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是以兩種以上的事物作為研究對象,根據研究的內容和目的,做有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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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的對照,以呈顯個別的特性,藉以辨別異同,或優劣好壞的一種研究方法(周碧 香,1998:96)。如同分析綜合法,它不只是語言風格的研究方法之一,各學科也 普遍應用。
為何「比較法」也適用於語言風格學?因為風格的基本定義為特點的綜合表 現,透過比較的方式更能呈現特點何在,或與眾不同之處,竺家寧在《語言風格 與文學韻律》中對此有簡易的說明:
比較法是透過兩篇作品的比較,或兩位作家的比較,而突顯其間的語言風 格特徵。(竺家寧,2005:15)
黎運漢在《漢語風格探索》中有更明確的闡釋:
通過客觀事物互相對立方面的比較,可以深入一步認識事物的不同本質和 特徵。……風格特徵的把握,在一定程度上、運用比較的方法會更加準 確。……語言風格研究中運用比較法,既要善於從同類或相似的現象比較 中,看到異中之同,更要善於找出同中之異。(竺家寧,2005:16)
本世紀初《風格學概論》的作者──巴里也認為,風格學全部的研究步驟可 以總結為一點:比較(張德明,1994:344),可見「比較法」是適合語言風格的研 究方法之一,因為透過此研究方法更能彰顯作品獨特的風格特點。既然「比較法」
適合語言風格學,但要如何實際運用?可以運用的範疇又為何?是本研究必須探 討的重點,關於「比較法」更具體的研究方式,岑麒祥在〈風格學發凡〉中有所 闡釋:
從來研究風格之方法有二:一在將一種語言與他種語言互相比較,以尋出 其表情之特點;一在將一種語言內表示情感之方法與表示純粹思想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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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探求其特異之處。前者謂之外部研究,後者謂之內部的研究。兩者 皆有極大功用,不可偏廢也。(張德明,1994:345)
由上文可知,比較法如以研究的對象來分,可區分為兩種不同的方式,本研 究對語言風格採狹義的定義──研究作家作品的個人風格,如以上述的概念而定,
研究方法較適合採用「內部的比較研究」,研究的重心與方向則為「情感表示與 思想表達」方法的比較,但不論如何,透過比較的方式,的確可以更彰顯出語言 風格的特色。
此外不同的語言可以比較、同一種作品內部也可比較,但除此之外「比較法」
還可應用在不同語言風格的議題或研究內容上,竺家寧在《語言風格與文學韻律》
中對於「比較法」可以運用的範疇有所說明:
比較的作品可以是傳統文學家認為風格不同的。比較的作品可以是同時代 的,也可以是不同時代的。同一文體,描寫同一內容的作品也可以做語言 風格的比較。(竺家寧,2005:16)
張德明在《語言風格學》中有更多全面的陳述,依比較的類型大致可分為五 種方式(張德明,1994:347):
(一)個人風格的比較
1.同一時代不同作家的語言風格比較。
2.同一作家不同題材的語言風格比較。
3.同一題材不同作家的語言風格比較。
4.同一作家不同時期的語言風格比較。
(二)語體風格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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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作家不同語體的語言風格比較。
2.同一時期同一主題不同語體的風格比較。
(三)時代風格的比較
1.同一語體不同時代的風格比較。
2.同一題材不同時代的風格比較。
(四)流派風格的比較
1.不同流派同一時代的作家風格比較。
2.同一流派風格相似的作家比較。
(五)民族風格的比較
1.同一外文著作同一譯者的不同譯本的風格比較。
2.同一外文著作不同譯者的不同譯本的風格比較。
雖然張德明在書裡對語言風格學中,適合「比較法」的研究方向有詳細的敘 述,然而「比較法」在語言風格學,甚至科學研究的運用極廣,無法一一詳舉,
但只要掌握「比較法」的科學概念和研究精神,針對不同的研究主題及研究目的,
彈性的調整或與其他研究方法綜合應用,就能達到科學研究客觀、具體的目標,
以突顯出作品中語言風格的特色。
總之比較法是透過兩種事物以上相互對照,以突顯各自的特性,藉以達到研 究的目的,本論文擷取這樣的科學精神,採用同一研究對象,做內部的比較研究,
以語言風格學和傳統風格學不同的角度,互為對照,在分析語言單位時,也將類 似或相異的風格手段以比較作區分,以突顯和印證詹冰兒童詩特色的真實存在性 及在語言上的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