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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公共領域的結構與其(再)轉型

第二節、 以「媒體」為核心的多元公共領域研究:提出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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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

對 Habermas 來說,透過理性溝通與辯論以進行持續的利益折衝,這過程可 產製輿論、形成壓力輸入政治體系,帶動國會的運轉及政治的決策。總括來說,

「藉由公共意見的生產、交流與傳遞以影響政治決策過程」乃是「公共領域」的 靈魂,「普遍進入、平等、言說的有效性條件」等規範條件則是「公共領域」的 身體。在《事實與規範之間》一書中,Habermas 試圖將「公共領域」的靈魂與 身體合而為一,造就一個更為全面的「公共領域」概念。

透過上述梳理 Habermas 不同時期對公共領域概念的不同勾勒,可看出其在 與批評者的對話中不斷修正、推展他對公共領域的想像,於是我們看見了一個逐 漸多元而複雜的公共領域想像,而隨著公共領域樣貌的多元,在純粹的理性討論 之外也納入了不同形式的發聲。那麼,究竟對公共領域概念較為整體的理解能夠 為傳播學界的公共領域研究帶來甚麼樣的啟發?能夠帶領本研究從甚麼樣的觀 點切入觀察當代的公共領域運作樣貌?本文下節將以 Habermas 的公共領域論述 為基礎,提出一個以「媒體」為核心的公共領域研究架構。

第二節、以「媒體」為核心的多元公共領域研究:提出研究架構

Habermas 雖如上述在後期提出了強弱雙軌審議模式,這兩者實乃相輔相成:

在民主制度下,無數非正式的弱公共領域形塑的意見必須進入政治系統核心領域

(即強公共領域),由立法與司法機構透過審議過程妥善處理;而在這機制中扮 演關鍵角色的則是在公共領域概念形塑過程中始終重要卻不總能發揮正面功能 的「媒體」。

在 Habermas 的諸多討論中並未將媒體分類,其所論之報紙、小冊子固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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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所稱之新聞媒體,然而在網絡公共領域中新聞媒體僅扮演眾多節點之一,大 量自媒體、社群媒體已然躍上舞台,不僅成為建構社會事件、引導新聞報導的消 息來源(臧國仁,1999),本身也成為重要的發聲管道,不容忽視。因此,本文 所指媒體乃訊息交流的機構與機制,除一般新聞媒體外也包括 BBS、部落格以 及社群媒體,乃因它們共同驅動意見的交流與傳播。也因媒體的中介,私人意見 方得以被看見、傳播、討論而進一步成為公共意見。

進一步細察,Habermas 筆下的 18 世紀歐洲,人們討論的場域與傳遞討論內 容的媒體區隔明確,人們在沙龍、咖啡廳、讀書會討論公共事務,並且藉由報紙、

雜誌、小冊子在不同場域間傳遞討論內容。然而今日媒體卻同時肩負了討論場域 以及傳播訊息兩項任務,也使得媒體扮演的角色益形複雜。

在現今媒體環境中,報紙、雜誌等擔負傳播任務的「新聞媒體」仍扮演重要 角色,但網路強化了使用者與傳播者間的互動性,人們利用網路平台討論各項議 題、在新聞網站中留言並利用社群媒體討論新聞內容,使得作為討論場域的媒體 重要性日益提高。

如今,媒體既是討論場域也是傳播管道,私人意見藉由在網路上公開討論而 具備公共潛力並在不同平台的意見串聯過程中受到矚目,進而成為新聞媒體的報 導素材。在此背景下,本文所謂的媒體也就包含了「新聞媒體」以及供人們進行 討論的各類「媒體平台」,以下申論之。

一、公共領域中的媒體

媒體在公共領域運作機制扮演重要角色,原因乃在於抽象公共領域的運作始 終仰賴其串連起各大小不一的意見交流領域。但從前節文獻爬梳可看出,在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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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功能時,媒體的發展及其結構轉型卻不一定帶動 Habermas 期待的透過理性 辯論而後形成公共意見,反而在很多時候有著負面影響。

若將「公共領域」視為意見交流網絡的整體,則它指涉的並不是媒體(或更 精確地說,不「只」是媒體)而是一個以媒體為中介、彼此連結的公共意見論辯 場域。若想避免媒體對公共意見形成過程帶來負面影響,則具有公共性質、不受 公關和廣告的邏輯牽引、不因利益而試圖操縱其閱聽眾的媒體便扮演著關鍵角色。

然而,也正因媒體在公共領域中有其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關鍵角色,「媒體的結構 轉型」也就與整體公共領域的表現息息相關。

Habermas(2006)認為,政治溝通由各類溝通模式組成,其中弱公共領域處 於政治系統外圍,媒體中介了弱公眾(weak publics)的日常對話,功能在於透 過公共領域與政治系統其他部門的分工合作而在政治溝通的意見流中發揮汰選 功能,促進審議式的立法過程。正因媒體在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Habermas 將 弱 公 共 領 域 中 的 政 治 溝 通 稱 之 為 「 媒 介 化 的 政 治 溝 通 」( mediated political communication),在其眼中,「媒體系統專家」如編輯和記者在媒介化的政治溝 通中極為重要,因為源自各類行動者的公開意見會被此些媒體系統專家挑選、重 塑後傳達給廣大閱聽人、團體與次文化。它們形成了影響公共領域運作的「媒體 權力」(media power),因為他們「必須選擇與處理與政治相關的內容,進而干 預了公共意見形塑以及利益分配。行使媒體權力就是選擇資訊、形式、風格、以 及傳播的效果,也就是在議題設定(agenda setting)、議題預示效果(priming)、

