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亞投行與國際經濟制度之競合
第一節 亞投行與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權力分佈之探討
一、 亞投行之組織結構與投票權設計
亞投行的管理架構區分為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及管理層(Senior Managemant),2分述如下:
(一)
理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由各創始會員國財政部長組成,擁有對亞投行 重大決策的最終審批權,並根據《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簡稱《亞投行協定》)授予董事會和管理層相當權力,但不包含「吸收新成 員國和確定新成員國加入條件」、「增加或減少亞投行法定股本」、「中 止成員國資格」、「裁決董事會對《亞投行協定》的相關解釋或申訴」、
「選舉董事」、「選舉行長、中止或解除行長職務」、「修訂《亞投行 協定》」及「行使《亞投行協定》明確規定屬於理事會的其他權力」等
1 王宏仁,「大陸推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之觀察」,頁 14-17。
2 “Governance,” AIIB, accessed January 10, 2017, http://www.aiib.org/html/aboutus/governance/bo g/Members/?sho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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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3理事會應舉行年會,並按理事會規定或董事會要求召開其他會 議;當 5 個亞投行成員國提出請求時,董事會可要求召開理事會會議。4
(二)
董事會負責指導亞投行總體業務,由 12 位董事組成,分別來自 9 個亞洲 域內會員國選區和 3 個亞洲域外會員國選區,董事會成員不得兼任理事 會成員。中國作為第一大股東國,擁有單獨選區。5每位董事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並應任命一位副董事,在董事缺席時,代表董事行使全部 權力。董事會應根據亞投行業務需要,全年定期召開會議;若董事會主 席或 3 名董事提出要求,即可召開董事會會議。此外,理事會應不定期 審議董事會的規模與構成,並可採取絕對多數投票形式,適當調整董事 會的規模與構成。6
(三)
管理層負責亞投行日常營運的具體工作,由行長、副行長、首席營運官 所組成,依據《亞投行協定》第 29 條規定,行長應為亞洲域內會員國的 國民,任期 5 年,可連選連任乙次,行長另兼任董事會主席,並可參加 理事會會議,但皆無投票權,僅在正反票數相等時擁有決定票;7亞投行 現任行長為中國籍的金立群,5 位副行長來自英國、德國、法國、印度、印尼等亞洲域內、外創始會員國,分別是英國籍的亞歷山大(Danny Alexander)、德國籍的馮阿姆斯貝格(Joachim von Amsberg)、法國籍 的隆格瑪(Thierry de Longuemar)、印度籍的潘迪安(D.J. Pandian)及 印尼籍的拉克齊(Luky Eko Wuryanto),其中德國籍的馮氏曾擔任世界 銀行副行長,法國籍的隆氏原係亞洲開發銀行副行長。此外,南韓為亞 投行第 5 大股東,原已推派南韓前產業銀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 KDB)主席兼營運長洪起澤(Hong Ky-ttack)出任亞投行副行長職位,
3 參見《亞投行協定》第 23 條規定。
4 參見《亞投行協定》第 24 條規定。
5 「中國在亞投行佔 26%投票權,擁有董事會單獨選區」,新華網,2016 年 1 月 18 日,檢索日 期:2017 年 1 月 10 日,網址: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1/18/c_128637968.htm
6 參見《亞投行協定》第 25 條規定。
7 參見《亞投行協定》第 29 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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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因洪氏牽涉大宇造船海洋公司 (Daewoo Shipbuilding and Marine Engineering Co.)會計舞弊事件,遂改由法國籍的隆氏取代,並被外界 解讀為中國對南韓同意美國部署薩德系統(THAAD)的經濟報復。8
(四) 投票權設計
根據《亞投行協定》第 28 條規定,亞投行會員國的投票權由股份投票權、
