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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47 顯然,信仰的對象不是群體,不是那受恩寵與祝福的馴鵝,僅僅是 一位個體之人,如他所喻:那些盡力去思考飛翔卻蒼白瘦弱的鵝。48

對齊克果而言,在個人的主體性(subjectivity)的內涵中,真理乃是真理自 身與個人的關係,由著主體的內向性去行動,在參與個體自身生命的同時,真理

便逐一顯露。

二、人論

作為一個單獨的個人既然為齊克果如此核心之理念,那麼對他而言,人究 竟是什麼?在《憂懼的概念》中有了論人的基本說明,於《致死的疾病》第一 部首端則有更進一步的定義,在看似迂迴自問自答的方式中進行人論的探討:

人是精神(Aand / spirit)。但是,什麼是精神?精神乃是自我。自 我又是為何?自我是那使自己與自身發生關係的那關係;或是說,

自我是促使這關係使自己與自身產生關係的關係;自我並不是這關 係,而是將關係與自我相連的。49

「人」是「精神」、是「自我」,是某種「關係」,齊克果既然提出了不同的詞 彙去說明人,便有著不同的意義,以這樣的方式去理解,也就不能將這些說明 輕易的同化。其又提及人是一個「綜合」:

47 Kierkegaard, Søren. The Point of View.p.123. 中譯本《觀點》,132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48 一個關於馴鵝的故事:鵝群們每週上教堂作禮拜,聆聽公鵝佈道,談及鵝的光榮命運,這些 鵝群從不思考自身所擁有的翅膀能夠飛翔的可能性,牠們發福,變的肥美,於慶典節日時被宰殺,

牠們卻絕口不提這回事,並且愚笑那些雖然受盡苦難仍然試圖運用翅膀的鵝。一週覆一週的循 環,鵝群們仍上教堂作禮拜,聆聽公鵝佈道,談及鵝的光榮命運…。此寓言參見:Kierkegaard, Søren.

The journals of Kierkegaard. p.252-253. 中譯本《齊克果日記》,309-310 頁。此寓言譯文為求文意 通順加以潤飾。

49 Kierkegaard, Søren. The Sickness unto Death. p.13. 中譯本《危機與絕望》,5 頁。此處譯文轉引 並略作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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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個「無限性(infinite)」和「有限性(finite)」、「現世的

(temporal)」和「永恆的(eternal)」、「自由的(freedom)」和「必 然的(necessity)」的「綜合(synthesis)」,總而言之,自我是一個 綜合。綜合乃是介乎於雙重因素間的一項關係。如此看來,人尚未 是一個「自我(self)」。50

齊克果論人是一個綜合,而這綜合的人要成為自我是有條件的,且條件嚴謹。

倘若僅是從綜合的關係中去界定,這條件便不足以成立自我。「無限的」、「有 限的」;「現世的」、「永恆的」;「自由的」與「必然的」之間的關係即是這綜合 所具有的特性。這些特性不外乎傳遞著一種個體真切的事實與基礎,不是非此 即彼的限定,而是在雙重性間的關係之中,個人的成為在此些綜合中琢磨,一 方面以人當前的立足點作為實在的根基,另一方面要推敲那未來處境好以前 行,這並非是一種過於滿足現況的現象,然而也要慎防幻象的侵襲。或許我們 可以這般的形容,齊克果認為人是在綜合關係間的「模糊」階段中遊走的個體。

在這雙重性之間的關係中,那關係是第三者,作為一種否定的統一 體,而那雙重性使自己與關係產生關係,甚至是對這第二層關係再 產生關係;在這樣限定之下,「靈魂(psychical)」和「肉體(physical)」

的關係是一個關係。相反,如果那關係使自己與自身發生關係,那 麼這個「關係」便是積極性的第三者,這即是自我。51

此處,齊克果提到靈魂和肉體的概念,也可以看出人的構成因素存在著層次上 的差別。可以知曉關於人作為一綜合的本質,就兩者互為「關係」的層面而言,

靈魂與肉體是屬同一層次,但各自獨立,兩者起始是「分裂」的,無此分裂,

便無需有「關係」存在。然而,這分裂的兩端必須彼此相和,這便是自我的自

50 Ibid. p.13. 中譯本《危機與絕望》,5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51 Ibid. p.13. 中譯本《危機與絕望》,5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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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自我擔起那原初被視為分裂之本質的統一責任,在主動性的行動中自覺的 使其保持統一。在齊克果的觀點中,統一是指涉一種交互作用,是功能性上的 統一,並非指現實存在上的統一,乍似混淆的陳述方式也許會使人誤解,事實 上,無論是肉體與靈魂,或是綜合關係的特性,他一再聲明,否定兩者間的統 攝。