以及議題框架(framing)上進行影響」(Habermas, 2006: 419) 23

媒體扮演了接續各實體與虛擬場域討論的重要角色,使得針對特定議題的溝

23 「媒體系統專家」對媒體內容行使「媒體權力」,對媒體呈現出的議題「框架」產生影響;也 就是說,媒體內容框架應可成為觀察弱公共領域意見交流的有效工具。正是在此脈絡下,本研究 選擇了「框架」做為研究工具(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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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得以接續且累積進而形成公共意見,這些公共意見形成後又可能再次出現在媒 體成為人們進一步討論的基礎。在此過程中,媒體內容獲得其「公共」特徵,對 輿論形成以及政策制訂發揮影響力。

媒體在公共領域的運作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乃因在前述公共領域圖像中 即使個別空間、組織或政黨建立了有助於公共討論的制度,並透過理性辯論由下 而上地匯集出了公共意見,但若沒有一個具公共性的媒體負責將這些公共意見擴 大、串聯,那麼不同組織間的溝通仍易受到利益邏輯扭曲中介。何況,缺乏了健 全的中介制度,不同的弱公共領域間就難以連結,而弱公共領域在察覺、辨認問 題並試圖放大議題聲勢的過程中也就難以如實地展現其論理與證據。因為正如 Habermas 所述,大眾化後的商業媒體思維常強調對閱聽人沒有負擔、沒有門檻 的文化內容,過於難懂的論理和嚴肅的證據也就常被摒除在這樣的生產邏輯之外

(曹衛東等譯,2002/Habermas, 1962),情緒、衝突以及浩大的聲勢則躍上了舞 台成為主角。

也正因如此,Habermas(2006)認為公共領域中的媒介化政治溝通若能符合 兩個條件,將能促成複雜社會中的審議法治過程:一、自律的媒體系統需獨立於 其社會環境;二、菁英論述與公民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須獲得匿名閱聽人的認可。

前者強調媒體內容不應受商業以及政治系統介入扭曲,延續了其對「公共領域再 封建化」的批評與主張;後者則著重於意見交流管道,認為正因媒體內容受少數

「媒體系統專家」的影響,建立此些菁英與公民社會間完善的交流管道因而更形 重要,而機制是否完善則需端視廣大閱聽人是否認可。

由此可見,媒體在公共領域中扮演了中介功能,對意見的擴大以及深化皆產 生影響,其在中介過程的運作邏輯為何便極為關鍵。學界將當今媒體滲透至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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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各領域的現象稱之為「媒介化」(mediatization),Landerer(2013)認為媒介 化乃與全球化、個人化以及商業化類似的後設進程(metaprocess)。因資訊科技 快速發展而使得媒體的複雜角色不斷轉換,影響整個社會、文化以及政治生活,

而「媒體邏輯」(media logic)則為媒介化的討論重心(Block, 2013; Landerer, 2013;

Altheide, 2013)。

如 Landerer ( 2013 ) 便 認 為 媒 體 組 織 被 「 閱 聽 人 導 向 的 商 業 邏 輯 」

(audience-oriented commercial logic)以及「規範導向的公共邏輯」(normatively oriented public logic) 兩種相互競爭的邏輯所驅動,市場邏輯強調利己的最大化,

規範邏輯則強調解決社會問題。

在眾多媒介化議題中,Block(2013: 260)則特別討論政治的媒介化,認為 其乃「無所不在的媒體已經滲入政治生活的所有領域」。而前述 Landerer(2013)

則由媒體邏輯出發,認為政治的媒介化乃是商業邏輯主宰媒介內容、選舉邏輯主 宰政治行動者的每日決策過程;而這背後共通的,則是「閱聽人導向的商業邏輯」

壓過了「規範導向的公共邏輯」。

Landerer 對媒體邏輯的分析僅為一例,究竟媒體邏輯內容為何至今尚在爭論 中。然可確認的是,媒體邏輯在高度媒介化的當代社會下發揮著關鍵作用,政治、

文化或日常生活都難脫離其影響,不容忽視。由媒介化的角度觀之,甚至可說正 是在媒介化過程中媒體產業及技術結構的轉型帶動媒體邏輯轉型並進一步影響 公共意見串聯邏輯,使得 18 世紀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所代表的「理性辯論邏輯」

轉型為 19 世紀以降的「廣告公關邏輯」甚而形成「公共領域再封建化」。而今,

網路以及社群媒體的興起帶動一波新的結構轉型,是否也影響了媒介化過程中的 媒體邏輯呢?當前網絡化的公共領域扮演重要角色的媒體邏輯究竟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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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研究架構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藉由公共意見的生產、交流與傳遞以影響政治決策過程

綜上所述,本文認為藉由公共意見的生產、交流與傳遞以影響政治決策過程