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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療牧師(Medical Min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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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它的意義不能存於自身之內,而是存於自身之外。因為喜悅始終是指向一客 體。」185 當內在經驗的意涵未達致價值客體的領域,個體也就無法完整的獲得 生命意義。

也許我們會問:生命意義的價值認知倘若僅是片段性的獲得,對個人生命而 言足夠嗎?事實上,儘管對整體價值而言只是片段式的掌握,然而,每個細微的 建構都具有獨一性:

每個人建構了若干獨特的事物,人生中每個情境也都是一次性的。

人的 具體 任務 就對 應了 這樣的 獨 特性( uniqueness )與惟一性

(singularity)。因此,每個人隨時都有獨一無二的任務,也是此惟 一性構成了其任務的絕對性。186

個體任務的絕對性塑造了個人,片段的積累與收穫逐一給予個體一項完整的指 標,倘若個體有能力經由自身得以實現,實為令人稱羨;若是自身缺乏這樣的能 力,也不坊從意義治療學之存在分析法中,從自身與他者的關係中找尋端倪與養 分,接受「治療」或是從中得到「啟示」。

二、醫療牧師(Medical Ministry)

弗蘭克以醫師的身分鄭重的作出宣告:

沒有權利因某件事物是「健康的(healthy)」,就標示它是「真實的

(true)」;反之,我們也沒有資格因為某件事物是「疾病的(sick)」

就標示它是「錯誤的(false)」。187

185 Ibid. p.40.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57 頁。

186 Ibid. p.42.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59-60 頁。

187 Frankl, V. E. The doctor and the soul. pp.130-131.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與心靈對話的意義治 療學》,16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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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宣告不僅是弗蘭克作為精神醫師對病理治療的告白,也是個體面對哲學性問 題時的思考角度進行辯稱。其揭露了心理治療在精神醫學上以原欲昇華或是補償 機制的手段來看待事物狀態、以個體的表面價值為重的錯誤觀點,並批評其避免 個人提出哲學思維及在科學事實上有關效度的問題,乃是極大的謬誤。

心理治療和意義治療的差異在於,心理治療的目標是達到「世俗化的表白

(secular confession)」,意義治療的目標則是在於成為「醫療牧師(Medical Ministry)」。弗蘭克的宣稱為醫療牧師做了定義,醫療牧師並非取代宗教和心理 治療,而是作為一種補足與調整。在一系列的存在型態治療中,意義治療的存在 分析所處理的是「作為存在模式」的型態發揮,強調存在所涵括的一切性質,從 責任意識中對存在進行深刻的體現,「開展一種具有治療價值的內在性歷程

(inward process)」188。在面對個體精神性問題的治療進展,醫療牧師置身在醫 學、哲學以及宗教的邊緣。

從意義治療經由存在分析至醫療牧師的進展中,逐步要處理有關精神性存在 的問題,而這是心理治療無可避免的部分。只要意義治療是存以一種「以精神性 層面為核心的治療」,那麼就必然會接觸到關涉價值的問題。顯然,它確實是以 個體存在之精神性為本質看待,因此,醫療牧師的任務終將遊走在邊緣地帶中。

我們回溯到個體存在的根本事實上:存在為人表示存有意識及負有 責任。存在分析的目標,不多亦不少,正是引領個體走向自己的責 任的意識。189

存在分析的任務是將個體引領至對自身問題的出發點,並自覺到其存在的本質。

然而,其不被允許參與個體的決定,亦不可干涉個體自身所設定之目標,必須由 個體自行進行抉擇。

188 Ibid. p.270.

189 Ibid. p.275.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283-283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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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分析致力於幫助人們去經驗他們存在中的責任要素,但也僅只 於此,更深刻的理解責任存在,對存在分析而言,既不可能也無必 要。190

毫無疑問,醫療牧師對個體的治療與開導方式正是以存在分析為基準。但是,醫 療牧師的職責界線何在?上述提到,醫療牧師在多方學科之邊緣遊走,乃是源於 醫療牧師的方法與職責之特殊性,以及有著不可踰越的界線和權限。於此,醫療 牧師要如何引領個體履行自身意義的課題,以尋獲自身獨特的意義價值?

弗蘭克認為,醫療牧師基本上不涉及拯救靈魂的事業,也是其所應該避免處 理之事。他所關涉的是個體精神的健康,關心個體承受痛苦的能力,並以個體的 可能性及可賦予的意義和實現價值為其建設性拯救目的。個體的健康狀態乃是其 一再宣示的理念:「個體處在『真正所是(intrinsically is)』的狀態,意即能意識 到自身責任的存有。」191 如其所是,那麼便為一健康的個體之人。在個體之生 命處在負面情境或命定狀態下、無法逃離的困境或無從改變的命運時,醫療牧師 尤是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為個體尋求的是一種最基本也最獨特的自由使命,

使個體「自由的(free from)承擔起自身責任」192,協助個體將苦難進行轉化,

因而實現態度價值。

190 Ibid. p.275.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283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191 Ibid. p.277.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284 頁。此處譯文轉引並略作更動。

192 Ibid. p.273. 中譯本《生存的理由》,28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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