基本投票權及創始會員投票權所組成。每個會員國的股份投票權等於其所持有的 亞投行股份數;基本投票權佔總投票權 12%,由全體會員國平均分配;每個創始 會員國共同擁有 600 票創始會員投票權,基本投票權和創始會員投票權佔總投票 權約 15%。9此外,《亞投行協定》第 5 條規定,亞洲域內、外會員國認繳股本 比例為 75:25,並參照各國 GDP 比重進行分配,隨著亞投行不斷加入新的會員 國,中國和其他創始會員國的股份和投票權比例均將被逐步稀釋,惟中國 GDP 佔亞洲 GDP 總量 1/3,即使亞洲國家全部加入,中國仍可藉持有至少 25%股份 確保主導亞投行的優勢。10亞投行通過重大決議需獲得 75%的絕對多數票,按照 現有各創始會員國的認繳股本計算,目前中國為最大股東,佔總認繳股本 32.02%,投票權佔總投票權的 25.52%,11等同對重大議案擁有「一票否決權」;
根據「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中國以放棄「一票否決權」
爭取德、英等歐洲國家加入亞投行,12中國副財長史耀斌對此表示,隨著亞投行
8 「亞投行公布 5 名副行長名單」,聯合新聞網,2016 年 2 月 6 日,檢索日期:2017 年 5 月 10 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4/1492399;「亞投行韓裔副行長休職 法國人補位」,大 公網,2016 年 9 月 20 日,檢索日期:2017 年 5 月 10 日,網址:http://www.takungpao.com.hk/
mainland/text/2016/0920/25374.html;「韓國丟失亞投行副行長職位 首爾認為是中國對薩德部 署的經濟報復」,自由亞洲電臺,2016 年 7 月 12 日,檢索日期:2017 年 5 月 10 日,網址:h 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unshiwaijiao/ko-07122016112606.html。
9 參見《亞投行協定》第 28 條第 1 款規定。
10 顧賓,「亞投行的治理結構」,中國金融(北京),2015 年第 13 期,頁 61-63。
11 “Members and Prospective Members of the Bank,” AIIB, accessed June 26, https://www.aiib.
org/en/about-aiib/who-we-are/members-of-bank/index.html.
12 「中國放棄亞投行否決權」,中時電子報,2015 年 3 月 25 日,檢索日期:2017 年 5 月 30 日,
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5000839-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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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國數量逐漸增加,每一會員國持有的股份比例都會相對下降,所謂中國尋求 或放棄否決權是不成立的命題。13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亞投行會員國總數已從 2015 年 12 月創立伊始 的 57 國擴增至 80 國,期間受到巴西、南非、科威特、西班牙等 4 國未於《亞投 行協定》規定期限(2016 年 12 月 31 日)內完成《亞投行協定》簽署程序,14致 使渠等之認股比例暫不列計,以及巴西因執行削減政府開支措施,由原先承諾認 購亞投行約 3.2 萬股之股本,大幅削減為僅認購 50 股等影響,15目前亞投行各 個成員國之股份及投票權比例皆已相應進行調整,在出資額和投票權前 10 大會 員國中,亞洲域內、外會員國比例為 7:3(亞投行前十大出資額及投票權成員 國如下頁表 4-1);全體亞洲域內、外會員國總認股比例為 79.16:20.84,總投 票權比例為 77.26:22.74(亞投行域內、外會員國總數、總出資額及總投票權比 例如下頁表 4-2)。此外,中國所持有的認繳股本比例,雖然已從亞投行創立時 的 33.33%,下降為 32.02%,投票權比例亦由 28.69%減少為 27.52%,但是若 與亞洲域內、外其他會員國相較,中國擁有的投票權比例,不僅超過亞洲域內排 名第 2 至第 5 名會員國投票權比例的總和,亦大幅領先亞洲域外排名前 5 名會員 國投票權比例的總和,由此顯示,中國實際上對亞投行掌控絕對優勢的投票權 力。(亞投行域內、外前 5 大投票權會員國如下頁表 4-3)
13「中國否認放棄亞投行否決權」,自由時報電子報,2015 年 3 月 26 日,檢閱日期 2017 年 5 月 30 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866306.
14 亞投行理事會依據《亞投行協定》第 58 條規定,同意巴西、南非、科威特、西班牙等國延後 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通過國內批准流程,以完成正式加入之程序,參見:“China-led AIIB gives Brazil and South Africa extra year to join,” Financial Times, March 28, 2017, accessed May 30, 2017, https://www.ft.com/content/c0c0f6f2-1384-11e7-b0c1-37e417ee6c76?mhq5j=e2.
