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決評鑑委員行為動機爭議問題的途徑
以下探討評鑑委員在校務評鑑實務中有關行為動機爭議問題的解決途徑。
茲分述如下:
(一)教育局(處)應訂定評鑑委員利益迴避條款
評鑑者與受評者的利益衝突隨時可能在評鑑過程中產生(Newman, 2005)。
究其原因通常係受評鑑者個人的利害關係所影響,尤其當評鑑人員只有一位時,
最容易產生問題。利益衝突的來源有許多種:評鑑者與受評者的關係、不同的教 育哲學觀、政治偏好與道德規範、受評者的聲望、地位或政治影響力等,均可能 產生利益的衝突,例如:評鑑者可能受組織內領導者的壓力或威脅,而產生非專 業性的判斷結果。由於評鑑過程中存在許多利益的衝突,因此,有必要對這些可 能的衝突加以有效控制,以確保評鑑的公平性與可靠性。利益的衝突可能會暗中 破壞整個校務評鑑系統的公正性。尤其當利益的衝突影響到評鑑過程與結果時,
判斷的精確性將受到挑戰。評鑑結果如是受到個人私利所影響,而非受組織或專 業共享的目標所影響時,校務評鑑所作決定即喪失其可信度。
為解決校務評鑑利益衝突的倫理爭議,教育局(處)應訂定評鑑委員利益迴 避條款,訂定利益迴避的原則,包括:評鑑委員應迴避擔任與自身利益有關係之 角色與職務、公開而坦承的處理利益衝突,以避免衝突影響到評鑑的過程及結 果、紀錄各項保證利益的衝突能有效管控之步驟(曾淑惠,2002,2009a,2009b,
2009c;寇健玲,2010;
專業的評鑑社群會訂立明確的倫理規範,提供評鑑人員作為執行工作共同遵 守的準則。任何 行業或組織在邁向專業化的過程中,專業倫理的規範是不可或缺 的。專業評鑑 倫理必須由專業組織共同訂定,並獲得所有人的認同、支持與遵守,
才能發揮其功能(周崇儒,2008)。為監督評鑑的業務,使成為監督評鑑業務的 工具,教育局(處)應發展《評鑑委員倫理準則》。目前之校務評鑑倫理規範尚 未涵蓋那些評鑑委員無法有力掌握的人,並對其行為加以規範,導致校務評鑑倫 理之實踐呈現單向度的實踐落差,影響所及校務評鑑所作之決定即喪失其正當性
(黄乃熒,2001)。所以當評鑑委員在校務評鑑實務中面臨倫理規範無法整全的 爭議時,教育局(處)除應訂定《評鑑委員倫理準則》加以因應外,亦應定期檢 Cooper, 1994; Morris, 2002; Newman, 2005; Popham, 1988;
Smith, 2002)。
(二)教育局(處)應訂定評鑑委員倫理準則
討修訂,例如:建立校務評鑑倫理委員會,定期召開以「倫理實踐」為主題的年 度大會或以論壇的方式,針對評鑑人員和委託者正經歷的倫理困境等倫理衝突的 議題加以積極的呈現、評論、及討論。其次,應繼續發展成文的倫理制度,亦即 發展出一套成文的「校務評鑑倫理標準」或「指導原則」,並在連續的基礎上不 斷被評論,修訂,和擴展去引導和反應這個專業的成長。因此有必要定期修訂「校 務評鑑倫理標準」或「指導原則」。初步的文件發展是反映當前大多數評鑑人員 的想法。並不包括評鑑委託者,消費者,和利害關係人的見解。將來的修訂應包 括這些團體的代表。而在成文的倫理制度演進之中,此時,要將「指導原則」和
「評鑑標準」做比較。原則的目的是提供一套共同分享的信念關於校務評鑑倫理 的實踐。這不同於標準,標準是提供規則或直接的引導,每條規則被認為相當有 其正當性,從實務的角度來看更明確。此外,評鑑人員亦須提出需求去發展評鑑 人員自己的標準和這些標準所擁有的角色。包含許多目前在「指導原則」和評鑑 人員所使用的標準當中的基本主題,都應該列入協議的文獻中(Newman, 2005)。
此外,Dwivedi(1978)提到,「國際行政校院機構聯合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hool and institutes of administration)公共服務倫理研究小組認為,
要編定倫理守則有幾項步驟可供制定校務評鑑倫理守則之參考:1.注意準則的要 點:(1)在前言中應包括一般性的基本原則;(2)列舉出實際的或潛在的各種 道德要目;(3)因應機關性質的差異,要為個別的需要預定可斟酌或彈性運用 的餘地。2.蒐集現有相關法規及人事管理辦法以編定守則,並將違規事件及行為 者,移請紀律單位或司法單位審理。3.在準則中需鄭重聲明:組織成員不得誤認 凡未列入準則或非為準則所禁止之不倫理行為,乃是默許。4.準則編擬之過程中 應就其形式與內容,與組織成員所組成的相關社團磋商。且在可能範圍之內,此 規則應被視為組織成員服務條件,或作為組織領導者與成員所定之契約。5.擬定 倫理行為準則草案後,應分發草案與所有組織成員,應求其提供意見並於幕僚會 議中詳加討論,還要設法使之廣為傳播,俾收全面效果。6.訂定準則之後,應就
運用情形予以檢討,以便適時修訂,並繼續將新發生或事先未能預見的各種道德 問題納入內容中,以求其充實與完整。
