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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臺北市 臺北市 臺北市 臺北市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 配套措施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在執行語言巢政策之時,也一併訂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 以托育補助鼓勵學生參加語言巢、開辦升學輔導班以幫助學生通過文化及語言能力認證、與 教育局合辦族語教師在職進修和實施語言巢教學評鑑等,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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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實施實施實施實施托育補助托育補助托育補助托育補助
為了滿足原住民在就養方面的需求,並且達成文化傳承,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訂有托育補助辦法。對設籍於臺北市的十二歲以下之原住民兒童,就托於北市立案之公私立 托兒所、幼稚園、兒童托育中心及專業保母人員,按兒童年齡加以補助,最多補助 6,000 元,
然其補助中,特別強調這些兒童應當接受族語教學:
就托本市立案之兒童托育中心向本會請領托育補助者,應接受本會「原住民語言巢」
教學課程,其認定以每學期上課時數至少達十六小時以上,或參加各級學校開設之 原住民語教學課程或其他合法立案之機構團體設有原住民教學,並取得證明者;如 有違反,不予補助。
這個政策的立意良好,主要是為了取代恩給制的補助,希望能讓原住民孩子在接受補助 的同時,對於本身族群文化和語言有進一步的瞭解。不過,在實際運作上,卻出現一旦達到 16 小時的時數就不再到語言巢學習的狀況,使得族語教師倍感挫折。相關情形在第 5 章繼續 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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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二))))開辦開辦開辦開辦族語輔導班族語輔導班族語輔導班族語輔導班
為了幫助原住民學生取得文化及語言證明,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開設有族語升 學輔導班。此乃為因應「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 3 條規定,要取得 相關考試優待加分必須要取得「文化及語言證明」,每位參加升學考試的國三及高三學生皆必 須參加「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或在 2001 年至 2006 年間已經 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
為了保障原住民學生的就學利益,各縣市政府在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的補助之下,分別 成立族語輔導班,臺北市即訂有「96 年度臺北市原住民考生族語輔導班」實施計畫,分別在 凱達格蘭文化館舉辦 3 天 21 小時的輔導班,共辦理阿美語 2 班、泰雅語、布農語、排灣語、
卑南語、鄒語、太魯閣語、賽夏語及各魯凱語 1 班,其師資由語言巢教師擔任。
該考試在 2007 年總共實施 2 次。而原住民學生「族語」能力考試,第 1 次計有 1 萬 102 人報考,到考人數 8,535 人(到考率為 84.49%),合格人數計 6,596 人(合格率為 77.28﹪)。
在 2007 年第一次的原住民學生族語能力考試之後,又於 12 月 08 日進行第二次考試,此次並 增加同等學力,以因應休學學生以及開放二年級學生報名參加。
以二次考試的結果來看,在口試方面的成績並不好。經過統計,第一次次考試資格合格 人數為 15,133 人,應考人數 12,732 人,到考率為 84.13%。合格人數共為 9,753 人(76%)。
在成績部分,平均分數 7261 分,聽力測驗分數(佔總分 60%)平均 51.99 分(約為 86.65%),
口說測驗(佔總分 40%)平均分數 20.62 分(約為 51.55%)。第二次考試全國應試考生之成 績總平均為 72.02 分,其中聽力成績平均值為 50.64 分(約為 84.4%),而口試成績平均值為 21.38 分(約為 53.25%)。
綜合此 2 次考試結果,顯示考生在口說成績較差。口試部分零分的學生有 395 人,表示 族語在口說能力部分加強。研究者(陳誼誠,2007)統計,如果以整體口說能力列表,可以 發現在口說能力方面,出現雙峰現象,如圖 4-5。
圖 4-5 第一次族語加分考試口說成績人數柱狀圖
資料來源:96 年族語加分考試的考生表現分析,,,陳誼誠,2007,原住民語言發表論叢, 原住民語言發表論叢原住民語言發表論叢 理論原住民語言發表論叢 理論理論理論 與實務
與實務 與實務
與實務,,,,台東:台東大學華與文學系。
綜合來說,此兩次認證考試提供了臺北市原住民族語政策以及族語教學成果驗證的機 會。後來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也公布語言巢學生的表現比非語言巢學生好得多,顯 示族語輔導班的成效並不如預期,必須做政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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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三))))強化強化強化強化師資培育師資培育師資培育師資培育
