 、 愛 國 , 成 為 中 華 民 國 的 優 秀 國 民 。

三 、 課 程 內 容

生 活 與 倫 理 之 實 施 方 式 採 中 心 德 目 進 行 , 課 程 主 要 內 容 為 四 維 、 八 德 及 新 生 活 運 動 綱 要 , 共 分 為 孝 順 、 友 愛 、 禮 節 、 勤 學 、 合 作 、 守 法 、 勇 敢 、 公 德 、 愛 國 、 信 實 、 睦 鄰 、 節 儉 、 負 責 、 知 恥 、 寬 恕 、 有 恆 、 正 義 、 和 平 等 18 個 德 目 , 按 照 兒 童 實 際 需 要 , 就 個 人 、 家 庭 、 社 會 、 國 家 、 世 界 等 之 程 序 編 定 之 。 此 18 個 德 目 , 在 一 學 年 中 實 施 , 上 下 學 期 分 別 實 施 9 個 德 目,每 一 德 目 指 導 時 間 為 兩 週,9 個 德 目 共 需 18 週 , 最 後 另 安 排 兩 週 為 總 複 習 與 檢 討 時 間 ( 教 育 部 , 1976: 17)。

四 、 實 施 的 原 則

生 活 與 倫 理 課 程 實 施 的 原 則 有 七,茲 分 述 如 下( 教 育 部,1976:42):

( 一 ) 本 科 教 學 由 級 任 教 師 擔 任 , 全 校 教 職 員 均 負 有 指 導 之 責 。

( 二 ) 充 實 設 備,佈 置 環 境,以 提 高 指 導 之 效,藉 收 潛 移 默 化 之 功 。

( 三 ) 舉 行 調 查 、 測 驗 等 , 藉 以 了 解 每 一 位 兒 童 之 詳 細 情 況 , 以 為 個 別 指 導 之 依 據 。

( 四 ) 其 他 各 科 教 材 及 教 學 , 均 應 注 重 理 想 、 態 度 、 情 操 、 習 慣 之 培 養 , 俾 有 助 於 道 德 行 為 之 實 踐 。

( 五 ) 指 導 方 法 , 要 注 重 間 接 和 積 極 的 指 導 , 使 用 直 接 的 說 明 和 消 極 的 禁 止 。

( 六 ) 著 重 兒 童 休 閒 生 活 、 團 體 活 動 、 自 制 活 動 等 的 指 導 , 俾 使 兒 童 從 多 方 面 體 驗 並 實 踐 道 德 之 生 活 。

( 七 ) 指 導 之 實 施 , 要 有 詳 細 紀 錄 , 嚴 密 考 查 , 並 隨 時 注 意 檢 討 改 進 , 以 增 進 教 育 效 果 。

五 、 實 施 時 間

一 到 三 年 級,每 週 120 分 鐘( 每 日 一 節 20 分 鐘 與 健 康 指 導 合 併 實 施 ), 應 以 指 導 道 德 行 為 之 實 踐 為 主 , 有 關 知 識 之 理 解 為 副 。 四 到 六 年 級 , 每 週 160 分 鐘 , 其 中 每 日 一 節 20 分 鐘 仍 照 一 至 三 年 級 辦 法 實 施 ; 另 排 一 節 40 分 鐘 , 注 重 道 德 行 為 實 踐 之 指 導 , 道 德 觀 念 之 培 養 , 並 注 重 有 關 知 識 之 理 解 ( 教 育 部 , 1976: 44)。

六 、 實 施 方 式

生 活 與 倫 理 的 實 施 方 式 有 四 , 有 一 至 三 年 級 每 週 120 分 鐘 及 四 至 六 年 級 每 週 160 分 鐘 之 定 時 指 導 ; 有 依 據 兒 童 個 別 情 形 而 有 之 個 別 指 導 ; 有 運 用 朝 會 、 夕 會 、 週 會 、 紀 念 節 日 及 各 種 活 動 時 機 進 行 之 團 體

指 導 ; 有 利 用 家 長 意 見 調 查 、 家 庭 訪 問 、 家 庭 通 訊 、 舉 行 母 姊 會 、 懇 親 會 等 之 家 庭 聯 絡 方 式 ( 教 育 部 , 1976: 44-48)。

七 、 評 鑑 方 法

評 鑑 方 法 分 為 教 師 和 學 生 兩 部 分 , 教 師 根 據 日 常 觀 察 的 紀 錄 及 本 科 實 施 之 德 目 規 條 評 鑑 , 在 本 科 實 施 之 德 目 規 條 評 鑑 部 分 , 分 為 行 為 實 踐 及 知 識 觀 念 部 分 , 在 行 為 實 踐 部 分 , 由 教 師 以 觀 察 方 式 評 鑑 之 ; 在 知 識 觀 念 部 分 , 則 於 定 期 考 查 時 間 , 編 製 測 驗 評 鑑 。 在 學 生 方 面 , 則 指 導 學 生 定 時 自 行 反 省 ( 教 育 部 , 1976: 50)。

八 、 實 施 之 缺 失 檢 討

「 生 活 與 倫 理 」 課 程 之 實 施 , 雖 在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中 規 範 的 相 當 詳 細 , 處 處 可 見 其 用 心 之 處 , 然 而 在 實 施 過 程 當 中 , 仍 呈 現 出 諸 多 缺 失 , 研 究 者 採 用 黃 建 一 ( 1989) 之 研 究 , 歸 納 分 析 如 下 :

