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決評鑑委員行為實踐爭議問題的途徑
以下探討評鑑委員在校務評鑑實務中有關行為實踐爭議問題的解決途徑。茲
分述如下:(一)教育局(處)應請利害關係團體推薦符合資格者擔任評鑑委員
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修正至今,各縣市為辦理校長遴選所規劃辦理之國 民中小學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執行情形與成效不一,鄭新輝(2010)就 指出:有的縣市未明確化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的政策與法令;未適切提供評鑑所需 的人力;經費與資源;對各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也未提供具體的規範。為推展及 執行校務評鑑工作,各縣市教育局(處)應組成校務評鑑委員會與工作小組,校 務評鑑委員會由各縣市教育局(處)邀請學者專家、校長代表、家長代表組成之。
負責全市(縣)校務評鑑政策的諮詢與審議,以及申訴或爭議案件之處理等事宜。
校務評鑑工作小組由各縣市教育局(處)邀請學者專家及實務工作者組成之,負 責全市(縣)校務評鑑的規劃、執行與檢討事宜。因此,為健全校務評鑑的運作,
教育局(處)應妥善規畫並設置校務評鑑組織,請各利害關係團體推薦符合資格 者擔任校務評鑑委員會的規劃人員、校務評鑑工作小組的管理人員、及擔任校務 評鑑的評鑑委員。
(二)評鑑委員應參加評鑑倫理研討課程
倫理可藉教育課程設計之安排規劃、妥善教授而傳遞知識,然在此之前卻先 面臨倫理標準以及道德價值取捨的難題,亦即攸關校務評鑑倫理的倫理課程應列 入哪些標準、價值與道德?有待斟酌。在評鑑的訓練中倫理教育的地位是有限 的。雖然目前大部分有關評鑑的教科書稍微包含有關倫理的章節(Posavac & Cary, 1992; Rossi & Freeman, 1993; Shdish, Cook, & Leviton, 1991; Worthen & Sanders, 1987),但在訓練評鑑人員或委託者關於倫理的實務上,並沒有建立系統的架構,
不管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因為校務評鑑倫理學未來將更進步和具體,好幾個系 統架構可以也應該被建立。這些包括作業前教育,作業中教育,和超越訓練的教 育(Newman, 2005)。
評鑑倫理研討課程可規劃採用「符合倫理決策的模式」,將道德問題轉變成 可因應的行動(Cooper, 1994)。若能嘗試運用此一模式於任何倫理議題之上,則 日後面臨棘手難題時,便不需花費太多時間於此。其步驟包括以下幾項:1.察覺 倫理問題的情境並對情境加以闡述。倫理議題常以零碎的形式出現,所以評鑑人 員必須廣為蒐集事實資料,並在尚未有完整客觀之陳述前,避免作出無根據的判 斷。2.界定倫理議題。此步驟常因究竟應採何種價值標準或原則之考量,而使人 倍覺困難,是以必須花費更多時間與心思來認定何謂倫理議題,一般而言,忠誠 感之衝突乃處理此類議題時最為常見。3.確定不同的行動方案:此時最常面臨之 陷阱乃「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其實極少倫理議題會僅涉及兩三種可能的因應 方式。事實上,對於任何一種倫理決策,均應依此而行,此乃政策制定的必要過 程。4.提出可能的因應結果:必須對每一方案的正負結果均加以考量,並臚列出 以供評比。5.選擇一項最適合的替選方案。
此外,由於校務評鑑倫理實踐無法避免政治互動的影響,也會出現不同倫理 價值選擇的衝突,由於評鑑人員會受專業自主所保護,故評鑑倫理研討課程可以 充分運用道德論述行動之專業機制,來回應政治互動的限制,以及審視脈絡的需 求(黃乃熒,2007)。而道德論述的行動,係指透過語言邏輯的發展,促進意識 型態啟蒙之可管理意義的探索(Mills, 1997)、強化詮釋回應脈絡的理解(Bertens, 1995)及促進複雜社會調適關係的建立(Cameron 2003),將驅使校務評鑑倫理 的實踐,以減少政治意識型態的偏見,並審視脈絡的需求,增進脈絡的正確判斷,
而有助於倫理價值選擇矛盾的因應或調和(Campbell, 2000),並增進不同背景利 害關係人的共存共榮,以利社會大眾與利害關係人的獲益,進而彰顯教育評鑑的 品質(黃乃熒,2007;Tirri, 1999)。
道德論述的行動,會驅使評鑑人員專業實踐的自我持續探究,並能彰顯評鑑 人員的真誠性(authenticity),進而不斷創造足以提昇評鑑品質的技術(Sumsion, 2000),更使得專業實踐更具道德性(黃乃熒,2007)。例如,評鑑人員若能展現 道德論述的行動,則會致力於公平與正義矛盾的處理,他們可透過優勢利害關係 人的力量,建立支援弱勢利害關係人的支援網絡,使得弱勢利害關係人的資源更 充足,同時也可以促使優勢利害關係人感受尊容感,以利其致力於學習成就的維 持。因此,評鑑人員若能展現道德論述的行動,既能回應利害關係人的多元需求,