15 “Brazil Cuts Stake in China-Led Infrastructure Bank,” Wall Street Journal, May 12, 2017, accessed May 30, 2017, https://www.wsj.com/articles/brazil-cuts-stake-in-china-led-infrastructure -bank-149459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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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亞投行前 10 大出資額及投票權會員國
排名 國家 出資額
(億美元) 認股比(%) 國家 投票權(%)
1 中國 297.804 32.02 中國 27.52 2 印度 83.673 8.99 印度 7.92 3 俄羅斯 65.362 7.03 俄羅斯 6.23 4 德國 44.842 4.82 德國 4.97 5 南韓 37.387 4.02 南韓 3.69 6 澳洲 36.912 3.97 澳洲 3.65 7 法國 33.756 3.63 法國 3.36 8 印尼 33.607 3.61 印尼 3.34 9 英國 30.547 3.28 英國 3.06 10 土耳其 26.099 2.81 土耳其 2.66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Members and Prospective Members of the Bank,” AIIB, accessed June 30, 2017, https://www.aiib. org/en/about-aiib/who-we-are/members-of-bank/index.html.
表 4-2 亞投行域內、外會員國總數、總出資額及總投票權比例
項目 域內國家 域外國家
會員國總數 46 34
總出資額
(億美元) 73.614 19.379
總認股比(%) 79.16 20.84
總投票權(%) 77.26 22.74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Members and Prospective Members of the Bank,” AIIB, accessed June 30, 2017, https://www.aiib. org/en/about-aiib/who-we-are/members-of-bank/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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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亞投行域內、外前 5 大投票權會員國
排名 域內國家 投票權(%) 域外國家 投票權(%)
1 中國 27.52 德國 4.97
2 印度 7.92 法國 3.36
3 俄羅斯 6.23 英國 3.06 4 南韓 3.69 義大利 2.62
5 澳洲 3.65 荷蘭 1.21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Members and Prospective Members of the Bank,” AIIB, accessed June 30, 2017, https://www.aiib. org/en/about-aiib/who-we-are/members-of-bank/index.html.
二、 國際貨幣基金和世界銀行之組織結構與投票權設計
(一) 組織結構
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結構是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執行董事會
(Executive Board)和管理層。理事會為國際貨幣基金最高決策機構,每一成員 國地區有正、副理事代表,通常是該國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理事會於每年 9 月舉行會議。執行董事會受理事會委託行使理事會的權力,處理日常事務,由 24 名執行董事組成,每兩年選舉一次。領導層設置 1 名總裁(managing director)
和 4 名副總裁,常駐美國華盛頓總部。國際貨幣基金總裁任期 5 年,由執行董事 會推選,可以連任,其中 8 名執行董事分別由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
中國、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任命,其餘執行董事由其他會員國組成的選區選舉 產生。16
16 “IMF Members' Quotas and Voting Power, and IMF Board of Governors,” IMF, accessed January 10, 2017, http://www.imf.org/external/np/sec/memdir/member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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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亦設有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執行董事會(Executive Board)
和管理層。理事會為世界銀行的最高決策機構,各成員國可任命理事和副理事各 人,現任總裁係法國籍的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世界銀行行長在傳統上 皆由美國提名的美國公民擔任,現任行長係韓裔美籍的金墉(Jim Yong Kim)。
19 “Boards of Directors,” World Bank, accessed January 10, 2017, http://www.worldbank.org/en/
about/leadership/directors.
20 “World Bank Group Leadership,” World Bank, accessed January 10, 2017, http://www.world bank.org/en/about/leadership/managers.
21 國際貨幣基金的份額公式是以 4 個經濟變數的加權平均值計算,分別為 GDP(權重 50%)、
開放度(權重 30%)、經濟波動性(權重 15%)及國際儲備(權重 5%),參見“IMF Quo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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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前述兩協定對投票制度的設計內容,國際貨幣基金和世界銀行的投票 權皆係由基本投票權和加權投票權所組成,其中,基本票由會員國自動獲得且數 量一致,影響不大,實際影響投票結果的是加權票,會員國貢獻的份額或股份愈 多,所能擁有的投票權力也愈大。此外,該兩組織通過重大決議皆須獲得 85%
的同意票,美國皆為最大股東,並分別擁有 16.53%(國際貨幣基金)和 15.85%
(世界銀行)的投票權,代表任何重大決議若沒有美國的支持皆無法通過,此即 為備受各國批評的「一票否決權」。(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亞投行組織結
(世界銀行)的投票權,代表任何重大決議若沒有美國的支持皆無法通過,此即 為備受各國批評的「一票否決權」。(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亞投行組織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