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所操弄的族群隔閡
馬來西亞族群於千禧年前一直處於融而不合的狀態,最大原因是執政者為鞏 固自身地位,而實施「分而治之」策略導致,同時執政者嚴密管控國內媒體,試 圖建構與操控民眾的國家與族群間的想像,使各族群間建立隔閡與刻板印象等意 識形態。馬來西亞政治策略承襲自英殖民政府所實施的政治分權制度,將政治權 力賦予馬來族群建立「馬來主權」,名義為扶植馬來族群,實質為了加深族群間 的猜疑與衝突,讓執政底下的人民無法團結共處,更容易為政府所掌控。同時因 忌諱馬來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Malaya, 簡稱馬共)的威脅,早在英殖民時 期即制訂「煽動條例」(Sedition Ordinance 1948 ) 與「印刷報業條例」( Printing Presses Ordinance 1948),成為管控媒體與社會輿論自由的政治手段(黃國富,
2008)。
馬來西亞 1957 年正式脫離英殖民政府獨立後,「分而治之」政策依然持續,
唯一改變的則是馬來族群直接掌控國家權力,並引用英政府的治理方法繼續為各 大族群間製造糾紛與衝突;如 1969 年因為馬來執政黨大選失利,於 5 月 13 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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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的兩大族群間(華人與馬來人)流血衝突事件(圖 5-1)(簡稱為「513 事 件」)。本地學者柯嘉遜(2007)透過解密英國駐馬專員的觀察報告、外國通訊 記者所撰寫新聞報告以及外交圈子內流傳的機密檔發現,「513 事件」實為巫統
(馬來西亞執政黨)內部策劃,主要為了推翻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政權的陰 謀。
柯嘉遜(2007)指出:「馬來西亞 1969 年 5 月 13 日(以華人為受害者主體)
的種族暴亂,絕非多元族群社會中自發的純粹種族暴亂。有關的撤銷保密的檔清 楚表明,發動這場種族暴亂是有計劃的行動。」柯嘉遜所指證關於「513 事件」
的謀權陰謀論則進一步辯證馬來西亞政府為了鞏固馬來主權,利用分裂族群關係 與族群情緒高漲等手段發起政治暴動。同時政府為了加緊管控媒體訊息傳佈,於 1971 年與 1974 年修訂「印刷報業法」(Printing Presses Act),符合政府規定者才 能獲得報刊印刷證;「煽動法」明文禁止討論四大議題包含 1、馬來語為國語的 語文政策、土著特權、馬來統治者與非土著公民權;「官方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1972,OSA)進一步限制國內言論自由,只要被視為洩露政府機密者可被強制 性監禁(葉瑞生,1995)。
圖 5-1
馬來西亞 513 種族流血事件。圖片取自:犀鄉資訊網(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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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政府透過各種政策強行控制媒體內容與社會輿論,報導內容涉及敏 感議題,將無法得到印刷證而面臨停產。除了以上政策,1960 年為了打壓「馬共 問題」所制訂的「內部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 1960,ISA,簡稱內安法令),
成為執政者控制社會輿論的最大利器;它賦予國家內政部長擁有未經審訊拘捕
「懷疑與可能威脅社會安定者」的權力,讓政府真正擁有完全操控與打壓「民主 自由」的能力,簡言之政府可以不需要任何證據即能以「懷疑威脅社會安定」的 罪名進行拘捕行動。如發生於 1987 年的「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當時因 為政府派遣不諳華語的馬來教師擔任華小高職(高級職位)有試圖「同化」華人 母語之嫌而引起華人社會強烈反彈,聯合多個政黨包含馬華、民政黨、民主行動 黨等進行提案抗議;最後前首相馬哈迪以「種族關係」為由,直接援引「內部安 全法」拘捕多位反對黨黨員與領袖、社運工作者與華教人士等(王德齊,2007;
《當今大馬新聞網》,2007),並於事後檢討再次加強媒體的管控,將國內媒體 所有權集中化與集團化(莊迪澎,2004)。
進入 1990 年代,政府持續對媒體進行「私營化」,造成國內媒體多由政黨 旗下或其盟友所成立,包括由巫統(執政黨)朋黨阿南達克裡斯南(Ananda Krishnan)
所經營國內最大的傳播娛樂製作公司-寰宇集團(Astro Holding Bhd)攬括大部分 影視娛樂節目製作與發行等(張丹楓,2012),進一步操控人民意識,模糊化族 群彼此間的認知。國內大部分媒體也在「集中化」與「私營化」下為執政者喉舌,
凡超出政府所能容忍底線的言論,則被直接刪版抑或取消出版權處理。
從以上有關馬來西亞政府管理體制中可發現,國內民眾的意識形態與言論自 由處於不斷被壓抑的狀態,尤其華人族群的文化發展與國民權利亦常被執政者以
