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諾 丁 關 懷 倫 理 學 道 德 教 育 方 式 中 之 主 要 道 德 教 育 方 式 - 對 話 - 應 用 於 國 民 小 學 教 育 現 場 之 成 效 。 本 研 究 之 範 圍 及 限 制 可 歸 納 如 下 :
壹、研究範圍
一 、 研 究 場 域
本 研 究 以 研 究 者 任 教 之 臺 東 縣 關 懷 ( 化 名 ) 國 民 小 學 為 主 要 的 研 究 場 域 。
二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以 臺 東 縣 關 懷 國 民 小 學 一 年 級 愛 班 ( 化 名 ) 31 名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諾 丁 曾 說 :「 我 並 不 主 張 一 個 三 歲 小 孩 就 充 滿 了 道 德 , 而 是 他 可 以 成 為 道 德 的 , 只 要 他 已 具 有 的 同 情 心 和 溫 柔 的 覺 知 受 到 鼓 勵 和 加 強 , 並 由 反 省 和 承 諾 而 受 到 肯 定 ( Noddings, 1984: 193)。 」 也 就 是 說 , 諾
丁 關 心 的 是 道 德 的 敏 感 度 , 關 懷 倫 理 學 之 目 標 在 於 喚 起 及 保 存 關 懷 之 心 , 職 是 之 故 , 一 年 級 學 生 亦 可 以 實 施 道 德 教 育 。
三 、 研 究 時 間
本 研 究 以 一 個 學 期 為 研 究 期 限 , 週 一 至 週 四 可 利 用 的 時 間 包 括 各 節 上 課 10 分 鐘 或 下 課 前 10 分 鐘、週 一 升 旗 後 多 餘 的 時 間、週 三 晨 間 導 師 時 間 ; 週 五 則 依 據 課 表 , 利 用 2 節 彈 性 課 程 , 進 行 心 得 寫 作 或 主 題 的 對 話 。 除 此 之 外 , 研 究 者 亦 會 視 上 課 情 形 , 隨 機 性 地 加 入 平 常 的 對 話 或 利 用 下 課 與 學 生 進 行 平 常 的 對 話 。
四 、 研 究 內 容
本 研 究 以 諾 丁 關 懷 倫 理 學 為 基 礎 , 針 對 關 懷 倫 理 學 道 德 教 育 四 個 面 向 「 身 教 、 對 話 、 練 習 、 肯 定 」 中 之 最 基 礎 的 要 素 - 對 話 - 作 為 主 要 研 究 重 點 。
依 據 諾 丁 的 分 類 , 對 話 包 括 三 種 形 式 : 一 是 正 式 的 對 話 , 二 是 不 朽 的 對 話 , 三 是 平 常 的 對 話 , 本 研 究 即 依 據 此 分 類 , 進 行 實 際 教 學 活 動 , 再 依 實 施 結 果 加 以 分 析 對 話 之 成 效 。
本 研 究 因 研 究 對 象 年 紀 尚 小 , 故 在 研 究 上 作 了 彈 性 的 安 排 : 正 式 對 話 方 面 , 因 研 究 對 象 先 備 知 識 不 足 , 無 法 邏 輯 性 的 討 論 社 會 上 所 關 心 的 議 題,故 以 訓 練 學 生 對 話 之 基 本 技 巧 為 主,而 將 這 些 發 生 於 周 遭 、 社 會 上 所 關 心 的 議 題 挪 至 平 常 對 話 , 作 為 與 學 生 平 常 對 話 之 主 題 。 不 朽 的 對 話 則 維 持 不 變 。
諾 丁 曾 說 :「 當 教 師 使 用 談 話 - 談 笑 - 去 取 代 準 備 的 缺 乏 , 當 此 談 話 無 目 的,無 法 創 造 思 考 或 評 價 的 需 要 時,學 生 會 失 去 對 對 話 的 興 趣 , 也 會 失 去 對 這 種 教 師 的 尊 敬 。 」 又 說 :「 在 教 學 上 , 故 事 取 材 的 寬 廣 、 小 心 的 計 畫 和 強 烈 的 興 趣 似 乎 是 極 其 重 要 的。」( Noddings,2002:144-145) 因 此 , 在 進 行 本 研 究 之 每 一 個 對 話 前 , 研 究 者 必 先 經 過 一 番 詳 細 的 計
畫 和 準 備 , 並 帶 有 目 的 , 賦 予 學 童 思 考 與 評 價 的 機 會 , 以 避 免 學 童 失 去 對 教 師 的 尊 敬 , 阻 礙 下 一 次 對 話 的 進 行 。
另 外 , 為 維 護 學 生 健 康 , 本 研 究 也 將 注 意 學 生 之 用 餐 基 本 禮 儀 。
五 、 道 德 評 估
諾 丁 認 為 在 關 懷 主 題 的 課 程 中 , 評 量 的 目 的 不 在 於 分 數 上 的 競 爭 , 而 在 於 追 求 成 長 , 評 量 應 鼓 勵 開 放 式 的 自 我 評 量 、 同 儕 互 評 、 並 邀 請 社 會 人 士 評 量 , 除 了 瞭 解 學 生 發 展 與 成 長 的 情 形 外 , 並 可 成 為 共 同 反 省 之 事( 方 志 華,2004:243)。故 本 研 究 的 評 估 將 採 取「 學 生 自 評 」、
「 學 生 互 評 」、「 教 師 評 估 學 生 」、「 家 長 評 估 學 生 」 四 方 面 進 行 , 藉 以 評 估 學 生 是 否 在 「 成 為 一 個 有 能 力 、 能 關 懷 、 有 愛 心 、 可 愛 的 人 」 並 在 提 升 文 化 讀 寫 識 字 能 力 的 道 德 目 標 上 有 所 成 長 。
貳、研究限制
一 、 研 究 地 點
本 研 究 以 台 東 縣 一 所 國 民 小 學 為 研 究 場 域 進 行 研 究 , 其 研 究 結 論 未 必 能 推 論 至 全 國 之 國 民 小 學 。
二 、 研 究 對 象
行 動 研 究 具 有 情 境 特 定 性 , 它 的 樣 本 是 以 特 定 對 象 為 主 , 不 必 具 有 普 遍 的 代 表 性,研 究 結 果 無 法 類 推 至 其 他 的 實 務 情 境( 吳 明 隆,2001:
31)。 本 行 動 研 究 以 台 東 縣 一 年 級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其 結 果 無 法 類 推 到 其 他 的 實 務 情 況 , 為 其 限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