為了顧及語言巢的品質,中央與地方政府各自訂有師資規範。臺北市語言巢族語教師培 訓,依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及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之規定,應有以下資格:
1. 通過本會辦理之族語能力認證考試,並參加原住民族語言振興人員研習結業者。
2. 曾擔任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歷屆族語能力認證考試試務(命題或口試)委員,並曾參 加政府機關(學校)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研習結業者(須附聘書及結業證書)。 3. 曾擔任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族語振興人員研習之講座者。
4. 參加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辦理之「語言巢師資培訓班」結業成績及格,領有 證書者。
5. 族語能力甚佳,可暫為族語代課老師者。
以上 5 種資格中,以「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為主,並且參加「原住民族語言振興人 員研習」或臺北市「語言巢師資培訓班」為主。後來亦與教育局合辦 36 小時之「臺北市原住 民族語言師資培訓進階研習」。
在培訓內容方面,臺北市「語言巢師資培訓班」和「原住民族語言振興人員研習」研習 內容係以專業教學知能課程為主。透過 36 小時的培訓,加強對族語之書寫、詞彙及語法結構、
族語教學、教材編輯、字辭典編纂、電腦多媒體應用、班級經營、教材教法、表演藝術等課 程等;「臺北市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訓進階研習」則以:台灣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與語言教育 概況、班級經營、語言田野調查方法概論、原住民族語教學活動設計、語音及書寫系統、原 住民族語教學評量、教材教具製作與運用、鄉土語言能力指標解讀、原住民族語教材編纂、
臺灣原住民表達藝術、原住民族語教學媒體應用、參考資料介紹運用等。
另外,為了滿足族語教師的需求,臺北市政府也辦理了相關課程。在 2007 年開辦「族語 教學支援人員班」、「族語教材編輯班」、「族語字辭典編纂班」、「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班」、「族 語與電腦多媒體應用班」等五種類別,共計六梯次,平日班及假日班共計開設 30 班。其招生 對象限通過本(20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者,或通過 93、92、91 及 90 年度原 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但未參加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所辦之 36 小時研習課程者。
綜上所述,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已投入許多資源,期待藉由各項積極的輔導,提升原住 民族的族語師資能力,以加強培育原住民族與教育人才。至於族語教師在研習進修等政策工 具上所遇見的問題,則待第 5 章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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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四四))))實行實行實行實行語言巢教學語言巢教學語言巢教學語言巢教學評鑑評鑑評鑑評鑑
為了保持語言巢課程與教學之品質,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在 2007 年 12 月底實 施了語言巢評鑑。根據「2007 年臺北市原住民語言巢教學評鑑實施計畫」(臺北市政府原住 民事務委員會,2007),其揭諸的目的有:
1. 發展並改進語言巢課程,確保課程與教學實施之品質。
2. 藉由教學評鑑結合教師專業評鑑,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3. 透過學習評鑑,瞭解學生學習狀況,並提升學習成效。
4. 藉以瞭解課程實施成效,並發展族語教學特色。
在評鑑的方式上,共分二類。早期曾經以訪視評鑑為主,書面評鑑為輔;目前則改為書 面評鑑(80%)以及實地訪查評鑑(20%)二項,簡述如下:
書面記錄主要為平日原民會督導族語教師的出勤狀況、課程設計及教學熱誠、行政配合 度(包含經費核銷及各項會辦資料的回報速度及老師學生參加委員會活動之出勤、參與情形、
支援或配合本會行政積極性)。此外還包含指導學生參加北市或全國性母語比賽的成績、語言 巢學生通過「96 學年度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的百分比、學生 出席率,以及家長或學生對其參加本次語言巢教學之整體觀感。實地訪查則以考核小組實地 進行語言巢教學訪視,評鑑的內容包含各項語言巢教學要素:教材編選與教學方法運用、學 生反應、班級經營、儀態言行做考察。最後,將評鑑分為優等至丁等,考列丁等的老師,予 以解聘,考列甲等以上者,則給予獎牌和一至二千元的獎勵。以評鑑內容而言,可謂相當詳 盡且仔細。在各考列項目中,甚至連版書、教學生動與否或是穿著、態度都列入評鑑範圍。
上述語言巢教學評鑑計畫完整,規劃完善,然而卻因為族群文化的多元性難獲公平以及 評鑑人員的角色衝突難被信任等問題,引起部分族語教師的質疑,此部分亦留待第 5 章再進 一步討論。
由本節的分析中可以發現,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在族語傳承的各項規劃上相當 積極。不過,從認證考試的結果來看,對於小族學生,以及眾多沒有參加語言巢的原住民學 生而言,為了保障其就學權益,有部分政策可能尚需繼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