(三)評鑑委員應成立評鑑專業社群,以增進專業素養
專業的評鑑社群應發展健全的評鑑組織,提供評鑑人員相關的服務(周崇 儒,2008)。校務評鑑倫理的實踐,會因為評鑑人員中產階級的身份,使得倫理 變成冰冷的規範,而出現專業倫理實踐的兩難困境(黃乃熒,2007),也就是說,
把專業倫理符碼之普遍性質,應用在各種情境,不可能彰顯其價值性(Campbell, 2000),其原因是它導致評鑑人員無法與利害關係人進行分享的互動,以致評鑑 人員難以審視利害關係人之所需,而失去專業實踐應有的道德敏銳度(黃乃熒,
2007)。有鑑於此,在校務評鑑倫理實踐的過程中,評鑑人員必須了解利害關係 人的感受(Haynes, 1998),藉以質問信守之倫理符碼的本質(Bateson, 1989),
重新創造評鑑人員的角色地位,使評鑑團體變成德行專業社群,來增進制度化的 專業實踐,提昇有意義的評鑑工作(Nicolson & Webb, 2005)。
德行專業社群的經營,會喚起評鑑人員的職業活力或能力,透過分享的歷程 與利害關係人緊密連結在一起,故專業倫理實踐深植於評鑑的脈絡(Intrator &
Kunzman, 2006),然後全心全力投入角色的完成、能對利害關係人的需求感應、
能致力於情境的改善,並且不斷回應利害關係人之刺耳聲音(Intrator & Kunzman, 2006),藉由評鑑人員的自我改變與持續精進專業,可以確保利害關係人的受益。
故德性專業社群的經營,會使倫理內涵具情境及補修不足的特質,容易回應利害 關係人即刻不滿意所產生的危機(Garber, Hanssen, & Wakkowitz, 2000)。
(四)評鑑委員應參加訪評委員行前預備會議,進行意見溝通
評鑑工作所需之評鑑委員人數相當龐大,受限於我國國家規模與人文特色,
人情網絡交織綿密,如何維護委員與受評對象之良性互動,實係評鑑工作能否發 揮提升教育品質功能之重要挑戰。基於現行評鑑仍以兼職委員為主,加以受限於
委員人數不足之情況,為能有效針對各校特色與評鑑指標內涵,發揮評鑑之效 益,應加強凝聚委員間之共識與訂定評分基準,以期掌握評鑑品質之齊一性(黃 宏文,2011)。評鑑委員在實地訪評前應參加行前預備會議,通常訪評委員彼此 並不認識,直到行前預備會議當天才認識同行委員,行前預備會議旨在凝聚評鑑 議題的共識,並接受評鑑小組召集人的工作分派,以利各委員有充分的時間瞭解 並準備訪評內容(李達平,2010;顏善邦,2010)。
(五)評鑑委員應參加自評報告書面審查會議
自評報告書面審查會議旨在藉由評鑑程序引進專業判斷-從標準的設定、學 校自我評估的執行、與自評最後結果的拍板定案,所有的程序、工作事項、評估 的判定與理由,以及證據的編列,對於一個真正具有效益的同儕評估作業而言,
都是十分關鍵的要素(顏善邦,2010)。因此,評鑑委員應參加自評報告書面審 查會議,俾能對受評學校之實際表現有具體之瞭解。
(六)評鑑委員應依據評鑑手冊及標準化作業程序進行訪視評鑑
專業服務的人員都必須遵守專業工作和服務的標準或規範,目的在確保專業 服務的品質,並作為從業人員訂定績效評估的基礎,同時獲取社會大眾對服務的 信任。專業的評鑑社群應訂立評鑑標準,指導評鑑的規畫、設計及實施,或作為 判斷評鑑品質的依據(周崇儒,2008)。專業的評鑑必須建置標準化的評鑑手冊 及標準化的作業程序,如標準化的調查問卷、具體的評鑑表格、一致的評鑑過程 等,以作為評鑑實施的專業規範。評鑑委員應依據標準化的作業內容與過程評 鑑,確保評鑑的專業水準。
(七)評鑑委員應參加校務評鑑報告案例撰寫之培訓課程
評鑑報告的撰寫與公佈之倫理性不足,將導致校務評鑑所作之決定喪失其效 用性、正確性、與正當性。所以當校務評鑑存在評鑑報告倫理爭議時,評鑑委員 應參加校務評鑑報告案例撰寫之培訓課程。此培訓課程之內涵包括如下(Morris
& Cohn, 1993;Morris, 2007):1.評鑑者應誠實的與委託者或利害關係人討論各
種評鑑細節問題,包括:所需代價、任務的進度、方法的限制等。應找出影響評 鑑結果的因素,包含經濟、政策或職業。2.評鑑者不能誤傳評鑑的結果、資料與 發現,對於錯誤的訊息要勇於更正。若因為錯誤的評鑑訊息是評鑑者所造成,則 評鑑者有責任就其缺失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3.評鑑者應公開所有經
種評鑑細節問題,包括:所需代價、任務的進度、方法的限制等。應找出影響評 鑑結果的因素,包含經濟、政策或職業。2.評鑑者不能誤傳評鑑的結果、資料與 發現,對於錯誤的訊息要勇於更正。若因為錯誤的評鑑訊息是評鑑者所造成,則 評鑑者有責任就其缺失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3.評鑑者應公開所有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