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貳、校務評鑑倫理的發展

分析校務評鑑倫理的發展歷程,可以觀念萌芽、理念導入、倡導重視、未來 發展等四個部分加以說明:

一、觀念萌芽

就美國學界校務評鑑倫理的發展歷程而言,新公共行政的興起,無疑地扮演 了相當重要的角色。新公共行政除了提升行政部門追求行政生產力之外,還進一 步考慮了社會公道、正義與公平等倫理議題(蕭武桐,2001)。自從一九六八年,

美國新公共行政學派的明諾布魯克(Minnowbrook)會議後,公務倫理普遍獲得 行政學界的重視。新公共行政的「道德性格」(a moral tone)特別注重倫理的問 題,尤其是對公共性(publicness)的回應,公務人員必須發展出一套能夠安身 立命的反省標準,始能在面對倫理困境(ethical dilemma)時,作出負責任的選 擇。因為這是首次有如此多的學者環繞同一倫理概念—社會公道(Social Equity)

進行討論,其結果使得大眾已能普遍接受:維持社會公道是公務人員角色的義務

(戴楊健,1996)。

基本上,這種強調,是試圖扭轉美國公共行政學者自威爾遜(Woodrow Wilson)發表的〈行政的研究〉(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一文後,只著重 於技術以及科學管理而忽略對公道、民主等價值的研究取向。自此,公共行政學 者即漸漸投入了對行政上民主、社會公道、正當性等價值觀念的研究(陳立剛,

1996;蕭武桐,2002)。

到了八0年代,鑑於美國政壇瀰漫著一股反官僚、反權威、反政府與批判官 僚的風尚,公共行政學者們憂心此一風尚將對美國的治理能力造成莫大傷害,以 萬斯來(Gary L. Wamsley)為首的六位學者,於一九八三年發表了〈黑堡宣言〉

(Blacksburg Manifesto)4

Guba 與 Lincoln 在《第四代評鑑》 (Fourth Generation Evaluation)一書也提 及評鑑的目的在「說明各有關人員,認同其評鑑結果及建議」(盧增 緖,1995)。 此揭示著評鑑亦將彰顯其民主之功能,不僅講求參與面的擴大,回應利害關係人

,強調公共行政與治理(governance)不可區分,公共 行政是治理過程的一部分,而權威是治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行政機 關必須重建權威的觀念,並深切體認權威所扮演的正面功能與角色(余致力,

2000)。

概言之,校務評鑑倫理此時期受到新公共行政的影響,其觀念和作法尚處於 模糊、摸索和起步的階段。此時期校務評鑑倫理的觀念,導源於新公共行政界對 於公務倫理的重視,以追求崇高的目標與道德承諾,以改善人民的生活,追求公 平、效率與民主為職志。

二、理念導入

此時期校務評鑑倫理由於受到第四代評鑑的思考理路、後現代思潮孕育校務 評鑑倫理、科學典範的轉移等影響,使校務評鑑倫理的理念逐漸導入教育評鑑的 實務中。

(一)第四代評鑑的思考理路

4 「黑堡宣言」即指Gary L. Wamsley, Charles T. Goodsell, John A. Rohr, Camilla M. Stivers, Orion F.

White 與James F. Wolf 等六人共同撰寫的〈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轉變政治對話〉(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the Governance Process: Shifting the Political Dialogue)乙文,因為此六位作者 皆為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暨州立大學的學者,而黑堡即為該校校址所在地,故本篇論文又被簡稱為 黑堡宣言(引自蕭武桐,2002:49)。

的需求(Stake, 1973),對於社會或機構中不符平等、正義之情事,亦應有所關 注(潘慧玲,2005)。Guba 與 Lincoln(1989)認為過去人們一直把評鑑看做是 一個十分科學的歷程,結果卻完全喪失了評鑑所本有的社會導向、政治導向,以 及 價 值 導 向 的 基 本 特 性 , 因 此 第 四 代 評 鑑5

5 Guba 與 Lincoln「第四代評鑑」的思考理路,可析理為第一代視評鑑為「測驗」,第二代視評 鑑為「陳述客觀事實」,第三代視評鑑為「判斷」,第四代評鑑則視評鑑為「協商與溝通」(郭 昭佑,2000:9-10;盧增緒,1995:31;潘慧玲,2005:6)。

, 強 調 所 有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stakeholder)的涉入,在一個易感應的建構主義觀點下運作,利害關係人在各 自的方案利益中相互對待,在資訊的交流中達成共識。第四代評鑑的思考理路對 於校務評鑑倫理的影響主要為:評鑑者的角色由單純的施測者轉變為與相關政策 利害關係人協商與溝通合作的建構者(張鈿富,2001;Guba & Lincoln, 1989);

評鑑者應尊重利害關係人的人格尊嚴與完整,及他們的隱私,且應保證他們在政 治上與觀念上,完全平等的參與(Guba & Lincoln, 1989)。

(二)後現代思潮孕育校務評鑑倫理

由於受到後現代思潮的衝擊,以及現代主義教育評鑑理論與實踐對於教育評 鑑而言的不足,使得一些學者試圖以後現代思想來反省並質疑現代主義教育評鑑 中的謬誤,以便重新理解教育評鑑問題。Kuhn(1967)在《科學革命的結構》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一書中,以典範來分析不同的世界觀與 行為模式,提供教育行政組織不同的實踐方向。後現代主義是一種新興的認識 論,常與現代(modernity)的立場有不同的哲學預設(黃乃熒,2000b)。雖然 它的發展尚未成熟,但卻可以提供校務評鑑倫理實踐的新啟示。後現代思潮