「不效忠國家」、「威脅國家安全」以及「引起種族糾紛」等各種莫須有罪名為 由進行剝削與打壓。因為害怕執政主權動搖,而玩弄種族政策等手段在馬來西亞 歷史上層出不窮,如 1987 年「茅草行動」事件,執政者企圖蠶食與同化華文教 育根基遭到華教反抗後;同年 10 月 17 日巫統青年團團長(巫青)納吉即號召兩 萬人以上於吉隆玻甘榜巴魯的 TPCA 體育館舉行《捍衛馬來人權益大集會》(圖 5-2)。曾於現場採訪的公民記者李生裕(2013)指出,當時會場充斥極端種族主 義口號和布條,其中一幅則畫著馬來短劍,寫著「以華人的鮮血染紅它(馬來短 劍)」強烈煽動種族意識的橫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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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2
茅草行動馬來極端主義份子的《捍衛馬來人權益大集會》
圖片取自《正義之聲》網站。
馬來西亞執政者常利用馬來族群與華人族群間對彼此的「不熟悉」與「文化 隔閡」關係進行操弄、分裂,為彼此不斷製造仇恨關係,目的是為馬來族群建立
「他者」(others)概念,透過馬來族群對於「他者」的集體仇視與排斥來建立執 政者所設想的「馬來民族主義」,並利用極端化的馬來民族主義建立屬於馬來族 群的「想像共同體」,保持馬來族群對執政黨系-「巫統」的效忠地位。雖然各 族群間的物質文化方面能夠相互影響與接受,但有關族群彼此間的政治意識,依 然因為執政者的分裂政策而一直存在隔閡。直到 1998 年巫統內部權力結構出現 裂痕而引發的「烈火莫熄」運動,才讓馬來西亞的霸權執政局面有了一絲改變。
(二)、「烈火莫熄」運動:「啟蒙」與「覺醒」
「烈火莫熄」抗議浪潮(reformasi,馬來文意為改革),是馬來西亞歷史上 最具代表性的社會運動,該運動源起於巫統內部關係決裂,當時任職副首相的安 華於首相馬哈迪出國期間,以改革者形象展開反貪汙行動,而與馬哈迪派系出現 巨大分歧(潘永強,2001),執政派系主權遭到衝擊同時馬哈迪擔心安華取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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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劉鎮東,2003),因此 1998 年 9 月安華被冠上涉及不道德行為(雞姦案)等 罪名,革除其副首相兼財政部長職務。安華被革職後即展開揭發馬哈迪派系等各 種貪汙、濫權等醜聞,引起社會民眾關切,隨後安華因「雞姦罪名」被拘捕入獄,
更在入獄期間發生被毆打成「黑眼圈」等濫權行為,掀起由安華支持者所發動的
「烈火莫熄」運動,要求公平審訊安華,並且進行政治與社會改革。
「烈火莫熄」運動對於馬來西亞歷史的主要影響,是為各大族群建立一個「共 同目標」即拒絕貪汙,反對濫權等意識,跨越因族群分裂政策所產生的族群界限,
讓各大族群間因「共同目標」將「他者」置換為執政黨,對族群間的融合以及意 識覺醒可謂一大突破。安華事件引發多次民眾抵抗威權政策事件,而「自由與民 主」等訴求則成為當時馬來西亞社會主要意識形態。
「烈火莫熄」運動能推動成功,起因於網際網路的開放性。由於馬哈迪於 1996 年提出馬來西亞於 2020 年成為先進國計劃(即「2020 宏願」),為了執行「多 媒體超級走廊計畫」(Multi Media Super Corridor project,簡稱 MSC)而承諾政府 將不會管制網際網路,以示「開放與先進」。網際網路不受管制,為抗議者提供 一個不受時空限制、集結民眾進而凝聚「共同意識」的自由平臺,成為對抗威權 政府的最重要管道。
隨著政改運動的推動,社會大眾意識亦逐漸催生而覺醒,而這種人民意識的 表現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電影發展領域,如馬來西亞的「獨立電影新浪潮」則 是人民覺醒運動中所影響而產生。數位元攝影機普及賦予電影作品最大化的創作 自由,因「烈火莫熄」運動所影響的政治氛圍亦不斷刺激著擁有批判思維的電影 工作者,把文化和藝術當成是介入社會的場域,提倡一種跨文化、跨語言、跨族 群的公民政治(關志華,2014)。因此獨立電影導演則多以鮮明個人意識,追求 刻畫馬來西亞真實社會本質,跨越族群探討人權、民主、政治濫權與言論自由等 議題,以挑戰官方所特意建構的不和諧「國族認同」想像,轉向追求馬來西亞社 會的本質與集體認同。
「烈火莫熄」運動讓馬來西亞政治氛圍從「融而不合」的不和諧關係,趨向 轉變至跨族群認同關係。同時隨著千禧年經濟起飛以及數位通訊科技進步,社會 大眾的政治意識與素養越漸成熟,已經不容易受到族群分化的政治手段所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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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莫熄」運動已過去但影響深遠,至今(2016 年)依然扮演不斷衝擊與監督 國家威權執政的角色,如馬來西亞於 2008 年所發生的「308 政治海嘯」。
前副首相安華入獄後,其妻子旺阿茲莎替夫從政於 1999 年 4 月 4 日成立「公 正黨」圖重整政治版圖,2007 年國內反對黨(包括公正黨、行動黨、回教黨)與 NGO 非政府組織聯合發起「凈選運動」Bersih 1.0(馬來語意指乾淨)(圖 5-3),
訴求乾淨不濫權,公平選舉抗議過分偏向自馬來西亞獨立以來一直執政的國民陣 線黨(即巫統);並以黃色作為「凈選運動」的代表顏色,現場上萬不同族群的
「黃衣」參與者形成「黃色浪潮」(Gelombang Kuning)席捲吉隆玻市中心的畫 面(《星洲新聞網》,2015),以公民行動衝擊著壓抑已久的政治霸權。
「凈選運動」八大選舉改革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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