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的代天宮行動過去了,在地居民未形成共識。充其量,僅在於告知,尚未紮 根於群眾或社區,開講依然得倚重知識菁英。所以,行動者內部一直有反省效果的聲音。
例如走社區營造的路線。尤其當開講行動結束,即有人私下運作,形成第二階段的轉進 階段,為尋求突破行動的規模及尚未彰顯的媒體效果,欲將政經及規劃的力量連結第一 階段中以民間為主的文化社運的力量。換句話說,當社區的力量尚未被凝聚及確認之 前,行動者已認為社團、民代及在地派系間等可用的資源,有結盟的必要。如此的轉進 過程看似成理,行動者與原來傳統社區工作及政團之間也看似有合作機會,甚至欲透過 新組織的成立(打狗驛古蹟指定聯盟)整合不同力量。本行動成員的特性本非傳統社運工 作者,加上媒體引出的民氣不足,看在少數行動者的眼中,似乎欠缺政團及在地菁英,
他們認為這些行動者後續如無官方及政團力量支持,則難以成事。少數本來欲主導的行 動者,一開始想藉著政治力量的挹注,進一步提昇行動的規模。後來卻擔憂會被政治力 量利用及看輕,急忙區分聯盟中誰是「局內人/局外人」的清黨意見。因此,雖然有新的 組織形成,兩三天內便見到少數行動者因為顧忌自己和在地的利害關係,而交出主導 權、將自己邀請的政黨力量拒於門外。
如前述,行動欠缺底層民眾的參與,在地居民也尚未對自己的社區提出想像。但是 仍有少數在地文化菁英持續反對政府的政策,不過彼此之間對此行動的發展,缺乏共
311: ѐݑέ៉ۤົ൴ण!
!!!!!!!!!!!!! ጯఙࡁົኢ͛ะ!
識。我見到若干素有專業和慾望的行動者,反而在行動的轉進中步步退卻,成為受壓迫 者,沒有在行動中自我
轉變
為鬥爭的主體,更談不上累積出基進民主的實作經驗。他們 仍在傳統的政治經濟架構中,思索著集體動員和利益交換。單兵作戰的性格沒有運動的 經驗和興趣;雖有協調作為,但心中無基進民主的概念,僅將在地權力關係視為行動的充 份條件。反之,行動者僅是他眼中的衡估形勢的籌碼:「在場的諸位沒有在地文化菁英 是師出無名且壓不住的,我當初支持是因為市府顧忌在地文化菁英,若老虎不在,狐狸 再多亦無用」,無視既有主體的力量,而率先自我否定。實際上,在地菁英尚未從行動中出走,只是他們不明的態度顯明行動與自身利益十 分衝突的情況。不論是所謂最早行動者或在地菁英,在此轉進中的內在矛盾說明他們對 於本研究假設的基進民主經驗沒有概念,對各個主體的情結曖昧不明。他們明知上位者 權勢遊戲有賴群眾的支持、擔憂民意,卻又時而忽略與群眾生活相近的行動主體。倒頭 來,反而維護著高雄市在地政治的舊有架構。同時,我看到專業及知識中的權力,如何 形成行動中分化的力量,往往顯出身份政治的問題,沒意到力量直接的泉源是基進民 主,不瞭解這些無權勢的行動者已經有根有基地生出目標和責任。
如前述,第二階段甫一開始揭開了在地社區及在地政治複雜的權力關係,在地社區 團體提出的需求,和欲採取的聯盟策略未必和行動者及其他非在地社團一致,構成了日 後力量整合的限制。所以,有行動者見情勢不妙,重新提出策略分析。此階段有不少原 來行動之外的力量介入,由於某些利益及權力關係和官方有所牽扯,反而出現立場不明 確、底線不定的現象。所以,為求讓運動更寬廣深厚,行動者主張須考量各個力量所能 共同認同的策略,找到可突破的實作技倆(tactics);在各政團、社區人士之間尋求默契過 程,視實際發展的狀況而應變。同樣地,如此的定調,也反映在分工上,不應只限於哈 瑪星區塊,不管組織的發展,而持續尋求更多助力。
總之,第二階段的轉進,將成員內部之間的差異凸顯出來,後來也反映在再次整合 出較實質的分工上。結果是,野盟-豆皮為主的行動者再次取得主導權。過程中,我體 認到基進民主必然落實於在地政治。少數行動者的專業主義在此轉進過程中形成了協調 時知識/權力的傲慢,以及不善於辨明內外權力關係,於聯盟過程中混淆不同身份/認同
對象。此外,行動者在主導權之爭、共識之形式的過程中,未能體認每位行動主體的價 值,反而再製黨同伐異的「身份政治」。
柒、 結語:但,行動尚未結束,同志尚待努力、擴充、反 思!
