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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會行動取向

事實上,此種對話型態通常較不普遍,因為它可能會對學生造成自身角色的混淆,

並且會對老師角色的轉變感到困惑;但如果教師能集中在下列兩種討論焦點,將有助於 改變成這種對話教學形態:一種是談論有關身份地位──「在此特別的脈絡中,你覺得 你是誰?」,另一種是談論公民脈絡──「人權的發展」。教師必須鼓吹這樣一種教室:

除了言明自己的觀點外,必須傾聽他人,且從這些來綜合分享觀點;必須容忍他人的實 體價值,和對真理與探究的一種基本的尊重(Ross, 2008: 501-502)。

(四)社會行動取向

社會行動取向旨在強調反省實踐的社會行動力的培養,並增進學生的公民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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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方議題為中心,經由社區學習、社區探究與社區行動三個階段來進行,所以必須涵 蓋傳遞、探究、批判等另外三種公民教育取向,才足以達成最終的社會行動目標,也是 最符合積極公民養成教育的公民教育取向(陳麗華、彭增龍、王鳳敏,2003:4)。

早期學生的社會參與比較強調「學生社區服務」的重要,晚近則更重視社會參與,

或者說是公民權利的行使和參與。服務學習與社區探究是以社會為焦點,所強調的是「積 極公民」(有參與、有行動)、「有效公民」(知行合一)和「極盡所能的公民」(以積極、

投入的態度,來參與、認識、增進自己公民能力)。不但結合知識和行動,也要從行動 經由反思產生知識,不然就只有行動,而沒有學習。雖然對於不同取向的教學效果尚不 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學生參與學校和社區的機會越多,對積極公民的理解也會越多

(徐葉慧蓮,2003:24;李榮安編著,2004:3-17;李錦旭,2008b:6;Nelson and Kerr, 2006: vi)。

「服務學習」是指透過社區服務的過程,使學生學習公民責任,以培養未來良好公 民的學習活動。服務學習是一種課程,有具體的學習目標,並化為具體的學習單元,讓 學生事前準備與事後討論,且根據社區需要不斷地修正與改進。服務學習不僅可以達到 認識社區的學習目標,而且可以幫助周遭的社區,是一種良性循環的學習活動。但服務 學習並不等於服務,不應反客為主,過度強調投入社區服務而將學習目標擺在一邊,淪 為某些團體的幫傭。良好的服務學習設計,可以幫助學生提升問題解決的能力以及服務 的熱忱,並強化學校、社區關係(Nelson and Kerr, 2006:24;吳清山、林天祐,2003:

62-63)。

陳麗華等人(2003)所提出的公民行動層面旨在培養公民行動能力,主要是讓學生 能反省和批判社會問題以及自己的行為,並進一步體認到社會的改革與進步,端賴公民 的積極參與和行動。最終能針對自己研究的議題或主題,提出解決方案,並能持續地反 省與實踐。因此,這一個層面的教學重點在於反省、規劃方案和採取公民行動。在課程 的設計上,尤其強調透過有教育目的與教學歷程的高學習、高參與行動效能的展現(闕 美珍,2007:35-36)。公民行動層面的教學方法可約略區分為七個面向,其內容如下:

表 2 公民行動層面的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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