誠如齊克果所述,單就這綜合的「關係」並不足以成為自我,這一綜合若 從否定的面向來看,意指單以靈魂和肉體之間的關係來定義人並不足夠,至多 只是一個缺乏自我的人。這便同尼爾斯.托馬森(Neils Thomasen)52在《不 幸與幸福》裡所論那般:這類型意義下的綜合是「毫無承擔性的環節」,僅僅 是靈魂與肉體相互之間的關係。若是從肯定的面向去理解,人作為一種靈魂和 肉體的關係,並「使自己與自己發生關係的關係」,這使其發生關係的關係便 是具有主動性的行為參與,是向著某些意向所傾注,而這關係所涉入的是這一 綜合,即是齊克果所謂的第三者關係:自我。

52 尼爾斯‧托馬森(Neils Thomasen),南丹麥大學 (University of Southern Denmark) 哲學和宗教 研究學院、哲學中心和宗教中心教授,為丹麥當代頗有影響力的人生哲學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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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自我的精神趨向

齊克果是一位如此重視個體生存的哲學家,生存不是指個體的存活,而是 指有意義的個體活動,在真正的意義下,存在論與本體論逐行區分。然而生存 到本體的過程是自我的嚮往,也就是個體在生存當中為了尋求自我而不斷邁向 本體而努力,這便是存在過渡本體的歷程。以下是他談論人的生存及本體的區 別:

如果這般的活著,從未對永恆做出決定讓自己意識到自己是作為精 神、作為自我或是等同於此之物,從未留意並且在更深刻的意義上 得到如此的印象:有一個上帝存在,並且他、他自己、他的自我在 這個上帝面前存在著。此無限性若無通過絕望之福澤,是無法達到 的。53

齊克果預設了條件,「成為自我只有通過與上帝的關係才能達成」;而「精神」

和「自我」則是「成為自己」的關鍵,亦是為人而言最高的要求。人的活動為 生存,上帝是那非生存的在,表現為本體上的意涵;生存則是以生物性為基礎 的指向。但是個體要「成為自己」,或是說要成為齊克果所謂的「真正的自己」, 便要在生存中趨向本體的存在,而這從生存趨向本體以求成為自我的活動之力 便是「精神」。

精神是生存活動,它並非為自在的實體,由著其自我並非是已完成而在的 自我,精神指向自我存在,在趨向於本體中建構自我,它是一主動力,一種趨 使之力量,調和、整合的力量。於此,齊克果的精神與自我建構體系便有了基 礎的樣態。所謂「精神即是自我」的意義在於精神是成為自我、自我建構的動 力驅使和過程本身,精神與自我相互共存,精神不外於自我之外,自我的建構

53 Kierkegaard, Søren. The Sickness unto Death. pp.26-27. 中譯本《致死的疾病》,43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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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中也不可能讓精神缺席,精神和自我在不斷的「成為」之中達成自我的任務,

那即是「成為理想的自己」。

齊克果從個人出發,以精神「趨向」作為人之本質,並建構一個與形上存 在不可脫離的基礎架構。人的內涵及自我建構與生成是精神趨向的「介乎其間」

與「過渡」的不停佇,精神趨向無限的延伸,是不斷的否定此在的存在,且作 為生命之流必須仰賴本源才能擁有永恆的超越。倘若我們以這樣的方式思索齊 克果的「信仰」,姑且不論這本源的存在性質是如何,就其「那設定了它的力 量」所賦予精神趨向自我的能力來看,自我的每一「成為」都有屬於自身的意 義與價值。對齊克果而言,存在的意義是對於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著自覺的態 度,因其態度自我形塑那原本應該成為的自己,並在無限的努力中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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