也能啟蒙文化的壓抑及偏見,更能處理不同倫理價值的矛盾,促進評鑑委託者、
評鑑者、或受評者之社會調適關係的建立,將有助於最多數利害關係人的受益
(Reiman & Peace, 2002),進而確保大眾利益的維護(黃乃熒,2007)。評鑑委 員專業性的問題,主要還是在於評鑑委員對於「評鑑專業」與「評鑑倫理」之體 認。這個部分的解決,除了由教育局(處)賡續辦理評鑑委員講習與認證外,更 重要的在於評鑑文化的建立,而評鑑文化的建立需要時間的沉澱與累積,這需要 從政策面與制度面進行改革,並由評鑑委員透過實地參與評鑑工作後的經驗累積 與反省(王保進,2009;寇健玲,2010)。
(三)評鑑委員應參加校務評鑑實施之培訓課程
評鑑結果向來為社會大眾所關注之議題,除了評鑑資訊透明公開、過程獨立 外,評鑑委員之素質更攸關整體評鑑成效與品質之高低。基此,為能增進評鑑專 業的品質,必需加強評鑑委員對於評鑑專業技能之培訓工作,兼重學門專業與評 鑑專業,使評鑑意見的呈現具有整合性與一致性,以降低權力主窄評鑑結果,使 評鑑朝向高品質之專業化發展(黃宏文,2011)。專業具有獨特系統的知 識體系,
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知識,熟悉應用的技能,才能提供專業的服務。專業的 評鑑應具有完善的職前訓練方案,提供評鑑人員職前訓練課程,以確保評鑑的服 務品質。完整的評鑑職前訓練內容(如評鑑的基本概念、評鑑研究的方法論、整 體社會及相關脈絡、撰寫評鑑報告的能力、人際溝通知能等 ),充實評鑑人員知
能;經由充裕的職前訓 練時間,讓人員熟悉各種評鑑知能;採用多元的訓練方式,
發揮評鑑教育訓練的效果;藉由明確的職前訓練評估機制,對訓練的內容或學員 的反應、學習情形加以評 量,以了解是否達成訓練的目標。透過完善的職前訓練 方案,提供職前訓練課程,使評鑑人員具備各種評鑑知能(周崇儒,2008)。
(四)評鑑委員應加強校務評鑑倫理的實踐
為落實校務評鑑倫理的實踐,首應 加強校務評鑑倫理實踐的研究,因為校務 評鑑倫理的成熟是經過理論,教學材料,和對話的文獻,所以很自然把研究焦點 放在倫理和評鑑之間的關係程度就大大提高了。目前,好幾個研究已經調查了校 務評鑑倫理的地位。Honea(1991)、Morris 與 Cohn(1993)獲得了現行評鑑人 員對倫理實務的見解。Toms(1993)檢視了加拿大和美國評鑑人員之間校務評 鑑倫理的差異。Newman 與 Brown(1996)假設並測試了做校務評鑑倫理決策 的理論性架構。類似這樣的研究應該被鼓勵和擴展。由每一個議題形成的問題可 以透過研究方法被檢視,那可以增加校務評鑑倫理的對話。尤其是,以下的研究 應該要做:專注於「指導原則」效用的研究,委託者和消費者利用原則的能力之 研究,評鑑者對自己優缺點理解力的研究,原則要如何更能夠反映評鑑的理論和 實務的研究(Newman, 2005)。
此外,評鑑委員可應用隱喻以處理倫理困境,隱喻(metaphor)的應用有助 於因應校務評鑑倫理實踐的困境問題,尤以其運用過程中的開創能力(generative capabilities),對於倫理困境的跳脫,更具特殊功用。因為隱喻是一種觀念系統,
能由一類型的事物類推至另一類型的事物,有助於對人類各種現象的瞭解,因而 對校務評鑑倫理爭議問題的因應而言,更能發揮強化實體創造、促進新知識的學 習、強化實驗機制等功能,有效因應校務評鑑倫理實踐時所面臨的問題(黃乃熒,
2000)。
(五)學校應依據評鑑指標需求,真實呈現佐證資料
從受評者的角度而言,資料只有一份是原版的,複本有可能是因影印而浪費 資源,也有可能因為複製過程而有不正確的狀況,因此只準備一份原版資料受 檢;而以評鑑委員的觀點,校方應有義務將受檢資料置於訪評委員隨手可及之 處,因而有下列的兩難情境:評鑑委員要求的資料,有時候是分在別的單位,同 一份資料可能教務部門的也要、行政部門的也要,評鑑單位會認為你為甚麼沒有 資料,受評單位會認為說有啊,在教務部門那邊。此為「同一時間不同評鑑組別 查驗同一份資料」的問題。正本資料真實但取閱之便利性差,複本資料則易有資 料間差異問題但隨手可取(曾淑惠,2009a)。為解決此類爭議,學校應依據評 鑑指標需求,真實呈現佐證資料。
(六)學校應避免私下與評鑑委員接觸,企圖影響評鑑結果
在校務評鑑場域,我們常常會發現,受評學校跟評鑑委員之間到底熟不熟好 像滿重要的,如果比較熟的評鑑委員態度會比較好,有些時候會給些比較中肯的
在校務評鑑場域,我們常常會發現,受評學校跟評鑑委員之間到底熟不熟好 像滿重要的,如果比較熟的評鑑委員態度會比較好,有些時候會給些比較中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