從 2009 年初的各種小型文化行動中,每一回在團體中都有相類似的假設,例如行 動的成敗取決於跨領域的聯盟、基進民主的落實、行動聯盟的協作及磨合等要素。這些 行動和國內外社會運動抗爭史中的論點都在於打破身份政治。但從諸行動中漸漸浮現的 問題是,是否這些假設可能只呈現出團體內那些少數饒勇善戰者的論述和想像?還是,
行動仍在進行中,這裡的論點都得保持開放?
從方法論上,我所參照的社會學介入法,看重的是我如何以介入或參與觀察的方 法,瞭解主體的實際意識。透過行動者參與行動及環境中,解釋社會鬥爭或受壓迫的現 象,我一一紀錄他們的感知、言說、郵件往來、及會議紀錄,最終得到本文中的知識。
所以在這裡提出他們行動中的知識,我要強調是實用性、行動為主的知識,而較少社會 及文化理論的爬梳。雖然只是個人主體的意識,但往往能照映出行動之外更廣的政治、
歷史及心理及社會系統等層面。然而,不可否認的,這類的分析也有些侷限性。一方面,
以特定主體為分析的對象,多少反映當前社會運動中新型態的文化行動常具有的特徵 (包括小型、短暫等);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此社會學介入尚沒有清楚的方法學程序及規則,
分析的效力必須視行動者有無轉變的過程。挑戰是,我作為一個介入行動的研究者,我 於本文所詮釋的內容,價值不在分析的規則及程序,而是在於我所參與的特定團體中的 主體能否針對某些終極的假設提出自己的主張及取得他人支持。
311: ѐݑέ៉ۤົ൴ण!
!!!!!!!!!!!!! ጯఙࡁົኢ͛ะ!
參考文獻
Amin, Ash. (2006) “The Good City” in Urban Studies. Vol. 42. Nos 5/6, p. 1009-1023.
Bourdieu, Pierre. (1986) “The Forms of Capital” In J. Richardson (Ed.) 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 New York: Greenwood, p. 241-258.
Gramsci , Antonio. (1971) “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New York :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Hamel, Jacques. (1997) “Sociology, Common Sense, and Qualitative Methodology: The Position of Pierre Bourdieu and Alain Touraine” in Canadi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22, p. 95–112.
Harvey, David. (2000) Spaces of Hop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Lefebvre, Henri. (1996) “Right to the City” in Elden, Stuart., Lebas, Elizabeth., and Kofman, Eleonore. (eds.) Henri Lefebvre Key Writings. New York: Continuum, p.
147-60.
Mitchell, Don. (2003) The Right to the City
:
Social Justice and the Fight for Public Space.New York: The Guilford Press.
Touraine, Alain. (2007) Thinking Differently. David Macey (Trans.). Cambridge: Polity.
Zukin, Sharon. (1995) The Cultures of Cities. London: Blackwell.
丘延亮導讀,〈希望的主體:杜漢的社會性運動論詰與台灣社會性蛻變〉,杜漢,《行動 者的歸來》, 舒詩偉等譯, 2002 年 5 月, 台北:麥田。
田大川, 〈迎接新民主的時代來到 – 代序:為什麼我要舊書重提〉, 《台灣的新反對 運動》, 機器戰警主編, 台北:唐山。
李丁讚、林文源, 〈社會力的文化根源:論環境權感受在台灣的歷史形成;1970-86〉, 《台 灣社會研究季刊》, 第三十八期, 2000 年 6 月。
李丁讚、范雲, 〈社會力的誕生與轉型〉, 《中國時報》, 2003 年 10 月 19 日。
杜漢,《行動者的歸來》, 舒詩偉等譯, 2002 年 5 月, 台北:麥田。
張茂桂,《社會運動與政治轉化》, 1994 年, 台北:業強出版社。
顧忠華, 《【社運展望】台灣草根力量與社會進步》,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2008 年 07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