( 一 ) 「 生 活 與 倫 理 」 中 之 虛 構 的 教 材 不 易 引 起 學 生 的 關 心 或 興 趣 ; 成 人 經 驗 的 歷 史 故 事 , 偏 向 形 式 , 缺 少 變 化 , 容 易 厭 煩 。 因 教 材 無 法 引 起 學 生 興 趣 , 使 討 論 淪 為 形 式 化 , 產 生 應 付 或 虛 假 的 現 象 。

( 二 ) 「 生 活 與 倫 理 」 每 課 之 編 排 順 序 大 多 是 「 想 一 想 → 看 一 看 → 讀 一 讀 → 報 告 → 討 論 → 反 省 與 實 踐 → 嘉 言 」, 缺 少 變 化 , 行 之 日 久 , 容 易 失 去 新 鮮 感 , 降 低 學 習 興 趣 。

( 三 ) 「 生 活 與 倫 理 」 課 文 之 文 義 較 深 , 老 師 需 花 較 多 的 時 間 解 釋 , 因 而 減 少 了 討 論 、 演 練 的 機 會 。

( 四 ) 學 校 實 際 行 事 , 常 遇 假 日 或 段 考 , 無 法 上 課 , 因 此 常 感 上 課 時 間 不 足 。

( 五 ) 課 程 標 準 的 行 為 實 踐 規 條 距 離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較 遠 , 且 數 量 稍 多 , 學 生 難 以 記 憶 , 不 易 落 實 於 生 活 上 的 實 踐 。

1987 年 政 府 宣 布 解 嚴 之 後 , 西 方 道 德 教 學 方 法 , 如 郭 爾 保 的 道 德 兩 難 困 境 實 施 理 論 和 瑞 斯 的 價 值 澄 清 法 被 陸 續 引 進 國 內 , 並 將 之 具 體 落 實 於 我 國 中 小 學 道 德 教 學 實 務 上 ( 江 謝 麗 雪 , 2003: 64)。 過 去 「 生 活 與 倫 理 」 教 材 大 都 採 用 正 面 教 材 , 唯 在 此 兩 種 道 德 教 育 方 法 引 進 並 於 課 堂 上 實 施 後 , 在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 往 往 會 出 現 正 反 衝 突 的 現 象 , 教 師 稍 不 謹 慎 , 就 會 有 學 生 採 用 負 面 的 價 值 觀 念 , 成 為 道 德 的 反 教 育 。

貳、1993 年之「道德與健康」

1993 年 之 國 小 道 德 教 育 改 革 , 將 「 生 活 與 倫 理 」 與 「 健 康 科 」 合 科 , 並 更 名 為 「 道 德 與 健 康 」 科 , 並 在 評 量 、 情 意 陶 治 、 親 師 互 動 、 教 學 形 態 與 方 法 上 求 新 求 變 ( 江 謝 麗 雪 , 2003: 50)。

一 、 教 育 目 的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課 程 標 準 總 綱 所 指 示 之 教 育 目 的 為 :「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 以 生 活 教 育 與 品 德 教 育 為 中 心 , 培 養 德 、 智 、 體 、 群 、 美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之 活 潑 兒 童 與 健 全 國 民 為 目 的 ( 教 育 部 1993: 1)。 」

二 、 課 程 總 目 標

依 據 國 民 小 學 道 德 與 健 康 課 程 標 準 所 定 之 總 目 標 計 有 下 列 五 項

( 教 育 部 1993: 11):

( 一 ) 實 踐 生 活 規 範 與 國 民 禮 儀 ,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

( 二 ) 建 立 正 確 倫 理 觀 念 , 涵 泳 基 本 品 德 , 培 養 高 尚 情 操 。

( 三 ) 培 養 健 康 知 識 、 技 能 和 態 度 , 奠 定 身 心 健 康 的 基 礎 。

( 四 ) 養 成 尊 重 人 性 和 生 命 的 觀 念 , 豐 富 道 德 及 健 康 生 活 。

( 五 ) 增 進 思 考 判 斷 的 能 力 , 培 養 負 責 的 行 為 與 態 度 。

三 、 教 學 時 間

一 至 三 年 級 合 科 教 學 ,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為 2 節 , 每 週 共 80 分 鐘 , 四 至 六 年 級 「 道 德 」 與 「 健 康 」 分 科 教 學 , 每 週 各 1 節 課 , 每 週 各 40 分 鐘 ( 教 育 部 1993: 13)。

四 、 教 材 的 選 擇

1993 年 頒 佈 之「 道 德 與 健 康 」將 1975 年「 生 活 與 倫 理 」18 個 德 目 精 簡 合 併 為 8 個 德 目 , 並 將 德 目 分 上 下 學 期 實 施 之 。 四 至 六 年 級 「 道 德 」每 學 期 教 學 內 容 為 4 個 德 目,上 學 期 教 學 內 容 依 序 為 守 法、愛 國 、 禮 節 、 和 正 義 , 下 學 期 教 學 內 容 依 序 為 仁 愛 、 孝 敬 、 勤 儉 和 信 實 。 精 簡 合 併 之 德 目 對 照 表 如 表 2-5-1 所 示 :

表 2-5-1 生 活 與 倫 理 與 道 德 與 健 康 之 德 目 對 照 表

表 2-5-1 生 活 與 倫 理 與 道 德 與 健 康 之 德 目 對 照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