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參、 打造「誰的」幸福城市?烏托邦論述的重建

陳菊就任高雄市長以來,「幸福城市」代表高雄在全球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不過,

從一些市政文宣及媒體報導中,相較於前任市長謝長廷的「海洋首都」政策,「幸福城 市」字義較隱含且抽象,其形成脈絡及內容仍然不明。即便如此,我推敲高雄市近年來 的變化,幸福城市論述主要應用於都市計畫的文化經濟,例如於城市不同公共空間上的 生產,特別關注城市某一類型的住民或身份 – 中產階級或遊客。不過,此論述甚至表 現在社會力擴充(social inclusion)。例如見於高雄市政府各局處舉辦反貪污、反賄選、拒 菸毒的教育宣導活動、社會局推行志工城市、婦女社團鼓勵居民參與服務、家事及等賦

權的活動。

究其實,如果由文化經濟的角度審視,幸福城市提供了一個烏托邦的想像,實攸關 著現代城市中更優質的生活方式。誠如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 1996)檢視一百五十年 來歐美城市發展的進程後指出,因為工業化及都會化彼此影響,使得休閒活動及「文化」

相關問題顯得重要。因此,「幸福城市」可視為一個重工業城「去都會化」(de-urbanization) 的過程,例如污染問題的美化、產業轉型後各閒置空間再利用、樂活經驗空間的營造、

兩岸互動增加後的文化觀光等。然而,我認為幸福城市論述是一套建構當今高雄市文化 經濟的修辭,其所策動的社會力有其矛盾之處 – 論述所欲建構的城市,不見施為者 (agency)及底層改革力量的過程。建構中的幸福城市的焦點是消費者、資本家;以及在文 化及社會政策下待輔導、改善及救助的市民。哈維在檢視那些極力打造物質豐饒的烏托 邦時,也提出這類的矛盾,即追尋幸福之道是建立在生生不息的消費主義上,甚至有時 候是應用到公共福利中的集體利益(Harvey, 2000, p, 193)。

我的論點是,如此新論述中的社會力十分狹隘,雖然出現擴充社會力的「市民參與」

及賦權等字眼,範圍擴及都市計畫、文化政策及社會政策。但僅促成都市規劃中不斷提 出的商業化區域及中心,常忽略更大的社會脈絡中的社會正義。例如本研究觀察原來作 為船隻停靠的碼頭、火車行走的鐵路被改變,使在地的住民生活及工作嚴重大受影響。

一如列斐伏爾(1996)對於這類傳統烏托邦的批判,僅一再展現少數科技官僚及專家以理 性化、強調資本開發的角度,對各地都市空間進行重新擘劃。過程中欠缺住民彼此生活 上的差異,未考量他們對都市現實的重新想像。祖金(Zukin, 1995)指出城市的視覺再 現,沒有見到官方打造供社會互動的公共空間,沒處理住民組成複雜及差異性,卻往往 掩蓋真正都市社會問題與分化。她批判公共空間多被建成社會貧民化(ghettoization),相 對地,卻以節慶等計畫來慶賀所謂的「象徵經濟」(symbolic economy)。阿敏(Amin, 2006,

p. 1017) 在「好城市」(The Good City)一文中亦指出都市權利並非人人等同。例如在日 趨商業化的脈絡中,現今常見都市公共空間多假藉所謂多數人偏好的「個人」權利,觀 光或消費的族群及企業,反過來對許多都市居民集體的公民自由逕行壓迫,尤其是弱勢 或邊緣的族群。此即哈維批判(Harvey, 2000, p. 196)的視覺空間形式的烏托邦的問題,

311: ѐݑέ៉ۤົ൴ण!

!!!!!!!!!!!!! ጯఙࡁ੅ົኢ͛ะ!

這種建構城市的方法往往缺少說明空間生產條件及不均等的地理發展,因此總造成封閉 的社會過程,不重視生活在地的住民實際地參與現今的各機構、個人行動和實踐。例如,

幸福城市多數是文化經濟價值的公共空間建設,使城市內部力量之間本來就衝突的特性 沒有被處理,僅一一排除停駛的百年鐵道、没落的舢舨船、五金業者等。更嚴重的問題 是,幸福城市論述推展文化經濟的壓迫性,迫使高雄市本來就貧瘠的改革力量更加孤 立,面對反對城市發展、資本積累下追求公共利益的困境。

總之,我主張透過重新理解城市的「主體」, 找到有改革力量的社會力,以改寫的 幸福城市論述。如祖金強調要瞭解「誰的城市?」城市文化的形成過程不能只單向地依 循官方的論述中單調的立場,諸如美觀、公共安全、經濟發展,而是應該促進城市中不 同團體之間的對話協商、交涉的過程,乃至衝突,實際考量不同住民的身體安全、文化 認同、社會與地理社群等不同層面議題(Zukin, 1995)。因此,重寫幸福城市的論述,

必須建立在包容異己的社會力。此立論建立在反省台灣社運團體長期以來未能形成群眾 基礎的問題,欠缺重要的面對面直接的溝通,未爭取正面資源及志同道合的改革力量。

2社運團體長期發展下來,已成為某種與資源結合的身份政治團體,只為了生存、爭取 資源而連結,反而抑制多元的社會力。正如阿敏提醒(Amin, 2006, p. 1021),當代城 市中並不是單一社區或多個社區組成的「社區」,而是差異、不願被同化的力量。因此,

重寫的幸福城市論述,主體必須有阿敏描述的好城市的要件,即是能否他們重新對城市 有幸福、著迷的感受(re-enchantment),能否由人民集會及社交性的希望與回報中,享有 都市生活(前揭書, p. 1019)。

上述由理論層次說明社會力及幸福城市的概念脈絡及論點,不外乎想回答本研究的 關鍵問題:「在什麼程度上,高雄幸福城市中的基進民主能夠實現?」。以下,則是透過 行動的分析,交代實證的若干發現。

2感謝李根政的意見。自從早期黨外到反對黨(民進黨)執政曾見到政治運動帶起的驚人社會活力,晚近十 年除了既有工人及環保運動團體或去年難能可貴的學生運動外,君不見任何強而有力而自信的公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