(Postmodernism)開始於二十世紀1950年代末,到了1960至1970年代大為興起,

對 啟 蒙 運 動 所 建 構 的 現 代 文 化 哲 學 和 精 神 價 值 取 向 , 進 行 批 判 和 解 構

(deconstruct)的哲學思維方式和態度。因此,現代主義所秉持的理性和科學的 現代性特徵,都遭到後現代主義的嚴厲挑戰(吳清山,2005b)。

由於後現代思潮的衝擊,以及現代主義教育評鑑理論與實踐對於教育評鑑而 言的不足,使得一些學者試圖以後現代思想來反省並質疑現代主義教育評鑑中的 謬誤,以便重新理解教育評鑑問題。誠如楊龍立(2004)所指出的:「現代主義 與後現代主義的思潮,這些學術思潮也影響到教育界和課程運作……乃至於評 鑑,都有了不同的的解釋和界定。自然而然的,評鑑…亦受這股風潮的影響而有 所更張。」單文經(2005:38)更直接問道:「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的思潮是 否也在教育的另一個次領域:教育評鑑,造成一些漣漪呢?其答案應該是肯定 的。」

為了要討論後現代主義對評鑑領域在理論與實務上,會帶來什麼挑戰或影 響,校務評鑑倫理的觀念與態度如何產生,茲歸納後現代思潮孕育校務評鑑倫理 理念之脈絡,包括「評鑑概念」涵義的變化,導致校務評鑑倫理於焉發跡(Mabry, 1997b; Stake, 1975; Weiss, 1979)、後現代主義者要求評鑑者不斷反省,校務評鑑 倫理準則於焉產生(Miron & Elliott, 1994; Morgan, 1990; Rorty, 1989)、評鑑專 業的認同危機日漸明顯,亟需校務評鑑倫理準則維繫(Greene,1997; Preskill &

Preskill, 2003; Mabry,1997; Stake, 1998)等。其意涵分述如下:

1.評鑑概念涵義的變化,導致校務評鑑倫理於焉發跡

後現代批判性、內省性、多元性、差異性、自主性、不確定性的特徵(吳清 山,2005;黃乃熒,2000b;溫明麗,2005;詹棟樑,2002),使評鑑概念從技 術理性的評鑑科學,轉向參與性的彰權益能,重視評鑑利害關係人彼此間之互動 關係。由於評鑑牽涉到委託者與被委託者之間,評鑑者與被評鑑者之間,以及評 鑑者與社會大眾之間的關係,所以也需要倫理的規範,使評鑑能夠滿足專業的要 求。此一轉向為我們提供新的途徑,以挑戰「處理」人和事的明晰教條化程序,

及反對企業式或工廠式的學校組織特性。值此之際,主張學校本位、參與性、彰 權益能等倫理理念,遂躍入評鑑學者專家之思維,導致校務評鑑倫理於焉發跡。

2.後現代主義者要求評鑑者不斷反省,校務評鑑倫理準則於焉產生

後現代主義者以為:我們所處的生活世界裡,所謂的實相,實而幻化而成困 惑的、冷酷的、無情的、真假難分的空虛,時而擬象而成矯飾的、斷裂的、短暫 的、有無難辨的渾沌。後現代主義者要我們細加思考:我們所處的評鑑研究世界 裡,舉目所見的表徵,無論是以文本的形式再現,還是以政治的行動再現,是否 真正代表了實相?評鑑者全心所繫且念茲在茲的方法、規準、品質、權責、角色、

價值、倫理、原則等,是否真正再現了永恆的實相?然而正如 Mabry(2004)

所言,倫理守則不能擷取,也無法對凌亂的情境、非預期的效果、衝突的政策、

及所有人寄因素有所幫助。後現代主義者要求評鑑者不斷反省:針對所評鑑的方 案,我們所掌握的狀況,所代表的究竟是誰的實相?是局內人抑或是局外人?局 內人或局外人擔任評鑑者,也會因為各自有其不同的立場,而對方案的評鑑持有 相異的觀點。如果所評鑑的方案規模較大、涉及的人事較多、且受評者分散在各 地,其間的複雜度會讓評鑑者在議題的選擇、地點的安排等方面,皆須作出困難 度相當高的取與捨之決定。當然,這些決定都反映了某些價值的判斷,而且都具 有政治的涵義(單文經,2005;Mabry, 1997; McCormick & James, 1988a, 1988b)。

就此觀點來看,評鑑研究和其他社會科學的研究相比,更不可避免地、甚至 必然得在充滿政治意味的環境中運作。委辦單位在聘請評鑑委員時,總是有其理 由的,這些理由當然都有其政治的涵義,而且,有的時候,他們會有其隱藏的目 的,以及預期完成的事項。即使委辦單位無此意圖,整個評鑑研究的進行也還是 會充滿政治的意義。舉例而言,正在進行的評鑑可能會使受評的方案更能合乎法 制化,也可能讓不需要的決定就此打住。針對已經實施的方案所進行的評鑑,無 論其結果如何,都會對於方案本身,以及與方案有所關聯的人們有所影響(單文 經,2005;黃政傑,2002;Gall, Borg, & Gall, 1996; Scriven, 1967; Stufflebeam, Madaus, & Kellaghan, 2000a , 2000b, Worthen, Sanders, & Fitzpatrick, 1997)。

準此而論,評鑑者似乎已經成為產生這些影響機制的一部分。評鑑者無法像

懷疑的後現代主義者一樣,自外於政治運作的過程。至於,評鑑者是否要接受溫 和式後現代主義者所建議的,起而為一些弱勢者的利益代言,則有待斟酌。不過,

懷疑的後現代主義者一樣,自外於政治運作的過程。至於,評鑑者是否要接受溫 和式後現代主義者所建議的,起而為一些弱勢者的利益代言,則有待斟酌。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